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刑罚的裁量
刑罚裁量制度
答案:A
自 首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 己罪行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 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 他罪行的行为。 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 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 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亦 称准自首。
一般自首
特别自首
一般自首的构成
1、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特别自首的构成
刑事责任
1、自首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 2、如实供述本人的司法机关尚 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
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2、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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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刑罚裁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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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
总则性情节
分则性情节
酌定量刑情节
(一)犯罪的手段 (二)犯罪的侵害对象 (三)犯罪的损害结果 (四)犯罪的时间、地点 (五)犯罪的动机 (六)犯罪后的态度 (七)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累 犯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 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 犯罪人。
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答案:C
数罪并罚
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具体说来, 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决前一人所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 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或又犯新罪,在分别定 罪量刑后,依照法定的方法决定执行刑罚的制度。
第十四章刑罚概说
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本章是刑罚论部分承上起下的 一章,主要阐述刑罚的概念、 一章,主要阐述刑罚的概念、 特征、功能和目的。 特征、功能和目的。 重点: 重点: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的目的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㈠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 刑罚 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 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 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㈡刑罚的本质属性——强制性和惩罚性 刑罚的本质属性 强制性和惩罚性 主刑( ㈢刑罚包括——主刑(五种)和附加刑(四种) 刑罚包括 主刑 五种)和附加刑(四种)
二、刑罚与犯罪的关系
㈠刑罚与犯罪的对立 从国家方面看——破坏与反破坏、反抗 破坏与反破坏、 1、从国家方面看 破坏与反破坏 与扼制的关系 2、从犯罪人方面看————逃脱制裁与不 从犯罪人方面看 逃脱制裁与不 可避免的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可避免的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㈡刑罚与犯罪的统一 1、起源统一 2、相互依存 3、命运相同
三、同 (三)适用对象不同 (四)严厉程度不同 (五)法律后果不同
第二节 刑罚的功能
刑罚的功能——是指国家正确制定、裁量和执行 是指国家正确制定、 刑罚的功能 是指国家正确制定 刑罚对人们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刑罚对人们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对犯罪人的功能 ㈠剥夺功能 ㈡惩罚功能 ㈢教育改造功能 二、对被害人的功能 三、对社会的功能 ㈠威慑功能 ㈡教育鼓励功能
案例分析题
甲好逸恶劳,并且染有赌博的恶习。一日, 甲好逸恶劳,并且染有赌博的恶习。一日,甲赌博 时将所有积蓄全部输掉,遂产生了抢劫财产的念头。 时将所有积蓄全部输掉,遂产生了抢劫财产的念头。甲 于某日进入一户人家抢劫, 于某日进入一户人家抢劫,将该户男主人乙打成重伤后 抢走家中的现金一万余元。案发后, 抢走家中的现金一万余元。案发后,甲被公安机关缉拿 归案。被害人乙及其亲属十分气愤,扬言要报复甲。 归案。被害人乙及其亲属十分气愤,扬言要报复甲。通 过公安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 15年 过公安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在甲被判处刑 罚之后,被害人乙及亲属情绪平稳。 罚之后,被害人乙及亲属情绪平稳。而甲在监狱中通过 劳动改造,逐渐形成了劳动的习惯, 劳动改造,逐渐形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汽车修理 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 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 狱中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 狱中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 力。 本案主要体现了刑罚的哪些功能? 问(1)本案主要体现了刑罚的哪些功能? 结合本案分析刑罚的目的包括哪些内容? (2)结合本案分析刑罚的目的包括哪些内容?
第十四章刑罚的裁量ppt课件
1) 概述
A. 以刑法由无明文规定为标准
❖ 法定情节: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考虑的 情节
❖ 酌定情节:刑法无明文规定,根据刑事立法精 神与有关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 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需要酌情考虑的情节
B. 以刑法是否就法定情节的功能作出绝对性规定 为标准
❖ 应当性情节和可以型情节 C. 以情节对量刑产生的轻重为标准
累犯的课堂练习2
以下哪些被告人构成累犯?
