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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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完整版)《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完整版)《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 5 ⽇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第⼀章总则⼀、编制⽬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国家出台若⼲⽀持贵州发展的重⼤政策和战略措施,⾯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进⼊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重⼤变化。

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作提升的要求,进⼀步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修订。

⼆、指导思想全⾯贯彻党的⼗⼋⼤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五⼤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独具特⾊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本次修订期限⾄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市域:即贵阳市⾏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湖区、清镇市、修⽂县、开阳县、息烽县;总⾯积 8034 平⽅公⾥。

中⼼城区:东起⼩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朱昌镇、⾦华镇、久安乡、⽯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麦架镇、沙⽂镇、都拉乡;总⾯积 1244 平⽅公⾥。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清镇市红枫湖镇,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修⽂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县龙场镇、扎佐镇;总⾯积 3121 平⽅公⾥。

镇江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镇江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镇江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意图,顺利实施《镇江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文本适用于本次规划的金山湖西片区(详见规划图),面积约 7.1 平方公里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本与镇江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同时使用,两者不可分割。

第四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金山湖西片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末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和镇江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划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镇江市规划局。

第二章土地使用控制第六条:控制框架:金山湖西片区土地利用控制采用分区、街坊、地块三级控制:分区:为确保金山湖西片区的总体功能目标实现而设置的控制功能分区。

整个金山湖西片区分为A、B、C、D分区,各分区对主体功能规模、建设总量、城市或地区公共设施配套、城市或地区公共功能形成与城市景观提出具体的控制要求;街坊:在分区层次下,以城市道路为基础的下一级控制区。

街坊设置以提高规划控制的合理弹性,对街坊内的功能、建筑总量、公共设施、交通组织与景观提出具体的控制要求;地块: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是城市规划建设、土地批租的依据。

地块通过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强度指标与规划控制措施,对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控制,以形成合理的城市公共系统与环境;控制方式:地块控制为基础,街坊控制为弹性,分区控制为规划技术保障。

1、地块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控制单元,地块中的规划建设项目不得违反地块规划控制要求;2、土地出让以街坊为单位时,规划建设方应按各地块的规划控制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若规划建设方在满足街坊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提出新的街坊详细规划方案,并且能够表明方案对城市功能与环境品质更为有益,通过专家论证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可按规划方案实施;3、规划实施项目突破街坊控制要求时,城市相关主管部门必须在满足分区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对分区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过专家论证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各街坊与地块可按新的规划控制要求控制;4、规划实施项目突破分区控制要求时,需要重新进行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批复-镇政复〔2015〕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批复-镇政复〔2015〕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批复
正文:
----------------------------------------------------------------------------------------------------------------------------------------------------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批复
镇政复〔2015〕3号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5)的请示》(镇政建〔2015〕30号)收悉。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5)的审核意见》(苏建函城〔2015〕65号)和镇江市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5)(以下简称《规划》)。

二、该《规划》适用范围为东起大港,西至高资,南起312国道、南环路和沿江公路,北至长江,总面积约360平方公里。

三、《规划》要与《镇江市总体规划(2002-2020)》相协调,并把排水(雨水)防涝规划纳入城市总体
规划严格落实。

四、你局要依据《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科学、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提升城市防御渍涝灾害的能力。

此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0日
——结束——。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08•【字号】镇政办发[2008]179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08〕179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近期,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市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各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对开发园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要高度重视,亲自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详规编制任务。

二、镇江经济开发区、句容经济开发区、扬中经济开发区、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江苏镇江润州工业园区要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在2008年十月底前抓紧修改完善控制性详规,十一月上旬市政府将专题听取汇报。

三、丹阳经济开发区、丹徒经济开发区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控制性详规的深化编制工作,争取早日达到评审报批要求。

四、各开发园区要与控制性详规编制单位紧密配合,认真做好开发区现状调查分析,力求规划的编制成果内容形式规范,图文准确清晰。

市外经贸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经贸委、水利局、口港局等部门要及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高水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市开发园区详规修编工作。

二○○八年十月八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2008年9月25日,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外经贸局主持召开了《镇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

会议邀请江苏省规划院、南京市规划院、常州市规划院和镇江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组,镇江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口港局和经贸委等业务部门参加(名单附后)。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镇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镇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正文:----------------------------------------------------------------------------------------------------------------------------------------------------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镇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本规定。

第三条镇江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㈠、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㈡、具体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并实施管理;㈢、参与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㈣、负责审核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其可行性研究;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㈥、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㈦、负责查处城市规划违法案件。

