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籽油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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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籽油执行标准(一)

菜籽油执行标准(一)

菜籽油执行标准(一)菜籽油执行标准什么是菜籽油执行标准?菜籽油执行标准是指我国对菜籽油制作过程中使用的菜籽、生产工艺、加工设备、储存方式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质量标准和规范。

菜籽油执行标准的意义菜籽油执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避免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加工工艺进入市场,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同时,菜籽油执行标准也提高了菜籽油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并对于相关企业提供了行业标准,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生产。

菜籽油执行标准的主要内容1.原材料要求:选用优质菜籽作为原材料,不得使用已过期、霉变或者有害物质的原材料。

2.生产工艺要求:在生产菜籽油的过程中,要求切实执行生产安全规范,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

3.加工方式要求:统一菜籽油加工方式和技术要求,保证菜籽油的口感和细腻度。

4.储存方式要求:菜籽油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生产标准,不得在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下存放。

如何确保菜籽油符合执行标准?消费者在购买菜籽油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是否符合菜籽油执行标准:1.标签上是否标注了执行标准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重要信息。

2.液体是否透明、清澈、无异味。

3.是否存在异物、沉淀或悬浮物。

以上几点可以帮助消费者在购买菜籽油时判断是否符合执行标准,保障自己的健康。

菜籽油执行标准的更新和维护菜籽油执行标准的更新和维护是保障菜籽油质量的重要举措。

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加工水平的提高,菜籽油质量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菜籽油执行标准也需要随之更新和完善,以提高菜籽油生产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实施执行标准也需要相应的监管和检测机制。

政府部门应当对菜籽油生产厂家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管,严格执行执行标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总结菜籽油执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购买菜籽油时,消费者需要注意判断是否符合执行标准。

政府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确保执行标准的有效实施。

通过共同努力,可以提高菜籽油质量和生产效率,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

各种食用油的标准号

各种食用油的标准号

各种食用油的标准号
各种食用油的标准号 1
食用油的产品标准号:
gb1534是纯花生油
gb1535是纯大豆油
gb1536是纯菜籽油
gb19111是纯玉米油
gb10464是纯葵花籽油
如果包装上标明调和油或者执行标准是gb2716,这种油是人工调配勾兑出来的。

各种食用油的标准号 2
纯菜籽油,执行标准是:gb1536。

菜籽油俗称菜籽油,又称菜籽油、芫荽油、菜籽油、芝麻油、芥子油。

是油菜籽榨出的食用油。

是我国主要食用油之一,主产于长江流域、西南和西北,产量居世界第一。

菜籽油颜色为金黄色或棕黄色,有一定的刺激性气味,民间称之为“青气味”,这是因为油菜籽在榨油后的成品中含有一定量的芥子甙。

而一般的优质菜籽油不含芥子甙,所以没有这种刺鼻的气味。

产品标准代号gb-t1536是好油吗
我国将压榨的菜籽油规定的执行标准号为gb/t1536,只要是符合这个标准的压榨菜籽油,都是纯菜籽油,大家可以放心食用。

菜籽油gb 1536-36-2004 菜籽油:本标准规定了菜籽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规则、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和菜籽原油。

菜籽原油的质量指标仅适用于菜籽原油的贸易。

压榨菜籽油等级标准

压榨菜籽油等级标准

压榨菜籽油等级标准
压榨菜籽油的等级标准主要根据其色泽、气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指标进行评定,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 一级压榨菜籽油:色泽金黄或浅黄,气味芳香,透明度高,水分及挥发物含量小于0.1%,酸值小于1.0mg/g,过氧化值小于
5.0mm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2. 二级压榨菜籽油:色泽较黄,气味较香,透明度较高,水分及挥发物含量小于0.1%,酸值小于1.0mg/g,过氧化值小于5.0mm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3. 三级压榨菜籽油:色泽淡黄,气味较香,透明度较低,水分及挥发物含量小于0.2%,酸值小于2.0mg/g,过氧化值小于6.0mm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4. 四级压榨菜籽油:色泽暗黄,气味较淡,透明度较低,水分及挥发物含量小于0.2%,酸值小于2.0mg/g,过氧化值小于6.0mm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或国家的压榨菜籽油等级标准可能略有不同,以上标准仅供参考。

