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12.12•【字号】沪经信法〔2017〕896号•【施行日期】2017.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经信法〔2017〕896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的有关要求,推进本市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市场推广和应用,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12月12日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的有关要求,聚焦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加快人工智能在重点行业场景中的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协同创新和生态培育,依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使用原则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人工智能的政策规定和导向要求,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大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编制专项支持资金需求预算,确定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发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项目的验收。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支持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对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支持对象专项支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5.25•【字号】沪发改规范〔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5月25日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民间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上海市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耕耘者、建设者、分享者。
为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1.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
各区、各部门推进民间投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服务办事指南,细化服务标准,明确办理时效,服务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
在浦东新区试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通过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从事特定行业许可经营项目须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标准,市场主体书面承诺其已经符合要求并提交必要材料,即可取得行政许可。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审改办、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政府)2.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发布和重要政策宣传推介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我市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
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滚动列入年度市重大工程项目清单,由市重大办负责协调推进。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使用手册—高新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名目第一章系统概述1.1系统介绍 本系统可供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申报和预审使用。
申报单位依据相关资金治理方 定的申报条件,结合业务需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前期预备和初步论证的根底上,向上级预算主管部门报送工程预算申报书等申报材料。
预算主管部门对预算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按轻重缓急进行工程筛选和排序,形本钞票部门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1.2系统环境硬件网络要求:能够正常访咨询网络和要求的域名软件要求:WindowsXP 或以上版本扫瞄器要求:IE6.0及以上版本第二章业务概述2.1申报流程图〔图2.1〕2.2流程讲明1.相应的登录域名〔〕,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名、密码后登录系统并进行工程申报。
2.登录系统后进进“工程申报〞,填写工程。
3.工程填写完成后,进进“填报治理〞,针对相应工程进行校验后并报送。
4.校验完成并报送成功这进进工程预审流程,等待预审。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专项资金工程治理与效劳平台 使用手册 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企业用户〕第三章系统登录3.1系统登录登录专项资金工程治理效劳平台地址:3.2企业用户注册1〕企业用户点击【企业注册】,如图:〔〕〔图〕2)进进企业用户注册界面并输进必填信息与其他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如图:〔〕〔〕3〕资料补填完成后,点击首页右上角的【工程申报】进进申报页面〔图〕第四章工程申报4.1通知、指南、资料功能描述:将企业用户所选择的该工程类不〖通知〗、〖指南〗、〖资料〗〔如图4.1〕自动关联到系统治理员公布于首页的【重要通知】、【工程指南】和【治理方法】中,并一一对应。
〔图4.1〕4.2申报工程1.选择申报工程类不为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点击【申报工程】〔图〕2填写申请报告表:〔图4.2〕2.1填报讲明:〔〕2.2填写企业全然信息表:〔图4.2.2〕2.2.1知识产权表:〔图4.2.2.1〕2.3工程根底信息表:〔图4.2.3〕2.4工程资金:〔图4.2.4〕2.5可行性报告:〔图4.2.5.1〕2.6附件信息:〔图4.2.6〕点击【上传】文件后,点击【提交】完成文件上传工作,如以以如下面图:附件上传完成后,用户点击【报送】完成该专项资金的报送流程:如图注:企业用户也能够在申报完成后,在【填报治理】页面中点击报送4.3填报治理功能描述:在本模块能够列出已添加的工程,也能够添加工程,以及对差不多添加的工程进行编辑、删除、报送、校验操作,如图4.3所示:〔图4.3〕注:工程填写完毕后,用户进进填报治理界面后,必须点击【报送】1)企业用户选择要申报的工程类不,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提交其它必要的材料。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第一批)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沪经信技[2015]215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5.08【实施日期】2015.05.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第一批)的通知(沪经信技〔2015〕215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组织实施上海市产业技术创新工程,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15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第一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划专题(一)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方向:鼓励和支持2015年度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更新、完善、建设研发试验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行业、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支撑。
支持方式:专项资金补贴不超过新增能力建设投入的30%。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为2015年度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1.“四新”模式与产品推广运用专项支持方向:围绕“四新”经济重点领域,鼓励异业联盟型、跨界融合型、价值链提升型、迭代平移型等具有“四新”特点的企业对其新产品的示范应用。
支持方式:专项资金补贴一般不高于研发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项目须为紧密围绕本市“四新”经济重点领域开展的示范应用。
申报单位须为“四新”产品的供应方或集成方,并附相关应用合同文件或采购合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07•【字号】沪府办发〔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7日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特色产业园区创新突破、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特色产业集聚和产业生态培育,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功能载体,构筑面向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优势,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着力提升特色产业园区发展能级和竞争力。
聚焦特色产业方向,提升产业特色化和品牌化,布局和发展先导产业、重点产业、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
打造特优园区主体,优化园区平台主体开发运营机制,加大专业化、综合性配套供给。
营造特强产业生态,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价值链融合发展,促进项目、资源要素耦合共生,推进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到2026年,全市特色产业园区达到60个左右,集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500家左右,国家级和市级创新研发机构达到360家以上,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集群化发展强化行动抓好标志性产业链布局。