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业务工作上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城市规划由县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下放或分割规划管理权。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驻区的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居民私人建房等建设工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权限内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镇政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镇政发〔2011〕1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附件: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序言第一篇全面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第一章“十一五”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第二章“十二五”处于跨越发展关键时期第三章率先迈入基本现代化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发展目标第二篇创新引领新发展第四章建设创新型城市第一节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第二节提升城市服务创新能力第三节提升人才支撑创新能力第五章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第一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二节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节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第四节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第五节加快产业集聚发展第六章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第一节提升“引进来”水平第二节增强“走出去”能力第三节实现开发区发展新跨越第七章增强体制机制活力第一节建设服务型政府第二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第三节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第四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第三篇打造山水花园新城市第八章加快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第一节构建开放式空间发展格局第二节彰显“山水花园”城市形象第三节加快城市内涵品质提升第四节大力发展城市服务经济第九章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第一节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第二节加快辖市中心城市发展第三节推进“三新”示范建设第四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十章建设绿色生态镇江第一节加强生态建设第二节强化环境保护第三节推进绿色发展第十一章构筑现代化区域大交通第一节完善现代化交通路网体系第二节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第三节提升港口发展水平第四节进一步发挥内河航道作用第四篇建设幸福和谐新镇江第十二章提升民生幸福第一节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第二节促进充分就业第三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第四节建设健康城市第五节繁荣群众文化生活第六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第十三章完善社会管理第一节建设智慧镇江第二节保障公共安全第三节加强人口管理第四节建设精神文明第五篇构筑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第十四章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第一节构筑空间开发战略格局第二节落实差别化发展政策和管理第十五章优化市域空间布局第一节明确四类功能区域第二节提升沿江发展水平第三节做强东部产业经济板块第四节强化西部资源整合第五节拓展南部发展空间第十六章促进区域联动发展第六篇奋力实现现代化新蓝图第十七章加强政策调节第十八章实施重大工程第十九章强化规划实施序言“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镇江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创新图强、跨越发展,建设山水花园城市、率先迈入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镇江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出炉!

镇江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出炉!

镇江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出炉!近日,镇江市规划局公示了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快看看你家在其中吗?(本文图片可点击放大查看)01镇江市主城核心区ZH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主城核心区ZH02单元东至古运河,南至沪宁城际铁路,西至润兴路、运粮河,北至长江路,规划用地面积8.29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以历史文化展示、旅游配套、居住、商业服务为主的老城区。

土地利用规划本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777.7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93.84%。

其中:居住用地面积392.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0.4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57.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41%;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80.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4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34.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3%;公用设施用地面积6.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85%;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06.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66%。

规划居住人口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本单元规划可居住人口约13.5万人。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一级社区——二级社区”两级服务体系配套,主要配套设施有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菜市场、养老设施和公园、绿地等。

一级社区中心服务人口约3~5万人,二级社区中心服务人口约0.7~1万人,规划共形成3个一级社区和11个二级社区。

规划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如下:中学4所,小学6所,幼儿园17所,菜市场9个,医疗卫生服务设施9处,社区服务中心14处,文化活动设施23处,体育活动设施15处,养老设施21处,公园、绿地21处。

02镇江市主城核心区ZH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主城核心区ZH06单元东至焦山路、南至沪宁城际铁路、西至健康路、北至古运河,总面积185.5公顷。

土地使用规划本单元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54.2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83.15%。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3•【字号】镇政办发〔2017〕91号•【施行日期】2017.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7〕91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日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5〕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区域镇江市区城市建成区区域(高资、韦岗除外),包括丹徒新城大学城规划区域。

各辖市实施范围由各辖市人民政府参照镇江市区实施范围自行确定。

二、项目范围实施区域内的下列项目应采用装配方式建造:(一)2017年11月底之前,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以装配方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二)2017年12月1日起,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

(三)市政公用设施及桥梁、隧道、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

以上项目均以施工图审查接审时间界定。

三、控制指标分阶段控制最低指标如下:(一)预制装配率(预制率)不低于以下指标:2017—2018年:30%(20%);2019年:35%(25%);2020年40%(30%)。

镇江市关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实施补充

镇江市关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实施补充

镇江市关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实施补充一、总则(无调整)二、城市土地使用管理㈠、土地使用强度1、表2.3.4局部调整补充:(1)、公共建筑中商业建筑类:(2)、工业建筑类容积率下限指标:低层不得小于0.5多层不得小于0.8(3)、增加附注:7、住宅层高超过4.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底商建筑底层商店(非大型)层高超过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

住宅建筑阁楼(含坡屋顶利用)净高超过2.10米部分计入建筑面积。

三、建筑管理㈠、建筑间距一、总则(无调整)二、城市土地使用管理㈠、土地使用强度1、表2.3.4局部调整补充:(1)、公共建筑中商业建筑类:(2)、工业建筑类容积率下限指标:低层不得小于0.5多层不得小于0.8(3)、增加附注:7、住宅层高超过4.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底商建筑底层商店(非大型)层高超过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

住宅建筑阁楼(含坡屋顶利用)净高超过2.10米部分计入建筑面积。

三、建筑管理㈠、建筑间距1、表3.1.8,表3.1.9.2,表3.1.10.1中相邻建筑山墙之间最小间距(山墙单侧有窗或无窗)补充:单位:米注:有出挑阳台、窗、廊的相邻建筑山墙凸出物之间最小净宽距离在满足消防及施工安全前提下不应小于4米。

㈡、日照间距1、表3.1.3附注2补充:住宅日照分析时日照标准时间可以累加,2小时日照可分2个时段累加,3小时日照可分3个时段累加。

2、附录一计算规则调整补充:第3条建筑间距计算(2)、“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调整为“日照间距计算中,建筑物两侧局部出挑……”第4条建筑的计算高度(3)、“水箱、楼梯间、电梯房、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调整为“水箱、楼梯间、电梯房、机械房、屋顶装饰构架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增加:(4)、日照间距计算中,遮挡建筑山墙计算高度按屋檐与屋脊的平均高度至被遮挡建筑地面层窗台面(距室内地坪0.9米高)计算。

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

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

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概要项目承担单位:东南大学运输规划研究所、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项目主持人:王炜二、项目参加人:王炜、过秀成、杨涛、陈学武、方开鸿、单锦华、耿金文、宇文家胜等三、镇江市总体发展规划概况镇江市系江苏省辖市,地处江苏省中部,位于长江下游南岸,三面环山,一面环水,与文化古城扬州隔江相望,长江与大运河交汇于此,交通地位十分重要,是长江流域的重要港口和苏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

