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煤场管理规则
电厂煤场管理制度
电厂煤场管理制度1. 简介电厂煤场是储存和管理煤炭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煤炭的安全和高效管理,电厂需要制定科学的煤场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电厂煤场管理流程,保障煤场运营的安全性、效率性和可持续性。
2. 组织机构2.1 煤场管理部门负责煤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煤炭的储存、装卸、运输、清理等。
2.2 安全监控部门负责煤场的安全监控和事故预防工作,包括煤场周边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2.3 运输部门负责煤炭的运输工作,包括煤炭的运输计划的制定、运输车辆的调度和运输过程的监控。
3. 煤场规划和布局3.1 煤场应根据实际煤炭需求量和储存能力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确保储存和装卸的高效性。
3.2 煤场应设置合理的货物分类区域,便于管理人员对不同种类的煤炭进行准确的储存和调度。
3.3 煤场应设立煤垛,保证煤炭堆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留出足够的安全通道和防火通道。
4. 煤炭储存管理4.1 煤场管理人员应对煤炭进行严格的入库检查,确保煤炭的质量符合要求,并记录相关信息。
4.2 煤炭应按照种类、来源、质量等属性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4.3 煤场应定期进行煤炭库存清点和盘点,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做好库存报表。
4.4 煤炭的储存方式应保证煤炭的干燥、通风和防潮,避免煤炭的质量损失。
4.5 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煤炭,应进行定期翻堆或移堆,确保煤炭的均匀性和可用性。
5. 煤炭装卸管理5.1 煤场管理人员应进行煤炭装卸操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5.2 煤炭装卸作业应按照一定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进行,避免煤炭的破碎和跑溜。
5.3 煤炭装卸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5.4 在装卸过程中,要注意煤炭的堆放和运输的稳定性,避免煤炭的掉落和堆垮。
5.5 煤炭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煤场的整洁和安全。
6. 煤炭运输管理6.1 运输部门应制定合理的运输计划,确保煤炭的及时运输和配送。
煤场管理规定
煤场管理规定煤场管理规定热电厂煤场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确保煤炭入库质量、维护煤场现场安全和环境卫生、提高卸煤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炭入库的质量控制、煤场现场安全、环境卫生及卸煤的工作质量。
3、职责3.1物资保障部负责煤炭采购的报检、现场取样监督及煤场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3.2质量管理部检测中心负责现场取样监督、组织煤炭制样和化验工作并出具化验报告单;3.3工程技术部地秤室负责煤炭车辆秤重并出具秤重单;3.4热电厂负责取样人员的安排和煤场监督管理工作;3.5热电厂煤场负责现场管理,现场取样监督、煤炭入库统计核算和日常防护工作。
4、工作流程4.1热电厂负责取样人员的安排,并不定时检查取样人员是否按规定取样,监督现场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是否在现场实施相关监管工作。
4.2物资保障部煤炭采购员根据每天来煤量分供应商及时办理报检手续,以便煤场在卸煤时能准确核对。
在卸煤过程中,煤炭采购员须在现场监督取样和做好煤场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4.3煤场每天早晨7:30分前根据物资保障部的报检单分供应商进行登记,7:30分组织取样人员、铲车、行车、化验员和采购员到卸煤现场,根据车辆先后顺序安排卸煤。
4.4在卸煤前,煤场管理人员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进行检查,是否按规定排队、是否对煤炭做好了防护工作、是否存在水箱放水、是否乱扔垃圾等。
4.4.1进入厂区的运煤车辆要注意安全、慢速行驶,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走非行车路线;不准抢道、占道或插队;确保道路畅通,及时将车辆按序停放在指定地点等候卸煤。
4.4.2对晴、雨天气进入厂区的运煤车辆,必须要盖好相应的防尘网和雨布。
4.4.3对发现有放水现象的车辆须重新过地秤,按超过合理误差的10倍从供应商入库煤中扣除,对其他行为的交保卫部处理或煤场自行处理。
4.5在卸煤过程中,煤场管理人员首先核对卸煤车辆与报检单车辆是否一致,其次是目测其颗粒度和水份,再次是检查是否有杂物、矸石和劣质煤等,对发现异常的进行记录。
热电厂煤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热电厂煤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煤场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热电厂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煤台、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
三、管理职责1. 煤场负责人:负责煤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组织制定煤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煤场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煤场安全措施的落实。
2. 煤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煤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煤场安全会议;负责煤场安全监督、检查及考核。
3. 煤场管理员:负责煤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煤场作业安全、有序;负责煤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负责煤场安全教育培训。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煤场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煤场安全操作规程;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组织煤场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设备、设施管理(1)定期对煤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2)禁止使用过期、损坏的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3. 作业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煤场作业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2)禁止在煤场内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煤场,确保煤场作业安全。
