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第1条新建矿井或生产矿井新水平,都必须进行瓦斯涌出量预测,以确定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投产瓦斯涌出量大小,作为矿井和采区通风设计、瓦斯抽放及瓦斯管理的依据。
第2条矿要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经专门培训和实习,做到持证上岗。
第3条瓦斯矿井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和均压通风工作面也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矿井的其它采掘工作面执行巡回检查制,每班至少检查二次,每个瓦斯检查员最多检查采、掘面不得超过两个(可就近带1~2个硐室或其它地点)。
第4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自己所使用的仪器是否完好,不完好的仪器严禁使用。发现携带不完好仪器下井者按“三违”论处。
第5条无人作业的采、掘工作面,盲巷、窒息区和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有变化或可能积聚有害气体的硐室、巷道执行巡回检查制,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第6条矿井的主要回风巷、采区层别回风巷、各类硐室瓦斯检查每10天至少一次;其它特殊地点(如高冒区)的瓦斯检查及其检查次数和方法由矿总工程师决定。
第7条通风科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检查路线,每月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瓦斯检查员要按图表路线进行检查,每巡检一次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第8条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和要求:
1、采煤工作面设六个点:进风流、头、中、尾、上隅角、回风流(绕道口以里15m处)。
2、掘进工作面设三个点:工作面、回风流(绕道口以里15m处)、
风机吸风流。
3、硐室设一个点:回风口处。
4、封闭的盲巷、窒息区设两个点:孔内、墙外。
5、矿井主要回风、采区回风检查点设在该巷道下风侧。
6、回风井设一个点:井筒与风硐交点以下15m处。回风立井可在井底联络巷处。
7、对有异常涌出、变化较大的地点及角联区域,回风流及串联风中的电气设备设置处,要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瓦斯检查点,要做到能够全面掌握各地点的瓦斯情况。
第9条瓦斯检查员在对每个检查点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等参数检查时,还应对如密闭内外压差等一通三防其他进行全面的检查。
第10条每个瓦斯检查员要配备胶管和检查杖、温度计。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检查地点都要设瓦斯检查牌板。牌板设置的位置:采煤工作面设在回风巷距工作面30~50m处,掘进工作面设在距工作面50~70m处,其它地点设在检查点处。瓦斯检查牌板除瓦斯检查员进行改动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随意涂改。
第11条瓦斯检查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内容填写在检查手册和牌板上(采煤工作面填中部、上隅角、回风流三个测点,掘进工作面填回风流、工作面两个测点),并将检查结果通知该作业点负责人并签字。
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三对口”制度,做到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检查台账内容相符。
第12条瓦斯检查员对各地点的检查中,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超限现象,氧气浓度低于17%以及“一通三防”重大问题时,必须通知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通风科、矿调度汇报。
第13条瓦斯检查员在井下遇到特殊情况(病、灯熄灭)离岗时,必须经通风科调度室同意后方可离岗,同时通风科安排离岗后的瓦斯检查工作,并跟踪落实。
第14条通风科值班人员每班必须审查瓦斯班报,亲自填写当
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结果。通风科每日必须填报瓦斯检查日报和超限报表,报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瓦斯日报通风科、矿调度室分别留存。
第15条通风科是矿井瓦斯管理的主管业务部门。通风科不定期在井下现场抽查2-3名瓦斯检查员,对其现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检查不合格的瓦斯检查员要求下岗培训,对连续两次以上抽查不合格的瓦斯检查员要调离瓦斯检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