实施一批补链固链强链重点项目,培育集成电路、创新药和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民用航空等标志性产业链10条以上,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打造特色产业地标。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1.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正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办法》的通知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鼓励软件行业健康发展,激发软件企业研发以及用户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0年1月6日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贯彻《上海市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府发〔2017〕23号),鼓励软件行业健康发展,激发软件企业研发以及用户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积极性,依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和《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法〔2017〕6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中“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本办法中“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较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制定专项支持的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发布年度申报通知,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等。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支持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1.10•【字号】沪经信规范〔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经信规范〔2018〕1号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促进本市产业转型升级,我们制定了《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8年1月10日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本实施细则的技术改造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使用原则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大项目,创新支持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管理职责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支持资金预算,发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组织项目评审,编制资金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负责项目的验收。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支持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17•【字号】沪府办发〔2015〕22号•【施行日期】2015.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17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0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增挂上海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对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的认定,转由上海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2.取消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认定,转由上海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3.取消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的认定,转由上海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4.取消对煤炭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查。
5.取消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6.取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审批或初审。
7.取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审批。
8.取消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地方临时资质审批,部临时资质初审)。
(二)下放的职责1.将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分园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申请受理和材料初审,下放到经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认可的试点分园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或分园所在区(县)管理部门负责。
(完整)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 《上海市工业区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区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各区经委(商务委)、各开发区(工业区、产业基地)管委会或开发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按照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围绕上海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工业区产业发展载体和创新平台作用,大力推进工业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工业区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经上海市工业区发展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12月5日上海市工业区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是上海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
上海工业区作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和区域经济增长极,是落实本市产业发展战略的生力军,承担着推进上海深度参与全球产业竞争的重大任务。
为进一步发挥上海工业区产业发展载体和创新平台作用,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十二五”期间,上海工业区围绕上海产业发展总体目标,聚焦国家战略,大力推进工业区产业调整升级,优化投资环境,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一)主要成效1、产业载体地位明显提升2015年上海工业区实现工业总产值26397亿元(2010年为2262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0%,其中工业总产值超千亿元的开发区(产业基地)有6个,亿元以上规模企业超过2400家。
国家战略专项加快实施,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华电航改型燃气轮机、联影医疗、中芯国际、和辉光电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园区.以新型工业化为主线,推进了17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全市工业区经济产出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产业载体功能进一步强化。
2、科技创新平台功能逐步加强“十二五”期间,上海工业区着力加大创新投入,集聚创新要素,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园区创新服务环境.“张江高新区”1区22园及紫竹高新区为主要代表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形成了统筹联动发展格局,辐射全市各区。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摘要本文介绍了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介绍了它的基本情况,政策指引,项目组成,主要内容,实施进展,效果评估,及未来展望等内容。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旨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技术创新,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促进上海市经济的转型升级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
从2024年底到2024年底,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10.6亿元。
下一步,上海市将持续完善资金监管机制,按照分类决策、分期实施、项目组合的要求,力争大概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资金投入效益。