4. 隐患排查与整改(1)定期对煤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5. 应急预案(1)制定煤场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煤场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煤场安全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热电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电厂煤场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煤场的管理,确保煤炭资源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煤炭供应效率,保障电厂生产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电厂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煤场的煤炭储存、运输、管理及使用的全过程。
第三条电厂煤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合理利用,节约资源;3. 规范操作,提高效率;4.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第二章煤炭储存管理第四条煤炭储存区域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并配备专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煤炭堆放应遵循以下要求:1. 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规定标准;2. 堆放间距合理,便于煤炭的进出和运输;3. 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防止煤炭泄漏。
第六条煤炭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煤炭质量,确保煤炭符合电厂生产要求。
第七条煤炭储存期间,应做好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煤炭安全。
第三章煤炭运输管理第八条煤炭运输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条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煤炭装载量,避免超载。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进出煤场时,应遵守煤场管理制度,接受煤场管理人员检查。
第四章煤炭使用管理第十二条煤炭使用前,应检查煤炭质量,确保符合电厂生产要求。
第十三条煤炭使用过程中,应合理调度,避免浪费。
第十四条煤炭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煤场环境整洁。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煤场内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煤场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煤场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煤场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对在煤场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电厂煤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火力电厂煤场管理制度
火力电厂煤场管理制度一、煤场管理机构1. 煤场管理机构由煤场主管、煤场管理员、煤场操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煤场主管负责煤场的全面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煤场的正常运行;- 煤场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煤场管理工作,包括煤炭的采购、储存、装卸和清理等;- 煤场操作人员负责煤炭的装卸、堆放和清理等具体操作。
2. 煤场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煤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二、煤场管理制度1. 煤炭采购管理- 煤场主管负责煤炭的采购计划制定,并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数量和价格;- 煤场管理员负责具体采购工作,及时了解市场行情,保证煤炭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符合要求;- 煤场操作人员负责接收、检查和验收煤炭,确保煤炭的品质符合要求。
2. 煤炭储存管理- 煤场管理员负责煤炭的储存工作,按照煤炭的种类和质量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并设置相应标识;- 煤场操作人员要定期检查煤炭的堆放情况,确保煤炭的储存安全和有效利用。
3. 煤炭装卸管理- 煤场管理员要制定装卸计划,合理安排作业人员和设备,保证装卸作业的顺利进行;- 煤场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装卸工作,确保作业过程安全有效。
4. 煤炭清理管理- 煤场管理员负责煤场的清洁工作,定期清理煤炭堆放区、道路和设备,保持环境整洁;- 煤场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清理工作,保证煤场的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5. 安全生产管理- 煤场主管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煤场管理员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煤场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劳保用品,遵守岗位操作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6. 环境保护管理- 煤场主管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煤场管理员要控制煤炭尘埃扬尘和废水排放,定期清理煤场周边环境,防止污染;- 煤场操作人员要遵守环保法规和规定,妥善处理煤炭灰渣和污水,保证环境质量达标。
电厂煤场管理规则制度范本
电厂煤场管理规则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电厂煤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储(备)煤场的管理。
包括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络。
三、职责要求(一)管理人员职责1.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动态检查的执行情况以及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标准;负责煤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驾驶员、装卸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3.煤场管理员:在煤场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分区存放,对各区域煤的堆放、卸车、装车、倒运、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掌握各区域煤储存情况,确保煤场储煤安全。
四、煤场管理要求1.煤场应按照煤的种类、品质、粒度等进行分类堆放,不同煤种之间应设置明显界限,避免混淆。
2.煤场内应设置合理的安全通道,确保消防车辆和人员通行畅通。