A.某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 第4年又犯强奸罪
B.某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 2年文犯抢动罪
c.某丙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被判有期徒刑, 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D.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 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
E. 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
3) 法律后果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的,
自首和立功的课堂练习
某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贪污案时,找证人王某了解情况。 谈话结束时,侦查人员顺便问:"你自己有无问题需要 说清楚?"王某一时语塞,侦查人员见状便予以政策教 育,王某遂交代了自己受贿5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 了本单位领导李琴受贿的线索。经反贪污贿赂局侦查, 侦破了李某受贿6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根据刑法规定, 对王某受贿罪量刑时应如何处理?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节 缓刑
1. 概念 2. 缓刑的适用条件 3. 缓刑的考验期限与考察 4. 缓刑的法律后果
1. 概念: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就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 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 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课件
04
刑罚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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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节
法定情节
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包括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情节。
酌定情节
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灵活掌握的情节。酌定情节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 的,但它是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和有关刑事政策,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因而对于量刑也具有重要意义。
VS
赦免
赦免是指国家对特定的罪犯免除或者减轻 其刑罚的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有权决 定特赦。特赦应当公开进行,并由最高人 民法院予以宣布。
赦免
种类
赦免包括大赦和特赦两种。大赦适用于特定 的罪犯,可以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 特赦适用于特定的罪犯,可以免除其刑罚的 全部或者部分。
自由刑
有期徒刑
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强 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 我国刑法中的一种主要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
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无 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 。
财产刑
罚金
强制犯罪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是我国刑 罚中的附加刑。
没收财产
没收犯罪人合法所有、没有争议或已履行民事责任的财产的 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财产刑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没收 犯罪人合法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有时还连带没收犯罪 人的其他财产。
罚方法。
无期徒刑
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 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
罚金
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一定 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 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
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必备基础概念《刑罚论》
刑罚论
(一)刑罚的体系
1.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
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2.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 不能涉及犯罪
人以外的人的财产。
(二)刑罚的裁量
1.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
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2.自首: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对于自
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立功:是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查证属实的, 或者提供重要线索,
从而得以侦破其
他案件等情况的行为。
4.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
按照法定的并罚
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三)刑罚的消灭
1.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在刑罚执行期间, 由于确有
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因而将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2.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 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 确有悔改表现, 不
致再危害社会, 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3.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
再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总论作业(主观题)
刑法总论作业(主观题)第一章刑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刑法2.狭义刑法4.广义刑法5.单行刑法6.附属刑法7.刑法的体系8.立法解释9.司法解释10.学理解释11.文理解释12.论理解释二、简答题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相比,其性质有何特点?三、案例题被告人王某于1998年3月7日手持一张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卡上存在500元人民币,王某欲取300元。