镇江市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下游重要港口,工贸风景旅游城市。

城市总体发展的战略思想是:“顺江通海、以港兴城、跳出老城、组团布局、滚动推进、重塑镇江”,并以此为基调构架出镇江市未来城市发展的总体蓝图。

规划的镇江市域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分为3个层次:第1层次:以中心主城为重点,以港口、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具有中心辐射功能的发展轴心。

第2层次:以中心城区外的重点镇为外围生长点的圈层空间构架,并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线,建成经济实力较强的外围城镇接轨层。

第3层次:为依托中心城,城市发展轴线和若干城镇核心组团,形成以镇江中心城为核心,以中心城外围城镇圈为纽带,以各县(市)域城镇为基础的市域城镇群体网络。

镇江市中心城由主城和大港、高资两区组成,形成一城两区的总体布局形态。

主城是全市政治、经济、商贸、金融信息和科技文化中心,大港是镇江市主要的外贸港口和基础工业基地,高资是以建材、冶金工业为主的工业港口新区。

主城布局结构形态如图1所示,采取组团式布置,共分五个组团,分别为老城组团、丁卯组团、谏壁组团、官塘组团、蒋乔组团,总用地面积115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成区面积67平方公里,各组团间利用自然山体作为生态绿地分隔,以便捷的交通干道相连,构成独特的空间布局结构,强化“城市山林”特色。

图1 镇江市主城布局图二、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总体构思1规划目标(1) 通过本次交通规划,确立城市交通网络的基本构架,使其能满足201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交通需求,并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镇江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导则-Danyang

镇江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导则-Danyang

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导则2013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规划编制管理.............................. - 3 - 第三章用地规划管理............................. - 10 - 第四章建筑规划管理............................. - 32 - 第五章地下空间规划管理......................... - 43 - 第六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管理..................... - 55 - 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 72 - 第八章山体保护与滨水空间管理................... - 75 - 第九章公园绿地与城市景观....................... - 82 - 第十章城市色彩、广告与夜景灯光管理............. - 90 - 第十一章村镇规划管理.......................... - 108 - 第十二章附则................................ - 117 -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导则第一章总则1.1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中的引导和统筹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和《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导则。

1.2 在镇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导则。

1.2.1 在规划管理中,如有涉及环保、水利、交通、消防、人防等多种专业的,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当服从其相关专业的规范和标准。

1.2.2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风景区等特殊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和管理,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

【镇深度】今年镇江将修编城市总规2035!市区1088平方公里全覆盖!

【镇深度】今年镇江将修编城市总规2035!市区1088平方公里全覆盖!

【镇深度】今年镇江将修编城市总规2035!市区1088平方公里全覆盖!近日,镇江市规划局发布2018年工作要点,今年镇江市规划工作将突出内涵式发展,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精美镇江”上做文章,并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各个都和镇江人有密切关系!快往下看ー、完善法定规划体系(一)实施《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修编。

以“统筹规划、规划统筹”为原原则,落实“多规合一”,完成总规修编专项课题硏究及规划纲要编制。

(二)完成中心城区(含周边相邻地区共380平方公里)范国的控规编制。

依据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发展时序区域位置等因素分批次组织64个控规单元的编制,制定《镇江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暂行规定》。

(三)完成市区(1088平方公里)范围的规划全覆盖。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指导市区9个镇人民政府修编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完成规划报批工作。

(四)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

修编《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8-2035)》并完成规划成果论证稿。

提请《镇江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划定规划》报市规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查。

实施第一、二批历史建筑挂牌工作,编制《镇江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划定规划》。

指导镇江新区管委会编制《镇江新区丁岗镇葛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镇江新区姚桥镇儒里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并完成规划报批工作。

启动《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提交市人大启动立法程序。

(五)形成“多规合一”框架体系。

搭建和完善统筹发改、国土和规划等多部门的“多规合一”管理综合平台。

完善“多规合一”一张图,制定《关于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

ニ、服务市域市区交通建设修编《镇江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5)》,统筹规划轨道交通、快速路网、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并完成规划成果论证稿。

