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
高中政治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知识点
高中政治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知识点如果没有系统的知识的帮助,先天的才能是无力的。
直观能解决很多事,但不是一切。
天才和科学结合后才能得到最高的成功。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中政治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主选举:投出理性的一票1、选举方式的选择(1)直接选举:①直接选举定义: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
②直接选举优点:能更直接的反映民意,实现选民的意志。
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
有助于加强选民与当选者的联系。
③直接选举的局限性:在选民人数多的情况下,直接选举的组织工作和技术工作难度大。
选举成本高。
(2)间接选举:①间接选举定义:由选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再由代表选举上一级机关的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的选举方式。
②间接选举的优点:选举成本低,便于组织。
③间接选举的局限性:选民与当选者之间的联系受到一定阻隔,影响选民意愿的表达。
(3)等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方式。
等额选举在确定候选人时,能够考虑到代表性和代表结构的合理性,但会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选民的积极性。
(4)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方式。
差额选举能够为选举人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选举人之间也形成了相应的竞争。
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选举方式。
在差额选举中,候选人按照既定的规则,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向选民介绍自己的选举方式。
有助于选民了解选举人,但若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等情况。
(5)怎样选择选举的方式:①必须体现国家性质②必须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③必须采用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
④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确定。
(6)我国选举方式的选择: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我国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的选举方式。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有哪些主要方式汇总
村民委员会的干部从何而来?
选举:民主选举村干部 ,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 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怎样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决策:村民会议
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情都通过村民会议按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村民会议: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既 可以由18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组成,也可以由每 户派代表参加。
居民委员会
性质: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 作用: 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 作主最有效途径。
地位: 是基层民主中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 式
1、村民自治(制度)
(1)村民委员会的含义。性质 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 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民主管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共创幸福生活
一、基层民主自治进程回眸 二、最广泛民主实践。
1、村民自治 (1)村民委员会的含义。性质
板书
村民委员会的干部从何而来? 选举
:民主选举村干部 ,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 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村民选举
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一、基层民主自治进程回眸 二、最广泛民主实践。
板书
1、村民自治 (1)村民委员会的含义。性质 (2)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内容: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
2、居民自治
(1)居民委员会是个什么组织? 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 务的基层民主管理机构(居民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是个什么组织? 是居民自治组织,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
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民主管理机构。
居委会的作用?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 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 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 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由民众参与?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由民众参与?
正方辩手观点:
辩题是否应该由民众参与,我认为应该由民众参与。
首先,民
众是国家的基础,他们应该有权利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
民主政治
的本质就是民众参与政治决策,这样才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正如美国前总统林肯所说,“民有,政无,民有,政有。
”这句话
表达了民众参与政治的重要性。
另外,民众参与政治决策可以增加
政府的合法性和民意的代表性,从而更好地满足民众的需求。
例如,瑞士是一个典型的民主国家,他们实行直接民主制度,民众有权利
参与政治决策,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民众的权益和利益。
因此,我
认为辩题应该由民众参与。
反方辩手观点:
辩题是否应该由民众参与,我认为不应该由民众参与。
首先,
民众缺乏专业知识和政治经验,他们往往容易受到一些政治势力的
操纵和影响,导致政治决策的不稳定和不可靠。
例如,英国脱欧公
投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公投结果导致了英国政治的混乱和经济的动荡。
另外,民众参与政治决策可能会导致政治决策的拖延和混乱,
从而影响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因此,政治决策应该由专业的政治精
英来负责,他们有更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更好地保障国家的
利益和发展。
综上所述,辩题是否应该由民众参与,我认为应该由民众参与。
