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土施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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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工程第二合同段

路基碎石土

编制:

审核:

时间:2013年12月23日

一、编制依据

1、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从莞高速公路施工图;

2、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

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 F80/1-2004);

6、现场调查所获取的有关资料;

7、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8、本单位拥有的机械设备、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及施工经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本合同段海仔北路基填筑范围内LK0+620~LK0+760、LK0+860~LK1+640两段施工图设计对其进行低填浅挖处理并回填碎石土。

2、软基处治工程量概况

本合同段低填浅挖施工方法共计换填碎石土6408m3。主要分布情况见下表:

软弱地基地基处治分布表

三、施工准备

1、施工便道

在软基处理前,先进行施工便道的准备,以便非适用性材料的外运和回填材料的内运。

2、弃土场

按求近、便利、对环境污染少的原则征用废土场地,弃土场位于石排互通内。

3、材料准备

1)清淤换填前,工地试验室做好换填用的碎石土材料的取样试验工作,并备足足够材料,以利于清淤后能及时连续地进行回填,以确保施工工期。

2)材料要求

本标段采用开挖的土石方作为回填碎石土,石料粒径一般不大于20cm,且为质地坚硬不易风化石料,如开挖的石料为风化料,风化碎石的强度不小于15Mpa,并应具有较低的水敏性,开挖时与土方混合后作为碎石土使用,粒径大于2厘米的颗粒不小于全重的50%。

4、施工人员及机械

主管工程师:王全富施工员:向斌

施工工人:15人(路基土石方施工班组)

挖掘机:2台;推土机:1台;装载机:1台;振动压路机:1台

四、施工组织及工期安排

计划组织1个15人左右的路基施工队,路基主管工程师负责施工安排及技术指导,为加快施工进度,即对全段内同时施工,单个工区内对开挖的软基段须集中力量逐段逐块及时完成挖土和回填施工,避免正在处理的软基段受雨水浸泡等影响,确保软基处理彻底及其质量。

计划工期:2013年12月30日—2014年3月30日,总工期90天。

五、施工方法

1、施工工艺(软基换填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1、施工放样

低填浅挖路段,处理将路床顶面至下路床底部80cm范围清除并分层回填碎石土。对软基开挖线进行测量放样。

在导线复测、加密及水准点复测加密完成后,立即进行中桩、边桩的放样工作。放样时测出路基范围内软基换填段平面面积及原地面高程,上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工程师经四方现场收方测量资料鉴认。

2、挖土

(1)挖土前按规定频率(每公里不少于2点,根据具体情况可增加取样点)在原地面取样做土工试验,确定最大干密度以便检测基底压实度。

(2)挖好排水沟,排除地表水以及尽可能降低地下水位,以利于晾晒。地表水无法通过排水沟排除时,采用挖积水坑排水的办法,将地下渗水通过渗沟处理排入边沟,积水后通过抽水机将积水坑里的积水排入排水沟内,最后由排水沟排入原有水沟。

(3)监理工程师验收原地面高程后,挖土应从路基段中间挖除,再向两侧进行挖除。挖土时将面层颜色较深的土层全部清除至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层。

(4)排水:在红线内路基外侧纵向挖一条排水沟,末端挖一集水坑,便于及时排水。

(5)弃土远运至指定弃土场整齐堆放,并进行平整。弃土场施工应

分阶段进行,分层压实,压实度》85%,局部陡坡处予以夯实避免雨水冲刷、塌陷造成水土流失。

2、基坑验收

彻底清除浮土后,立即恢复中边桩、测出面积及地面高程,填写收方报验单,申请监理工程师收方。

3、回填碎石土

1)回填方法

换填前,应对基底进行横断测量和检查验收,经监理检查签认方可进行回填碎石土。

(1)施工前先对碎石土材料进行取样检验。碎石土是指粒径大于2c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50%的土石混合料,当把开挖的风化石料作为碎石土使用时,除满足上述颗粒组成的要求外,还要求风化碎石的强度不小于15Mpa,并应具有较低的水敏性。

(2)回填碎石土的铺筑施工采用分层压实法,松铺厚度宜小于50cm,摊铺整平后碾压密实,下层密实度经检验合格后,再填筑上层。平整后振压密度,并采用沉降差进行控制,沉降差不得大于5mm,压至没有产生明显的沉降为止,且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每层碎石土完工后须监理验收签认方可进行下一层施工。

(3)施工时应先从路堤中部开始回填,中部向前突进后再渐次向两侧扩展,底面有较大的横坡时,应开挖台阶。回填应从最低处开始回填,按不大于50cm松铺厚度分层进行,堆土机整平。以便压路机进行碾压时有足够的平整度;低填浅挖段换填的碎石土石料强度不应小于

15Mpa,石块粒径不大于20cm,回填时两侧比坡脚线宽出1米。

2)回填要求

(1)填筑前,先对基底进行填前静压碾压,压实度不小于95%。合格后回填碎石土至原地面高度,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2)施工前,应先进行试验段的施工,要求长度不小于100m,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遍数、沉降差等参数。在填筑时,从最低处垂直向上全幅填筑,全宽碾压,层层压实,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在填筑段内,不同种类性质的填料不得混填。在高填方路堤段按规范要求进行沉降差位移观测,超出规范值立即立即停止填筑。

(3)填筑时,按照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将符合要求的碎石土分层铺筑,分层厚度50cm,逐层压实,压实度达到96区规范要求。

(4)铺设换填材料时,应从路基横向两面侧向中间摊铺,厚度应均匀一致,并满足设计要求,最大误差不大于2cm,表面平整。

(5)回填碎石土后,及时进行一般土层路基填筑,避免雨水渗入碎石土层堵塞碎石之间缝隙,破坏填方路基。

(6)分层填筑验收

分层回填碎石土至原地面,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立即恢复中边桩、及地面高程。软基区域较大处进行分区作业分区收方,并申请监理工程师收方,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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