开展镇宣铁路、扬马城际、宁镇城际(含镇瑞铁路)镇江扬州过江第二通道等重大工程前期规划研究。

海绵城市建设的实现路径及对策思考——以镇江市为例

海绵城市建设的实现路径及对策思考——以镇江市为例

海绵城市建设的实现路径及对策思考①以镇江市为例李学征ꎬ陈明辉ꎬ林智雄摘㊀要:海绵城市作为新型城市发展方式ꎬ对于系统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雨水问题㊁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ꎮ镇江市作为全国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城市ꎬ其建设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ꎻ通过对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实地调查ꎬ了解其从顶层设计到具体项目建设的实施路径㊁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的技术措施㊁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实际效果的评价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ꎬ并给出合理可行对策和建议ꎮ关键词:海绵城市ꎻ建设现状ꎻ可持续发展中图分类号:F293㊀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8-4428(2018)08-0024-02㊀㊀一㊁引言据有关部门统计ꎬ城市内涝灾害基本覆盖我国31个省份ꎬ 逢雨必涝ꎬ市内看海 已经成为我国城市重大灾害之一ꎬ此外水资源不足和污水治理也是目前大多数城市面临的问题ꎮ在这种背景下ꎬ 海绵城市 的提出和实践给生态城市建设提供了一条新思路ꎬ有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ꎮ2014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建城函[2014]275号)明确了海绵城市的概念和建设路径ꎬ提出了低影响开发的理念㊁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内容的规划控制目标分解㊁落实及其构建技术框架ꎮ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铺开ꎬ并产生第一批16个试点城市ꎬ2016年产生第二批14个试点城市ꎮ2016年据统计ꎬ承担着增强城市防涝能力重任的30个海绵城市试点中有19个城市出现内涝ꎬ因此有人开始质疑海绵城市在防治内涝方面的成效ꎬ甚至认为海绵城市试点失败了ꎮ关于如何去进行海绵城市的建设以实现预期的目标ꎬ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院副院长谢映霞指出ꎬ建设海绵城市不仅是要缓解城市内涝ꎬ更是系统解决城市水的问题ꎬ包括水安全㊁水污染防治㊁水资源短缺㊁降低城市硬化铺装等源头问题ꎮ这涉及方方面面ꎬ不可一蹴而就ꎮ二㊁镇江市 海绵城市 建设概况2015年ꎬ镇江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ꎬ共有建设试点工作计划项目273个ꎬ总投资88.67亿元ꎻ试点区内项目155个ꎬ总投资40.6亿元ꎮ截至2017年10月底ꎬ完工项目208个ꎬ在建项目65个ꎬ完成投资74.73亿元ꎻ试点区内完工项目118个ꎬ在建项目37个ꎬ完成投资35.5亿元ꎮ(一)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镇江市海绵城市试点区陆地面积22平方公里ꎬ水域面积11.5平方公里ꎬ建设范围涵盖河湖水系㊁市政道路㊁公园绿地㊁建筑小区等ꎬ根据汇水区地形㊁地貌㊁数字高程以及排水管网系统服务区ꎬ将试点范围化为金山湖风景区㊁古运河片区㊁运粮河片区等11个汇水区ꎮ重点项目包括江苏大学海绵校园项目㊁虹桥港综合治理项目㊁沿金山湖CSO(合流治溢流)综合治理工程㊁孟家湾水库及玉带河上游整治项目㊁征润州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等ꎮ镇江市海绵城市系统性顶层设计采用绿色加灰色雨水设施相结合㊁源头中段加末端控制措施相统一ꎬ结合实现水质 水量目标相耦合ꎬ综合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ꎬ如图1所示ꎮ图1㊀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二)建设目标镇江市创新提出了 3+2 目标ꎬ即有效应对30年一遇降雨㊁面源污染削减60%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为三大主要目标ꎬ兼顾雨水利用㊁提升海绵景观功能的辅助目标ꎮ具体建设目标:①内涝防治达到30年一遇标准ꎻ②面源污染控制率(TSS)达到60%ꎻ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ꎬ相当于25.5mmꎻ④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达7%ꎻ⑤海绵城市景观文化提升ꎮ(三)技术措施所调查镇江市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采用技术措施如表1所示ꎮ表1㊀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采用的技术措施技术类型具体措施技术特点及作用主要防治对象透水铺装透水混凝土路面1㊁3渗水停车场3结构缝透水砖2开孔路牙4增加雨水渗透面积利用铺装之间的缝隙渗透ꎬ通过特殊的砖块设计ꎬ相互锁定的同时ꎬ形成结构缝ꎬ地面汇流雨水通过缝隙入渗ꎬ缝隙内填充细小碎石ꎬ防治冲刷将路面径流导入专用管道地表径流㊁路面积水路面积水地表径流㊁路面积水42 ①项目信息:江苏大学第十七批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一般项目ꎬ项目类型:C类ꎬ项目名称:海绵城市建设现状调查 以镇江市为例ꎮ管理探索Һ㊀续表技术类型具体措施技术特点及作用主要防治对象蓄㊁排水雨水蓄水模块1高效率蓄水调蓄池1将雨水径流的高峰流量暂存其内ꎬ待最大流量下降后再从调蓄池中将雨水慢慢地排出ꎬ既能规避雨水洪峰ꎬ实现雨水循环利用ꎬ又能避免初期雨水对承受水体的污染ꎬ还能对排水区域间的排水调度起到极大作用雨水生态修复滨水草阶1对雨水起到过滤㊁涵养的作用观水草坡1渗透雨水生态草沟1㊁2雨水渗透㊁输水㊁净化雨水雨水花园2利用土壤 