民众参与政治决策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可以增加政府的合法性
和民意的代表性,更好地保障民众的权益和利益。
因此,我坚定支
持辩题应该由民众参与。
论现阶段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
论现阶段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文/ 杨燕瑚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2010级行政管理专业【摘要】前些年,提到“公民社会”,很多人似乎都会愣一下:“公民社会是怎样的?”这些年,随着国内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参政额度有所提高。
但是,细细观察与分析,不难发现现阶段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现状其实并不乐观,公民参与的总体水平较低,公民的实际政治参与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关键词】公民参与存在问题解决途径前些年,提到“公民社会”,很多人似乎都会愣一下:“公民社会是怎样的?”这些年,随着国内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参政额度有所提高。
可以说,我国公民正在一定程度上朝着理想状态下的国家政治轨道方向前进,逐渐成为公共政策制定的一大主体,而不再像过去那样只有扮演等着政策制定出来、颁布下来,傻颠颠地去遵从的份儿。
但是,细细观察与分析,不难发现现阶段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现状其实并不乐观,公民参与的总体水平较低,公民的实际政治参与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一、存在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析:政府层面和公民层面。
(一)政府层面上存在的问题1、“官本位”思想浓厚,没从观念上把公民摆在公共政策制定主体的位子上。
尽管说就在不久前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我们的政府大声呼喊要构建服务型政府,但几千年的封建思想,岂是说摒弃就能摒弃的,官民等级依然森严,界限明晰。
当官的就是有权有势有钱有理的,就是要享福的;平民就是平民,要听官爷的话,“遵纪守法”,老老实实活着。
这依然是很多政府官员此时的心情写照。
所以,要制定公共政策,就仿佛皇帝拟的诏书,岂能让平民参与?平民只有乖乖地等着政策制定出来、颁布下来,去遵从的份儿!2、政府信息透明度低,公民无从参与。
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需要掌握充分的信息。
重大行政决策之公众参与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之公众参与制度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的研究有着深厚的政策背景。
2004年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首次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程序,指出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各界意见”。
2010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把“公众参与”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尤其是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把“公众参与”正式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五大法定程序的第一步程序。
同时,近年来,在与这些政策性宣示遥相呼应的行政立法与行政实践中,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纷纷制定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形式多样的听证会、论证会等等的公众参与模式也已然成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常态风景。
公众参与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也是达成共识的。
然而实践中,公众参与制度不仅没有充分发挥其价值功能,甚至还屡屡被虚置。
公众参与制度的有效性为什么会大打折扣呢?为了防止割裂地看待程序设置问题,制度的不完善应该首先探究其理论基础。
首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厘清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
尽管行政决策概念本身处于一个行政法学的模糊地带,“重大”又是一个典型的不确定法律概念,但“重大”的界定标准还是要尽可能客观化、标准化,尽可能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
其次,研究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是一个跨学科、综合性的命题,概括起来,其基础理论主要包括正当程序、人民主权和协商民主三个方面,其中体现了民主国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等基本的行政法原则。
再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对于解决现代风险社会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危机,以及追求政府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具有积极的价值功能,这种功能可以概括为公民教育与学习功能、民主训练与表达功能、正当合法化功能、共同体整合功能以及风险治理功能等五种功能。
对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基本理论做一个提纲挈领的概述之后,更为重要的是对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进行类型化的研究。
当代中国行政中的公众参与研究
当代中国行政中的公众参与研究一、本文概述《当代中国行政中的公众参与研究》一文旨在深入探索与分析在中国现行行政体制下,公众参与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面临的挑战。
本文旨在揭示公众参与行政活动的实践路径,理解其对行政决策、执行和政策评估的影响,也试图揭示公众参与如何塑造当代中国的行政生态。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公众参与行政的广度和深度都在不断扩大。
公众参与不仅体现在传统的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上,更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新型渠道,广泛参与到行政决策的各个环节。
然而,公众参与行政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参与渠道不畅、参与能力不均、参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本文首先回顾了公众参与行政的理论基础,包括公民权利理论、参与式民主理论等,以此作为分析公众参与行政活动的理论框架。
本文通过对中国行政实践中公众参与的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揭示了公众参与行政的实际运作情况。
本文还就公众参与行政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完善公众参与行政的对策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为提升公众参与行政的能力,优化公众参与行政的环境,推动公众参与行政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也希望借此推动中国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公众参与,也被称为公民参与或公共参与,指的是公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的各种活动。
这种参与形式不仅仅限于投票,更涵盖了众多非政府组织和公民自发的努力,以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
