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doc

合集下载

2023年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2023年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2023年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维修服务行业,保护车主权益,提高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机动车维修服务行业,包括维修工厂、维修站、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等从事机动车维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的原则,确保车主合法权益。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维修服务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严格履行环保要求,推动绿色环保发展。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积极倡导科技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机动车维修服务准则第七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按照车主的要求进行维修,严禁强制搭售不需要的道具和配件。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向车主提供详细的维修信息,包括维修项目、费用和时间等。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保证所使用的配件和材料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质量可靠。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提供保修期限和范围,并按照规定进行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及时完成维修任务,保证车辆交付时间。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及时告知车主维修进度和维修结果,确保车主知情权。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保证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和财物安全。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保证车主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保证车主的投诉和意见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纠纷。

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维修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维修质量安全可靠。

第三章机动车维修服务监管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经营。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保证收费公开透明,不得乱收费或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单位应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维修记录和报告。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概要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概要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概要一、维修服务机构资质要求1.维修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取得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并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2.维修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维修人员。

3.维修服务机构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保障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维修服务流程规范1.维修服务机构应向消费者提供详细的维修方案,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

2.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根据维修方案进行操作,并及时向消费者报告维修进展情况。

3.维修服务机构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并及时通知消费者领取修理好的汽车。

4.维修服务机构应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三、维修服务质量保证1.维修服务机构应确保使用原厂配件或符合国家标准的配件进行修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2.维修服务机构应对修理好的汽车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维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维修服务机构应提供适当的售后服务,对修理好的汽车质保一定期限,并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

四、维修服务费用公示1.维修服务机构应公示维修费用的标准和计价方式,消费者可以在维修前了解维修费用的收费标准。

2.维修服务机构应向消费者出具详细的维修费用清单,并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质疑。

五、维修服务合同约定1.维修服务机构应与消费者签订维修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维修服务合同应写明维修的内容、费用、维修期限等重要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内容。

3.维修服务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应合法合规,不得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总结起来,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提高维修服务质量而制定的。

规范涵盖了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维修服务流程规范、维修服务质量保证、维修服务费用公示以及维修服务合同约定等方面。

遵循这些规范,既可以提高汽车维修服务的质量,也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2023最新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2023最新

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总体要求 (1)4.1资质要求 (2)4.2设施要求 (2)5维修服务流程 (2)6服务质量要求 (2)6.1维修接待 (2)6.2进厂检验 (3)6.3签订合同 (3)6.4维修作业与过程检验 (4)6.5竣工检验 (4)6.6结算交车 (4)6.7返修与抱怨处理 (4)6.8跟踪服务 (4)7服务质量管理 (5)7.1人员管理 (5)7.2设施设备管理 (5)7.3配件管理 (5)7.4安全管理 (5)7.5环保管理 (5)7.6现场管理 (5)7.7资料档案管理 (6)8服务质量评价 (6)附录A(规范性)文明用语 (7)附录B(资料性)汽车维修服务合同 (8)附录C(规范性)第三方意见反馈考核分值表 (11)I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服务质量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质量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业户,其他的汽车维修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798.1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3798.2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3799.1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GB/T3799.2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2部分:柴油发动机GB/T5624汽车维修术语GB/T16739.1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2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21338汽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3术语和定义GB/T56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1.服务态度-维修人员应友好、礼貌地对待客户,解答他们的问题并提供专业建议。

-维修人员应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和需求,确保客户的满意度。

2.诊断和报价-维修人员应根据客户的描述、检查和测试,准确诊断汽车故障,并清楚地向客户解释。

-维修人员应提供明确的维修报价,包括维修所需零件和工时费用,以避免产生争议。

3.修理过程-维修人员应按照诊断结果和维修计划进行维修,确保修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以确保维修质量。

-维修人员应遵守维修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定,确保维修过程安全可靠。

4.质量保证-维修人员应提供合理的维修保修期限,针对维修过程中的零件更换和工艺,确保维修质量可靠。

-维修人员应接受客户的反馈,及时处理和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5.费用透明-维修人员应按照事先报价的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维修费用或向客户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维修人员应提供详细的维修费用明细,包括零件费用和工时费用,以便客户核对。

6.客户权益保障-维修人员应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向客户提供维修前必要的信息和建议。

-维修人员应确保客户的车辆安全和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7.紧急情况处理-维修人员应积极应对紧急情况,及时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确保客户的安全和车辆的可用性。

以上是一份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通过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提高汽车维修服务的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升行业的信誉。