在取款时由于操作失误多加了一个零,取300元变成取3000元。
没想到,自动取款机并未因操作失误而拒付,而是果然吐出3000元,使王某大为意外。
王某出于好奇,又操作一遍,结果自动取款机又吐出3000元。
此时,王某已经知道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但出于贪心,王某又先后从自动取款机取出人民币2万元,占为己有。
案发后,王某认为又不是我到银行去偷钱,是自动取款机把钱主动送给我,王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这是一个不当得利的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中的犯罪。
问:本案到底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还是刑法中的犯罪呢?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1.刑法的基本原则2.罪刑法定原则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二、简答题1.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哪些?2.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有哪些?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在哪里?三、案例题1.2003年1月至8月,被告人李某为营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公关先生”,并制定了公关人员管理制度,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酒吧内将“公关先生”介绍给男性嫖客从事同性卖淫活动。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构成何罪?2.甲某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了一名乘客的钱包,内有人民币800元,盗窃刚得手即被乘客发现,后群众将其扭送公安机关。
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最后定罪量刑时,以此时正处在“严打”时期、社会治安不好为由,以盗窃罪从重判处甲某有期徒刑5年。
刑罚裁量制度
刑罚裁量制度刑罚裁量制度是指司法机关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量刑的一种制度。
正因为犯罪的情节和危害程度各异,刑罚裁量制度的出现,使得法官或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罚进行调整,从而实现量刑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刑罚裁量制度作为刑法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凸显了法治的特征。
它充分发挥了法官的裁量权,使刑罚能够适应犯罪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既能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
刑罚裁量制度不仅考虑到了犯罪的情节和后果,还兼顾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性化关怀,体现了法律在实践中的灵活性和宽容度。
刑罚裁量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需要依法依规进行判决。
首先,司法机关要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确保对犯罪的认定准确无误。
其次,需要评估犯罪的主体和客体,不同的犯罪主体和客体所承担的责任和危害程度是不同的,这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据。
再次,要考虑到犯罪的动机和手段,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动机恶劣,采用了残忍手段,那么刑罚就应该更严厉。
最后,需要考虑到犯罪的情节和危害后果,如果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刑罚的幅度也应该更大。
刑罚裁量制度的实施不仅要注重量刑的公平性,还要注重其合理性。
公平性主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他们得到公正的审判和判决。
合理性则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量刑,使刑罚能够符合犯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
在具体操作上,法官或法院可以参考历史判例,借鉴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以保证判决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刑罚裁量制度在实施中存在一定的挑战和困难。
首先,不同的法官或法院对于同一案件的量刑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虽然法律规定了刑罚的幅度,但因为司法人员的主观意愿或经验不同,可能会出现量刑不一致的情况。
其次,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完善,有时刑罚的幅度过轻或过重,难以保证刑法的一贯性和稳定性。
再次,刑罚裁量过程中可能受到舆论和社会压力的影响,法官或法院可能因为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作出不合理的判决。
《刑法》第十四章
(二)法定量刑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9、犯罪人因犯罪造成的损失。
第二节 量刑情节
三、量刑情节的适用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不同情节的关系 (二)正确适用多功能情节 (三)禁止重复评价量刑情节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 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 的本人其他罪行。
第四节 自首与立功
(四)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 如实交待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行为。 (五)自首的法律后果
第67条第1款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可以免除处罚。
第二节 量刑情节
四、间接处罚的禁止
对于罪刑规范并不禁止的事实(行为、 结果等),不能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否则 就会形成间接处罚。 A在抢夺B的财物时,导致B身体遭受 轻微伤。B的轻微伤能否成为对A从重量 刑的根据?本书持否定回答。
第十四章 刑罚的裁量
第三节 累犯
第三节 累犯
一、累犯的概念
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 行完毕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 定之罪的情况。
第67条第1款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 罪行的,是自首。
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既不缩小也不夸大。
第四节 自首与立功
(三)准自首的成立条件
第67条第2款 【准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 行的,以自首论。
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第十四章刑罚概说第一节刑罚与刑罚权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一)刑罚的概念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剥夺或限制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强制方法。
刑罚具有以下特征:(二)刑罚的特征1.根据的法定性适用刑罚的依据是刑事法律,包括刑事实体法(刑法)和刑事程序法(刑事诉讼法)。