同时,压榨菜籽油的等级越高,其品质和营养价值也越高,但价格也相对较高。

消费者在选择压榨菜籽油时,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状况进行选择。

菜籽油GB1536-2004

菜籽油GB1536-2004

前言本标准5.2中的表1和表2的部分指标、5.4及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对GB1536---1986《菜籽油》的修订。

本标准和GB1536—1986的主要技术差异:——本标准的结构、技术要素及表述规则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修改。

——根据菜籽油的原料及采用的加工方式,对其进行了分类和定等;——对上述标准中特征指标和质量指标项目进行了调整;——对质量指标中相关指标值作了修订;——对低芥酸定义和含量依据又低油菜籽的有关标准确定。

本标准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修改了有关指标。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536——1986《菜籽油》。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归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福临门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顺油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薛雅琳、陈燕、徐霞、胡敬、赵红梅、刘作民。

菜籽油 GB 1536--200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菜籽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规则、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和菜籽原油。

菜籽原油的质量指标仅适用于菜籽原油的贸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总勘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GB/T5524 植物油脂检验、抽样、分析法GB/T5525—1985 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方法GB/T5526 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GB/T5527 植物油脂检验、折光指数测定法GB/T5528 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GB/T5529 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GB/T5530 植物油脂酸值酸度的测定GB/T5531 植物油脂检验、加热测定GB/T5532 植物油脂值测定GB/T5533 植物油脂检验、含皂测定法GB/T5534 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测定法GB/T5535 植物油脂检验、皂化物测定法GB/T5538 油脂过氧化值测定法GB/T5539 植物油脂检验、油脂定性试验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17376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制备GB/T17377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分析GB/T17756—1999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压榨菜籽油 pressing rapeseed oil油菜籽经直接压榨制取的油。

菜籽油国家标准

菜籽油国家标准
黄20红2.0
黄35红4.0--Fra bibliotek气味、滋味
无气味、口感好
气味、口感良好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
——
水分及挥发物/(%)≤
0.05
0.05
0.10
0.20
不溶性杂质/(%)≤
0.05
0.05
0.05
0.05
酸值(KOH)/(mg/g)≤
0.20
0.30
1.0
3.0
过氧化值/(mmol/kg)≤
5.0
5.0
6.0
6.0
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
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红色值的增加小于0.4
微量析出物
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4.0,蓝色值增加小于0.5
含皂量/(%)≤


0.03

烟点/℃≥
215
205


冷冻试验(0℃储藏5.5h)
产品名称
1凡标识“菜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2转基因菜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3压榨菜籽油、浸出菜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原产国
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包装、贮存和运输?
1包装
应符合GB/T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贮存
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及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
7.5
溶剂残留量/(mg/kg) ≤
100
注: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菜籽油国家标准文件

菜籽油国家标准文件

分类菜籽油分为菜籽原油和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三类。

质量等级指标1 菜籽原油质量指标见表 1 。

表1 菜籽原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气味、滋味具有菜籽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 (%)≤0.20不溶性杂质/ (%)≤0.20酸值(KOH)/ (mg/g)≤ 4.0过氧化值/(mmol/kg )≤7.5溶剂残留量/ (mg/kg )≤100注: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2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质量指标见表 2 。

表2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指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罗维朋比色槽25.4mm)≤--黄35红4.0 黄35红7.0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黄20红2.0黄35红4.0--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气味、口感良好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透明度澄清、透明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 (%)≤0.05 0.05 0.10 0.20 不溶性杂质/ (%)≤0.05 0.05 0.05 0.05 酸值(KOH)/ (mg/g )≤0.20 0.30 1.0 3.0 过氧化值/(mmol/kg )≤ 5.0 5.0 6.0 6.0无析出物,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罗维朋比色:加热试验(280 ℃)--黄色值不变,红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的增加小值增加小 4.0,蓝色于0.4值增加小于0.5含皂量/ (%)≤--0.03 -烟点/ ℃≥215 205 --冷冻试验(0 ℃储藏 5.5h )澄清、透明---溶剂残留量/ 浸出油不得检不得检出出≤50 ≤50(mg/kg )压榨油不得检, 不得出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注1 :划有“—”者不做检测。