3.煤场应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煤场安全运行。
4.煤场应建立健全煤质检测制度,定期对煤质进行检测,确保煤质符合要求。
5.煤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等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环境污染。
6.煤场应合理控制煤的堆放高度,避免超高堆放引发的安全事故。
7.煤场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检查1.煤场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煤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管理办法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管理办法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场管理,减少燃煤场损,降低成本,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发电取煤和掺配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燃煤储存管理、煤堆温度监控管理、厂内倒短等工作。
第二章燃煤储存管理第三条入厂煤储存、堆放以保证发电取煤需要、满足掺配煤需要和减少储损为重点。
按照“科学分堆、烧旧存新、合理掺配”的原则进行。
燃料管理部负责入厂煤接卸、分堆工作,对入厂煤按煤种分区堆放,原则上按照优质煤、普煤、高硫煤、褐煤、泥煤等不同煤种分区域接卸、分堆,也可根据生产需要,对不同煤种进行现场掺配后堆放。
来煤分堆方式由部门主任或副主任通知煤场管理员,复验班负责来煤接卸、分堆工作,平煤班负责对货场进行平整压实、对泥煤及水分高的煤进行翻晒、对现场掺配煤进行推赶拌匀,确保接卸储存需要。
第四条煤场接卸、储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燃煤接卸过程中必须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
煤堆应经常整理,分层压实,保持形状规则,顶部平整,底角与设备设施保持安全距离,原则上煤堆底部离干煤棚、斗轮机轨道平台和围墙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各煤堆内部通道要平整、通畅,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储存煤要减少存放期,降低场损和热值损失。
对储存的褐煤每周要测定温度、密度,发现煤堆内部温度超过60℃时要立即采取降温措施,防止自燃。
第六条加强煤场治理,改善煤场环境。
对煤场各通道及时清扫;及时清除煤场内铁块、石块、木块和其他杂物;各煤堆及时压实;各运煤通道及时洒水抑尘,避免环境污染,减少储存损耗。
第七条加强煤场安全管理,避免运煤车辆、推煤机等设备交叉作业发生碰撞事故,杜绝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第八条做好煤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煤堆温度监控管理第九条为防止煤堆自燃, 必须定期对煤堆进行定期测温,测量工具使用红外测温仪对煤堆进行测温。
第十条测温工作由平煤班负责,当班平煤员每天对煤堆进行一次温度测量,每个煤堆测温不少于三个点。
电厂储煤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厂储煤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储煤场的所有生产、管理、作业人员。
第三条储煤场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储煤场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电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储煤场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储煤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储煤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三)组织开展储煤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四)组织制定储煤场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储煤场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储煤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负责组织储煤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负责组织储煤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负责组织储煤场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储煤场作业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储煤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二)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八条储煤场应合理设置,距离建筑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储煤堆场应进行规划,并划定明确的堆位,不得随意堆放。
第十条储煤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储煤场应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储煤场应加强通风、防尘、防毒工作,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三条储煤场应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储煤场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车辆、设备安全。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第十五条储煤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按规定上报事故。
企业燃煤电厂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燃煤电厂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燃煤电厂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燃煤电厂的所有管理人员、员工以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企业燃煤电厂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向企业燃煤电厂管理部门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正常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企业燃煤电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企业燃煤电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企业燃煤电厂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运行。