同时,消费者也应保持警惕,选择信誉良好的汽车维修机构,并在维修完成后认真核对维修费用明细,以确保自身的权益。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3篇)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3篇)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是指在维修机动车过程中需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1. 合法资质:维修店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包括相关许可证和资质证书。

2. 明示透明:维修店应提供明确的维修项目、费用和时间等信息,并在维修前与车主达成一致。

3. 选择权:车主有权选择合适的维修店进行维修,而维修店则应尊重车主的选择并提供优质服务。

4. 质保期:维修店应明确标注维修项目的质保期限,并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

5. 使用原厂配件:维修店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原厂配件,或与原厂配件具有相同质量、性能和安全性的配件。

6. 维修报告和记录:维修店应提供详细的维修报告和记录,包括维修过程、使用的配件和费用等信息。

7. 安全保障:维修店应确保维修过程中车辆和车主的安全,包括安全用具、维修设备的正常运行等。

8. 服务态度:维修店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接待车主时应礼貌、耐心,并解答车主提出的问题。

9. 投诉处理:维修店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车主的投诉进行认真处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0. 违规行为处罚:维修店若违反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处罚。

这些规范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车主在选择维修店时,可以参考这些规范来评估维修店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服务行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机动车维修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包括维修企业、维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确保消费者的安全与利益。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标准和先进技术,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当注重节约资源、环境友好,推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汽车维修行业服务标准及规范

汽车维修行业服务标准及规范

汽车维修行业服务标准及规范第一章概述 (3)1.1 行业背景 (3)1.2 服务标准及规范的重要性 (3)第二章服务流程规范 (4)2.1 接车服务流程 (4)2.1.1 接车前准备 (4)2.1.2 接车流程 (4)2.2 维修服务流程 (4)2.2.1 维修前准备 (4)2.2.2 维修流程 (4)2.3 送车服务流程 (4)2.3.1 送车前准备 (5)2.3.2 送车流程 (5)第三章维修质量管理 (5)3.1 维修质量标准 (5)3.2 维修质量控制 (5)3.3 维修质量评估 (5)第四章配件管理 (6)4.1 配件采购 (6)4.2 配件储存 (6)4.3 配件使用与回收 (6)第五章技术培训与考核 (7)5.1 技术培训 (7)5.1.1 培训内容 (7)5.1.2 培训方式 (7)5.2 技术考核 (8)5.2.1 考核内容 (8)5.2.2 考核方式 (8)5.3 技术晋升 (8)5.3.1 晋升条件 (8)5.3.2 晋升流程 (9)第六章客户服务管理 (9)6.1 客户接待与沟通 (9)6.1.1 接待礼仪 (9)6.1.2 沟通技巧 (9)6.1.3 信息传递 (9)6.2 客户投诉处理 (9)6.2.1 投诉接收与记录 (9)6.2.2 投诉分类与评估 (9)6.2.3 投诉处理与反馈 (10)6.3 客户满意度调查 (10)6.3.2 调查内容 (10)6.3.3 数据分析 (10)6.3.4 反馈与改进 (10)第七章价格与收费 (10)7.1 价格制定 (10)7.1.1 市场供需分析 (10)7.1.2 成本核算 (10)7.1.3 竞争对手分析 (11)7.1.4 消费者心理研究 (11)7.2 收费标准 (11)7.2.1 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1)7.2.2 收费标准的分类 (11)7.3 价格调整与公示 (11)7.3.1 价格调整原则 (11)7.3.2 价格公示 (11)第八章安全生产与环保 (12)8.1 安全生产制度 (12)8.2 环保措施 (12)8.3 安全处理 (12)第九章企业形象与品牌建设 (13)9.1 企业文化建设 (13)9.2 品牌宣传与推广 (13)9.3 品牌形象维护 (14)第十章人力资源管理 (14)10.1 员工招聘与选拔 (14)10.2 员工培训与发展 (15)10.3 员工福利与激励 (15)第十一章信息管理 (15)11.1 信息收集与整理 (16)11.1.1 信息收集 (16)11.1.2 信息整理 (16)11.2 信息发布与传播 (16)11.2.1 信息发布 (16)11.2.2 信息传播 (17)11.3 信息安全与保密 (17)11.3.1 信息安全 (17)11.3.2 信息保密 (17)第十二章内部管理与监督 (17)12.1 内部审计 (17)12.1.1 内部审计目的 (17)12.1.2 内部审计机构 (17)12.1.3 内部审计职责 (18)12.1.4 内部审计权限 (18)12.2.1 质量监督目的 (18)12.2.2 质量监督机构 (18)12.2.3 质量监督职责 (18)12.3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9)12.3.1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目的 (19)12.3.2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内容 (19)12.3.3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19)第一章概述1.1 行业背景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壮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定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定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定在如今的社会,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维修服务行业也日益壮大。