在行政学中,公众参与被视为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要素,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
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直接民主理论,但在现代,随着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公众参与逐渐发展成为民主行政的重要内容。
在这一进程中,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为公众参与提供了理论支撑。
社会契约论认为,公民与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公民有义务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同时也有权利对政府的决策提出质疑和建议。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湖北省保康县第一中学张英【能力要求】:1.列举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和方式,体会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责任和价值。
2.列举当前公民参与决策的民主形式;理解公民行使民主决策途径和方式。
【最新考纲】: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民主决策民主监督)(1)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2)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3)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4)公民要负责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教学过程】:【复习教材归纳知识点】:我国公民能够进行广泛的政治参与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才能广泛的参与。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分四个方面讲述。
这节课我们将来复习《民主决策:作出最佳选择》《民主监督:守望公共家园》一、民主决策1、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1)间接决策(1)对决策者来说:①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2)对公众来说:①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②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例题1】[2012·湖北省部分重点中学联考] 2011年12月16日,武汉市政府“十件实事”再征民意,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媒体代表齐聚一堂,共献良策……同时,继续发挥“市民e会”作用。
据悉,市民建议的“单位与社区错时停车”、“向在汉大学生免费发放公交卡”及“黄鹤楼、东湖磨山等景区免费开放”等建议有望被采纳。
如果给上述新闻内容拟定标题,最恰当的是( )A.民主管理新创举——武汉市探索市民直接管理城市新途径B.民主执政新篇章——武汉市坚持执政为了人民、执政依靠人民C.“市民e会”新形式——武汉市彰显城市建设的新理念D.民主决策谱新篇——武汉市广集民意民智共建和谐城市[解析] A错误,民主管理是指村民自治与居民自治。
B错误,政府不能执政,民主执政的主体是党。
行政公正的实现——论公民行政参与
这里的参与 , 要求 参与者作 为 自主的 主体 , 通过 自己的行
为, 自愿参加到行政过程中来 , 并通 过 自己的行为 , 去有 效 影响行政决定 的形成 , 在某种程度上达到或实 现 自己的 目 的。参 与原则 , 保证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过程 中的主体地 位 ,使行政相对人作为人 的尊严得 到了行政机关的尊重 , 从而体现行政过程的公正。
詹 硕
( 山西大学法学院 , 山西 太原 0 0 0 3 0 6) 摘要 : 本文从公 民行政参与 的角度谈行政 公正的实现 。公
民行政参与是民主政 治的体现 , 民真正参与了行政过程 公 才能保证行政 目的与结果符合民意。 民参与行政过程是 公
一
须赋予公 民广泛的参与行政 过程 的权 利 , 包括 行政决策过
和责任 以及增加 对政府的公共信任度 。在 民主政 治下 , 政
府 的公信度 一旦缺 失 , 其行政权存在 的合 法性 就会遭到质
疑。
公 民通过持续参 与公 共行政的运作 , 能够有效克服技 术官僚 的统治 , 他们享受的 自由也是一种 积极 的 自由。公 共行政 中的直接 参与这种 民主形 式主要是 通过行政 官员 综合人 民利益 、公众通过 直接参与来监督制约行政权 、 公
( ) 与原 则 的含 义 一 参
地公布行政决策 的基本 目标 、 手段 、 事实根据 、 政策的形成
过程 、 本效益分 析 、 成 替代方案等信息。 3 救济权。无救 济则无权利 。参与权是公 民参与行政 、 过程 的资格 , 知情权是 公民参 与行 政过程 的前提 , 而救 济 权则公 民参与行政过程的制度保证 。 参与权作为一项程序
性权利 而非 实体性权 利 , 该项权 利的保 障 , 当在坚持 对 应
关于我国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的调查报告(王丹)
关于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的调查报告一、调查目的行政决策是具有行政管理权的决策机关根据其掌握的行政管理权限,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制定行政计划并确定行政管理方案做出行政决策的过程。
行政决策往往会对公众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世界各国为了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符合公众的利益,都在行政决策中引进公民参与制度,我国为了促进政府转型的成功,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也形成了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但是现有的制度不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不利于我国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本文以行政决策和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相关基础理论为基础,对相关理论展开论述,阐述我国行政决策和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现状,从制度、机制和方法等多个方面来分析我国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的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调查内容在行政法学视野下,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重要、重大决定的行为。
具体来说,行政决策将形成政府的方针、政策、规定、规划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特定事件、特定问题所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决定。
行政决策作为政府实现其职能的新的行政方式的代表,理应受到更多的关注。
现代政府行政决策在本质上是政府代表社会公众意思对社会发展做出的分析和抉择。
根据美国学者查尔斯•林德布罗姆的观点:“以抉择的逻辑为核心的政策制定过程可以看成是各种政治力量展开权力斗争的过程,亦即一个政治过程而非单纯的技术过程。
”也就是说,行政决策的过程是一个利益抉择的过程。
中国30年来的改革开放,促成了社会利益的日益分化,受利益驱动,不同的利益主体为了追求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结果而展开激励的竞争和博弈。
要完全顾及到所有人的利益是不可能做到的,我们所要做的只能是照顾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即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决策制定的出发点。