第十条企业燃煤电厂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控制和处理。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企业燃煤电厂应定期检查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生产计划应合理安排,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员工应积极参与生产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企业燃煤电厂应建立生产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及时了解生产状况和问题。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企业燃煤电厂应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保护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登记和清查工作,确保资产准确记录。
第十八条资产使用人员应遵守资产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资产。
第十九条资产报废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程序,确保合规处理。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措施。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企业燃煤电厂应建立纪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
第二十三条管理人员应发挥模范作用,严格管理员工,督促执行纪律规定。
第二十四条纪律管理部门应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促使员工自觉遵守纪律。
电厂储煤场管理制度
电厂储煤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规定了电厂(以下简称“分公司”)煤场燃煤存取、煤堆安全管理和煤场盘煤等的管理、检查与考核。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储煤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条引用文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第三章职责划分第四条主管生产副经理(一)负责审批本制度;(二)监督检查煤场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第五条生产管理部(一)负责煤场储煤量、煤质监督管理,确保进入锅炉原煤仓的燃煤质量。
(二)负责配合物资管理中心盘存剩余的堆煤,负责定期通知设备管理部联系集团质检中心对皮带计量器具的检测认定。
(三)实验室负责入炉煤的化验工作,并对化验的准确性负责。
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负责分公司耗煤量汇总,对分公司煤场盘点结果进行月度总结,并报分公司领导批准。
第六条发电部(一)负责煤场存取煤、定期置换工作。
(二)负责组织煤业来煤的上煤、堆存工作。
(三)参与煤场盘点,认真执行煤场存煤调度要求。
负责每班对煤场堆煤进行一次巡查;每周对煤场堆煤进行一次温度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四)负责管理使用煤场喷洒水及消防设施等。
(五)负责煤场存取煤时的煤量出、入记录工作。
第七条机务检修部(一)负责煤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煤场存煤发生自燃的消除以及杂物清理、煤场防洪、防汛排水事宜。
第四章管理内容和要求第八条煤场存取煤管理(一)煤场存取煤按照“分类堆放、烧旧存新、合理混配”的原则进行。
(二)燃煤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分区存放,煤堆要规则平整。
煤场各个堆放区域之间界限明显。
(三)煤场存取煤要坚持烧旧存新、先存先取的原则,存煤翻烧原则上三个月实现一个煤场的倒堆置换,在半年内,煤场应至少整体置换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缩短置换周期,入厂、入炉热值差不超过分公司计划目标。
(四)煤场存取煤工作要合理安排、合理存取,尽量避免或减少推煤机倒堆作业。
(五)斗轮机司机应严格执行《斗轮堆取料机运行规程》,做到堆煤有形、取煤均匀,严格按本部门的规定存煤、取煤。
热电厂煤场管理制度
热电厂煤场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动力车间煤场管理,保证煤场工作安全稳定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场工作人员及各类车辆机械的工作过程。
3、职责3.1煤场工作人员须熟知并遵守本制度规定;3.2各部门煤场工作人员及所有车辆机械需服从煤场管理人员调度;3.3本制度由经营部、生产部、安保部及动力车间共同监督实施;4、管理细则4.1运煤车辆管理4.1.1运煤汽车司机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驾驶证,进入厂内需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4.1.2在厂内和煤场,运煤汽车速度应有明确的限制。
运煤汽车在煤场行驶时,行使速度不得超过5km/h,且要密切注意煤场其它机械与人员,以防止发生意外。
4.1.3进出煤场的运煤汽车和卸煤人员应服从煤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管理。
运煤汽车应按规定地点有秩序地卸煤,不准抢道行车。
4.1.4当运煤车辆较多时,煤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对运煤车辆进行指挥疏导,避免发生堵车;4.1.5运煤汽车司机在卸煤过程中不得开动车辆,只有得到卸煤人员已全部撤离的通知,鸣号示警,并确认车辆周围无人后方可开动车辆。
禁止在车辆移动过程中打开车门。
4.1.6运煤汽车应停稳后卸煤,不得凭惯性卸煤。
4.1.7人工清扫煤车,应在卸煤机械离开车辆,并停止作业后方可进行。
4.1.8如遇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影响视线时,禁止运煤汽车进入煤场卸煤。
4.1.9运煤车辆严禁将车停放于靠近炉渣场的区域,以防止引起火灾;4.2卸煤管理4.2.1在运煤车辆未完全停止前,禁止任何人上下车辆。
机车停止后应从车厢的脚蹬处上下煤车。
4.2.2卸煤人员应注意防止被打开的煤车挡板或掉下的煤块砸伤,打开或关闭挡板前应通知附近的有关人员;4.2.3卸煤时应注意,禁止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人工和机械卸车;4.2.4在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对卸煤车发出“停止”的信号,要求立即停车。
4.2.5卸煤人员不得站在车上随车走动卸煤。
4.2.6储煤场进入大块煤或煤石时,卸煤人员应做好防砸伤、挤伤的安全措施。
电厂煤场管理制度
电厂煤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电厂煤场的运营,保障电厂生产安全和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厂煤场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包括煤场的布置、堆存、装卸、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厂煤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煤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电厂煤场管理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减少煤尘扬散,保护环境。
第五条电厂煤场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保护员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煤场布置及建设第六条电厂煤场应根据煤炭供应量、煤炭种类等因素合理确定煤场布局和规模,合理设置煤场场界和进出口通道,确保煤场设施的安全、便捷。