然而,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提供高质量的汽车维修服务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汽车维修服务行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特制定以下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定。

一、服务环境与设施汽车维修企业应具备整洁、明亮、通风良好的维修车间。

地面应平整、无油污和杂物,墙壁应干净整洁。

维修工具和设备应摆放整齐,便于取用。

同时,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

客户休息区应舒适、安静,提供饮用水、杂志、电视等设施,让客户在等待维修过程中能够得到放松。

二、维修人员资质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他们应熟悉各种汽车品牌和型号的维修技术,能够准确诊断和解决汽车故障。

维修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

同时,他们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尊重客户,热情周到地为客户服务。

三、维修服务流程1、客户接待客户到店后,接待人员应热情主动,询问客户的需求和车辆故障情况,并进行详细记录。

同时,向客户介绍维修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让客户心中有数。

2、车辆检测维修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包括外观检查、机械部件检查、电气系统检查等。

检测过程中,应使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故障诊断根据检测结果,维修人员应准确诊断车辆故障,并向客户解释故障原因和维修方案。

在确定维修方案前,应征求客户的意见,尊重客户的选择。

4、维修作业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在维修过程中,应使用正品配件,确保维修质量。

5、竣工检验维修完成后,应由质量检验人员对车辆进行竣工检验,确保车辆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检验合格后,应向客户出具维修竣工报告。

6、客户交车客户交车时,接待人员应向客户详细介绍车辆维修情况和注意事项,并请客户对维修服务进行评价。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一、引言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维修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与此同时,一些不规范、低质量的维修服务也层出不穷。

为了确保车主的权益,提升汽车维修服务的质量,制定一套规范化的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维修流程、技术要求、服务态度等方面,探讨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的相关内容。

二、维修流程规范1. 接车服务在车主将车辆送到维修店之前,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信息,以方便维修技师准备所需配件和工具。

接待员应仔细记录车主的需求,并在维修过程中与车主保持沟通,及时将维修进展情况告知车主。

2. 检查诊断维修技师在接到车辆后,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诊断,以确定车辆的故障和所需修理项目。

诊断结果应与车主进行确认,并及时向车主解释车辆问题的原因和修理方案。

3. 提供报价维修店应及时向车主提供详细的修理项目和费用报价。

报价应明确列出所需配件的型号和价格,以及人工费用等。

车主可以根据报价决定是否修理,并有权要求对报价进行进一步解释。

4. 修理过程维修店应根据车主的要求,以及技师的专业判断,按照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修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维修手册和相关标准操作,确保修理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5. 质检验收维修完成后,维修店应在车主的参与下进行质检验收。

确保修理项目全部完成,车辆恢复正常使用,并确保没有新增问题。

车主对修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重新修理或提出申诉。

三、技术要求规范1. 维修技师资格维修店应确保技师具备相关资质和持续的培训,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汽车维修技术。

技师应定期接受培训,并持续跟进行业最新技术的发展。

2. 维修设备维修店应投入足够的资金,购买和维护先进的维修设备。

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工作。

3. 配件选择维修店应选择原厂或合格的配件供应商,确保所提供配件的质量和可靠性,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在使用非原厂配件时,应经过车主同意,并提供明确的说明。

四、服务态度规范1. 服务热情维修店的员工应对车主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主动倾听车主的需求,并积极解答车主的问题。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文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文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维护交通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机动车维修服务行业中的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的维修服务。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服务应遵循安全、专业、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具备合法营业执照,配备合格的维修人员和必要的维修设备。

第五条维修服务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并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与考核。

第六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建立并严格遵守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维修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七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及时公布维修价格、维修周期等信息,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

第八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九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第二章维修服务流程第十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接受机动车维修委托,并提供相应维修服务。

第十一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维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进行维修前的检测与评估,根据车辆情况提出维修方案和费用预算,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十三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在维修过程中及时沟通维修情况,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不得超出维修合同约定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在维修完成后经过验收,确认维修质量并向委托人交付车辆。

第十五条维修服务站点应当提供维修保修服务,并明确保修期限和范围。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维修费用,并及时领取维修完成的车辆。

第三章维修服务要求第十七条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机动车结构、原理和维修方法。

第十八条维修人员应遵守维修操作规程,保证维修质量。

第十九条维修人员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维修工具和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维修服务站点应提供合格的原厂配件,确保维修质量和车辆安全。