三、调查问题我国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的做法结合众上至下形成了一套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习惯做法,建立了我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机制、方式和方法、参与的领域,从现有的实施情况来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论我国民主政治中的公民参与问题
段, 我国仍有部分公 民仍然没有意识到 自己的政治权利 , 参 与的主动性和 自 觉性较低。公民参与行为具有随大流的从 众性。 同时, 公民参与的理性化程度较低。 相当数量的公 民 参与不是基于公民的责任感,不是出于对 自己的权利和义 务的认识 , 而是凭着心中的冲动参与的, 有时甚至只为了发 泄心 中的不满情 绪 , 缺少规范化 、 程序化 的参 与形式 。
一
事务” 宪法第二篇具体规定了公民参与选举、 。 监督、 批评建
议 等 内容 。 二、 前 我 国民主政治 中的公 民参与存在 的问题 目 ( ) 民权利 意识的 薄弱 一 公 中国几 千年 的历史 中从来 没有 出现 过 民主政治 ,甚 至
、
公 民参与概 述
从目 前学术界 对于公 民参 与概念 的界定来看 ,公 民参
国家在宪法或在法律上确定公民或居民的该权利,并以法 律保证实现该权利。 此类权利被称为“ 知的权利”“ ,了解权” 或者 “ 知情权” I 。3 1 公民参与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公
民知情权。 保障公民知情权, 是促进和保证公民有效参与的 先决条件。但我国至今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知 情权,公民也缺少权利意识,甚至不认为自身具有 “ 知情
首先, 公民参与是民主的价值表现形式。 民主政治的核 心在于人 民能够公开看 到 自己政府 的各项 活动 ,对关 系到 自身的公共决策有真正和积极的参与。民主作为一种人民 参与的政治制度 , 公民参与就是其重要特性之一。可以说, 没有公民参与的民主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其次,公民参与是实现民主和维护公民利益的重要手 段。公民参与政治 , 可以是主动了解各种行政信息, 从而更 好的参与政治;也可以是通过 自身或社会组织合法地参与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使 自己的主张和利益诉求在 政府 的立法和行 政决策过程 中得 以体现 ,最终都 将使公 民 的民主权利和利益得到保障。 最后, 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中公 民权利的重要内容。 民 主政治中强调的是公民的权利,公民参与自然是公民权利 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各国的宪法都对公民的参与权利作 出了规定。 如我国宪法开篇的第二条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
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
论公共政策中的民众参与学生姓名:学号: 学 院:专指导教师:张月 030111485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摘要:公民参与是公共政策本质属性——公共性的内在要求,是政治民主化、行政民主化发展的需要,公民参与可以弥补政府决策的有限理性。
近年来我国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发展,呈现出了广度上的参与形式多样化,深度上的参与阶梯深层化,强度上的参与功效上升化等特点。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还存在着政府对公民参与不欢迎,社会对公民参与不适应,公民参与制度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提高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效能,必须提高政府主动性,减少公民参与阻力,大力培育公民社会,营造公民参与氛围,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供公民参与保障。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民参与;民主化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是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也是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得以实现的一种具体形式。
目前,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面临各种问题。
因此,需要加强文化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法律建设、畅通参与渠道,促进民主的进步和政治文明的发展。
一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必要性(一)公民参与是公共政策本质属性——公共性的内在要求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有权威的分配。
”公共政策是政府实现治理目标的重要工具,现代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基础是公共利益,公共政策的正当性来自于它的公共性,政府公共政策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
政府掌握着国家权力,是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但是政府各个部门和单位却存在着自己的利益,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中会追求自己的利益。
李景鹏教授详细地分析了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小团体利益。
他认为这种小团体利益的特征是:第一,它以国家权力执行者的身份出现,因而是在国家利益的掩盖之下来追求部门利益的。
第二,它是对国家某一部分权力的垄断,通过这种垄断来强制地向社会索取利益。
第三,对外的封闭性,也就是说,其利益不仅对老百姓封闭,而且对其他部门也是封闭的。
我国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
我国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我国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核心,行政管理的整个过程都是以行政决策为基础的。
十六大提出,“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在人类社会的绵延发展中,公民参与是国家走向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不可分割的部分,是公民进入公共领域生活、参与治理、对那些关系他们生活质量的公共政策施加影响的基本途径。
20 世纪 60 年代前后,许多先进国家公共行政部门由僵化的以“等级为中心”的形式转向以“公民为中心”的形式,这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变革或管理风格上的变化,而是在政府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以及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方面发生的本质变化。
公民参与行政决策过程是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也是行政决策民主化得以实现的一种具体形式。
一、行政决策中公民参与的必要性分析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是指当行政主体在做出与人民群众有具体利害关系的决定、政策的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参与行政决策过程,有权对行政主体的具体决策发表意见,而行政主体应尽可能地听取和尊重公民的意见与建议,并赋予公民以申请发布、修改或废除某项决策的权利。
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核心,行政管理的整个过程都是以行政决策为基础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民主化、政府自身存在不足都有对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要求,行政决策的各个步骤都离不开公民的参与。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刻性、广泛性、艰巨性表明了它需要社会全体成员的积极投入和广泛参与。