根据《立法法》,实体刑法中的刑罚,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才有权设定、补充和修改。
2.适用过程的合法性审判机关适用刑罚一要符合刑法,二要符合刑事诉讼法。
3.适用对象的唯一性刑罚只能适用于犯罪人。
4.适用机关的专门性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适用。
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社会组织、人民团体或者个人都无权适用刑罚。
5.执行机关的特定性。
死刑、罚金和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由监狱和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管制、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
6.强制的最严厉性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制裁方法。
刑罚不仅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和政治权利,而且可以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甚至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
而其他制裁方法都不可能达到如此严厉的程度。
二、刑罚与犯罪的关系(一)刑罚与犯罪的对立1.从国家方面看,犯罪是孤立的个人反抗现行统治关系的斗争,是对统治秩序的威胁和破坏;而刑罚是社会对付违犯它的生存条件的行为的一种自卫手段,是对反抗行为的反破坏和扼制。
2.从犯罪人方面看,犯罪者之所以实施犯罪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其物质或精神上的需要;而刑罚的存在,则往往使这些欲望难以实现,甚至化为泡影。
(二)刑罚与犯罪的统一1.起源相同。
犯罪和刑罚都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互相依存。
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绝大多数犯罪的结局。
3.命运相同。
刑罚不仅伴随着犯罪的产生而产生,而且最终将伴随着犯罪的消灭而消灭。
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强制方法的区别在我国,法律制裁通常是由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经济制裁等处罚措施构成的。
第十四章刑罚概说
5.刑罚是分别由特定强制机关执行的强制方法
6.刑罚就整体而言是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二、刑罚与犯罪的关系 (一)刑罚与犯罪的对立 (二)刑罚与犯罪的统一 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一)适用根据不同 (二)适用机关不同 (三)适用对象不同 (四)严厉程度不同 (五)法律后果不同
2、教育与改造是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的根本措施
(二)特殊预防的方式 (三)特殊预防的实现 三、一般预防 (一)一般预防的概念 所谓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防止社
会上可能犯罪的人走上犯罪道路。 (二)一般预防的方式 (三)一般预防的实现 1、刑罚的适当性 2、刑罚的公开性 3、刑罚的及时性 四、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第十四章刑罚概说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方法。
我国刑罚具有下列特征: 1.刑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刑法中制定的强 制方法
2.刑罚是刑法中赋予“刑罚”名称的强制方法
3.刑罚是用以惩罚犯罪人的强制方法
思考题: 1.刑罚的主要特征如何? 2.如何理解刑罚的目的?
第二节 刑罚的功能
刑罚的功能,是指国家正确制定、裁量和 执行刑罚对社会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国 家创制、适用和执行刑罚的活动,对不同 的对象可能产生不同的功效与作用,根据 功效作用和对象的不同,刑罚的功能可从 三个方面加以概括。
一、对犯罪人的功能 (一)剥夺功能 (二)处罚功能 (三)教育改造功能 二、对被害人的功能——安抚功能 三、对社会的功能 (一)威慑功能 (二)教育鼓励功能
第三节 刑罚的目的
刑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刑法重点知识点总结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1. 罪刑法定原则。
- 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 要求: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律,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禁止绝对的不定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
2.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即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二、犯罪构成。
1. 犯罪主体。
- 自然人犯罪主体。
- 刑事责任年龄。
-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刑事责任能力。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单位犯罪主体。
-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 犯罪主观方面。
- 故意。
- 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 过失。
-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刑法总则综合练习二
刑法总则综合练习二第十章共同犯罪一、名词解释1.共同犯罪 2.主犯 3.从犯 4.胁从犯 5.教唆犯 6.首要分子二、选择题1.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__________全部罪行处罚。
A.他参与的B.他组织的C.集团所犯的D.他指挥的2.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者可以__________。
A.不予处罚 B.免予处罚 C.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减轻处罚3.蔡某刑满释放后决定改邪归正,某日,以前的同伙张某找到蔡某,要蔡某与他去盗窃某商店,蔡某不愿意,但张某威胁蔡某说要告诉蔡某女友有关蔡某以前的劣迹,蔡某怕失去女友,就同意与张某盗窃商店。
共同犯罪中的蔡某属于__________。
A.主犯 B.从犯 C.胁从犯 D.帮助犯4.甲、乙、丙、丁四人共谋在某工厂出纳员去银行领回该厂全体人员工资时,抢劫该出纳员领回的工资,后来甲因事抽不开身未能前往,乙、丙、丁同赴现场,抢走了该出纳员所领工资七千多元,四人平分。
对甲的行为__________。
A.不以犯罪论处B.以抢劫罪的犯罪预备单独论处C.以抢劫罪共同犯罪论处D.以抢劫罪的犯罪中止论处三、填空题1.以共同犯罪能否依照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为标准,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任意共同犯罪与__________。
2.以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为标准,共同犯罪可以分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
3.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共同犯罪可以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__________。
4.我国现行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__________、__________几类。
5.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__________、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或者__________处罚。