压榨油和一、二级浸出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

注2 :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标签除了符合GB 7718 的规定及要求之外,还有以下专门条款:产品名称1 凡标识“菜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菜籽油等级标准

菜籽油等级标准

菜籽油等级标准菜籽油是一种非常常见的食用油,它的等级标准对于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

菜籽油的等级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和监督执行的,其主要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食用油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介绍菜籽油的等级标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菜籽油的等级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菜籽油的等级标准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其依据是国家相关食用油卫生标准和食用油工业标准。

这些标准是经过大量实验和研究得出的,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能够有效地保障菜籽油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菜籽油的等级标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菜籽油的等级标准主要包括外观和色泽、气味和味道、酸价和过氧化值、透明度和杂质等方面的指标。

其中,外观和色泽是通过肉眼观察油品的颜色和清澈度来判断的,气味和味道是通过嗅觉和味觉来感知的,酸价和过氧化值是通过化学分析来确定的,透明度和杂质则需要借助专业设备来检测。

这些指标的严格执行,保证了菜籽油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可靠。

除了以上提到的指标外,菜籽油的等级标准还包括了生产工艺和卫生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生产工艺的要求主要包括原料的选择和储存、生产设备的清洁和消毒、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记录等内容,这些要求能够有效地保证菜籽油产品的卫生安全。

卫生标准则是针对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人员卫生、生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菜籽油产品符合卫生标准,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风险。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菜籽油的等级标准对于消费者有着怎样的意义。

菜籽油的等级标准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它能够有效地防止一些不法商家以次充好,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

同时,菜籽油的等级标准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选择优质产品的参考标准,让消费者能够更加放心地购买和食用菜籽油产品,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总之,菜籽油的等级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保障,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食用油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菜籽油国家标准

菜籽油国家标准
4.0
过氧化值 /( mmol/kg) ≤
7.5
溶剂残留量 /( mg/kg) ≤
100
注: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2 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质量指标见表 2.
表 2 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一级
二级
三级四级
色泽
(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


黄 35 红 4.0
注 2: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标签
除了符合 GB 7718(de)规定及要求之外,还有以下专门条款:
产品名称
1 凡标识“菜籽油”(de)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2 转基因菜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3 压榨菜籽油、浸出菜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原产国
应注明产品原料(de)生产国名.
黄 35 红 7.0
(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
黄 20 红 2.0
黄 35 红 4.0


气味、滋味
无气味、口感好
气味、口感良好
具有菜籽油固有(de)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具有菜籽油固有(de)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
——
水分及挥发物 /( %)≤
0.05
0.05
0.10
分类
菜籽油分为菜籽原油和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三类.
质量等级指标
1菜籽原油质量指标见表 1.
表 1 菜籽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气味、滋味
具有菜籽原油固有(de)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水分及挥发物 /( %) ≤

菜籽油等级标准

菜籽油等级标准

菜籽油等级标准
菜籽油是一种常用的食用油,其质量等级标准对于保障消费者
的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菜籽油的等级标准主要包括外观、气味、味道、酸价、透明度、色泽等多个方面的指标,下面我们将详
细介绍菜籽油的等级标准。

首先,菜籽油的外观应该清澈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色泽
应该均匀一致,无异色。

外观的良好是菜籽油等级标准中的第一步,也是保障菜籽油品质的重要因素。

其次,菜籽油的气味和味道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不应有任何异
味或者怪味,保持菜籽油本身的清香和纯正口感。

消费者在购买菜
籽油时,可以通过闻气味和尝味道来初步判断其质量。

再者,菜籽油的酸价是衡量其新鲜度和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酸价过高会导致菜籽油变质,影响其食用安全和营养价值。

