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培养方案 -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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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学专业培养计划
一、学制
五年制本科。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具备建筑师职业素养,并富于创新精神的国际化高级专门人才及专业领导者。
本专业毕业生能够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及室内设计工作,也可从事建筑学专业领域的理论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
三、基本要求
1.德育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民主与法治意识以及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坚持既勇于探索创新、开拓进取又勤恳实干、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
了解国防知识,树立国防观念。
2.智育
(1)公共基础理论知识
●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
● 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法律与法规。
● 了解国防基本知识。
● 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
● 了解计算机技术与文化,以及计算机程序设计的基本语言及方法。
● 了解多媒体及网络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方法。
● 掌握计算机技术在本专业领域的程序的操作应用技能和方法。
●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听、说、读、写的能力。
● 掌握高等数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
● 掌握建筑力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 掌握画法几何和阴影透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 了解建筑物理声、光、热的基本理论和设计方法。
● 了解建筑给排水、电气、空调等相关建筑设备的基本知识及在建筑设计中的综合运用方法。
● 掌握美术的基本知识和技法。
● 掌握文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 了解人类文化及经济管理等领域的相关基础理论与知识。
(2)学科基础知识
● 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建筑设计基础、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等。
● 掌握建筑设计制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 掌握建筑画的基本理论和技法。
● 了解中国建筑的基本特征及其演变过程。
80
● 了解外国建筑的基本特征及其演变过程。
● 了解当代中外主要建筑流派和思潮的理论和影响。
● 掌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园林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 掌握建筑环境调查和研究分析的方法。
● 了解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法律和法规以及现行有关城市和建筑设计的法规与标准。
● 了解人的生理、心理以及行为与建筑环境的相互关系。
● 了解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与建筑设计的相互关系。
● 了解建筑设计在预防灾害的法规与标准。
● 了解常用建筑材料及新建筑材料的性能,并能在建筑设计中合理选用。
● 了解建筑构造的基本原理和构造方法。
● 了解建筑体系,掌握常用建筑结构构件的性能,能合理地进行选择和布置,并能了解它们对建筑的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美观的重要性。
● 了解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3)专业知识
● 掌握建筑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并能快速完成建筑方案设计。
● 掌握应对特殊环境和特殊条件的建筑设计理论和方法。
● 掌握居住环境的规划设计方法。
● 掌握建筑特种构造的原理和设计方法。
● 了解建筑评论的理论和方法。
● 了解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和方法。
● 了解建筑师的职业特点和职业道德。
4.体育
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自学能力
● 具有查阅文献信息、了解本学科及相关专业的科技动态和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能力。
2.业务能力
● 具有一定的建设项目策划、参与组织可行性研究的能力。
● 理解和掌握环境,包括城市环境和自然环境、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室内环境和室内环境,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 有能力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和设计条件,合理进行设计并能快速完成。
● 有能力根据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用多种恰当的方式表达设计意图。
● 具备用语言和文字充分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
● 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能力。
● 具有一定的建筑模型制作能力。
● 具有比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资料和外语听、说、写的初步能力,并初步具备与国外同行合作交流的能力。
3.管理能力
● 具备一定的设计组织能力,能够熟悉和协调建筑工程各工种间的关系。
81
● 具有一定的对外公关、对内组织管理的能力。
五、主干学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理论与历史、建筑技术科学。
六、主要课程
1.设计系列课程
包括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建筑设计院实习和毕业设计等。
2.理论系列课程
包括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原理、规划设计原理、园林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建筑史、建筑理论与历史、建筑评论等。
3.技术系列课程
包括建筑结构、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造、建筑特殊构造、构造技术应用。
