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合伙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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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合伙人计划

第一条“合伙人计划”简介

“合伙人计划”是指符合一定资格的核心技术人才与核心管理人

才(下称“核心人才”),作为合伙人股东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爱尔眼科”或“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医院(含

新设、并购及扩建)。在新医院达到一定盈利水平后,公司依照相关证券法律、法规,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结合等方式,以公允价格收购合伙人持有的医院股权。

公司通过合伙人计划的制度性安排,对新医院的治理结构进行战

略性调整,改变核心医生执业的生态环境,推动组织效能升级,实现院际间资源共享的聚合效应,形成共创共赢的合伙人文化,从而为公司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和业务倍增计划提供强有力的引擎。

第四条计划的实施方式

为了对核心人才进行点对点的定向激励,本计划采取有限合伙企

业(下称“合伙企业”)的实施方式。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

的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和日常管理。

核心人才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到合伙企业,享有合伙协议及章程

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合伙人进行动态考核,包括其本职岗位的工作业绩及作为合伙人的尽责情况。

合伙企业可分期设立,视各省区新医院投资的进展情况分期设立,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的字号为准。合伙企业成立后,与公司或爱尔并购基金共同设立新医院。

第五条计划的管理组织

为确保计划管理到位、推进有序、激励有效,公司总部设立合伙

人计划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相关高级

管理人员与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其主要职能是:制定计划的实施细则及实施进度,审批、督导各省区的计划方案。

各省区成立计划实施小组,负责拟定并实施本省计划方案,对合

伙人履职情况进行动态考核。

第六条合伙人的资格认定

以下人员可以纳入本计划:

(1)对新医院发展具有较大支持作用的上级医院核心人才;

(2)新医院(含地州市级医院、县级医院、门诊部、视光中心)

的核心人才;

(3)公司认为有必要纳入计划及未来拟引进的重要人才。

(4)公司总部、大区、省区的核心人才。

公司授权“合伙人计划”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名单。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投资

合伙企业的出资规模依据新医院的数量及投资总额确定。

新医院将由公司或爱尔并购基金与合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股权

比例由公司根据各家新医院的实际情况决定。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额度

合伙企业对某新医院的出资规模确定后,按照“风险共担、利

益共享、公平合理、重点突出”的指导思想,对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度

进行分配。合伙人在各自额度内认缴出资。

在设立地级医院时,省区医院及总部的合伙人按照各地级市新医

院的投资进度分期出资,地级市医院的合伙人在各自所在医院设立时

一次性出资到位。

在设立县级医院(含门诊部、视光诊所)时,地级市医院的合伙

人按照各县级新医院的投资进度分期出资到位,县级市医院合伙人在

所在医院注册成立时一次性出资到位。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期限与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一般为3至5年。若因项目实际需要,可延

长或缩短经营期限。

为了体现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支持,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不收取

管理费。合伙企业在取得收益并扣除各项运营成本、费用后,按照各

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十条合伙人权益转让

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若发生合伙人离职、被辞退或开除等

情形,其所持合伙企业权益必须全部转让。

2、合伙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有权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合伙权益。

3、合伙人在出现退休、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等情形时,其合伙

权益可以转让,也可以由亲属承继。

在上述情况下,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权益的受让人仅限于

普通合伙人及其同意的受让人(现任或拟任合伙人)。

第十一条合伙人具体的权利义务由合伙协议另行约定,但不得与本

计划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第十二条本计划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并授权公

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订完善。

爱尔眼科首次在民营医疗服务行业里引入合伙人制度,实际上,爱尔眼科合伙人制是一种新的股权激励方式,有利于缩短新投医院的盈利周期。未来新建医院时,每家医院的股权持有者主要为两个主体,一是爱尔眼科或者爱尔眼科并购基金,二是由合伙人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后者的出资者中,核心人才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到合伙企业,而爱尔眼科会有下属子公司出资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一般合伙人(GP),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和日常管理。

爱尔眼科(300015)今日公告,将首创实施医疗行业“合伙人计划”。该计划是指符合一定资格的核心人才,将作为合伙人股东与爱尔眼科共同投资设立新医院。在新医院达到一定盈利水平后,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结合等方式,以公允价格收购合伙人持有的医院股权。

爱尔眼科董秘吴士君表示,鼓励核心人员参股新医院,一方面是在公司股权激励的基础上实现点对点的激励,更有利于缩短新医院培育期。同时,利用上市公司优势,通过发行上市公司股份或支付现金的方式退出,使合伙人创造分享新医院和公司的成果,优化医生的执业生态环境。另一方面,通过使核心人才成为股东合伙人、事业合伙人,践行共创共享的爱尔文化,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据了解,爱尔眼科的“合伙人计划”是以股权为纽带、以长期激励为导向,目的是从根本上激发核心骨干的创造力和能动性,使大量新医院尽早盈利。该计划实质是“公司搭台、骨干唱戏,资源共享、高效激励”,有利于形成医生多点执业创业的平台,推动公司规模与效益同步提高。同时,该计划将有助于公司引进大批发展所需的人才,充实人才团队。

爱尔眼科计划在未来5年内连锁网点覆盖大部分省份60%以上的地级城市,从而实现“2020年收入100亿”的发展目标。医疗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合伙人计划”有利于公司更快完成地级市以及县的网点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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