Introduction to the Special Funds Project of Shanghai’s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Development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Shanghai's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development has always been a major issue of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Shanghai's industry, on June 28th 2024, Shanghai Municipal Finance Bureau issued two special funds projects, one of which was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Development Special Funds Project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Project”).1. Basic SituationThe Project is one of the special funds projects of Shanghai Municipal Finance Bureau, with an implementation period of 5 years from 2024 to 2024. According to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of the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Development Special Funds Project (Industrial Technology Promotion)”, the total investment of the project is about 10.62 billion yuan. The project is a specific mea sure to implement the “12th Five-Year Plan” of Shanghai’s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merging industries and new industrialization. It supports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jor projects, foundation projects and incubation and development projects.2. Policy GuidanceRelying on the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development special funds project (industrial technology promotion), the Shanghai municipal government has issued a series of guiding documents such as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of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Development Special Funds Project (Industrial Technology Promotion)”, the “Implementation Rules of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Development Special Funds Project (IndustrialTe chnology Promotion)” and the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Development Guide (Industrial Technology Promotion)”, which have formulated the project organization structure, budgetmanagement system, implementation process, evaluation system and other related management systems.。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信息公开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发展“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实现经济转型升级,设立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管理。
第三条(使用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大项目,创新支持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管理职责)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开展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实施监督和评估。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相应要求,协同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实施细则)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在本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内,根据各领域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应当明确申报对象和条件、支持范围、支持方式、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六条(监督制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第七条(支持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向:(一)产业内涵发展。
加快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聚焦支持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的工业强基项目;重点支持促进绿色发展、优化产品结构、促进安全生产、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和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制造业高端化、信息化和服务化。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4.19•【字号】沪经信办[2010]162号•【施行日期】2010.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沪经信办[2010]162号)各区(县)经委、信息委,市级以上开发区及有关企业:现将《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09-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学习贯彻《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26号),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围绕重点发展领域,聚焦核心产业基地和重点项目,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计划,确保重点工作的组织推进和有效落实,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加快物联网产业化步伐,推动物联网产业持续发展,提升先进制造业发展能级和整体竞争力。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年四月十九日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物联网(The Internet of Things)是指将物体通过传感设备、通信手段实现全面互联的网络,包括物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也包括人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
物联网是应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最新产物,可实现智能化的实时管理和控制,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率,已成为国际新一轮信息技术竞争的关键点和制高点。
加快发展物联网产业,不仅是上海提升信息产业综合竞争力、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战略要求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
一、物联网产业发展背景和现状(一)发达国家加快物联网相关技术和产业的前瞻布局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之后引发新一轮信息产业浪潮的核心领域,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纷纷开展物联网领域的规划布局。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5.30•【字号】•【施行日期】2007.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信息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信息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二○○七年五月三十日上海市信息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前言为推进上海信息产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在社会经济各领域中的广泛应用,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全面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和本市信息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回顾与“十一五”展望(一)“十五”期间信息产业发展主要特点1.信息产业快速成长,对城市经济贡献率不断提高“十五”期间,上海信息产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态势,一跃成为本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
信息产业增加值从2000年的338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098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00年的7.4%提高至2005年的12.0%,对城市经济贡献率不断提高。
2005年,上海信息产业制造业销售收入和服务业经营收入更是历史性地突破5000亿元大关;2005年末,信息产业从业人员达到45万。
2. 核心产业高速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在全国的地位日益突出(1)软件业取得高速发展,带动作用显著国务院18号文和市政府54号文颁布后,上海软件产业增速连创历史新高,连续五年保持50%以上的增速。
2005年,软件产业经营收入达到455亿元,是2000年48亿元的9.5倍。
软件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产业关联度大,对国民经济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据推测,每1元价值的软件可直接带动5-10元价值的关联产品。