4.美术系列课程
包括美术、美术实习等。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美术实习、建筑环境实录、建筑设计院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八、相近专业
城市规划、历史建筑保护工程、风景园林、艺术设计。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13.5 学分,方可毕业。
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建筑学学士。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十四、有关说明
1.课程性质代号
通识教育课程代号A1(必修)、A2(限选)、A3(任选);
基础课程代号B1(必修)、B2(限选)、B3(任选);
学科基础课程内学院或专业大类平台课程代号C1 (必修)、C2(限选)、C3(任选);
学科基础课程内跨学科基础课程代号D1 (必修)、D2(限选)、D3(任选);
专业特色课程内专业基础课代号E1(必修),E2(限选),E3(任选);
专业特色课程内专业课代号F1(必修),F2(限选),F3(任选)。
2.各类选修课要求
● 限选课
限选课指限定课程类型的选修课,课程类型中有数门课者选修其一。
● 任选课
82
通识教育任选课应修满10学分,选修时应符合学生选修通识教育任选课的具体规定。
跨学科基础任选课规定在专业14、15大类平台以外选课。
专业特色课程任选课规定在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特色课程中选课,或在对本科生开放的学院研究生课程中选课。
83
附表一
建筑学专业五年制教学安排一览表
84
85
86
附表二
实践环节安排表
附表三
学时、学分汇总表
87
附表四
课外安排一览表
88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一、学制
四年制本科。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既具备建筑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又系统掌握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保护与再利用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并富于创新精神的国际化高级专门人才及专业领导者。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设计、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也可从事建筑、规划、景园等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基本要求
1.德育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民主与法治意识以及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坚持既勇于探索创新、开拓进取又勤恳实干、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
了解国防知识,具备国防观念。
2.智育
(1)公共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
●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法律与法规。
●了解国防基本知识。
●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
●了解计算机技术与文化,以及计算机程序设计的基本语言及方法。
●了解多媒体及网络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方法。
●掌握计算机技术在本专业领域的程序的操作应用技能和方法。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听、说、读、写的能力。
●掌握高等数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
●掌握建筑力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掌握画法几何和阴影透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了解建筑物理声、光、热的基本理论和设计方法。
●了解建筑给排水、电气、空调等相关建筑设备的基本知识及在建筑设计中的综合运用方法。
●掌握美术的基本知识和技法。
●掌握文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了解人类文化及经济管理等领域的相关基础理论与知识。
(2)学科基础知识
●掌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园林规划与设计、室内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了解当代中外主要建筑流派和思潮的理论和影响。
●掌握建筑设计制图和建筑画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掌握建筑环境调查和研究分析的方法。
89
●了解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法律和法规以及现行有关城市和建筑设计的法规与标准。
●了解建筑设计在预防灾害方面的法规与标准。
●了解常用建筑材料及新建筑材料的性能,并能在建筑设计中合理选用。
●了解建筑构造的基本原理和构造方法。
●了解建筑体系,掌握常用建筑结构构件的性能,能合理地进行选择和布置,并能了解它们对建筑的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美观的重要性。
●了解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3)专业知识
●深入了解历史建筑的形制及工艺特征。
●掌握历史建筑保护技术的各类知识。
●掌握城乡建筑遗产保护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了解中外建筑的基本特征及其演变过程。
●掌握建筑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并能快速完成建筑方案设计。
●掌握应对特殊环境和特殊条件的建筑设计理论和方法。
●掌握建筑特种构造的原理和设计方法。
●了解建筑评论的理论和方法。
●具备与国外师生合作设计与交流的经历。
3.体育
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自学能力
●具有查阅文献信息、了解本学科及相关专业的科技动态和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能力。
2.业务能力
●具有对历史建筑进行鉴别、评价的能力。
●具备完成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项目策划、组织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的能力。
●理解和掌握环境,包括城市环境和自然环境、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有能力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和设计条件,合理进行设计并能快速完成。
●具备用语言和文字充分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