因此,
菜籽油的酸价应该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此外,菜籽油的透明度也是一个重要的等级标准。

透明度好的
菜籽油通常表示其纯度高,没有杂质和污染物质。

透明度差的菜籽
油可能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注意。

总的来说,菜籽油的等级标准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健康的重要
依据,消费者在购买菜籽油时应该注意产品的外观、气味、味道、
酸价、透明度和色泽等方面的指标,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

同时,生产企业也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
安全。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菜籽油的质量等级能够得到有效
提升,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放心的食用油产品。

菜籽油国家标准

菜籽油国家标准
注 2: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标签
除了符合 GB 7718的规定及要求之外,还有以下专门条款:
产品名称
1 凡标识“菜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2 转基因菜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3 压榨菜籽油、浸出菜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原产国
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包装、贮存和运输
1 包装
分类
菜籽油分为菜籽原油和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三类。
质量等级指标
1菜籽原油质量指标见表 1。
表 1 菜籽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气味、滋味
具有菜籽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 %) ≤
0.20
酸值( KOH) /( mg/g) ≤
4.0
0.05
0.05
0.05
0.05
酸值( KOH) /( mg/g) ≤
0.20
0.30
1.0
3.0
过氧化值 /( mmol/kg) ≤
5.0
5.0
6.0
6.0
加热试验( 280℃)


无析出物,
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红色值的增加小于 0.4
微量析出物
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 ,红色值增加小 4.0,蓝色值增加小于 0.5
含皂量 /( %)≤


0.03

烟点 /℃≥
215
205


冷冻试验( 0℃储藏 5.5h)
澄清、透明



溶剂残留量 /( mg/kg)
浸出油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 50

菜籽油国标

菜籽油国标

菜籽油国标【菜籽油国标介绍】一、菜籽油国标1、菜籽油国家标准是国家认可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国内菜籽油技术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实行行业质量管理,保护健康安全,促进国内菜籽油技术水平的提高。

2、菜籽油国标规定了“菜籽油”的卫生要求,要求质量达到行业标准,包括色度、嗅味、沉淀、检查微量元素、乙烯含量和抗氧化剂等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要求。

3、菜籽油国标还确定了菜籽油的各项评价标准,包括色泽、香味、油质、腐败程度等,为保证消费者安全,树立行业质量标准,提供健康,安全、优质的菜籽油供消费者购买。

4、菜籽油国标还规定了菜籽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条件,包括酸值、水分、酯多元醇和过氧化物含量等,旨在保持良好的技术标准,保证消费者购买到优质的菜籽油。

二、菜籽油国标的意义1、树立行业质量标准:菜籽油国标的制定,有助于提高菜籽油的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推动菜籽油市场良性发展,强制企业和生产者按照特定标准生产和检验,以保证菜籽油的质量安全;2、保护消费者权益:菜籽油国标的出台,有助于消费者获得更优质的油品,同时防止商家企图以低质贩售劣质油品,避免在健康和安全上造成损害,为消费者购买安全有保障的菜籽油,提供了有力的保障;3、推动国家菜籽油技术进步:菜籽油国标的出台,有利于推动相关技术水平的提高,按照标准加工生产菜籽油,必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生产效益,为发展中国菜籽油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贯彻菜籽油国标1、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应严格执行菜籽油国标,杜绝劣质和次品油出现在菜籽油市场上;2、企业应宠营菜籽油国标,注重技术改革,推进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3、消费者应加强自身法律素养,要求生产企业确保油品安全,购买时应认真检查油品合格标志和油品标准;4、媒体应带头宣传菜籽油国标,提高消费者对油品的认知度。