第七条电厂煤场应具备防火设施、排水设施、灭火设备等安全设施,确保煤场环境安全。
第八条电厂煤场应配备必要的机械化设备,提高煤炭装卸效率,缩短装卸时间,减少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第九条电厂煤场应设置煤场安全警示标识,便于员工和外来人员识别和了解各项安全规定。
第十条电厂煤场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维修,切实做到“预防为主”,确保煤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炭堆存管理第十一条电厂煤场应根据煤炭种类、数量等因素,合理摆放和堆存煤炭,确保煤炭堆场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二条电厂煤场应根据煤炭物理特性,合理控制煤堆的高度和坡度,避免堆积煤炭发生坍塌和滑坡。
第十三条电厂煤场应加强对煤炭的管理和监控,做到煤炭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煤炭堆场的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电厂煤场应加强对煤炭质量的把关和监控,严格按煤种、煤种分类堆放,确保煤炭品质。
第十五条电厂煤场应做好煤炭的防寒保暖工作,确保煤炭在储存期间不受潮、不结冰,保证煤炭质量不受影响。
第四章煤炭装卸管理第十六条电厂煤场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煤炭装卸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七条电厂煤场应加强对装卸机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装卸机械的安全运行。
电厂储煤场管理制度
电厂储煤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电厂储煤场的管理、运营和维护,保证煤炭的安全存储和供应,提高发电效率和质量。
2.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所有储煤场的管理。
二、储煤场的划分和布局1.电厂的储煤场应按照不同类型和性质的煤炭进行划分,并进行合理布局,确保煤炭的高效储存、装卸和运输。
2.储煤场应设置防火墙和防尘网,配备灭火设备和清洁设备。
设备的数量和规格应根据储煤场的规模和储存煤炭的性质来确定。
3.储煤场应设置标识牌和警示标志,明确区域划分和安全警示,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煤炭的安全。
三、储煤场的运营和管理1.储煤场的运营应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确保煤炭的有效管理和长期使用。
必须由专人负责煤炭的进出库、储存、装卸和检查工作。
2.储煤场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储煤场的整洁和安全。
对于存在隐患的设备和区域,应及时进行修理和改进。
3.储煤场的煤炭库存量应进行定期计算和记录,确保储存煤炭的供需平衡,及时储备和采购。
四、储煤场的安全管理1.储煤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了解和掌握煤炭的性质、装卸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储煤场应采取措施防止煤炭自燃或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按照规定的防火措施进行操作和管理。
定期进行防火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储煤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事故报告和控制性防火等措施,确保储煤场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五、储煤场的环境保护1.储煤场的煤炭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应尽量减少粉尘和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应采取措施减少粉尘和洒水降尘等,定期进行清洁和拆除工作。
2.储煤场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定期清理和清除垃圾,并建立垃圾处理制度,保持储煤场的清洁和整洁。
六、责任和监督1.储煤场的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并监督储煤场的运营和管理。
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储煤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
电厂煤场管理制度模板
电厂煤场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所有煤场区域的管理活动。
2. 旨在确保煤场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电厂燃煤供应的稳定性。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成立煤场管理小组,负责煤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煤场管理小组下设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设备维护、物流协调等职能小组。
三、安全管理1. 制定煤场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煤堆管理、煤质检测、消防管理等。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熟悉安全规程。
3. 实施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四、煤质管理1. 建立煤质检测标准,确保入厂煤炭符合电厂燃煤要求。
2. 对进厂煤炭进行抽样检测,记录并存档检测结果。
3. 对不合格煤炭进行隔离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五、设备维护1. 制定煤场设备维护计划,包括输送带、堆取料机等关键设备。
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3.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修复。
六、物流协调1. 与供应商、运输部门协调,确保煤炭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合理安排煤场存储空间,优化煤炭堆放布局。
3. 监控煤炭库存,及时调整采购计划,避免煤炭短缺或过剩。
七、环境与卫生1. 制定煤场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扬尘和污染。
2. 定期清理煤场,保持煤场整洁。
3. 加强煤场周边绿化,改善煤场环境。
八、信息管理1. 建立煤场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煤炭库存、质量、设备状态等信息。
2. 定期生成煤场管理报告,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九、应急预案1. 制定煤场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设备故障、煤炭供应中断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监督检查1. 电厂管理层应定期对煤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电厂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应根据电厂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进行。
火电厂配煤管理制度
