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及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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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地址: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相关事项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乙方义务

1.1乙方同意保守其本人在协议期间获悉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管理过程和技术.市场或财务信息,以及有关甲方客户信息.产品.流程.公司业务和服务的秘密,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能够接触.了解.掌握的甲方其它商业秘密)。

乙方所在工作岗位能够接触.了解.掌握的甲方其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资料.文件.电子文档.磁盘.CD.样品.草稿.图纸.信息.电子信息数据等:

(一)与甲方公司或其关联方的设立.经营管理.业务和规划.资金募集及项目投资有关的所有无法通过公开途径获取的资料和信息;

(二)甲方公司或关联方对其管理的投资项目的出资情况.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现有及潜在客户或合作伙伴信息.其他与甲方公司或关联方有业务关系或合作关系的相关信息;

(三)甲方的财务信息.内部管理手册.资金募集文件.已投资或拟投资的项目资料.培训资料.内部计划或预测.内部研究报告.商业机会等有关信息;

(四)甲方客户的档案资料.客户名单.甲方营销战略计划.销售策略.各类协议.定价政策.招投标资料.采购资料.供应商名单.产品渠道以及尚未公布的甲方产品.服务或技术.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会议决议等;

(五)技术方案.测试方案.测试报告.立项报告.会议记录.研发代码.设计方案.技术报告.测试数据.测试结果.操作手册.产品说明.相关的函电及传真件等。

在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形下,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甲方内部或外部人员披露甲方商业秘密;不能在与甲方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下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不能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职责范围外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2 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两年。

1.3在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业务,不得参与经营与甲方及关联公司构成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上述公司或其他组织提供劳务或任何服务。

1.4甲乙双方约定,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的竞业限制期为自离职之日起个月,乙方不得在区域与同甲方及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咨询顾问.股东.合伙人.或提供服务等关系。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调整竞业限制期限,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以甲方发出竞业限制生效通知书为准。

1.5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都不得自办或入股与甲方及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组织或者从事与甲方及关联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服务的生产.经营。

1.6乙方离职后,应立即向甲方移交其所掌握的所有包含有职务开发中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原件及其复制品)。对于上述文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1.7 乙方不得披露所掌握的甲方及关联公司员工个人信息.工作职位.联系方式.组织架构等信息,不得利用上述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获取利益;乙方不得主动或被动协助乙方的新受雇单位吸引甲方及关联公司员工加盟。乙方应当遵守已与甲方及甲方与其他公司签订并仍存续有效的法律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协议书》.《保密协议》.《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等。

1.8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式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甲方可以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及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1.9 乙方确认竞业限制补偿费收款账户以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账户为准。乙方应当确保该账户可以接收竞业限制补偿费。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上述账户无法接收竞业限制补偿费,视为乙方对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放弃,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发现后应当立即联系甲方并更换收款账户,由此导致的甲方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仍应履行本协议义务。

1.10 乙方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二个月税前平均工资的 %(不足二个月的,以在职期间的税前月平均工资的 %计算)。若当地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关标准的,以当地的法规为准。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税费由甲方代缴。

2.2竞业限制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竞业限制期满,甲方即停止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支付。

第三条对价乙方在此确认,其从甲方处取得的薪资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协议第一条承诺应履行义务的全部对价。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乙方从甲方处获得的上年度薪酬总额的3倍。同时,乙方因违约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

4.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或其它收入中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4.3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自不履行规定义务之日起,视为解除乙方的竟业禁止义务。

第五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先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除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本协议作为《劳动协议》的附件,与《劳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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