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改善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某项目政策的内容、重点支持方向进行梳理研究某项目专项的合理性,分析各项目拟支持金额比例的合规性,重点关注项目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是否规范有效,年度目标是得以否实现,分析上海市某项目专项资金的效率和效益。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结合上海市现状,探寻上海市某项目专项的优化路径,对上海市某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提高上海市某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评价组在对市经信委的职能、项目申报及完成情况、财务基础数据等基本资料获取的基础上,按照逻辑分析法独立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形成以指标体系、访谈调研、问卷调查、实地检查为核心的工作方案,经过与项目单位就工作方案中的项目概况、评价指标体系等进行了多次讨论、多次调整后形成了工作方案初稿,并于2018 年5月3 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会后,评价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专家评审修改意见对照表可见附件 11,主要包括:对于某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内容重新进行了梳理,并以表格的形式清晰反映了资金的拨付情况。
评价组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3),用以考察 2017年度上海市某项目专项支持项目完整的项目产出及效果。
由于2017年度上海市某项目专项支持项目还处于实施期,部分产出及效果无法考察,评价组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重新对本项目的产出类指标、效果类指标进行梳理,得出 2017 年度阶段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尽可能考察本阶段可以量化考察的产出及效果。
2017 年度阶段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下表。
1表2-1 2017 年度上海市某项目专项阶段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01112131415161718在将修改后的工作方案与上海市财政局、预算单位征求意见后, 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最终形成方案定稿。
2016年上海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品牌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
吉祥集团品牌战略提升项目
上海吉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9
上海国拍驰名商标品牌综合提升项目
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60
“富臣漆”优质品牌综合提升项目
上海富臣化工有限公司
61
“丰收日”品牌综合实力提升项目
丰收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
“点维修”品牌培育建设推广项目
上海玖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
“JOYSUN”品牌综合提升项目
上海东方久信集团有限公司
38
“思乐得”品牌综合提升项目
上海思乐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39
上海新冠美品牌发展战略项目
上海新冠美家具有限公司
40
“开勒”品牌综合提升项目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41
上海“韵达”品牌综合提升项目
26
“东方希望”品牌综合提升项目
东方希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7
“新云传媒”品牌综合提升项目
上海新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8
马利品牌推广宣传及市场拓展
上海实业马利画材有限公司
29
“澳思达”道路交通信号设施品牌综合提升建设项目
上海澳星照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30
上海小南国——迪士尼餐饮的“上海名片”项目
上海小南国餐饮有限公司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6
德邦物流品牌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7
日港置信品牌综合提升项目
上海日港置信非晶体金属有限公司
18
沃特地源企业制定自有品牌战略项目
上海沃特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
“TITANOS,专注服务未来”品牌综合提升项目
2016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资金分配结果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10S90MEC9.2船用低速柴油机研制 肿瘤数字化影像分期比对及诊疗评估系统 高端电缆用立式主动送(放)带绕包机 重大项目施工安全监控系统共性技术研究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聚合关键技术开发 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用大型型钢精密切割关键技术研究 高性能LYSO闪烁晶体的中试生产线 草酸二甲酯催化加氢制乙醇酸甲酯的技术开发 D2XX 副驾驶安全气囊模块总成的研发 基于LTE的多模高端三防智能手持终端的开发 轨道交通站台电动安全栏杆控制系统的研制 用于地下空间开发的绿色深基坑支护技术-预应力鱼腹梁装配式钢结 构支撑技术的吸收创新及产业化 双向轮胎压力监测系统(TPMS)研发与产业化 集成功率分配总线中央电器盒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菌毒种安全管理系统 F&G 300英尺自升式钻井平台关键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应用 船舶三维设计平台(SPD系统)的深化开发与应用 氟利昂替代的新型吸入制剂关键技术的研究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控制系统 POSS/聚合物纳米复合材料及环境净化纺织品工艺技改项目 水产品软罐头超高压杀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油气输送专用大口径高等级管线管成型模具的国产化开发 基于视频检测的智能交通处理系统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软件验证和确认技术研究与应用 高速单张纸印刷机全自动换版技术 核电汽轮机低压焊接转子验证件综合性能测试与分析 用于硅酸盐材料的新型封固剂(Sealer)研发及示范应用 环保水处理及资源化远程监控与诊断系统 轻量化汽车底盘开发技术—高强钢应用平台建设 外控式变排量压缩机 基于低低温除尘系统的电厂环保岛及装备研制 污泥脱水、干化、焚烧一体化技术及其智能控制系统 热泵干衣机用压缩机 水环境中重金属离子快速检测便携式仪器研发 超深亚微米低漏电工艺(SMIC 40nm LL)下的高速随机存储器芯片 大型船舶曲面外板自动测量划线切割系统研究 基于机器视觉的汽车驾驶辅助多核系统研究 大功率风力发电低电压穿越关键技术研究 FR-4无卤环保型覆铜箔板 MEMS可变光衰减器(VOA)的开发 新能源轿车电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申请调整经济指标) 上海复星医药抗体药物产学研合作重点平台 电力系统数字化综合管理系统的研发 超宽带实时定位跟踪系统 吹填土地基处理技术的研发
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正式发布
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正式
发布
佚名
【期刊名称】《机械工业标准化与质量》
【年(卷),期】2016(0)11
【摘要】2016年10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发布2016年工业
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规函[2016]433号)。
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围绕《中国制
造2025》年度任务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年度中心工作。
【总页数】1页(P5-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4
【相关文献】
1.工信部正式发布2016年r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 [J],
2.《中国制造2025》再度助力工业转型升级--《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正式发布 [J], 贾常艳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
南的通知 [J], ;
4.工信部发布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 [J], ;
5.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日前正式发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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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集团公司、重点用能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市2008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总计1005家,其中年耗能5万吨标煤及以上的单位118家,年耗能1万吨至5万吨标煤的单位409家,年耗能5000吨至1万吨标煤的单位478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节能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加强节能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落实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健全节能管理体系,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人员。
能源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内部能源审计和统计制度。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建立内部能源审计制度,对能源生产、转换和消费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
