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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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新形势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升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功能,对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内涵
党外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的一个特定概念。它是指中共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而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一般来说,党外代表人士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有较深造诣或有较大影响,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一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锻炼与使用力度有待加强
有些单位还没有将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锻炼真正纳入议事日程,还没有建立与党外代表人士定期联系制度,缺乏系统完整的考察、培养、交流、使用机制。教育培养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培训经费不足,阵地建设滞后,学习培训考评激励、教学质量评估等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政策规定缺乏刚性约束,培养与使用的责权有脱节现象。
(二)思想认识方面存有束缚感
由于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必要性存在着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对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特点规律的研究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问题。基层单位统战干部多是兼职,有的单位甚至无人负责,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三)党外代表人士自身存在不足
党外代表人士政治上追求进步,文化程度和业务水平较高,富有开拓精神,在某个学科和领域有建树,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但他们当中特别是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还存在着政治把握能力不强,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相对不足,与党合作共事经验不够丰富,社会威望和影响力不高等问题。
(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结构欠缺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总体数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缺少一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在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党外代表人士。还有大量有影响力的党外专家学者没有纳人我们的视野,高层次人才和年轻后备人才的储备缺乏。
三、新时代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建章立制,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
要把综合评价作为党外代表人士推荐使用的必经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素质、事业成就、群众基础进行综合评价,为选拔人才提供客观依据;要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推荐机制,规范推荐程序,特别是党外政协委员的推荐,必须制订规范性的文件明确统战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推荐党外代表人士的原则、条件、要求、目标,确保党外代表人士推荐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要抓住政协换届契机,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政协换届人事安排的方案》,规范区政协委员的推荐、协商、提名工作程序,确保党外政协委员达到中央“非中共党员政协委员不少于60%和常委不少于65%”的政策要求。同时,还要注重实现党内推荐与党外推荐、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定期推荐与日常推荐有机结合;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让党外代表人士充分发挥个人所长,促进个人发展,提升个人形象;要大力推动参政议政制度化,建立健全各类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情况通报会制度,为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搭建平台、畅通渠道。
(二)加强教育,提升党外代表人士综合素质
培养造就一批能与我们党团结合作,肝胆相照的党外代表人士,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要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党外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支持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合作共事能力。要突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等方面内容作为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重点,教育党外代表人士始终与我们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时刻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突出履职能力培养,引导党外代表人士不断强化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服务中心的意识,主动参与精准扶贫、医疗援助、社区管理、文化科技下乡等社会服务活动,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要突出思想作风养成,鼓励党外代表人士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学习,练就过硬本领,甘于奉献,自觉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
(三)以人为本,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正确处理同党外代表人士的关系,加强同他们的协商,广泛听取和吸纳他们的建议,充分尊重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权益,以坦诚的态度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是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法。第一,搞好联谊交友,争当党外代表人士的朋友。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委领导同志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的意见》,区委领导定期与党外代表人士谈心、交流思想,开展对口联系、情况通报、重大问题协商、走访慰问、恳谈等各项活动,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把联谊交友工作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第二,推进合作共事,争当党外代表人士的盟友。支持党外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认真办理党外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协中的作用。坚持民
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第三,建好党外人士之家,争当党外代表人士的净友。按照“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团结人”的要求,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多解难事,最大限度地尊重、照顾和维护好同盟者的物质利益、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把政协工作组建设成为深受党外人士欢迎的团结之家、民主之家、交友之家、建言之家、温暖之家,提升社会凝聚力。
(四)统筹兼顾,安排使用好党外代表人士
坚持统筹兼顾、各得其所方针,安排使用好党外代表人士,搞好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举荐任用党外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1949年11月,毛泽东主席在同绥远负责人谈话时,就干部人事的安排工作指出:“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还是一半一半好,要搞五湖四海。”直至今天,
“五湖四海”仍是中国共产党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核心原则。
根据中央《条例》、省委《实施办法》规定,“着力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选拔任用。省、市、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应配备党外干部。重视做好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工作。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班子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积极配备党外领导干部,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其中教育、科技、监察、住建、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审计、环保、体育、司法行政等部门必须配备党外领导干部;配备党外领导干部的政府工作部门要占部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重视机关党外中层干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配备党外干部的政府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中层干部中党外干部应逐步达到10机”
选拔任用是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确立选拔任用标准,进一步突出党外代表人士的社会影响力、事业知识技能、良好的人格形象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做好政治安排,对于参政议政热情高、事业造诣较深的党外代表人士,针对性安排各级政协委员,支持他们发挥事业优势参政议政;要做好实职安排,对于组织领导能力强、熟悉市场经济规律、善于经营管理的后备干部,大胆选拔推荐担任区、乡镇人大、政府、政协“三大班子”;对于联系群众密切、热心社会事务管理、具有较强民主监督能力的后备干部,针对性安排担任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特约人员,以及各社会团体职务,切实发挥积极作用。特别要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切实把握基层党外代表人士的特点和成长规律,为我区建设一支素质高、影响好、作用大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