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使得公众能够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参与条件、参与渠道,公众才能真正树立起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才会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
在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人、企业、部门和地方都有了各自独立的利益,他们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对于行政决策的参与意识以及对政治民主化的要求显著增强,从而要求更多地参与决策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要求政务公开,并通过这些途径力争政府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能够反映、兼顾他们的利益。
论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
论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作者:武霞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2期【摘要】本文以厦门PX项目事件这一政府与公民互动的经典案例为实证,分析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问题。
首先,对行政决策和公民参与的概念做出阐释。
然后,回顾厦门PX 项目事件的整个经过,分析这一地方行政决策中公民参与的若干有代表性的特征。
最后指出公民参与要在行政决策中发挥实质性作用。
【关键词】行政决策;公民参与;厦门PX项目事件一、行政决策与公民参与(一)行政决策决策是人们就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行动方案进行抉择的过程。
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的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做出决定的过程。
行政决策是决策的一种,但由于它是行政主体做出的,因此具有不同于其他决策的特点,包括其主体的特定性、客体的广泛性、决策依据的法定性和效力的权威性。
(二)公民参与从狭义上讲,公民参与是指在代议制民主中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投票选举的过程,即由公众参与选出代议制机构及人员的过程。
从广义上讲,公民参与除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外,还必须包括所有关心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管理的人的参与,要有推动决策过程的行动。
在实际的活动中,泛指普通民众为主体参与,推动社会决策和活动实施。
俞可平教授曾说,公民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
公民参与的领域大致分为三个层面,分别是立法层面的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层面的公民参与和社会层面的公民参与。
二、案例概述——厦门PX项目建设(一)项目背景1.项目介绍PX项目是台资企业腾龙芳烃有限公司投资的对二甲苯(PX)化工项目,选址于厦门市海沧台商投资区,是福建省对外合作重点工程,预期总投资额108亿元人民币,投产后每年工业产值可达800亿元人民币。
PX项目2004年2月获得国务院批准立项,2006年7月项目申请报告获国家发改委核准通过,此后,征地拆迁和筹备施工等迅速展开。
公民参与在我国政府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困境和对策
持动力不足等 困境 。 切实加强公民参与的具 体 的法制 和制 度建设 ,以宪法为基础落实公 民参 与的政 策及具 体操作 程序 的纵 向保 障 机制 和发挥 监督作 用 的横 向保 障机制为 支 撑, 在法律上具体规定公 民参与应当作为政 府决 策和治理程序 的有机组成部分。 3 . 2 转 变对公 民参与 的观念认识 必须化解旧有观念, 使权力格局向共享 性权 力结构转 变 , 将公民权力 的增长和公共 治理 的 目标 相一 致 ,形 成可持续 的公 民参 与。 树 立起公 民本位 和服务为民的理念 ,以
挥 了政 府 与公 民之 间沟通 信息 和反映 情况 的“ 桥梁 ” 作用 , 成为政府机关 的 “ 附属物” 。 不仅政 府 在行政决 策 的过 程 中未 能形 成通 过适 当渠道 向社会 利益 团体寻求 协助 的习 惯; 社会利益团体也缺乏参与 的内在驱动力 和制度途径。
策和治理程序过程 的刚性制度问题 , 避免 出 现公 民参与 面临人格随意性 、 不负责任和支
探索争鸣 2 0 1 4年 7月 ( 上)
公 民参 与在我 国政府行政 决策 中的作 用 、 困境和对策
苏莉亚 . 尼亚孜
( 新 疆大学政 治与公共管理 学院 。新疆 鸟鲁木齐 8 3 0 0 4 6 )
摘要:公 民参与是 民主政治的挂心问题 ,有助于行政决策过程 中的民主化 、合法化和理性化 发展 。当前 ,尽快建 立和 完善适合我 国国情的公 民参与机常 l 和保 障
2 公民参与在我国政府行政决策 中
的困境 2 . 1“ 内输入 ”的政府行政决策体系 当代 中国的政府 行政 决策 体制 呈现 出
“ 内输入”特 征 , 这一特征使得 政府行 政决
2 . 5“ 喉舌论 ”的大众传媒体系 我 国的 主流媒体 本身 即是 国家行 政事 业单位的组成部分 , 具有 “ 半官方”色彩 , 对政府机关也具有强大的依 附性 , 一定程度 上忽略了新闻同时也 是 “ 人 民的喉舌”的作 用 。民众 的呼声不易通过媒体被政府行政决 策者获知 ,民众渴望得到的信息也很难从官 方媒体那里获得 。 2 . 6“ 不完整”的公民知识储 备 现 代公 共决策 在往 往带有 较强 的专 业 技术性 , 普通公 民通 常很难正确理解和掌握 这些公共政策 中的专业技术问题 , 因此在决 策中就需要借 助专家 的专业判断 , 而这容易 产生公 民参 与和专家决策之间 的矛盾 。 公 民 的参 政意识 在缺 乏参政 知识 的情况下 会处
中国政府的民主行政研究——以公民参与为视角
二、 民参与中的民主化体 现 公 中国政治 民主化进程的基 本状况 中国的改革与发展 要经历政 治体制改革 和民主化 的必然阶 段。俞可平教授将 中国政治发展的成就 概括 为七个方面: 民政 公
一
、
治 文化 逐 步 形 成 , 们 开 始用 现 代 民 主价 值 观 来 作 为 自己 的政 治 人 评判标准; 党和 国家 开 始适 度 分 离 ; 民社 会 开 始出现 ; 会主 义 公 社 法 治 国 家 被确 定 为政 治 发 展 的 目 ; 标 直接 选 举 和 资质 的范 嗣 在 扩 在 一 个 比较 宽 泛 的制 度 网络 , 括 宪 法 宪 法 、 律 、 政 法 规 、 包 法 行 地 大; 政企在分丌; 地方政府成为民主治理的创新主体并进行了一系 方 陛法规 、 部门规 章、 地方性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领导讲话等。 列 的制 度创 新。 1 政治投票和政治选举活动。 、 巾同在改革开放后越来越重 视 ( ) 现中 国政 治民 主化 的必 然性 一 实 政 治选 举 , 中国共 产 党 的 卜匕 大报 告 中强 调依 法 实 行 民主 选举 , 逐 邓小 平说 , 民主是 共产 党 的 目 , 标 没有 民主 就 没有社 会主 义 , 步扩 大 基 层 党 组 织领 导班 子直 接 选 举 范 同等 , 为 中 国的未 来 政 这 他 领 导 的 国内改革 政 策 最 重 要 的 有 两条 ,“ 条 是 政 治上 发 展 民 一 治选 举 发展 指 明 了方 向。 主 , 条 是 经济 上 进 行 改革 , 一 同时 性 相 应 地 进 行社 会 其 他领 域 的 2 政 治表 达 。 、 中围公 民 的意见 表达 具 有 明显 的组 织 化特 征 。 表 改革” 邓小平认为, 。 多党竞选 、 权分 、 两院制实际 卜 是垄断资 达的方式也比较 含蓄. 同味 f予中国正处于急速的社会转型期 f i 电 本 的 民主 。 主必 须 与法 制 相结 必须 在共 产 党 的领 导下实 行 , 民 公 民 的意 见 表 达 表 现 出暂 时 的 “ 不平 衡 ” 势. 建 设 社 会主 义民 态 在 以政 治稳定为前提。 邓小平强调经济民主. 强调民主的制度化 和 主和法制的过程巾, 中国人民正存积极探讨各种适应 自己实际情况 法制建设, 因此 , 在改革升放 后, 随着经济的巨大变迁 , 伴 民主的 的 意见 表 达 的新 方式 。 理 论 和实 践也 发 牛 J巨大 的变 化 。 , 3 政 治接触活动。 、 是指公民解决 个别政治问题, 请求个人或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足我国的政 府民主 小部分人 的利益而接触有关官员并影响之的行为。 在中国, 制度化 化进程当巾最主要的任务。 