第二十一条维修服务站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维修操作,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www96520com.doc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www96520com.doc

ICS 43.180R 16备案号:DB33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Service quality criterion for automobile repairing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由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厅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湖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衢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舟山市公路管理局,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杭州园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水阮,郑燕春,龚建伟,应建明,张懋,陈华,朱华,陈孟超。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在业务接待、车辆维修、价格结算、异议处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和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汽车维修企业的维修服务质量管理,亦可作为对汽车维修企业满足客户要求能力评价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33/T 608.1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DB33/T 608.2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DB33/T 608.3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3部分:汽车快修业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汽车维修服务汽车维修企业向客户提供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3.2汽车维修服务质量汽车维修企业在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中满足规定要求能力的程度。

4 业务接待4.1 服务公示4.1.1 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汽车维修工程中的规范要求与服务质量

汽车维修工程中的规范要求与服务质量

汽车维修工程中的规范要求与服务质量汽车维修工程涉及到车辆维护、保养和修理等方面,对于提供优质的服务以及保障顾客的权益,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规范要求和服务质量两个方面来探讨汽车维修工程的相关问题。

一、规范要求汽车维修工程是一个涉及技术和责任的领域,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些规范与要求,以确保维修过程的顺利进行。

1. 资质要求:汽车维修工程师需要拥有相关的资质和技能。

例如,需要获得汽车维修行业的相关培训和认证证书,确保维修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术能力。

2. 设备要求:汽车维修工程需要用到各种工具和设备,这些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且有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此外,维修车间的环境条件也应当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

3. 材料要求:在维修过程中,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质量和稳定性。

如果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仅会影响维修质量,还可能会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

4. 维修记录要求:对于每一次维修工程,应当详细记录工作过程、更换的零部件以及维修结果等信息。

这些记录不仅可以帮助维修人员追溯维修历史,还可以提供给顾客作为参考和证明。

二、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是汽车维修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优质的服务可以带来持久的客户关系和良好的口碑。

1. 专业技术:汽车维修工程师应当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准确诊断和解决车辆故障。

此外,他们还应当及时了解汽车行业的最新发展,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2. 及时沟通:在维修过程中,与顾客的沟通非常重要。

维修人员应当耐心倾听顾客的问题和需求,并向顾客解释维修方案和费用等相关信息。

同时,及时告知顾客维修进展和可能遇到的问题,保持沟通的畅通和透明。

3. 安全保障:汽车维修工程师在进行维修工作时,应当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

维修人员需要使用正确的工具和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确保维修过程的安全性。

4. 售后服务:完成维修工程后,售后服务也是服务质量的一部分。

维修人员应当向顾客提供适当的保养建议和注意事项,并确保如有问题发生,能够及时提供有效的售后支持。

汽车维修服务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规范1. 前言汽车是现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辆维修作为汽车生态圈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车辆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汽车维修服务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消费者需求、技术标准以及服务流程等方面,详细介绍汽车维修服务的规范。

2. 消费者需求导向的汽车维修服务2.1 良好的沟通与解释在接待顾客时,维修人员应有耐心地倾听顾客所述的车辆问题,并提供准确、清晰的解释。

如若需要更换零部件,应向顾客提供相关的技术参数和价格,并征得顾客的同意。

2.2 保证修理质量维修人员应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制定维修方案,并确保修理质量达到技术标准。

修理结束后,应向顾客展示修理过程以及更换的零部件,使顾客对维修质量有所了解。

2.3 合理的价格维修人员应根据车辆故障的复杂性、修理时间和所用材料等因素,合理定价,并在维修前明示给顾客。

修理结束后,应清晰地向顾客解释费用构成。

3. 技术标准与规范3.1 资质认证维修店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认证,确保具备维修各种品牌和型号汽车的能力。

同时,维修人员应获得相应的培训和认证,掌握最新的维修技术。

3.2 零部件选择维修店应选用原厂或具有相同标准的合格零部件进行维修,确保更换零部件的质量。

在更换零部件时,应向顾客提供购买来源证明,并明示零部件的售后保障和使用寿命。

3.3 维修工艺标准维修人员应按照汽车制造商的要求,采用标准的维修工艺进行修理。

在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范,确保修理工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4. 服务流程规范4.1 接待与预约维修店应设立专门的接待区域,并为顾客提供舒适的等候环境。

