税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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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大力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风险管理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的工作意见(试行)》(201070,是破解人少户多、征管效率低下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同时,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因此,要在机构设置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通过合理调整职能,优化资源配置等途径稳步推进。

(四)坚持统一性兼顾差别化的原则

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遵循统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立统一的岗责体系、运行机制和信息平台,上下协同,整体推进。同时,在职责分工安排、税源分类和人力资源配置上,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别和特点,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实践最佳的实现形式。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税源分类管理为重点,体现科学化、精细化要求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格局。

具体目标:

(一)按照规模、行业等类别的风险发生规律,对税源科学分类,实施分类管理。

(二)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程序要求,将税源管理专业化职能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建立起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管理专业化岗责体系。

(三)在对税源科学分类和税源管理职能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建立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作、运行顺畅的立体化运行机制,实现有限征管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化配置。

(四)支撑税源管理专业化的一体化信息平台更加完善,以流程管理系统、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以及市局风险预警系统、联动平台为主要结构、贯通各级各部门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全面应用到位。(五)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与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全市国税系统从事税源专业管理人员增长30%以上,县(区)局、市直税源管理单位税源专业管理人员占税源管理人员比例达60%以上。

(六)纳税遵从度显著提高。纳税遵从总体状况、税收征收成本等重要指标、保持原有机构不变,一分局、二分局、开发区局将原有属地管理科(不含个体市场管理科、非增值税纳税人管理科)不少于一个转变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科,该科人数不少于税源管理科总人数的20%;保留个体市场管理科,设立专业化管理岗位,赋予其部分专业化管理职能,成为专业管理个体市场的专业化管理科;保留非增值税纳税人管理科,负责专业管理非增值税纳税人除专业化管理事项以外的其他基础管理事项。四分局将大企业管理科和国际税收调查科确定为专业化管理科。其他属地税源管理科在专业化管理职能和复杂的基础管理事项职能剥离后,成为负责其他基础管理职能的属地税源管理科,仍保持责任区形式进行管理。

2包括:注销登记清算检查;调查核实纳税人减、免、缓、抵、退税及核定;所得税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税前扣除和减免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基础事项审核等。各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添加其他复杂税收基础管理事项;

3设立风险监控应对岗、政策执行管理岗。

4、属地税源管理科转变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科后,其管户调整至其他属地税源管理科。其他属地税源管理科现行的责任区设置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为减轻责任区管理员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能,将催报催缴、简易处罚等职能前移办税服务厅,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的基础上可将部分依申请调查事项的职能调整至综合业务科或属地管理科专门岗位。调整的依申请调查的具体事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具体职能划分详见附件三。

(三)建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专业化管理岗位、纵向互动、横向联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综合效能。

1、数据信息情报管理机制

把税收数据信息情报管理要求分配到各层级各有关部门,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各单位在联席会议的框架内,建立以统一信息平台为支撑,以数据采集、信息加工分析、情报交换应用为主要环节,专业分工明确,

部门联动、层级互动的税收数据信息情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各单位数据信息情报管理,由征管部门扎口管理。

3、风险等级排序管理机制

市局、县(市、区)局根据税源和人力资源情况,调整风险等级排序的参数设置、高风险纳税人分布比例,定期发布排序结果,供风险应对管理部门参照。在特殊情况下,市局和县(市、区)局风险等级排序管理部门可对单户纳税人风险等级予以调整。

5、风险管理监控和评估机制

法规部门牵头对风险管理从目标规划、指标发布到应对处理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把高风险等级纳税人的风险应对情况和重点工作规划的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风险办要落实月度通报、季度双向评价制度,制定风险管理考核办法,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四)落实各项税源专业化管理措施

1、要突出对大企业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要以市局机关及其专业化团队为主,建立大企业服务、管理的专家团队,发挥专业管理机构层级高、信息掌握全面、跨区域协调能力强的优势,组织和指导各地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和应对处理等工作;要根据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税企沟通、综合评估和全面审计。要充分发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的作用,抓紧建立大企业政策执行反馈制度、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制度和大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要根据税种管理特点,深入分析各税种管理中的风险领域、环节和项目。要完善增值税抵扣管理,对稽核异常的抵扣凭证要深入分析,总结规律,增强其在风险分析识别中的作用;要完善税种、行业风险管理指南,完善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工作,健全业务专家团队专业化评审制度;配合做好企业所得税评估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风险项目的分析应对。继续加强税种联评、征退税联评,加强税种风险信息与发票风险信息的综合应用,提高管理效能。

5、税务稽查作为应对税收风险的重要方式,要融入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发挥税务稽查应对重大涉税风险的优势。要充分运用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成果提升案源管理质量,运用风险等级排序结果提高选案准确性;在案件查处中要增强税收情报的采集、交换意识,善于从稽查案例中总结不同类型纳税人不遵从风险的发生规律,为改进税收风险分析工作打好基础,在更深层次上推进查管联动。

五、实施步骤

今年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底前):市局下发《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税源专业化管理现场推进会。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全体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各地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调查研究规划本单位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6月-10月):各单位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要求,在6月30日前制定上报本单位实施方案;7月15日前征管处、信息中心与市直各单位商定实施方案,并梳理出需要调整的系统设置;7月20日前市直各单位将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方案报市局人事部门审批;7月30日前,各县(市、区)局、市直各单位完成职能调整、人力资源重新配置和系统岗位设定;8月1日起全市全面按照调整后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实施税源管理;8月底前修订岗责体系,并将纳税人分类管理目录和专业人员专业岗位配置情况目录,上报市局统一汇总,编制成册。

9月底以前完成税收风险分析、税收风险应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及反避税和税收情报收集与交换管理等专题培训。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专业化分析应对等案例实证的方法,评估验证专业化管理的成效,研究探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持续推进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11月-12月):各单位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对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局。年底,市局将组织评估验收,全面总结评价,提出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管理的措施和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评比表彰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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