根据中国纷繁复杂的国情, 结合各地区 的接触渠道是信访, 即公民通过来 信或来放的形式同政府进行接 的实 际情 况 , 展 不同 的民 主, 开 以保 证 经 济 的 发展 、 治 的稳定 、 政 触。 社 会 的和 惜, 才是 关键 之 所 在 。 中吲政 府 的 民主 化进 程 , 中 社 是 ( ) 民参 与中存在 的 问题 二 公 会进 步 的一 个 重要 标 志。 l 公 民方 面。 些 公 民的政 治 参与 热 情不 高, 与意 识 不强 。 、 一 参 ( ) 二 现阶段中国政府民主行政 的梅 部 分 公 民 没有 意 识 到 自己的政 治权 利 , 与 的主 动 性 和 自觉性 参 1 它表 现 出极 大 的实践 性 和创 新性 。 、 中罔 的民主 是 巾同共 产 较低。 同时存在各方面因素所导致的参与能力的制约问题。 此外. 党领导下的民主, 同时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 的发展和完善, 也是在 还存在参与共识的困境和利益选择 的矛盾 , 参与动因的不平衡性 中国典 产 党 的 领 导下进 行 的。 国典 产 党 通 过与 中围客观 情 况 相 和 参 与 内驱 力的缺 乏等 问题 。 中 结 △’ 实践 巾不 断发 展和 完善 的 。 此 , 在 巾国政 府 民主化 是 中国共 2 政府方面。 、 中国特 有 的 人 脉 、人 晴网络 导致 许 多 事情 都 是 产党领导的民主, 有实践性 和创新性 。 具 通过传统的暗箱操作完成的行政 工作 。 这种 现象 的存 在, 直接影 2 它 表 现 m特 有 的普 遍 性 和 真 实性 。 民 家做 主 是 中围社 响公民参 与的范 , 、 人 即使 是允许公民参与的社会公共事 务, 也往 会主 义民 主 的本 质, 国家 的一 切权 利 来 自人 民 , 靠人 民 , 依 为了人 民, 往 在参 与 内容 【 : 多 限制。 有诸 切国家的公职人 员, 从中国的元首到基层 _部, L 都是人民的公仆, 『 = 3 法律方面。 、 公民参与缺乏制度上 的完全保 障, 缺乏畅通的 因而其在内容上具有真实性。同时中同的主要生, 资料和其他物 合法参与途 径。 这就导致即使公民存在 极高的热情和需求 , 也找 资是 困 家 的, 民支 配 , 随着 中州社 会 牛 产力的发 展 , 展 民 南人 而且 发 不到 通常 的合 法 参 与途 径 。 主的物质技术条件愈来愈丰氨 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提供了 三、 重视公民参与, 推进中国政府民主行政 物质上的保障; 中国的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社会 另外, 民主和效率是现代行政的两大价值目标。 在我国, 府作为公 政 主义 民主艘 民 主的实 现具 有 了法律 保 障 。 共 权 力机 构必 须 持 民主 行政 , 大 行 政决 策 必须 有人 民群 众 的 重
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读书笔记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读书笔记篇一:读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有感读《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有感——从“公民会议”看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公民听证和公民会议可能是保留至今的最常见的公民参与决策的正常形式:‘当一个项目或法律规定要求引入公民参与时,管理者的第一反应就是举行公民听证会。
’”听证会最早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领域的制度。
其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
一、价格听证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1996年我国政府首次引入听证制度,成功将其移植到行政领域,建立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1997年,政府再次进行尝试,建立价格决策听证制度。
在我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领域中也建立了听证制度,实践中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都进行了听证,价格听证制度在我国迅速发展。
然而,由于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也不过十几年间的事情,加之受我国特殊国情的影响,听证制度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仍然广受人们的诟病,其中尤以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为典型。
目前人们对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价格听证参加人不具有代表性价格听证会的主要功能是听取社会各界对价格决策的不同意见。
价格听证会要有公信力,必须首先具备真正的民意参加人。
但是,在20XX年以来召开的水价听证会上,多次传出“洛阳只有一名听证代表反对涨价”、“哈尔滨唯一一位听证代表反对涨价”、“北京大多数代表同意第二种调价方案”。
在广大消费者呼吁降价之时,听证会的绝大多数参加人却同意涨价,公众不禁对“听证代表”的代表性提出质疑。
在《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这部文件中,“听证会代表”的称呼被“听证会参加人”所取代”,这是对之前社会上反映“听证会代表”不具备代表性做出的回应。
有关负责人曾对此解释,“听证会代表”并不是由公民通过民主表决选举产生的,严格意义上来讲其在听证会上发表的意见更多的是其“个人意见”而非“代表意见”。
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研究——以电动自行车事件为例(2)
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研究——以电动自行车事件为例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研究——以电动自行车事件为例摘要:电动自行车事件反映了我国转型期各种不同的利益冲突,折射出我国行政决策过程中公民参与机制的缺失。
公民参与是现代行政民主的必然要求,可以为行政机关提供各种信息,促使行政机关在作出政策选择时考虑相关因素,为行政决策的民主性与正当性提供程序基础,并通过程序民主提高行政决策的可接受性。
尽管我国目前相关制度尚不完善,但是依然存在保障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空间。
关键词:公民参与机制行政民主参与权知情权救济权传统行政法理论是以国家与社会、行政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的二元对抗为前提发展起来的,其关注的重心是对行政权力的消极控制,即如何防止行政机关对公民自由权和财产权的侵犯,法律关系主要体现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两极对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现代社会,由于利益的多元化,行政行为不仅对行政相对人产生重要影响,而且会对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重要影响,形成三极甚至多极的行政法律关系,因此,现代行政法的研究从立法对行政的控制以及司法对行政的控制的关注,开始转向对行政过程本身的关注,试图通过对行政过程的调控,形成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其他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和合作关系,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福祉。
不论是在英美“法治”(rul e of l a)传统之下还是在德国“法治国”(R ehtsst XXt)传统之下,公民参与作为实现行政民主化、正当化的意义不断凸显,公民参与从对行政处分过程的参与扩展到对行政立法、行政计划、行政指导、行政评价、行政救济等行政过程的参与。
本文以我国转型期出现的典型事件——电动自行车事件为例,通过分析该事件中公民参与缺失的问题,分析我国行政机关在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时,应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通过有效的公民参与机制,回应不同的利益需求,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的民主性与正当性。
浅析我国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问题