在接待过程中,维修人员应详细了解顾客的需求,并提供预约维修的便利途径,以避免长时间的等待。

4.2 车辆检测和报告在其他维修工作开始之前,维修人员应进行全面的车辆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在检测结束后,应向顾客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包括问题描述和维修方案。

4.3 维修期限和进度控制维修店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并在维修期限延误时,提前与顾客进行沟通和解释。

2019年浙江省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word范文模板 (3页)

2019年浙江省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word范文模板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浙江省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篇一: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规定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1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1X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篇二:浙江省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浙江省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经营许可登记表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监制(本表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适当修改)说明一、本表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干净,不得涂改,并如实填写表中相关内容,不得漏项和弄虚作假。

二、本表适用于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开业申请、变更申请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查等。

三、表中第一项至六项的“登记内容”栏由申请人(检验机构)填写。

四、本表审核纪录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填写。

五、审核依据主要有:1、《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201X)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X) 3、《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JT/T478—201X) 4、《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1X) 5、《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一、基本情况二、场地、厂房及辅助设施条件三、人员条件四、设备条件篇三: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X年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现公示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如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在业务接待、车辆维修、价格结算、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适用于浙江省汽车维修企业的维修服务质量管理活动,可用于汽车维修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评定汽车维修企业满足客户、法律法规和企业自身要求的能力。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的条款通过下列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但建议研究是否可使用最新版本。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交通部7号令)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1年4月19日XXX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5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XXX第二十次会议修订)DB33/T 608.1~3《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XXX《汽车维修术语》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GB/T 5624确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

汽车维修服务:汽车维修企业向客户提供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汽车维修企业在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中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

业务接待服务公示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并公示以下内容:a)业务受理程序;b)服务质量承诺;c)客户抱怨受理制度;d)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e)质量保证期;f)企业负责人及业务接待、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工号。

企业应设置配件展示区,展示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件样品,做好标识并明码标价。

接待服务业务接待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容端正。

业务接待员应遵守礼仪规范,接待客户时态度热情、语言文明。

业务接待员负责接待客户的车辆并检查,协助诊断故障并制定修理方案。

他们需要熟悉各种汽车维修检测作业的内容,以便能够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汽车维修保养服务规范

汽车维修保养服务规范

汽车维修保养服务规范第一章概述 (3)1.1 服务宗旨与目标 (3)1.1.1 服务宗旨 (3)1.1.2 服务目标 (3)第二章接车流程 (4)1.1.3 核实车辆信息 (4)1.1.4 签订车辆交接协议 (4)1.1.5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5)1.1.6 办理车辆保险手续 (5)1.1.7 其他手续 (5)1.1.8 外观检查 (5)1.1.9 内饰检查 (5)1.1.10 机械检查 (5)1.1.11 功能检查 (6)第三章故障诊断 (6)第四章维修服务 (7)1.1.12 概述 (7)1.1.13 维修项目分类 (7)1.1.14 维修流程 (8)1.1.15 维修规范 (8)1.1.16 质量目标 (8)1.1.17 质量控制措施 (8)第五章零部件更换 (9)第六章汽车保养 (10)1.1.18 保养周期的定义 (10)1.1.19 保养项目 (10)1.1.20 保养流程 (11)1.1.21 保养规范 (11)1.1.22 检查项目 (11)1.1.23 检查标准 (12)第七章检测与调试 (12)1.1.24 检测设备概述 (12)1.1.25 检测方法 (12)1.1.26 调试流程 (13)1.1.27 调试规范 (13)1.1.28 调试数据分析 (13)1.1.29 调试结果评价 (14)第八章质量控制与售后 (14)1.1.30 质量控制的定义 (14)1.1.31 质量控制标准的制定 (14)1.1.32 质量控制措施 (14)1.1.34 售后服务流程 (14)1.1.35 客户投诉处理的意义 (15)1.1.36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5)第九章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15)1.1.37 安全生产目标 (15)1.1 保证生产过程中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5)1.2 预防和减少生产的发生,降低损失。

(15)1.3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在今天的汽车行业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汽车。

而与此同时,维修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为了确保客户对汽车维修服务的满意度,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介绍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的相关内容。

1. 车辆迎接与接待1.1 车辆迎接服务人员在准备接待客户时应第一时间向客户问好,并引导车辆进入检修区。

接待人员应当做好客户资料表格的填写,以便后面的车辆维修和保养。

1.2 车辆接待在接待顾客的车辆进入检修区时,维修人员应通过认真的检查确认车辆的状态与客户所说的问题是否一致,并及时向客户说明问题,并取得客户的确认。

2. 维修服务技术规范2.1 维修技术规范要求维修技术规范要求是指维修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循的一些准则。