煤炭入厂检斤、取样、化验工作标准为进一步强化入厂煤炭管理,充分体现在检斤、验收、取样、化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煤炭采购质量,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经研究,对煤炭采购、检斤、取样、化验、配煤等管理制定如下标准.一、煤炭检斤及出入库规定(一)检斤1、地磅室检斤员每次上班接班前,必须到地磅周围详细巡视一遍,主要检查地磅与地面接触情况,有无杂物影响过磅,重点检查地磅传感器有无螺丝松动或异常,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每一次不执行罚款50元。
2、检斤员必须认真负责,凡是过磅车辆一律按规定程序发放过磅单.3、除来煤车辆,其他检斤车辆必须征得单位领导同意方可检斤,且对检斤数据负责。
4、原煤到厂后由供应科煤场管理员对煤炭进行质检及监督检斤.5、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随车原始过磅单,否则不予接收.特殊情况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办理入厂检斤手续.6、检斤时必须有煤场管理员和北大门保卫人员在地磅周围监督,由煤场管理人员核对车牌号与原始过磅单,确认无误后,通知司磅员过磅,检斤完成后,到场监督人员及司磅员在过磅单上共同签字认可。
7、检斤全过程已安装监控录像,由煤炭质量监督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
8、送煤车辆过磅时,司磅员将随车发煤通知单收回,加盖地磅专用章后,每日一次送供应科存档(供应科存档时间不少于3个月);同时司磅员签发煤炭验收管理卡,交送煤司机,然后到煤场卸煤。
所卸煤炭经管理员检查未存在异常时,由取样员取样、签字并盖章交还送煤司机,凭盖章后的煤炭验收管理卡司磅员予以检空车放行。
无地磅室签字的煤炭验收管理卡,煤场管理员不予卸煤。
9、煤场管理人员监督送煤车辆及时到煤场的指定地点卸煤,不允许在中途停歇和装卸任何物品,更不准车辆检修,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卸煤,并汇报分管领导,作出处理。
10、送煤车辆进入煤场后,煤场管理人员必须按来场时间顺序认真进行初检,初检方式要灵活多样,初检合格后,方可准许卸车、取样.发现异常或不合格立即汇报公司领导。
电厂煤场管理制度范文
电厂煤场管理制度范文电厂煤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厂煤场的管理,保障电厂煤炭的供应安全和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煤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煤炭进场、存储、运输、装车和煤场的设施管理等。
第三条电厂煤场负责人是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者,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做出相关决定。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遵守是所有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煤炭进场与存储第五条电厂煤场接收的煤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接收有毒、有害、污染等问题的煤炭。
第六条电厂煤场应对进场的煤炭进行质量检测,并及时向供应方提供检测报告。
第七条煤炭进场应按照规定的候煤区和车辆进出口进行,不得在无授权的情况下进入煤场区域。
第八条煤炭在进场之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称重,并将称重结果记录在入场单上。
第九条电厂煤场对不合格的煤炭应及时通知供应方,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煤炭进场后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存储,不得混杂不同种类的煤炭。
第十一条煤炭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堆放,保证煤炭堆的稳定性,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煤炭堆的周围应保持干燥和清洁,不得堆放其他杂物。
第十三条电厂煤场应定期对煤炭堆进行检查,及时清除堆内的积水和杂物。
第十四条电厂煤场应及时处理好堆中煤炭的风化和变质等问题,以保证煤炭质量。
第十五条煤炭堆的高度不得超过规定的安全标准,防止发生滑坡和倾倒等事故。
第十六条电厂煤场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对煤炭堆的影响,确保人员和资产的安全。
第三章运输与装车第十七条运输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运输资质和许可证,不得擅自更改车辆用途和装载量。
第十八条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煤炭,不得擅自更改运输路线和目的地。
第十九条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装载量进行装车,不得超载或不足装。
第二十条电厂煤场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装载质量。
第二十一条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行驶,保证运输安全和顺利。
发电煤场管理制度
发电煤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环境保护,保证煤炭供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所有发电煤场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是科学严格管理,依法合规操作,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
第四条各发电煤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煤场管理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确保做到严格操作,安全生产。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煤场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八条煤场应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人员数量要符合煤场规模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第九条煤场管理人员要经过岗前培训,并持相关证书上岗。
第十条煤场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章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煤场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煤场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安排,勤勤恳恳工作。
第十三条煤场管理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树立安全生产第一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煤场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煤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
第十六条煤场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潜在风险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
第十七条煤场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得拖延。