植物的生态系统来实现水质净化ꎬ通过雨水滞留下渗来补充地下水并降低暴雨地表径流的洪峰ꎻ通过吸附㊁降解㊁离子交换和挥发等过程减少污染绿地贴2利于屋面完成雨水的减排和净化雨水水环境质量与景观地表积水雨水水质净化落地生物滤池1以土壤自净原理为依据ꎬ污水与填料表面上生长的微生物膜间隙接触ꎬ使污水得到净化城市黑臭水体重力流湿地1以重力自流方式进行运行的湿地系统ꎬ能起到吸附㊁滞留㊁过滤水流的作用ꎬ如图2所示面源污染截流管道与泵站4㊁5提高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排水排涝的能力溢流污染㊀㊀1 江大海绵校园㊀2 江滨新村㊀3 华润新村㊀4 沿金山湖CSO综合治理工程㊀5 征润州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图2㊀重力流生态滤池基本结构示意图三㊁方案设计海绵城市建设效果好不好ꎬ群众是第一 验收人 ꎮ调查小组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得到居民对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际效果的认可程度和看法ꎬ选择江苏大学海绵校园建设项目㊁华润新村㊁江滨新村㊁金山湖㊁桃花坞等试点工程作为调查对象(各项目问卷填写及访谈人次ȡ30)ꎬ对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实际情况及建设效果进行了调查ꎬ了解了各个项目所采用的技术ꎮ四㊁调查发现(一)建设效果镇江市采取 海绵+N 的做法ꎬ在源头治理过程中ꎬ选择老旧㊁失管㊁环境质量差㊁问题突出㊁群众迫切需要的小区ꎬ将海绵化改造与积水区整治㊁雨污分流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㊁燃气㊁水电改造及停车位增建等同步实施ꎬ既节约了改造成本ꎬ又提升了小区环境和舒适度ꎮ实现老旧城区的有序修补和有机更新ꎬ很多百姓看到成效后ꎬ主动要求政府优先对自己的小区进行改造ꎮ根据调查ꎬ有81.82%的居民感觉到了在海绵工程完成后ꎬ附近的路面积水得到了改善ꎬ认为周围环境最大的改变依次是:①水文风景得到优化(70.45%)ꎻ②排水问题得到改善(59.09%)ꎻ③水质问题得到改善(31.82%)ꎮ在实地调查过程中ꎬ小组发现在透水路面是使用最多的措施ꎬ其能够有效地减小地表径流ꎮ在对周围居民的采访过程中ꎬ居民普遍表示海绵城市的建设对于减轻城市内涝和美化生活环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ꎬ但也与部分居民认为建设效果不明显ꎮ2017年10月ꎬ改造过的市区多个老牌积水区经过40多小时200多毫米的降雨 洗礼 竟没有积水ꎬ海绵城市成效初显ꎬ市民纷纷点赞ꎮ总体来说ꎬ通过 海绵城市 的建设ꎬ社区环境得到了改善ꎬ降低了雨水㊁污水对于城市的影响ꎬ且绝大部分民众赞成态度ꎬ调查对象中有97.72%表示支持海绵城市的建设ꎬ只有2.28%表示不关心ꎮ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等待解决ꎮ(二)科学的建设规划凡事预则立ꎬ不预则废 ꎬ良好的规划是成功的开端ꎮ镇江市在 海绵城市 建设之初就做了细致的规划ꎬ为后期的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ꎮ1.科学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㊁城市雨水管渠系统㊁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和汇水分区改造的方式ꎬ形成集中㊁连片㊁系统的海绵城市功能ꎬ避免步入碎片化发展的 歧途 ꎮ2.老城区改造以问题为导向ꎬ新城区建设以目标为导向ꎬ新老城区同步推进ꎬ因地制宜㊁统筹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的项目建设ꎬ逐步实现 小雨不积水㊁大雨不内涝㊁水体不黑臭㊁热岛有缓解 ꎬ保证海绵城市最终的建设效果ꎮ3.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ꎬ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调度的智能化水平ꎬ提升城市防洪排涝的能力ꎮ五㊁建议及对策海绵城市建设在我国仍然处于初步探索阶段ꎬ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㊁验收指标㊁管理措施不完善ꎬ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ꎬ笔者认为在建设海绵城市过程中以下四个方面需要重点关注ꎮ(一)妥善处理好工程施工所造成的影响ꎬ尽量避免给周围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ꎬ涉及居民利益时ꎬ及时进行沟通ꎬ减少不必要的麻烦ꎮ(二)海绵城市建设下一步工作的内容应从控制 水量 转向控制 水质 ꎬ进一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层次和丰富 海绵 的内涵 从 蓄水㊁排水 到 净水 ꎮ(三)建立雨水管理信息系统ꎬ实时收集建成项目的实际数据ꎬ方便进行后期研究与制订对策ꎬ以最优的技术手段和最经济的方案来进行建设ꎮ(四)在技术可行的基础之上降低单方造价ꎬ实现 优质优价 的目标ꎮ六㊁结语镇江自古有 天下第一江山 的美誉ꎬ目前又通过海绵城市的建设一步步改善老旧小区的面貌和存在的雨水问题ꎬ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ꎬ并着力打造生态宜居㊁低碳发展的山水花园城市ꎬ海绵城市俨然已经成了镇江的一张靓丽的名片ꎬ期待未来镇江能成为自然积存㊁自然渗透㊁自然净化的城市 海绵体 ꎮ参考文献:[1]廖朝轩ꎬ高爱国ꎬ黄恩浩.国外雨水管理对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启示[J].水资源保护ꎬ2016ꎬ32(1):42-45ꎬ50.[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发布实施[J].城市规划通讯ꎬ2014(21):8.[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排涝:持久战还是速决战.http:ʊwww.mohurd.gov.cn/zxydt/201609/t20160912_228877.html.2016-09-12.[4]金山网.[EB/OL].http:ʊwww.jsw.com.cn/.作者简介:李学征ꎬ男ꎬ江苏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ꎬ研究方向:工程管理ꎻ陈明辉ꎬ男ꎬ江苏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ꎬ研究方向:工程管理ꎻ林智雄ꎬ男ꎬ江苏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ꎬ研究方向:工程管理ꎮ52。