首先,维修人员应具备高水平的汽车维修技术,能够准确、快速地定位车辆故障。

其次,维修人员应在维修过程中使用高质量的维修工具和设备,并在维修前对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最后,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规范和相关标准执行查询、检测、鉴定、维修和调整等工作。

2.2 维修服务技术要求维修服务技术要求是指维修服务人员应满足的技术水平要求。

首先,维修服务人员应当有一定的汽车维修技术知识,包括对汽车系统结构的了解和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

其次,维修服务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修理能力,能够准确地进行故障诊断和修理工作。

最后,维修服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3. 车辆检测与验收规范3.1 车辆检测规范车辆检测规范是指在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前,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测,旨在排除潜在的问题。

检测人员应根据维修手册和工作指引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便后续维修和保养。

3.2 车辆验收规范在维修人员完成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后,须进行车辆验收,确保车辆恢复到良好的状态。

在进行验收时,须认真检查车辆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发现任何不合格问题,维修人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二次验收。

浙江省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浙江省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没有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登记台账,扣10分。
修复交车
20
应指定人员按照典型和线路试车,并做好记录。
无试车典型,试车线路不明确,扣5分。
抽查近6个月记录10份,记录不典型,扣5分。
应做好交车预备〔清理车辆,查瞧外瞧,清点随车物品〕,价格结算员汇总全部单据。
通知客户验收接车,验收前企业应做好车辆清洁。
交车预备不充分,扣5分。
了解有针对该事件的投诉,企业没有及时处理,查实后,扣20分。
车辆返修无记录,扣10分。
抽查近6个月记录10份,记录不典型,扣5分。
没有返修率统计分析或采取应对措施,扣10分。
四、价格结算〔6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
客瞧讲明
价格结算
40
应严格按照公示的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核定维修价格。
竣工检验
20
质量(总)检验员对承修车辆进行竣工检验,填写竣工检验记录,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交付使用。
没有竣工检验记录,作为否决项。
抽查近6个月记录10份,记录不典型,扣10分。
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应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应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登记台账。
倒卖、伪造及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作为否决项。
没有专用的预检工位〔区域〕,扣5分。
接车及进厂检验时应具体记录客户陈述,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并交客户签字确认。
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具体讲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名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刻和维修费用。
应提醒客户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理,对外瞧、内饰、仪表和座椅等车辆状况以及客户要求事项进行记录,并交客户确认、签字。

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考评细则

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考评细则
车辆进厂时,业务接待员应详细记录客户陈述,查验车辆相关证件,与客户一起进行环车检查,检查时,对于可能造成污损的车身部位,应铺装防护用品。并提醒客户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理,办理交接手续。
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和防护等,每发现一次扣4分。
记录和交接手续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2分。
业务接待员应提醒顾客贵重物品随身带走。若客户需要提供寄存物品的,应在车辆交接单上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车辆交接单经客户签字确认。
B、说明
1、本评分标准作为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质量控制考核的要求;
2、本评分标准作为评审专家组对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质量考核的评分依据;
3、表中每项评价内容的规定得分为最高扣分限,超出部分不再扣分。
一、总则(5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
客观说明
4.1
总要求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满足下列要求:
公示内容应完整,每缺少一项扣4分。
公示内容应有效,与企业实际不符每发现一项扣1-3分。
公示内容应统一、整齐,不符合扣1分。
公示位置应醒目,不符合扣5分。
4.3
信息报送与备案
20
应按规定向行业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将主要维修项目收费价格、维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等信息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发生变动时,应在变动实施前重新报备。
应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登记台账。
合格证领用(签发)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3分。
应指定人员按照规范和规定线路试车,并做好记录。
试车线路不明确,扣3分。
试车过程中安全事项不明确,扣5分。
试车记录不完整,扣3分。
5.7
结算交车
60
检验合格的车辆,业务接待员应查看外观,清点随车物品,做好交车准备,通知客户验收接车,并将维修作业项目、配件材料使用、维修竣工检验情况,以及出厂注意事项、质量保证期等内容以书面记录形式告知客户。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汽车浙版三包法

汽车浙版三包法

汽车浙版三包法汽车浙版三包法简介汽车浙版三包法是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若干规定》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该法规定了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质量标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市场。