食用油标准

食用油标准

食用油标准
一、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1988)规定:
1、酸价--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油、胡麻油、茶油、麻油、玉米胚芽油、米糠油≤4;棉籽油≤1
2、过氧化值(meq/kg)--花生油、葵花油、米糠油≤20;菜籽油、大豆油、胡麻油、玉米胚芽油、棉籽油、茶油、麻油≤12
3、浸出油溶剂残留量(mg/kg)≤50
二、色拉油卫生标准(GB 13103-1991)规定:
1、酸价≤0.3
2、过氧化值(meq/kg)≤10
三、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15197-1994)规定:
1、酸价≤0.5
2、过氧化值(meq/kg)≤10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食用油按照其精炼程度,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四级到一级,级别越高,其精炼程度越高。

一级油和二级油的精炼程度较高,经过了脱胶、脱酸、脱色、脱臭等过程,具有无味、色浅、烟点高、炒菜油烟少、低温下不易
凝固等特点。

精炼后,一、二级油有害成分的含量较低,但同时也流失了很多营养成分。

三级油和四级油的精炼程度较低,只经过了简单脱胶、脱酸等程序。

其色泽较深,烟点较低,在烹调过程中油烟大。

由于精炼程度低,三、四级食用油中杂质的含量较高,但同时也保留了部分营养。

菜籽油标准

菜籽油标准

《GB/T 1536-2021 菜籽油》国家标准解读新标准调整了等级划分,修改了酸价和烟点要求,有利于降低人为感官检验误差、减少能耗、增加出油率、保留更多营养成分,更加符合企业生产和公众消费实际。

2021年10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第12号国家标准公告,其中包括新版《菜籽油》(GB/T1536-2021)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菜籽油是我国主要消费食用油品种之一,其国家标准修订和实施工作受到业内高度关注。

为帮助菜籽油加工企业、消费者、检验机构、交易双方和有关单位准确理解和使用标准,现就标准主要内容和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标准修订背景菜籽油俗称菜油,是我国食用油消费最重要的大类油品之一,是产量最大的国产油种,居世界首位,主产于长江流域及西南、西北等地。

据统计,2020年我国油菜籽产量1404.91万吨,进口油菜籽311.4万吨、菜籽油193万吨,菜籽油消费总量约785万吨,占全球年度菜籽油消费量的28%;占我国年度食用油消费总量的19.3%,仅次于大豆油。

现行《菜籽油》(GB/T 1536-2004)国家标准自2005年。

实施以来,对规范菜籽油加工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标准中的产品分级和质量指标已不适应当前消费转向绿色优质、营养健康和适度加工等需求。

为此,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下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标准质量中心)组织对现行标准进行了修订。

二、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有以下几个重要变化。

(一)明确新标准不适用于高油酸菜籽油一般菜籽油的油酸含量为40%左右,而高油酸菜籽油的油酸含量可高达85%。

新标准在适用范围中明确规定不适用于高油酸菜籽油。

(二)修改了菜籽油分类现行标准将菜籽油分为菜籽原油和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三类。

新标准从两个维度进行分类。

按加工程度不同分为菜籽原油和成品菜籽油两类; 按油菜籽中油的芥酸含量分为普通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

菜籽油国家标准(GB1536—2004)执行中几个问题

菜籽油国家标准(GB1536—2004)执行中几个问题

菜籽油国家标准(GB1536—2004)执行中几个问题国家标准菜籽油(GB1536-2004)于2004年批准发布,至今实施超过十余年,2010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达了标准修订计划,2013年网上进行意见征求,至今新的标准迟迟未批准发布,作者提出标准执行中值得探讨问题,同时为新标准的制定提出建议,供相关机构和企业参考。

标签:菜籽油;国家标准;执行1 标准执行和实施中的问题1.1 标准号显示是强制性标准,但不是所有条款都是强制性的。

前言中“本标准5.2条中的表1表2的部分指标5.4条和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可见在第5章质量要求中5.1特征指标,5.2质量等级指标中非黑体部分为非强制性的,但四级菜籽油除透明度、含皂量、烟点、冷冻试验4项不要求外,其它8项指标均是强制性的,一、二、三级菜籽油指标只有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为强制性指标。