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一章总则1.1为了保护镇江历史文化名城,维护并延续镇江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弘扬城市的优秀传统文化,统筹安排各项城市建设,为保护和更新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制定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2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7月)(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5)《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002年3月)(6)《江苏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正)(1997年7月)(7)《镇江市文物保护办法》(1993年7月)(8)《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1.3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其核心部分为镇江主城及近郊。

1.4 本规划作为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按总体规划的报批程序上报审查批准。

本规划需要修改时,应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1.5本规划解释权属镇江市规划局。

第二章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2.1.1 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目标:体现镇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性质,把镇江建设成为富有文化特色、传统风貌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历史文化名城。

2.1.2规划指导思想:保护镇江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充分挖掘镇江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使保护古城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相协调。

2.2 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划原则:2.2.1坚持统筹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名城保护原则,合理确定保护内容与范围,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继承与发展的关系,采取合理适度、科学利用的方法和手段,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2.2.2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性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原真性原则,重点保护有价值的历史遗存、历史街区,整体保护古城格局和风貌、古城空间形态和环境,提高古城的环境质量。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苏政复〔2023〕25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3〕25号镇江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镇府发〔2023〕2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镇江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港口、旅游和宜居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镇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8.35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733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8.810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19倍。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积极融入扬子江城市群,协同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设,共筑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

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强化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强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长江和大运河生态廊道保护,构建宁镇山脉和茅山山脉生态涵养带,持续推进重要水体、山体、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

镇江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

镇江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

镇江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镇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镇江市港务管理局二○○四年八月第一章长江航道和岸线资源情况 (1)第一节长江航道基本情况及河势分析 (1)第二节长江岸线资源基本情况 (3)第二章岸线开发利用现状 (4)第三章长江岸线利用规划 (8)第一节规划原则 (8)第二节岸线开发布局 (9)第四章存量岸线的整合利用 (12)第五章保障措施 (13)镇江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加快沿江开发,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具有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战略决策。

镇江拥有丰富的长江岸线资源,规划好、使用好这一战略资源,对抓住沿江开发新一轮发展机遇,全面提升沿江开发水平,实现镇江“立志两率先,奋力两步走,争当苏南后起之秀”的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根据省计委《关于编制沿江开发详细规划的通知》要求,依据《镇江市沿江产业带规划》、《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江港总体规划》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本市行政辖区内所有长江岸线。

规划以2003年为基期,2004-2020年为规划期,重点是近五年。

第一章长江航道和岸线资源基本情况镇江市行政辖区内长江主航道上起大道河口,下至炮子洲尾(均为省辖市行政区划勘界点),全长约108000米,由镇扬河段和扬中河段组成。

长江自然岸线总长269726米(包括汊江、岛屿和老港池内岸线),其中-10米以下的深水岸线87198米。

第一节长江航道基本情况及河势分析从大道河口到炮子洲尾,整个河道内,河槽宽窄相间,分汊和弯道兼备呈藕节状。

自西向东,汊道有世业洲、江心洲、太平洲;弯道有高资、六圩、大港、嘶马;此外还有征润洲、新民洲等较大的边滩。

主流河床平面形态呈连续“S”状。

目前,江流自仪征水道而下,向东至世业洲分为两汊,右汊为主汊,主流沿高资、六摆渡下泄,经龙门口与左汊汇合进入六圩弯道,此段主泓偏靠六圩、沙头河口一侧,继而进入江心洲分汊段,左汊为主汊,主流偏谏壁下泄,在青龙山与右汊水流汇合后进入大港单一河床,此后,主流偏靠右侧,过大港、马鞍矶,主流渐渐向左偏移,经五峰山进入扬中河段后分汊。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镇政规发[2013]5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镇政规发[2013]5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镇政规发〔2013〕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已经8月1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3日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规范有序地实施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镇江市城乡规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村庄规划包括村域规划和村庄(居民点)建设规划。

本规定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镇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的行政区域。

各辖市规划区由各辖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

第四条市、辖市及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实行首席规划师和镇村规划师制度,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镇江市规划委员会是本市城乡规划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审议重要的城乡规划和涉及城乡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

建立专家咨询会议制度,规划委员会设专家委员,对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重要和重大事项进行技术咨询,提供评估意见。

镇江市《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实施补充

镇江市《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实施补充

镇江市关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实施补充一、总则(无调整)二、城市土地使用管理㈠、土地使用强度1、表2.3.4局部调整补充:(1)、公共建筑中商业建筑类:(2)、工业建筑类容积率下限指标:低层不得小于0.5多层不得小于0.8(3)、增加附注:7、住宅层高超过4.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底商建筑底层商店(非大型)层高超过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

住宅建筑阁楼(含坡屋顶利用)净高超过2.10米部分计入建筑面积。

三、建筑管理㈠、建筑间距一、总则(无调整)二、城市土地使用管理㈠、土地使用强度1、表2.3.4局部调整补充:(1)、公共建筑中商业建筑类:(2)、工业建筑类容积率下限指标:低层不得小于0.5多层不得小于0.8(3)、增加附注:7、住宅层高超过4.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底商建筑底层商店(非大型)层高超过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

住宅建筑阁楼(含坡屋顶利用)净高超过2.10米部分计入建筑面积。

三、建筑管理㈠、建筑间距1、表3.1.8,表3.1.9.2,表3.1.10.1中相邻建筑山墙之间最小间距(山墙单侧有窗或无窗)补充:单位:米注:有出挑阳台、窗、廊的相邻建筑山墙凸出物之间最小净宽距离在满足消防及施工安全前提下不应小于4米。

