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统计工作是进行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围绕全区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方式方法,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统计工作领导
新区成立由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统计工作目标和任务,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调度预警。

各镇街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将统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

各社区(村)明确统计工作由书记亲自抓,一名副职具体抓。

二、强化统计基础建设
(一)完善统计工作网络。

进一步构建区、镇街处、社区(村)三级统计网络。

区经发局统计处和区经济调查队并行设置,统一归口区经发局管理,分别对口市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X调查队。

各镇街处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统计站(办),或明确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具
体统计工作并加挂统计站(办)的牌子。

统计工作延伸到社区(村),社区(村)要设立专(兼)职统计工作岗位。

(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要明确各级统计机构的岗位和职数,采取有效措施配齐配强干部。

区经发局统计处职数6人,区经济调查队职数5人,从在编人员中解决落实(也可从中小学教师中选调);区直各部门及驻区各单位必须明确统计分管领导及1名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镇街处统计站(办)不少于3人,其中专职在编人员至少1人;每个社区(村)确定至少1名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各镇街处、部门、驻区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调整,要及时函告区经发局备案。

各级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人员的培训、轮岗、交流,注重将优秀的干部充实到统计岗位,并重视他们的使用和培养。

对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按资格聘用的统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的规定予以落实。

(三)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

加快推进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区级统计内网,推进统计内网系统向镇街处、社区(村)延伸,逐步实现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

积极推动企业配备统计专用计算机设备,提高企业联网直报水平,严格按统计要求在数据处理平台上进行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的工作。

三、强化统计工作管理
(一)加强统计数据管理。

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匹配性和科学性,各镇街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意识,根据
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各有关部门对外使用综合统计数据须经区经发局核定,未经核定或与统计部门数据不一致的,不得擅自使用。

(二)明确部门统计职责。

区经发局:负责全区综合统计管理、监督和考核,对各镇街处、各部门和单位进行统计业务指导;负责本局所涉达标企业及重大重点项目入统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
区党群部: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企业的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报送全区财政收支及税收收入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行业的服务业企业的入库工作,并督促上述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

区外经局:负责全区实际利用外资、利用内资、进出口总额等对外开放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分析和研判外向性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和相关企业的摸排与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

区社发局:负责全区教育、卫生、民政项目投资指标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卫生、社会行业中民办非企业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

区文发局: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会展等行业中服务业企业的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涉项目
投资指标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并提供本部门主管行业、企业的建设项目信息。

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建筑业、房地产和本部门所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等指标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及相关服务业企业的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
区城环局:负责本部门所涉项目投资指标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负责全部门所涉服务业企业的摸排与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

区综治办:负责全区法律服务行业所涉服务业企业的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农林、道路、水上、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邮政业等企业的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负责全区广告业、质检技术服务行业中服务业企业的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负责提供各类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及吊销营业执照等信息。

区环保分局:负责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环境与生态监测行业中服务业企业的入库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负责提供全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所涉建设项目信息。

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相关用地信息并督促所涉项目企业做好入库入统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区国税局:负责分析全区主体税种、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税收情况,协助核定其他盈利性服务增值税增速,银行及其他金融业税收增速,建筑业、房地产业增值税增速等指标;负责提供全区纳税人税务登记情况。

区地税局:负责分析全区主体税种、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税收情况,协助核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税收增速,银行及其他金融业税收增速,建筑业税收增速等指标;负责提供全区企事业单位税务登记情况。

区城投公司: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公司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等指标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

(三)加强统计名录库管理。

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备案制度,各镇街处、区部门和驻区单位所涉建设项目开工前须报区经发局备案,确保全区新增项目及时入库入统。

切实做好全区“四上”单位入库入统工作,区直部门和驻区单位要加强对所辖行业企业的监管,每月20日前,将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名录和入库申报材料报送区经发局,确保达标企业及时入库入统。

四、强化统计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计法制保障。

要多渠道加强《统计法》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调查对象自觉接受统计调查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增强干部群众的统计法制观念。

各镇街处、区直部门和驻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带头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的职权。

区经发局要大力开展工作督查、质量核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提
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工作经费保障。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区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作为全区统计工作经费,以后每年经费根据全区统计工作业务量的增加相应递增,确保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每年基础工作经费按镇街处10万元、社区(村)1万元的标准安排,并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统计基础工作扎实,工作任务量大,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的镇街办和社区给予适当奖励。

各级统计人员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200元。

以上费用由区经发局从统计工作经费中拨付。

(三)强化工作激励机制。

为保障“四上”单位及时入库,凡年度内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入库的区内“四上”单位,参照省市补贴标准,给予一定补贴,并纳入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度预算。

对新入统的批发零售业企业、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统计设施建设费3万元,住宿餐饮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统计设施建设费2万元,当年新增加的限额以上个体户一次性给予统计设施建设费1万元。

对“在库”2年及以上,准确、全面、及时上报统计数据,行业排名前十名且当年增速超过全区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统计设备设施维护费1万元,并优先推荐享受省市区有关扶持政策和参加各项评比活动。

建立“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考核激励机制,考核达标及优秀统计人员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的在岗培训补贴。

对当年新增“四上”企业的镇街处,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统计设施建设费的补贴。

(四)加强统计工作考核。

强化对各镇街处、区直部门和驻区单位的统计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统计队伍、办公条件、经费保障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对基层企业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情况等内容。

划定考核等级,形成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处、区直部门和驻区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区经发局另行制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