四、问答题1.试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2.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3.试述主犯的概念、种类和刑事责任。
4.试述从犯的概念、种类和刑事责任。
刑法学名词解释完整版(总则12-19章)
……………………………………………………第十三章: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指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犯罪人应当承受而国家司法机关也强制犯罪人接受的否定评价和制裁标准。
……………………………………………………第十四章:刑罚概说
刑罚: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刑罚目的:指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预期达到的效果。
……………………………………………………第十五章:刑法的体系与种类
特殊预防:指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一般预防: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主刑:指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的刑罚方法。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况的行为。
数罪并罚: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缓刑: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驱逐出境: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它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的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
……………………………………………………第十七章:刑罚裁量制度
累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自首: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刑法分论多媒体教案
刑法分论多媒体教案第一章:刑法分论概述1.1 刑法分论的概念与意义1.2 刑法分则与总则的关系1.3 刑法分论的主要内容与体系第二章:犯罪论2.1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2.2 犯罪构成要件2.3 犯罪形态2.4 犯罪种类第三章:刑罚论3.1 刑罚的概念与特征3.2 刑罚的种类3.3 刑罚的适用与执行3.4 刑罚的改革与完善第四章:刑法责任4.1 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4.2 刑事责任的种类与归责原则4.3 刑事责任的时效4.4 刑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第五章:刑法的适用范围5.1 刑法空间效力范围5.2 刑法时间效力范围5.3 我国刑法的空间与时间效力规定5.4 刑法的冲突解决原则本章节教案以多媒体形式呈现,通过图片、案例、动画等丰富教学资源,帮助学生直观地理解刑法分论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规定。
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培养其法律素养和道德观念。
第六章:危害国家安全罪6.1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与特征6.2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6.3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法律规定与案例分析6.4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事责任第七章:危害公共安全罪7.1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与特征7.2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7.3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规定与案例分析7.4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第八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8.1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与特征8.2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8.3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法律规定与案例分析8.4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刑事责任第九章:财产犯罪9.1 财产犯罪的概念与特征9.2 财产犯罪的种类9.3 财产犯罪的法律规定与案例分析9.4 财产犯罪的刑事责任第十章:贪污贿赂犯罪10.1 贪污贿赂犯罪的概念与特征10.2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10.3 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定与案例分析10.4 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本教案以多媒体形式呈现,通过图片、案例、动画等丰富教学资源,帮助学生直观地理解各类犯罪的概念、特征、种类和法律规定。
刑法讲义:刑罚论各章内容提要
(三)刑罚功能
刑罚功能即刑罚的功效,是指刑罚设定、适用和执行所产 生的客观效用。如果说刑罚目的是立法者的主观追求,刑 罚功能则是指刑罚目的的实现程度。 刑罚功能可能是外显的,也可能是潜在的;可能是正向的, 也可能是负向的。[注意:在这一点上,本人与校内教科书上的观
点相左。教科书认为,刑罚功能只能是积极的、有价值的社会效应; 负面的、消极的作用不属于刑罚功能。]
是一种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其实现形式是刑
法以及刑罚的适用与执行。
二、刑事责任的根据(观点简介)
(一)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与法的责
任论(略)
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之间的分野:行为人是
否有自由意志(意思自由),是否有“他行为可 能性”(自由选择可能性)。 法的责任论是道义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之间调和 与折衷的产物。在德、日刑法学中有较大影响。
3、人格责任论
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由德国学者梅茨格尔和博克 尔曼提出。日本的团藤重光进一步发展了人格责任论。 行为责任论与性格责任论的折衷。 基本观点:责任非难的对象是行为人自主形成的人格。 一方面,人格以及人的行为既受素质和环境的决定或制
约,另一方面,人又具有一定的自由意志和选择自由。
的量刑情节;后者是法律无明文规定,但审判实践中酌 情考虑的量刑情节,主要包括犯罪手段、犯罪时间、犯 罪地点、犯罪对象、犯罪危害后果、犯罪动机、犯罪后 态度、犯罪人一贯表现等。
3、从宽情节(从轻、减轻情节)与从严情节(从重情 节)。[注意,我国刑法中无加重情节] 4、“应当”情节与“可以”情节。[法定情节的再分 类]
如果按照教科书的观点把刑罚功能理解为刑罚的积极的、 正面的、有价值的社会效应,那么,刑罚功能与刑罚目的 就是相通的或者重合的。对刑罚功能,教科书列举了9种之多,
刑罚的裁量制度
刑罚的裁量制度第一节量刑情节及其适用规则一、量刑原则的内容【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刑法第61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我国量刑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法定量刑情节刑法明文规定的、量刑时必须要考虑的各种事实情况。