㈡、日照间距1、表3.1.3附注2补充:住宅日照分析时日照标准时间可以累加,2小时日照可分2个时段累加,3小时日照可分3个时段累加。

2、附录一计算规则调整补充:第3条建筑间距计算(2)、“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调整为“日照间距计算中,建筑物两侧局部出挑……”第4条建筑的计算高度(3)、“水箱、楼梯间、电梯房、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调整为“水箱、楼梯间、电梯房、机械房、屋顶装饰构架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增加:(4)、日照间距计算中,遮挡建筑山墙计算高度按屋檐与屋脊的平均高度至被遮挡建筑地面层窗台面(距室内地坪0.9米高)计算。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文本目录(文中加粗部分为强制性规划内容)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 3第三章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18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20第五章总体布局20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22第七章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9第八章绿地系统规划33第九章总体城市设计37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40第十一章旅游规划44第十二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48第十三章环境保护规划58第十四章综合防灾规划60第十五章沿江发展规划65第十六章郊区规划69第十七章近期建设规划72第十八章远景发展构想77第十九章规划实施策略与建议78第二十章附则83第一章总则第1条修编目的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的需要,满足镇江市未来发展的要求,促进镇江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1 993—2010)》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5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6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8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9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2—10 《南京都市圈规划(2002—2020)》2—11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12 《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13 《江苏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20年)编制要点》2—14 《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修编要点》第3条指导思想3—1 加快市域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增强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优化资源配臵,整合城镇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3—2 研究解决城市发展的战略性和结构性问题,在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背景下,明确城市的空间发展方向、发展形态及发展规模。

3—3 采用多学科合作的方法,把城市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目标融合于规划内容之中;贯穿生态环境理念,把自然山水融合于城市建设中;贯彻经营城市理念,把市场化运作融合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

镇江市关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实施补充

镇江市关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实施补充

镇江市关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实施补充一、总则(无调整)二、城市土地使用管理㈠、土地使用强度1、表2.3.4局部调整补充:(1)、公共建筑中商业建筑类:(2)、工业建筑类容积率下限指标:低层不得小于0.5多层不得小于0.8(3)、增加附注:7、住宅层高超过4.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底商建筑底层商店(非大型)层高超过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

住宅建筑阁楼(含坡屋顶利用)净高超过2.10米部分计入建筑面积。

三、建筑管理㈠、建筑间距一、总则(无调整)二、城市土地使用管理㈠、土地使用强度1、表2.3.4局部调整补充:(1)、公共建筑中商业建筑类:(2)、工业建筑类容积率下限指标:低层不得小于0.5多层不得小于0.8(3)、增加附注:7、住宅层高超过4.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底商建筑底层商店(非大型)层高超过5米建筑面积按1.5倍的系数计入容积率。

住宅建筑阁楼(含坡屋顶利用)净高超过2.10米部分计入建筑面积。

三、建筑管理㈠、建筑间距1、表3.1.8,表3.1.9.2,表3.1.10.1中相邻建筑山墙之间最小间距(山墙单侧有窗或无窗)补充:单位:米注:有出挑阳台、窗、廊的相邻建筑山墙凸出物之间最小净宽距离在满足消防及施工安全前提下不应小于4米。

㈡、日照间距1、表3.1.3附注2补充:住宅日照分析时日照标准时间可以累加,2小时日照可分2个时段累加,3小时日照可分3个时段累加。

2、附录一计算规则调整补充:第3条建筑间距计算(2)、“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调整为“日照间距计算中,建筑物两侧局部出挑……”第4条建筑的计算高度(3)、“水箱、楼梯间、电梯房、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调整为“水箱、楼梯间、电梯房、机械房、屋顶装饰构架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增加:(4)、日照间距计算中,遮挡建筑山墙计算高度按屋檐与屋脊的平均高度至被遮挡建筑地面层窗台面(距室内地坪0.9米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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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批
后公布)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已于2017年4月28日获得了国务院批准,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编制目的《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镇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镇江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
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镇江市行政管辖区,包括镇江市区,丹阳、扬中、句容三个县级市,总面积3840平方公里。

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东起大港,西至高资,南起312国道、宜通大道(原南环路)和金润大道(原沿江公路),北至长江,总面积约360平方公里,是本次总体规划修订的重点地域。

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镇江市区行政管辖区,面积1088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

五、城市职能国家知名的生态文明城市,沿江南北联动的枢纽,生态宜居的创新型城市。

六、城市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133万,城市建设用地146.5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达到36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73%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构建“一带三区”的城镇空间组织结构。

“一带”为长江发展纽带,“三区”即由镇江和丹阳构成的镇江都市核心区、东部以扬中为核心的江岛特色发展区、西部以句容为核心的丘陵特色发展区。

3城镇规模等级城镇规模等级分4级:Ⅰ级人口100万以上1个(镇江中心城区)、Ⅱ级人口20-50万3个(丹阳中心城区、扬中中心城区、句容中心城区)、Ⅲ级人口5-10万8个(辛丰、丹北-界牌城镇组群、油坊-八桥城镇组群、皇塘、下蜀、茅山、谷阳、丁岗)、Ⅳ级人口1-5万20个。

4城镇职能等级城镇职能等级分4级:Ⅰ级为镇江中心城区(1个),Ⅱ级为丹阳中心城区、扬中中心城区、句容中心城区(3个),Ⅲ级为重点中心镇(4个),Ⅳ级为一般建制镇(24个)。

5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体系化、均衡化、品质化的发展目标,构筑与城镇体系相适应的网络化格局,确保公益性
(准公益性)设施的有序建设。

6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市发展的资源,完善保护体系,建立整体保护框架,在保护的前提下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按市域、市区、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五个层面进行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历史文化名城(镇江)、名镇(宝堰)、名村(华山、九里、儒里、葛村、柳茹等)必须依法编制保护规划,并按照保护规划保护和管理。