第十八条煤场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并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九条煤场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确保每个员工都具备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煤场要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煤场要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二十二条煤场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偷排、乱排、倒排污水和固体废物。
第二十三条煤场应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环境检测。
发电厂备煤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发电厂备煤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备煤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
三、管理目标1. 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2. 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3. 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4. 合理利用煤场资源,提高堆储煤效率。
四、职责要求1. 备煤场负责人:负责备煤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工作,对备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备煤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2)组织备煤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定期检查备煤场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运行;(4)及时处理备煤场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5)组织备煤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备煤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监督、检查备煤场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2)组织开展备煤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3)组织备煤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4)组织备煤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备煤场管理员:负责备煤场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区域存放;(2)对各区域煤的堆放、卸车、装车、倒运、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3)掌握各区域煤储存情况,确保煤质符合要求;(4)及时清理备煤场,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备煤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2. 备煤场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3. 备煤场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网等;4. 备煤场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5. 备煤场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备煤场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目标目的:管好入厂煤、用好入炉煤、盘好煤场煤、订好计划煤。
目标:控制场损≤0.5%、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120 kCar/kg(502 KJ/kg)、锅炉上煤合格率95%。
二、适用范围入厂煤的采购、入厂煤、入炉煤采制化检验、煤场管理、燃料运行、集控运行及其这些部门的管理。
三、内容及定义1、进煤要求:进煤要求达到设计煤种等级,低位热值不应低于3500kCar/kg(14635.6KJ/kg),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不低于6%,全硫不高于1.5%,特殊情况不准超过2.5%。
2、管理目标:煤场经常存煤量≮10万吨,即两台机15天所需的燃料量(不包括场底煤),安全库存≮5万吨,入厂煤煤质合格率达95%以上,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120 kCar/kg(502KJ/Kg),原煤仓空仓次数为零次,控制场损≤0.5%。
3、煤的计划管理:1)运行管理部运行主管根据来煤、煤场存煤量及发电生产计划制订燃料需求的月、季、年度计划,运行管理部副部长初审燃料计划报安生部锅炉专工审核、部长复审后上报至生产厂长批准,返回安生部。
安生部锅炉专工将批准后的发电量计划、燃料量需求计划发给煤场管理专责,煤场管理专责将发电计划、煤量需求计划上报燃料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根据计划进行市场分析,做好燃料的采购运输工作。
3)储备定额应依照:Q1=2TS+KS (Q1---经常储备定额,T---运输路途天数,K---保险储备天数,S---平均每天消耗量)并参考煤场煤现储存量,安排计划和采购。
4)当实际库存煤量低于煤场的安全储煤量时,应启动煤紧急采购预案。
4、入厂煤管理:1)入厂煤都必须经过常德事业部质管部组织的严格检查和煤质测量,电厂综合管理部在采制化各环节应派人监督。
检测内容包括:入厂煤量检测,以轨道衡(火车)或汽车衡计量为准,计量率为100%。
火车煤、汽车煤煤质测量,以煤的采制化来确定;煤场存煤量检测,以盘煤仪测量为准。
2)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运行管理部燃运人员要严格把好燃料的堆放、调配关。
还要积极组织卸车,尽最大可能减少车辆压车延时,减少火车延时费。
运行管理部必须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合理地安排卸煤、上煤作业,以保证燃煤上仓和存储。
3)对异型车、抽查车及特湿煤车等需要人工卸的煤车,运行管理部要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尽快组织人工卸车,并监督及时将卸下的煤运至煤场指定堆放地点。
4)电厂设备管理部对排空的火车厢要及时组织余煤清扫和回收。
5)对清理出来的煤中三大块,当班燃运班长应通知物管部及时运走。
5、煤场储存管理1) 煤场管理专责要做好煤场堆煤的安排,分区立牌管理;每月月底编制和发布煤场存煤信息和定置图,并上报节能主管、安生部锅炉主管及各部门负责人、厂领导;定置图和计划取煤曲线放置于输煤程控室和斗轮机控制室。
2)燃运班长、斗轮机司机按煤场存煤定置图堆煤,不同煤种应分别堆放,并做好记录,若到煤定置图上无规定,应联系煤场管理专责处理。
堆煤时斗轮与煤垛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米。
堆煤时,每层堆放厚度不得超过2米,如在夜间进行堆煤作业,堆层高度可适当放宽。
煤堆放一层后,应联系物管部推土机推平并碾压,若周转较快,可不进行。
碾压的标准为:煤堆的平面内,均有推土机履带压过痕迹。
3)煤场管理专责应及时掌握入厂、入炉煤质及入厂煤的存储、消耗情况,并对入厂、入炉煤建立完整的台帐。