汽车浙版三包法主要规定1. 车辆质量保证期限:购买新车后,三包期限为“6个月或行驶里程6,000公里内,先到为准”。

2. 质量问题三包:在三包期内,质量问题三包规定车辆出现问题时可以在合法经营者处免费维修或更换。

3. 零部件质量保证期限:车辆零部件更换后,维修保修期应与车辆质量保证期限相同。

4. 安全隐患召回:汽车制造商或经销商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消费者公告,并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5. 两年质量保证期:购买新车两年内,经常保养和正常使用情况下,车身、发动机、变速器及转向等主要零部件出现自然损坏,可以向生产制造商或者销售商索要维修和更换服务。

汽车浙版三包法的意义1. 保障消费者权益。

汽车浙版三包法规定了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在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中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 规范汽车销售和维修市场。

汽车浙版三包法规定了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质量标准,规范了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市场,使消费者更加放心。

3. 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汽车浙版三包法规范了汽车销售和维修市场,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促进了汽车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汽车消费者如何维权1. 充分了解汽车浙版三包法。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应认真阅读汽车浙版三包法,了解相关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保存购车发票和质量保证书。

消费者在购车后要保管好购车发票和质量保证书,以备出现问题时维权。

3. 协商解决。

如果汽车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先与销售商和维修服务商协商解决。

4. 申请仲裁。

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仲裁。

5. 提起诉讼。

如果仲裁无法解决,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汽车浙版三包法确实为汽车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规范了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市场,促进了汽车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1.2
人员培训
20
应针对维修服务活动和人员能力,制定培训计划,并保持培训记录。
培训内容包括上岗培训、技术培训、学历教育。
应对培训效果实施考核评估。
没有培训计划,扣10分。
培训内容有缺失,扣15分。
培训效果评估不合理,扣5分。
8.1.3
人员测评
10
没有人员的考评制度,扣10分。
人员的测评记录不规范,扣5分。
八、检查和改进100分;
九、其他要求50分,另设加分50分。
评审总分850分以上(含850分)为合格,750-850分为基本合格(需整改),750分以下(不含750分)为不合格。
B、说明
1、本评分标准作为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质量控制考核的要求;
2、本评分标准作为评审专家组对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质量考核的评分依据;
抽查近6个月记录10份,记录不规范,扣5分。
抽查近6个月记录10份,维修项目不合理,扣10分。
维修过程中发现需要追加的项目,企业应与客户沟通,得到客户确认,并在维修单补项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追加项目缺少客户确认,或记录不规范,扣5分。
5.2
维修作业
25
待修车辆视情况清洁冲洗,放置座椅套、方向盘套、脚垫后进入维修区。
了解有针对该事件的严重投诉,查实后,扣20分。
不主动向客户解释说明各项收费及依据,扣10分。
五、异议处理(5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
客观说明
7
异议的受理和处理
50
应明确部门(或人员)负责受理、处理客户异议,应规定客户异议的受理和处理流程。
应向客户做出办理时限承诺,并协助客户收集异议处理时所需的相关资料。
没有专用的预检工位(区域),扣5分。
接车及进厂检验时应详细记录客户陈述,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并交客户签字确认。
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应提醒客户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理,对外观、内饰、仪表和座椅等车辆状况以及客户要求事项进行记录,并交客户确认、签字。
应保持异议处理的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作为维修服务质量改进的依据。
未明确异议受理部门或人员及处理流程,扣10分。
未明确规定或想客户说明承诺办理时限,扣10分。
抽查5-10份异议处理记录,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未保持处理记录,扣30分。
六、质量管理(40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
评分标准
结算单中应注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企业应向客户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并提供维修工时、材料等费用清单。
抽查近6个月记录10份。
结算单中没有注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扣10分。
价格结算不清,混乱,扣10分。
不按规定向客户出具结算票据和费用清单,扣30分。
6.2
结算过程向客户解释说明
20
在结算过程中,价格结算员应主动向客户解释说明各项收费及依据。当客户对维修作业项目和价格有疑问时,价格结算员应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
标识不清楚、不统一,扣5分。
4.2
接待服务
10
业务接待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容端正。
服装不统一,扣5分。
没有佩证上岗,扣5分。
业务接待员应遵守礼仪规范,接待客户时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
没有书面的礼仪规范规定或者不了解礼仪规范,扣5分。
违反礼仪规范,扣5分。
业务接待员负责接车交验,协助故障诊断,制定诊修方案,告知估价、结算方法及维修工期,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不按国家规定签订合同的,扣10分。