人们对公共决策的参与将提出更深层次 的要求 , 因此法 律对公 民参与决策事项的限制应该进一步减少 , 扩展参
与 范 围 , 大诸 如 听证 、 询 、 示 、 扩 咨 公 座谈 会 、 论证 会 等 方 式 的运 用 范 围 , 视 和保 证公 民和 社会 的决 策 动议 权 与 重 话语权 , 加强公 民参与 , 并且这一过程应通过法律形式得 以实现。在具体行政行为 的决策 中, 民参与不应仅仅 公 限于文件与决策信息的披露、 干部选举 与重大事项 的公 示 、 策前 期 的情报 与调 研等 , 民参 与 的功 能应 该 突破 决 公 了解情 况 的层 次 , 强在 诸如 问题 识别 确定 阶段 、 加 方案 设 计 阶段等 的实质 性参 与 。 2加强 公 民参 与 的制 度化建 设 . 制度化是现代行政决策的客观要求。行政决策不应 依赖于领导的个人意愿, 而应有一整套制度 、 机制和办事 规程 。在 当前我 国行政领域 , 虽然听证制度 、 咨询制度 、 公示制度 已初步建立起来 , 但这些制度在实践 中难免 出 现过于随意、 走形式化等 问题 , 有待进一步规范。为克服 这些问题 , 应该通过法律将听证 、 咨询、 公示等制度的适
摘要 : 现代行 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 学化要求公 民参与行政 决策 。当前我 国在行政 决策引入 公民参与 方面 已 经取得 一定成 效 , 但也存在很 多问题 。本 文从公 民参与 范围程度、 参与制度化和保障性机 制三个方面探讨公 民参
与行 政决策的不足之 处, 并相应提 出了对策建议。
Hale Waihona Puke 用范围、 代表产生程序、 效力等问题 明晰化 , 加强这些参 与机制的制度化建设 , 以保证公 民全面有效参与的实现
与 这些 机制应 有效力 的充分 发挥 。 3 . 公 民参 与 的运行 机制 完善 当前我国公 民参与行政决策的运行机制不健全 , 需 要努力完善。一方面 , 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知情权 不仅要求公 民有权申请查 阅、 了解有关 的政府文件 、 材 料, 而且 要求 政府机 关 主动 提供 不涉及 国家秘 密 、 社会 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我国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陈炳水 摘 要:本文围绕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这一中心,运用政治学与行政学的有关原理,在阐述政府行政决策过程中公民参与理论根基的基础上,分别从丰富民主政治的内涵、推动现代民主政治与公共行政的发展、实现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以及使公民的政治权利得以有效实现等方面,揭示了公民参与政府行政决策所隐含的功能与价值,并提出了要使上述功能得到发挥和价值得以实现,必须从制度层面、环境层面与思想观念层面,创设保障我国目前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具体条件。
关键词:行政决策;公民参与;条件保障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5833(2005)022*******作者简介:陈炳水,宁波大学法学院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浙江宁波 315211)行政决策,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人员为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处理国家公共事务而进行的一种决定政策、对策和方案的活动和行为,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首要环节。
随着我国行政环境的变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提升政府行政决策的能力,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水平,防止、避免和纠正行政决策的失误,已成为现代社会对各级政府提出的一种必然要求。
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解决政府在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问题。
一、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理论根基政府行政决策,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其决定政策、对策和方案的活动方式,始终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范畴,而其优劣状况又与公民参与程度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
自从政府产生以来,人类历史上的政府行政决策方式,基本上可分为专制和民主两种类型。
公民对政府行政决策的参与,作为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现从专制向民主转变的决定性因素。
而现代民主政治理论的产生,正是实现这种转变的理论根基。
众所周知,建立在农业社会自然经济基础和专制的政治基础之上的传统政府,它不需要也不允许公众参与其行政决策;而作为被统治的公众政治状况,也正如马克思所分析并指出的:“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也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
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 收稿日期:2004212217会”①。
在此种情况下,政府的行政决策完全建立在个人主观臆断和个人的经验基础之上,不存在公众的参与问题。
因为一方面对公众而言,他们面对的是强大的国家机关,无法参与并影响政府的决策行为过程;另一方面从政府决策的行为方式上讲,都是绝对的行政命令。
这种专制的政府决策活动方式,直接导致了公众卑微的政治心理、冷漠或敌对的公众政治文化和期待清官的心理,并在上述这些因素的相互之间形成一种恶性的互动关系。
不仅如此,在传统的政府法制理念上,政府把公众也只看成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看成是一个消极的、纯粹的管理对象。
在这种专制的政府行政决策体制中,公民是无法参与政府决策的。
注重公民的行政决策参与,始于近代资产阶级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们提出的民主政治理论,实践于近代资产阶级的政府,并成为其以后决策行为方式得以不断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
近代资产阶级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否定专制政府的同时,明确阐述了公众与政府的关系。
他认为,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代替、政府权力属于人民(主权者)、受人民的监督,并提出公众要借助定期集会,以参与、限制、改变和收回政府权力等行为方式介入,以此来参与政府的行政决策。
随后,许多西方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反复强调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极端重要性。
如林肯提出了“民有、民治、民享”的思想,托克维尔、布莱克明确提出了公众直接参与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思想:“现代政府在下述意义上可以说是典型的、民主的,所有的公民均在某种程度上参与政治领导人和决策的选择,个人的选择权由有效的公民自由得以保障”②。
资产阶级的政治家、思想家们提出的上述观点,一方面,从理论上有力地否定了专制政府行政决策的行为方式;另一方面,在实践上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缓和了现代政府决策权力不断膨胀与对其良性运作的现实要求之间的矛盾。
所以,从此以后,公众对政府行政决策行为过程的参与及其相应制度保障,在西方受到极大的重视。
如西方行政程序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规定行政机关在进行决策、制订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计划时,要尽可能听取和尊重相对人的意见,并赋予利害关系人广泛的救济权利。
美国法律把此作为政府行为的必经程序,也就是使政府的行政决策行为尽可能符合民主、效率、公正等较高层次的社会要求,从而促进了政府行政决策方式的科学性。
而所有这些,都是以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理论为根基的。