加强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每年3月底前根据分级管理的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上级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审核汇总,每年4月1 5日前报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做好能源消耗监测分析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浦东新区企业申报2010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浦东新区企业申报2010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通知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浦东新区企业申报2010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通知新区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科委、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通知(沪科合(2010)1号)与《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07〕第012号)精神,浦东新区开始正式受理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上述有关文件,抓紧时间申报。
一、申报条件:浦东新区受理对象仅限注册地在浦东新区,属于浦东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的,且未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1、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4、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5、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5、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6、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7、企业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编纂2017年版《上海工业年鉴》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编纂2017年版《上海工业年鉴》
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史工作
【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07
【实施日期】2016.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编纂 2017年版《上海工业年鉴》的通知
各区(县)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集团、公司、行业协会:
《上海工业年鉴》是一部全面、系统反映上海技术创新、产业转型、经济运行、两化融合以及各种所有制工业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工具书。
为做好2017年版《上海工业年鉴》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委会组成:由相关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编委会主任、副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编委会副主任、委员。
二、主要内容:2017年版《上海工业年鉴》主要反映2016年上海工业注重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抓创新、惠民生等方面的总体推进情况。
三、《上海工业年鉴》旨在让社会各方面了解上海工业发展总体情况,发挥“存史、
资政、教化”的作用,面向全社会发行。
请各单位做好2017年版《上海工业年鉴》的编纂工作,按照年鉴编辑部的统一要求撰写并提供稿件,确保所提供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
四、《上海工业年鉴》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办,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承办,业务上归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室具体指导。
五、在《上海工业年鉴》中刊载有关企业形象宣传彩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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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第一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沪经信技[2016]7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3.08
【实施日期】2016.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
技术创新第一批)的通知
(沪经信技〔2016〕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培育发展“四新”经济,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和《上海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技〔2015〕769号),现就组织申报2016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第一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专题
(一)重大项目产学研联合攻关专题
支持方向:聚焦本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重要创新成果在本市实施产业化,鼓励示范基地对产学研合作新机制、新模式的开展探索和实践。
本年度重点支持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智能制造系统、核电关键设备及技术等领域的重大协同创新项目。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要求必须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级研发机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2.优先支持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上海市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的项目;
3.牵头单位应联合有关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申报,并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须附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在合作模式上要有特点、有创新;
4.重点支持本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参与协同创新的项目。
申报时间:4月4日-4月15日。
(二)产业创新联盟建设专题
支持方向:支持产业创新联盟围绕机器人、物联网、新型显示、高端医疗设备、智能汽车、智慧交通、新材料等“四新”重点领域开展:1.标准化建设,包括联盟标准的研究制订、验证、应用示范和推广等;2.知识产权建设,包括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防御、共享、保护、运用等体系建设。
通过实施标准化和知识产权专项,促进创新联盟持续发展,逐步形成联盟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对本市“四新”经济起到提升和促进作用。
支持方式:专项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要求:
项目承担主体必须为成立一年以上的产业创新联盟。
联盟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相关中介机构等上下游产业链相关的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联盟牵头单位能够发挥行业骨干作用,大学、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联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设立了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有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和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有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和利益保障机制。
申报时间:4月4日-4月15日。
(三)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专题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智能装备、核电、生物医药、新材料四大领域。
围绕上述领域,鼓励企业通过合作研发、海外并购、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积极利用国际资源(研发团队、技术成果等)进行关键技术、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关键工艺的吸收与创新开发,破解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
本专题优先支持本市建有国家级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主体的项目。
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时须提供近两年跨国合作、购并和引进技术(人才)的合同或协议。
申报时间:4月4日-4月15日。
二、基本申报条件
申报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中产业创新联盟专题可由经本市社团局批准成立的联盟组织申报,也可由未经社团局批准的联盟牵头单位进行申报;
(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四)项目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并承诺投入必要的资金及落实实力相当的研发团队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五)所申报项目为在建或待建项目,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
(六)同一项目当年度只能选择一个专题申报。
已承担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支持资金项目、且超过项目执行期尚未提交验收材料的单位,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办法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与书面同时申报
网上申报需登录“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http:
//)或“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在线填报并递交相关电子文本(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
书面申报需提供与网上申报相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各两份。
(二)附件资料(以网上申报系统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