5.3卫生要求引用强制性标准GB 2716和GB 2760自然是强制性的。

1.2 标准中定义的相对密度和其它标准有所不同。

标准中相对密度为20℃植物油的质量与同体积20℃蒸馏水的质量之比值;而其它标准往往定义为与4℃时水的密度之比,常常认为4℃时水的密度最大,约为1g/cm3。

1.3 关于脂肪酸值组成规定是标准的一大特点。

与以前几个菜籽油国家标准相比,这一个显著特点是本着向国际标准靠拢原则,在“特征指标”中项目和指标值设定上,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CODEX-STAN210-1999《指定的植物油法典标准》中确定项目和指标值,包含一般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

这既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也可为植物油掺伪试验提供鉴定依据。

通过对待测定样品进行理化指标测定和脂肪酸成分分析,再与标准中特征指标值相对照,即可对油脂纯度如何作出判定,为菜籽油掺假提供依据。

1.4 特征指标中分一般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实际执行并不多。

是否低芥酸菜籽油不是必须标识内容,往往标签也不标注,因而要确定是否低芥酸菜籽油需要通过检测芥酸含量来进行确定,这样一来实施上有些困难,脂肪酸组成检测相对来说难度较大,仪器设备要求也高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范CCGF102.1-2008中未要求做脂肪酸组成。

菜籽油等级标准新规

菜籽油等级标准新规

菜籽油等级标准新规
菜籽油等级标准新规是指对菜籽油质量的评定和分类标准的更新和调整。

新规可以包括菜籽油的外观、色泽、味道、营养成分、加工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一般来说,菜籽油的等级标准包括一级、二级、三级等级别。

一级菜籽油是最高等级的油品,具有良好的外观和色泽、清香的味道、较高的营养价值。

二级菜籽油次于一级,稍次于一级菜籽油的质量。

三级菜籽油是最低等级的油品,其质量可能略低于前两个等级。

菜籽油等级标准新规的更新通常是根据市场需求和科技进步等因素进行的。

通过更新等级标准,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菜籽油质量的需求,促进菜籽油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生产企业而言,新规的实施也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同时,菜籽油等级标准新规的出台还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参考依据。

消费者可以通过认证的等级标准,更准确地了解所购买的菜籽油的质量水平,做出更明智的购买决策。

值得注意的是,菜籽油等级标准新规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菜籽油产品在质量上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此外,制定新规还应该注重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使得企业能够方便地进行生产和销售,确保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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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0.30
1.0
3.0
过氧化值/(mmol/kg)≤
5.0
5.0
6.0
6.0
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
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红色值的增加小于0.,蓝色值增加小于0.5
含皂量/(%)≤


0.03

烟点/℃≥
215
205


冷冻试验(0℃储藏5.5h)
7.5
溶剂残留量/(mg/kg) ≤
100
注: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2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质量指标见表2。
表2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质量指标
项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四级
色泽
(罗维朋比色槽25.4mm)≤


黄35红4.0
黄35红7.0
(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3运输
???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要有专车,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黄20红2.0
黄35红4.0


气味、滋味
无气味、口感好
气味、口感良好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
——
水分及挥发物/(%)≤
0.05
0.05
0.10
0.20
不溶性杂质/(%)≤
0.05
0.05
0.05
0.05
酸值(KOH)/(mg/g)≤
澄清、透明



溶剂残留量/(mg/kg)
浸出油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50
≤50
压榨油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注1:划有“—”者不做检测。压榨油和一、二级浸出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
注2: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标签?
除了符合GB7718的规定及要求之外,还有以下专门条款:
产品名称
1凡标识“菜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2转基因菜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3压榨菜籽油、浸出菜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原产国
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包装、贮存和运输?
1包装
应符合GB/T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贮存
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及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
菜籽油国家标准
分类
菜籽油分为菜籽原油和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三类。
质量等级指标
1菜籽原油质量指标见表1。
表1菜籽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菜籽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水分及挥发物/(%) ≤
0.20
不溶性杂质/(%) ≤
0.20
酸值(KOH)/(mg/g) ≤
4.0
过氧化值/(mmo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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