抽查近6个月合同10份,合同内容不完整,扣5分。
无专(兼)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扣5分。
没有合同登记台账或合同保管混乱,扣5分。
三、车辆维修(12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
客观说明
5.1
维修派工
10
应根据进厂检验结果确定的维修项目填写维修单,做好车辆交接工作。维修单应详细注明维修项目、作业部位、完成时间和注意事项。
未制定内部沟通的制度或没有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扣10分。
查到有重大质量服务事件没有有效沟通和处理,扣5分/件。
3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0
应结合实际制定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与企业的服务宗旨和理念相适应。
无明确的质量方针,扣10分,
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宣贯不到位,扣5分。
10
应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可测量,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没有进厂检验记录,作为否决项。
抽查近6个月记录10份,记录不规范,扣5分。
对应说明事项不明确,扣5分。
4.4
合同签订
10
应根据进厂检验结果确定维修项目,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或协议)。维修合同(或协议)的各项要件应填写完整。
维修过程中有超出合同范围的,应充分与客户沟通,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已签订的合同建立登记台账并妥善保管。
裸露地面缺少绿化,扣5分。
指示标志和划线缺少、不清楚,扣5分。
缺少警示标志,扣5分。
8.2.5
生产车间
10
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工位划分清楚,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满足生产的要求。
生产厂房是简易工棚,扣10分。
厂房不清洁,扣10分。
通风、照明不符合要求,扣5分。
8.2.6
停车场
10
停车场地面平整,停车标识和地面划线清楚。
企业领导对行业法规不熟悉,扣5分。
该领导对职责规定不了解或未有效履行职责,扣5分。
没有对质量负责人的职责进行书面的规定,扣5分。
2
组织机构、职责和沟通
10
应结合实际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岗位职责、权限。
部门、岗位职责没有做出规定,扣10分。
部门、岗位职责、权限规定不合理,扣5分。
10
对汽车维修过程质量和服务信息定期进行沟通。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
客观说明
4.1
4.1.1
证照悬挂
5
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没有悬挂,扣3分/项。
证照不整洁,扣2分。
4.1.2
服务公示
10
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内容:
①业务受理程序;②服务质量承诺;③客户抱怨受理制度;④行业管理部门投诉电话和企业投诉电话;⑤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⑥质量保证期;⑦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业务接待、质量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工号。
没有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登记台账,扣10分。
5.5
修复交车
20
应指定人员按照规范和规定线路试车,并做好记录。
无试车规范,试车线路不明确,扣5分。
抽查近6个月记录10份,记录不规范,扣5分。
应做好交车准备(清理车辆,查看外观,清点随车物品),价格结算员汇总全部单据。
通知客户验收接车,验收前企业应做好车辆清洁。
8.2
8.2.1
办公区域
10
办公区域应布局合理、标识清楚,办公用品和资料合理定置,保持整洁卫生。
办公区域物品摆放混乱,杂乱无章,不整洁,扣10分。
办公桌面较乱,扣5分。
8.2.2
业务接待室
10
茶水、报刊杂志提供,配备冷暖空调、播放系统少一项,扣5分。
桌面、地面发现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扣5分。
8.2.3
评分
客观说明
8.1
8.1.1
岗位要求
20
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验、业务接待、价格结算、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等人员条件应符合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规定。
人员配备不符合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规定,作为否决项。
检查岗位描述文件,缺少一个岗位,扣5分/个。
岗位描述文件制订不合理,扣10分。
设备布局影响生产、有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扣5分。
8.3.3
设备使用
20
应建立设备档案,保持设备购置、验收、操作、维修保养、报废处理的记录。
计量检测设备应定期检定、校准,满足生产检验要求。
没有设备台帐,扣5分。
没有设备购置、验收、操作、维修保养、报废处理等记录的,扣10分。
计量检测设备没定期检定、校准,扣10分。
占用公共场所和街道扣10分。
停车场未硬化或地面不平整,扣5分。
停车标识和地面划线缺少、不清楚,扣5分。
8.3
8.3.1
设备配备
20
设备、仪具规格和数量不符合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规定,作为否决项。
存在设备、仪具已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扣10分。
8.3.2
设备标识
10
缺少设备标识,扣5分。
3、表中每项评价内容的规定得分为最高扣分限,超出部分不再扣分。
一、质量管理职责(6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
客观说明
1
企业领导
10
企业领导中应有专人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并能履行其职责。
企业领导应熟悉行业相关法规。
企业未规定某领导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或该领导不履行其职责,扣10分。
车辆没有清洁冲洗进入维修区(视情况),扣5分。
没有放置座椅套、方向盘套、脚垫进入维修区(视车型情况),扣5分。
现场核实客户反馈的方式,无客户反馈要求或规定,扣5分。
了解有针对该事件的投诉,查实后,扣5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