●有能力根据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用多种恰当的方式表达设计意图。
●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建筑模型制作能力。
●具有比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资料和外语听、说、写的初步能力,并初步具备与国外同行合作交流的能力。
3.管理能力
●具备一定的设计组织能力,能够熟悉和协调建筑工程各工种间的关系。
●具有一定的对外公关、对内组织管理的能力。
五、主干学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理论与历史、建筑技术科学。
90
六、主要课程
1.设计系列课程
包括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建筑与规划设计和毕业设计等。
2.理论系列课程
包括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原理、规划设计原理、园林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建筑史、建筑理论与历史、建筑评论等。
3.技术系列课程
包括建筑结构、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造、建筑特殊构造。
4.美术系列课程
包括美术、美术实习等。
5.保护系列课程
包括历史建筑保护概论、历史建筑形制与工艺、保护技术、专业选修等。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美术实习、历史环境实录、毕业设计(论文)等。
八、相近专业
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设计。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185.5学分,方可毕业。
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毕业生修满以下专业类课程,在总学分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取得该专业学士学位:
历史建筑保护概论,建筑设计基础(1,2,3,4),建筑与规划设计(1,2),历史建筑形制与工艺,建筑设备(水,电,暖),建筑物理(声,光,热),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建筑材料,保护技术(2选1),专业选修(2选1),建筑理论与历史。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十四、有关说明
1.课程性质代号
通识教育课程代号A1(必修)、A2(限选)、A3(任选);
基础课程代号B1(必修)、B2(限选)、B3(任选);
学科基础课程内学院或专业大类平台课程代号C1 (必修)、C2(限选)、C3(任选);
学科基础课程内跨学科基础课程代号D1 (必修)、D2(限选)、D3(任选);
专业特色课程内专业基础课代号E1(必修),E2(限选),E3(任选);
专业特色课程内专业课代号F1(必修),F2(限选),F3(任选)。
2.各类选修课要求
91
(1)限选课:限选课指限定课程类型的选修课,课程类型中有数门课者选其一。
(2)任选课:通识教育任选课应修10学分,规定必须在哲学与法学、文学与历史两个分类中各修3学分以上(含3学分),至少选三类课程,选修其他类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2学分。
跨学科任选课规定在专业14、15大类平台以外选课。
专业特色课程任选课规定在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特色课程中选课,或在对本科生开放的学院研究生课程中选课。
92
附表一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四年制教学安排一览表
93
94
95
附表二
实践环节安排表
附表三
学时、学分汇总表
96
附表四
课外安排一览表
97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计划
一、学制
五年制本科。
二、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
三、业务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市规划的理论和方法,掌握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市政工程规划、区域规划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掌握建筑设计的理论和一般方法技术,了解城市规划法规和管理的基本知识以及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地理学等与城市规划相关的社会科学方面的基本原理和知识,了解城市规划全过程中动员、组织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
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
2.掌握城市规划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进行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能力;
3.了解环境、经济、社会、建筑、土木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有关城市环境与地理、城市与区域、城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与交通工程、城市文化历史、城市工程基础设施、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与法律等相关关系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
4.初步掌握城市市政工程和交通规划、区域规划、社区发展、城市开发更新、建筑设计、城市环境保护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作为一名组织者和协调者与其他专业人员共同开展工作的能力;
5.具有城市规划管理能力;
6.具有计算机运用的能力(含运作CAD基本能力和GIS的初步能力)。
五、主干学科
建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
六、主要课程
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城市建设史、城市规划思想史、城市交通与道路、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城市开发、城市规划行政管理与城市规划法规、区域经济与区域规划等。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美术实习、总体规划实习、综合社会实践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八、相近专业
建筑学、园林、旅游管理。
98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19学分,方可毕业。
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十四、有关说明
1.课程性质代号
通识教育课程代号A1(必修)、A2(限选)、A3(任选);
基础课程代号B1(必修)、B2(限选)、B3(任选);
学科基础课程内学院或专业大类平台课程代号C1 (必修)、C2(限选)、C3(任选);