如刑法第17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酌定量刑情节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审判人员在量刑时应酌情考虑的各种事实情况。
主要表现为: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的对象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犯罪的动机犯罪后的态度犯罪人的一贯表现前科3、量刑情节的主要适用规则(1)“从轻”与“从重”均是在法定刑幅度之内判处刑罚,而“减轻”则是法定刑幅度之下判处刑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减轻处罚”仅减至一个法定刑档次。
(2)应当型情节优于可以型情节、可以型情节优于酌定型情节;(3)同时存在数个从严或从宽情节的,不得任意改变量刑情节所具有的功能;(4)同时具有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的,不得采取简单的折抵办法,而应“先严后宽”地不断修正初步拟定的宣告刑;(5)多功能情节的(如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应依法定顺序考量;(6)禁止重复评价量刑情节。
第二节累犯制度一、概念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
二、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刑法第65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1、主观条件:前后两罪均为故意犯罪;2、刑度条件:前后两罪均为(或需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刑释或赦免后的5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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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殊累犯 66条
A. 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B. 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犯
3. 累犯的法律后果 65
应当从重
累犯的课堂练习
1. 甲于1997年9月30日有期徒刑执行完毕,
2000年贾又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 问:是否构成累犯
1997刑法规定累犯时间间隔是3年,新刑法是5 年。适用新 刑法还是旧的。如果新罪是在新刑法生效后实施的,一律 是5年
A
第四节 自首与立功
1. 自首
2. 立功
1. 自首 1) 概述: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 的罪行的行为。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67 条 2)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A. 概念: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行的行为 B.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犯罪以后:犯罪以后但尚未归案之前 自动:基于自己的意志积极主动地 投案:公检法或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其他有 关负责人。实质是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合法控制下
1) 普通缓刑的适用条件 72条
A. 对象条件:原判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 B. 根本性条件: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使用 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C. 禁止性条件: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2) 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 449条
A. 必须是战时 B. 只能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军人 C. 战争条件下适用缓刑没有现实危险
第六节 缓刑
1. 概念
2. 缓刑的适用条件 3. 缓刑的考验期限与考察
4. 缓刑的法律后果
1. 概念: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就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 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 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2. 适用条件
盗窃罪的一般立功,诈骗罪的自首C
第五节 数罪并罚
1. 概念
2. 原则 3. 适用数罪并罚的不同情况
1.
概念: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
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法 1) 一人犯数罪 2) 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内: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犯 罪人犯有数罪
2. 数罪并罚的原则 1) 概述
1) 概述
A. 以刑法由无明文规定为标准 法定情节: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考虑的 情节 酌定情节:刑法无明文规定,根据刑事立法精 神与有关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 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需要酌情考虑的情节 B. 以刑法是否就法定情节的功能作出绝对性规定 为标准
应当性情节和可以型情节 C. 以情节对量刑产生的轻重为标准 从宽情节:对犯罪人量刑产生有利影响的情节 (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从严情节:产生不利影响的情节(丛重) D. 以情节与犯罪行为在时间上的关系为标准 案中情节和案外情节 E. 以同一情节对量刑影响的功能多少为标准 单功能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仅有一种可能性 (累犯应当从重) 多功能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有两种以上可能性 (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某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贪污案时,找证人王某了解情况。
谈话结束时,侦查人员顺便问:"你自己有无问题需要 说清楚?"王某一时语塞,侦查人员见状便予以政策教 育,王某遂交代了自己受贿5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 了本单位领导李琴受贿的线索。经反贪污贿赂局侦查, 侦破了李某受贿6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根据刑法规定, 对王某受贿罪量刑时应如何处理?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缓刑的考验期与考察 1) 考验期
A. 拘役: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不能少于2个 月 B. 有期徒刑: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能少 于1年 C. 从判决确定日起算,先行羁押的不折抵考验期 限
B 自首后又重大立功的
自首和立功的课堂练习2
某甲因盗窃罪案发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
期间,交待了自己与李某诈骗4万元犯罪的事 实,并提供了同案犯李某可能隐匿名的地点, 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 对某甲的盗窃罪如何处罚?