台帐内容包括:来煤产地、来煤数量、煤质情况、存储地点及入炉煤质、煤量等。
燃运班长协助煤场管理专责正确记录入厂、入炉煤数量,编报供、存、耗煤日报;每月末5日前煤场管理专责应组织燃运班长和综合管理部辅助工,对不同煤种、不同堆存方式的煤炭测定堆积比重,并进行垛形修整。
4)燃运班长首先根据所来煤车矿点,参照原煤样品瓶煤种比样情况,核准煤质范围,按热值和硫份相同或接近的原则归堆堆放。
不同品种的煤要按定置图成型堆放。
煤场堆取作业应考虑防止大雨垮堆和久晴煤尘飞扬措施。
在多雨的季节,燃运班长应考虑露天煤场表面的坡度,向有排水措施的方向倾斜。
5)容易自燃的煤不宜长期堆放,必须堆放时,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
如层层压实,喷水降温等。
要经常检查其坡上温度,当温度升高至60℃时,运行部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如,刨开高温处,查温度是否有更高的点,必要时应喷水降温或采取其他降温措施。
6) 取煤应按照“先存先取”的原则,在先存的煤垛未取完之前,不得重新开垛。
特殊情况要请示运行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重新开垛。
7)斗轮机在煤场取煤过程中,如果出现有取不到的燃煤,并且影响斗轮机取煤作业时,煤场管理专责应及时联系物管部推土机司机进行配合作业。
发现有铁件或大块杂物时,要停机取出;发现有着火煤时,要及时停止取煤作业,并通知燃运班长,由燃运班长安排人员进行灭火,灭火后再上煤。
煤场不得留有“死煤”。
斗轮机停止作业时,斗轮机斗轮可放在煤堆上,但悬臂皮带不准与煤堆接触。
8)每月末最后一日,安生部节能主管组织当班燃运班长、煤场管理专责、电厂财务人员,共同见证测量煤堆体积,煤场管理专责计算结果并写出盘煤报告。
燃运班长负责监督盘煤过程的安全、煤场管理专责负责煤堆体积测量、比重或密度测量,并记录相关数据、安生部节能主管负责监督测量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电厂财务人员负责监督测量的合法性,并记录数据。
9)安生部节能主管应根据实际盘点后的库存量,调整正常的损耗煤量后与入库的库存煤量比较,超出部分为盈吨,不足部分为亏吨。
由节能主管组织分析煤场盈亏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10)运行管理部每半年应对雨水沉淀池进行一次定期清理,清理出来的煤应堆至劣质煤堆。
其量可在下个月盘煤时盘入。
11)燃料运行人员应把含煤废水处理纳入日常运行工作,化学人员要配合运行人员做好配药工作,确保含煤废水系统运行正常。
6、配煤掺烧管理1)运行主管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次日机组发电计划曲线下发至主控室值长、煤控班长和场管专责。
场管专责根据曲线作出次日取煤分时计划。
2)机组值班员要按锅炉燃烧试报告推荐的指导方式组织燃烧,燃运班长和斗轮机司机要按取煤计划分时曲线上煤。
若上煤煤质发生变化,燃运班长应及时报告值长。
4)当入厂煤为低热值煤[热值在3500kCar/kg (14635.6KJ/Kg)附近],而机组负荷高于250MW时,不允许全部上仓,必须配煤掺烧。
燃运班长在安排配煤工作时,应服从煤场管理专责的安排,满足其对配煤热值和混和均匀度的要求。
5)创元电厂锅炉一般采用炉内混烧方式运行。
有如下三种,即把优质煤和低热值煤分别上仓,煤粉也分仓储存,煤粉独立分层,炉内混烧;或者把高热值高硫煤与低热值煤分别上仓,煤粉也分仓储存,煤粉独立分层,炉内混烧;或者把优质煤与次高硫煤分别上仓,煤粉也分仓储存,煤粉独立分层,炉内混烧。
6)每趟上煤燃运班长或主值都应及时向值长报告煤质大体情况和上煤量,并作好详细记录。
7)煤质化验人员应及时向燃运班长和煤场管理专责提供入厂煤的主要参数,以利于配煤掺烧。
7、入炉煤管理1)运行管理部必须对入炉的燃料进行检测,检测内容有:●入炉煤量检测。
入炉煤量以入炉煤电子皮带秤称重计量为准。
计量率为100%。
●各原煤仓、煤粉仓存煤量检测。
可采用测量煤位/粉位、密度来计算存煤量:也可以在平衡期开始和结束时,采用上满煤、制满粉的方法进行贮煤量检测,以便减少工作量。
2)入炉煤的采制化管理●入炉煤采用机械自动取样,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入炉煤的制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存查样品要专人负责封存。
●入炉煤每日按取样班次分别测定工业分析项目、发热量、全硫含量。
●入厂煤、入炉煤化验报告按要求及时上网公布。
8、设备检修管理设备管理部要确实负责好取样装置的日常维护、设备消缺工作,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可靠好用,化学人员能及时取样化验分析。
9、设备备用规定●在皮带长时间停运前,燃料运行当班人员要将所有通到皮带上部的落煤管、煤斗和除尘用的通风管内的积煤、积粉清理干净,并不得在皮带上存煤,以防积煤自燃。
●事故煤斗要定期进行试运,每周至少要空转一次,每月至少要实煤试运行一次。
10.设备定期校验●煤场计量称重设备、自动取样设备按国家规定要定期进行实煤校验。
●煤场联锁保护、自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验,控制系统要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和试验。
四、检查和考核1、燃料运行未按规定进行存煤堆放,发现一次对燃运班长和程控员各考核100元。
2、燃料运行未按规定取煤,煤场管理专责未按规定下达次日取煤时段取煤计划,运行管理部运行主管未按规定编制发电计划曲线,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对责任部门罚款300元。
3、电厂设备管理部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定期维护、定期校验、定期检查、定期试验,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对责任部门罚款300元。
4、入厂、入炉煤热值差以502J/g为基准,超过502J/g时,每升高20J/g对质管部、运行管理部各罚款50元/次。
5、入厂、入炉煤机械取样装置取样率(月统计)须≥90%,每降低1%扣责任单位100元。
6、运行管理部要保证各数据的准确和真实,查出弄虚作假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分管职能人员未发现,经领导发现的,考核相关负责人50元/次;利用职务之便损坏公司利益的,按《员工手册》的禁令条例处理。
附件:1、输煤系统配煤管理办法;输煤系统配煤管理办法为确保火车来煤及时翻卸,加强配煤掺烧,保障锅炉燃烧稳定,搞好煤场管理,提高电厂燃煤机组经济性,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1、合理安排翻车卸煤方式,做到火车来煤及时翻卸,不出现铁路煤车积压和有效降低车辆延时费。
当翻车卸煤与配煤出现矛盾时,在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翻车卸煤直接上仓方式;2、采用不同煤种分仓磨制、炉内层烧的配煤方式,暂不采用炉内混烧方式;3、原则上#3、#4、#7、#8仓上好煤种,#1、#2、#5、#6仓根据负荷情况配煤;4、遇来煤煤质不稳定及雨天等其他原因造成原煤上仓比较困难时,当班燃运班长应与值长及煤场管理员联系,根据煤场情况对上仓方式进行适当调整;5、当班燃运班长应及时掌握对当天机组负荷情况,制定最佳配煤方式,以保证优、劣质煤合理分配,保证锅炉稳燃。
二、供煤矿点及煤种划分标准1、供煤矿点我公司系燃用多煤种的火电厂,供货单位较多,煤种来源变化多。
河南煤、湖南本省种为主,江西、四川煤为辅。
2、煤种划分标准A级煤:低位发热量>20000kJ/kg、挥发份18%~23%;B级煤:低位发热量16000kJ/kg~20000kJ/kg、13%<挥发份<18%;C级煤:低位发热量<16000kJ/kg、挥发份<13%;D级煤:1)低位发热量>20000kJ/kg、挥发份18%~23%;含硫量高于2.0%;2)低位发热量<16000kJ/kg、挥发份<13%;含硫量高于1.5%。
E级煤:低位发热量>24000kJ/kg或挥发份>25%;三、燃煤的堆放规定(附燃煤堆放示意图)1、煤场区域划分:煤场由露天煤场和干煤棚两部分组成;煤场分别以皮带为中心线,将整个煤场划分为露天煤场南侧、干煤棚南侧和露天煤场北侧、干煤棚北侧,编号分别对应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