虽然,西方国家对公民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这种规定,并不能从根本上真正改变资产阶级政府行政决策所代表的自身利益这一阶级本质,但它在客观上为以后其他性质国家的公民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了借鉴。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才真正为公民参与政府的行政决策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制度保障。
公民参与的理论先驱安斯坦(Sherry R.Arnstein ,1969)认为,“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③。
实践证明,这种作为“公民权力的运用”与“权力的再分配”过程的公民参与,只有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指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就是我国公民参与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的这种公民参与,从其包含①②③Arnstein ,Sherry (1969)A Ladder o f Citizen Particpation ,Journal of American Institute of Planners ,V ol.35.莫泰基:《公民参与:社会政策的基石》,香港中华书局有限公司1995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的内容来讲,是一种广泛的参与。
即它不仅指公民的政治参与———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公共权力机构及其领导人的过程;还包括对所有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参与。
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主要是对后者的参与,这种参与就是公民通过一定的参与渠道,影响政府行政决策或公共事务的行动过程。
具体而言,就是指行政主体为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广大人民群众设立具体的权利义务时,也就是当政府在做出与公民有具体利害关系的决定、政策时,广大公民参与这一过程,并对政府的具体决策发表意见,而政府应尽可能地听取和尊重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赋予公众以修改或废除某项决策权利的行动过程。
坚持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对政府管理而言,是实现其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一种重要手段;对广大公民而言,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行政决策的选择,实现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
而所有这一切,都是根源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要求。
二、公民参与行政决策所隐含的功能与价值建立在民主理论根基之上的政府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在现代西方国家呈现多样化、规范化的趋势。
但从它的功能和价值来看,可划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能力,二是提高公民对政府的控制能力,以有效保障公民的权利。
但从目前我国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功能与价值来看,它作为政治决策参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上述两种类型以外,还具有更广泛、更深刻的功能与价值。
主要表现为:11它能进一步丰富民主政治的内涵。
所谓民主,就是一系列保证公民实现自由、平等和其他权利的制度和程序。
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内容,就是他们有权在党的领导下决定由什么人来代表自己制定政策,管理社会。
民主论的主要代表罗伯特・达尔认为,所谓民主政治,就是全体公民广泛分享参与决策的机会,就是对政府决策过程的控制。
也就是说,民主政治强调的是公民广泛的参与和直接管理,这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民意政治,它突出公民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民主政治时代是主权在民的时代,此时的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不仅有服从的义务,而且有参与的权利,履行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本质特征。
因此,公民的决策参与程度,始终是衡量现代社会民主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从世界范围而言,尽管当代各国对民主概念的理解不同,所建立的民主政治的体制不同,但是,它们都采取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程度上,实行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如公民通过各种渠道,直接参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
审视当今世界各民主政治制度的国家,无论它们对民主概念的理解和解释有多大差异,但无不把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写在各自的宪法中。
因此,在我国,公民参与行政决策,既符合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和总体趋势,又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内涵。
21它能推动现代民主政治与公共行政的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对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意识也在逐步增强。
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已成为密切政府与群众联系,增进相互理解与沟通,维护社会团结与稳定的重要渠道。
因此,党的十六大将公民的政治参与作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
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从政治实践的角度而言,公民只有通过广泛的政治、政府决策参与,才能真正体会到什么是人民民主,什么是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从而在心理上获得民主观念的认同,在行为上获取民主办事的方法。
正因为如此,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号召全党,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这就充分说明了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对推动现代民主政治与公共行政发展的价值。
从当今我国政治发展的现状来看,公民有序参与行政决策,已日益成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
这是因为:现代民主政治是工业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社会的经济越发展,公民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热情也就会越高。
其原因在于:一是经济发展必然加速社会的分化,在这种情况下,各利益主体为谋求和维护自身利益,就会设法去参与政府的行政决策;二是经济发展又必然促进作为决策参与主体的公民素质的全面提高;三是经济发展也使得政府在社会中的作用不断调整,当公民感到自己的利益越来越与政府的活动相关时,就会越来越努力去影响政府的决策。
因此,目前我国公民参与行政决策正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由此决定了我国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扩大公民的决策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