焦山碑林、镇江英国领事馆旧址、昭关石塔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遵循历史载体真实性、历史环境完整性和功能利用延续性的原则,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保护大运河(镇江段)文化线路上的河道遗产、水利工程遗产、聚落遗产以及其他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整治遗产周边环境及运河水环境,开辟相应的旅游线路;加强文化遗产的展示,促进与历史文化相关的旅游产业的发展;优先启动城市考古、规划编制、综合管理及文化宣传等工作,促进对大运河(镇江段)文化线路的综合利用。

八、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01空间结构中心城区总体布局结构为“一体两翼,一核四区”。

“一体”指主城区,“两翼”指东西两翼多个功能组团。

主城区空间突出“一核四区”,由南山绿核、主城核心区、丁卯
分区、南徐分区、谷阳分区组成。

02发展方向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为沿江沿路“T”字型发展,重点向南发展,对接沪宁、优化东西、提升中心。

03分片布局主城核心区:城市主中心,滨江城市山林和文化特色的标志区,城市中心商贸区和宜人的生活居住区。

重点发展商贸、金融、旅游和文化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南徐分区:城市副中心,以政务商务、体育文化、高铁门户为主的新城区和中心商务区。

重点发展文化会展、政务商务、信息服务和高品质的生活居住。

丁卯分区:城市副中心,以科技创新为主的新城区。

重点发展科技教育、软件服务外包和商务旅游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谷阳分区:城市副中心,区级行政文化中心,生态宜居的新城区。

重点发展教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产业。

南山绿核:城市中心绿地,以城市山林、古寺名泉为资源特色,融生态保障、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及历史遗存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型风景名胜区。

大港分区:城市副中心,滨江现代化新城区,全国主枢纽港区(区域物流中心),现代制造业集聚区。

重点发展港口制造业、航空产业、新能源和循环经济产业。

谏壁分区:以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和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基地。

重点发展内河航运物流业和先进制造业。

高资分区:以临港设备制造业和循环经济产业为主的工业园区。

高资河以东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海洋工程及港口物流业等;高资河
以西转型发展循环经济产业。

04旧城更新对象主要为棚户区和城中村。

棚户区改造以集中成片危旧住宅改造为重点,力争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基本改造完成,全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城中村改造采取整体改造方式,合理优化土地用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生态环境保护与四线管制1.市域生态系统充分利用城市现有的良好山水生态条件和江河山林格局,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培育人工生态空间,构建“廊道—斑块—节点—基质”的生态系统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安全,提高生态系统自我发展和修复能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塑造山水江南的城乡环境意象。

2.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在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基本需求。

3.市域空间管制镇江市域范围内根据地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不同,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强化空间管制。

禁建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核心区(一级管控区),集中成片、永久保留的基本农田。

限建区主要包括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隔离绿地、市政设施控制用地、除禁建区以外的山体、《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
一般农田范围。

适建区包括尚未开发且适宜进行集中建设的区域,以及土地整理后新划定的可建设区域。

4.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中心城区构筑“一环两核、两楔两带”的生态框架,凸显镇江自然山水格局,维护城市生态安全。

5.中心城区四线管制城市绿线指市级公园、区级公园、专类公园、主要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的范围线。

城市蓝线指古运河、运粮河、长山河、孩溪河、团结河、凤凰河、四明河等河流,以及金山湖、白龙潭、大港南、北湖等主要地表水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

城市紫线指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

城市黄线指对城市布局和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范围。

中心城区“四线”范围内用地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管理。

十、城市综合交通
1、高速公路规划形成“三横四纵”的高速公路网络。

“三横”由北向南依次为沪宁高速公路、沪常高速公路、常合高速公路;“四纵”由西向东依次为长深高速公路、扬溧高速公路、泰镇高速公路、江宜高速公路。

规划重点提升南北向交通运输通道能级,加强镇江与苏中苏北地区以及苏南点状地区城市的联系。

2、铁路建立由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普速铁路组成的对外铁路网络。

规划连淮扬镇铁路,镇江境内走向由镇江长江大桥过江引入,沿途设镇江新区站,接入镇江东站和镇江站。

规划镇宣城际铁路、南沿江城际铁
路、扬马城际铁路、宁句城际轨道。

镇宣城际铁路:方案一由镇江东站经丹阳西接入金坛沿江城际站,方案二与扬马城际共轨,经句容接入溧水。

最终方案至工可阶段确定。

南沿江城际铁路:方案一由南京南经句容站向东南至金坛,方案二由南京南至溧水后经茅山向东至金坛。

最终方案至工可阶段确定。

扬马城际铁路:镇江境内设有镇江南、上党、句容西等站点。

宁句城际轨道:又名南京都市圈轨道S6号线,始于马群站,主线经麒麟、汤山止于句容站,支线从丁墅站分支,延伸至上峰站、汤山城际站。

现状京沪铁路,规划对其功能进行优化调整,主要承担对外客货运输,提升改造京沪铁路高资龙门港区铁路专用线,满足港口货运集疏运要求;现状镇大铁路为货运支线,主要服务于大港港区。

3、城市快速路快速路网由南徐大道-丁卯桥路-金港大道、金润大道以及新312国道、戴家门路、官塘桥路-沪宁高速公路镇江支线以及上隍路等道路构成“三横三纵”的总体布局。

4、轨道交通市域轨道规划研究滨江快轨、镇句铁路及镇丹铁路,预留控制相应的廊道。

规划研究镇江轨道网骨架线路,预留控制有关的轨道交通廊道,远景形成“一轴两射三联”的轨道交通体系。

十一、市政基础设施等(略)
主要涉及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配置标准,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环卫等重大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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