学科基础课程内跨学科基础课程代号D1 (必修)、D2(限选)、D3(任选);
专业特色课程内专业基础课代号E1(必修),E2(限选),E3(任选);
专业特色课程内专业课代号F1(必修),F2(限选),F3(任选)。
2.各类选修课要求
(1)有关限选课程
限选课指限定课程类型而不限定选修的具体课程,学生可在限定的课程类型体系中任选规定数量的课程。
限选课设置的目的在于保持学生知识与能力结构的合理性,并给予学生主动学习与潜能发挥的可能性。
(2)有关任选课程
任选课指学生可在建议的或非建议的全校及学院或专业大类课程平台提供的可供选修的课程中按规定的数量及种类(通识教育课程、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特色课程)自由选择自己希望学习的课程。
对本专业而言,任选课是一个开放式的结构,没有数量限制;通识教育任选课需符合学生选修通识教育任选课的具体规定。
99
附表一
城市规划专业五年制教学安排一览表
100
101
102
附表二
实践环节安排表
附表三
学时、学分汇总表
103
附表四
课外安排一览表
104
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计划
一、学制
四年制本科。
二、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擅长工业产品的开发与设计;擅长室内外环境设计;擅长网页、动画等多媒体设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并能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科学研究、管理、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业务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设四个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与多媒体设计,学生主要学习建筑、室内、环境、产品、视觉传达等设计程序与方法;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开发创造能力,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室内设计及室外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家具、陈设及室内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环境设施、标志系统等室外环境设计的能力;
2.掌握产品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新产品开发和设计的能力;
3.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策划与专业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具有平面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多媒体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等方面的能力;
4.具备设计专业方面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主干学科
艺术设计。
六、主要课程
设计图学、设计基础、设计表达、综合设计。
1.视觉传达设计方向:视觉传达原理及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2.环境设计方向:环境设计原理及设计、环境设计。
3.产品设计方向:产品设计原理、产品设计。
4.数字与多媒体设计方向:数字艺术设计原理及设计、数字设计。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计算机辅助设计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八、相近专业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等。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166.5学分,方可毕业。
本专业所授学位为文学学士。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105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十四、有关说明
1.课程性质代号
通识教育课程代号A1(必修)、A2(限选)、A3(任选);
基础课程代号B1(必修)、B2(限选)、B3(任选);
学科基础课程内学院或专业大类平台课程代号C1 (必修)、C2(限选)、C3(任选);
学科基础课程内跨学科基础课程代号D1 (必修)、D2(限选)、D3(任选);
专业特色课程内专业基础课代号E1(必修),E2(限选),E3(任选);
专业特色课程内专业课代号F1(必修),F2(限选),F3(任选)。
2.各类选修课要求
(1)通识教育任选课应选修11学分,选修时应符合学生选修通识教育任选课的具体规定;
(2)跨学科任选课可以在学院专业课程平台提供的课程中自由选择;
(3)学科基础课程限选课是根据学生选择的方向,在限定的课程中任选规定数量的课程;
(4)专业特色课程限选课由学生选择的方向任选规定数量的课程。
106
附表一
艺术设计专业四年制教学安排一览表
107
108
109
附表二
实践环节安排表
附表三
学时、学分汇总表
110
附表四
课外安排一览表
111
工业设计专业培养计划
一、学制
四年制本科。
二、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擅长工业产品的开发与设计;擅长室内外环境设计;擅长网页、动画等多媒体设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并能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科学研究、管理、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业务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产品设计,兼学视觉传达设计以及室内设计,具备较强的策划与开发能力,培养学生具备设计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产品开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具有新产品开发和设计的能力;
3.具有设计专业方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
4.具备视觉传达的基本策划与室内设计等方面的能力。
五、主干学科
工业设计。
六、主要课程
设计图学、设计基础、设计表达、综合设计、产品设计与原理、产品设计、产品系统设计。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计算机辅助设计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八、相近专业
艺术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166.5学分,方可毕业。
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十四、有关说明
1.课程性质代号
通识教育课程代号A1(必修)、A2(限选)、A3(任选);
基础课程代号B1(必修)、B2(限选)、B3(任选);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