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 罚
3. 适用数罪并罚的不同情况
1)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2) 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的并罚 70条
先并后减
3) 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的----先减后并 4) 刑罚执行期间又漏又新的----先漏后新
数罪并罚的课堂练习1
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与说法,哪些是错误
的?
A.甲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法院决定
合并执行18年。甲执行8年后,又犯C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对此,法院应在14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 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 B.乙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X年,法院决定合 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法院发现乙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没有 判决的C罪,并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样,乙实际执行的有 期徒刑必然超过20年 C.丙犯A、B罪,分别被法院判处14期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 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丙又犯C罪,法院就C罪判处有期徒 刑5年。由于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故丙实际上不可 能执行c罪的刑罚 D.丁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A、B、c、D四罪,但法院只判决A 罪8年有期徒刑、B罪12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18年有期徒刑。 执行5年后发现C罪与D罪,法院判处c罪5年有期徒刑、D罪7年有 期徒刑。此次并罚的“数刑中的最高刑期”应是18年,而不是12
法律为准绳
1)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犯罪的实事、犯罪 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为根 据
A. 认真查清犯罪事实
犯罪事实: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主客观 事实 什么人在什么心理状态下实施了什么犯罪行为,造 成了什么危害结果,侵犯了何种法益
B. 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定罪 C. 全面掌握犯罪情节
a) 从重与从轻处罚:在法定刑的限定内判处较重的刑 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定内判处较轻的刑 法 b) 减轻处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不包括本数) 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时和经最高院核准63条 减轻处罚时原则上有格的限制 减轻处罚时能否减为更轻的刑种(有期、拘役、 管制) c) 免除处罚
C.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共同犯罪中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 仅供述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认定 自首。
如实供述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自首,但一审判决 前又能如实供述的,认定为自首
3) 准自首的成立条件
A. 概念: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 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B. 主体是 C.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 其他罪行:异种罪行 如果交待的是同种罪行,不做自首处理,但可以酌 情从轻
4) 坦白: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待自己 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和一般自首的区别 和准自首的区别
5) 法律后果: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 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 立功
1) 概他案件, 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行为 68条
累犯的课堂练习2
以下哪些被告人构成累犯?
A.某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 第4年又犯强奸罪 B.某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 2年文犯抢动罪 c.某丙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被判有期徒刑, 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D.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 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 ABD 331条是过失犯罪 假释期满后开始算
我国,只能由人民法院量刑 不是任何法院都可以裁量任何刑罚
2) 量刑的基础是查明事实、认定犯罪性质
定罪本身不是量刑的内容
3) 量刑的内容是裁量刑罚
是否判处刑罚---刑种---刑度---是否立即执行
4) 量刑是将法定的罪刑关系转变为实在的罪 行关系的必要条件
2. 量刑原则: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
2) 三种情形
A. B. C. D.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 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刑事案件 协助抓捕其他罪犯的,包括未归案的同案犯 组织、检举他人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从而使得 国家免受重大损害。 E. 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
3) 法律后果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的,
自首和立功的课堂练习
3. 量刑方法:审判人员裁量刑罚所使用的
手段、方法、步骤的综合
1) 我国的经验量刑法 2) 新的量刑方法
第二节 量刑情节
1. 概念
2. 分类 3. 适用
1. 量刑情节的概念: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
罪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刑 罚是应当考虑的,距定量性情中或免除 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 314条 2. 量刑情节的分类
累犯课堂练习3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 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 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 期徒刑 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 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2) 我国的数罪并罚原则:混合原则
A. 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 B. 并科原则适用于判处附加刑的情形,包括附加 刑和附加刑并科(没收全部财产和罚金同时存 在除外)与附加刑和主刑的并科。同一刑种的 附加刑之间得并罚问题 C.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 加重原则
a) b) c) d) e) 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 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不同刑种之间的折算理论上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