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标志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文化标志城

创意规划应征方案评选细则

山东省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办公室

(2009年8月12日)

为认真做好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应征方案评选工作,确保实现《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征集公告》提出的“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要求,特制定评选方式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应征方案评选的指导思想是:在山东省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中华文化标志城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征集公告》(含3个附件和《延期公告》)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科学操作,统筹考虑各种方案类型,周密安排初选和复选两个评选阶段,实事求是,严格评选,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真正体现应征方案的真实质量水平,真正评出中华文化标志城应有的魅力和精神,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整个征集工作的圆满成功。

二、评选原则

根据《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征集公告》,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应征方案的评选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主要是《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征集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即:“征集要求”中的总体要求、内容要求和技术要求。详见《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征集公告》。

四、评选机构

创意规划应征方案评选工作在山东省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山东省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办公室组织落实。

(一)成立“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应征方案初选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初选评委会”)

初选评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参选资格审查,并从所有合格的应征方案中选出入围方案。

(二)成立“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应征方案复选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复选评委会”)

复选评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从初评产生的入围方案中评选出获奖方案。

(三)成立“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应征方案评选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负责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邀请公证机构和律师全程参与评选活动

整个评选活动,由山东省济南市泉城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五、评选议程

(一)方案初选

1、召开初选评委会工作会议

讨论并通过《评选细则》,提出评选要求,部署评选工作。

2、资格审查

(1)应征方资格审查

根据《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征集公告》“征集规则”第4条—“应征方资格”、《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应征须知》第1条—“应征方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由初选评委会在监督委员会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对所有参与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征集活动的“应征方”进行资格审查。

(2)应征方案资格审查

根据《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征集公告》“征集要求”,《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应征须知》第2条—“对应征方案的要求”、第3条—“应征方案的知识产权及使用”的规定和要求,由初选评委会在监督委员会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对所有提交的应征方案统一开封审查。

3、方案分类、编号和整理

经资格审查符合评选要求的所有应征方案,由评选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进行分类,编号,登记造册,张贴标识,提交评委会评选。

4、方案评选

(1)评委掌握所有方案情况

评委会委员首先熟悉掌握情况,研读《征集公告》和相关资料,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阅读、熟悉,掌握评选标准,摸清方案的总体情况。

(2)评委分组按方案类型掌握情况

根据征集主题分类,初选评委会分成若干评选小组,分别负责不同类型方案的初选。

(3)评选

初选采取小组评委讨论推选与评委会讨论确定的模式。

①小组推选。

②小组汇报。

③评委投票。

④汇总统计。

⑤集体评议。最终全体评委集体通过入围方案名单。

(4)初选总结

初选结束后,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评选总结,并形成初选工作纪要,主任委员、监委会、公证人员签字确认。

(二)方案复选

1、召开复选评委会工作会议

2、评委掌握情况

评委会委员熟悉掌握情况。评委研读《征集公告》和相关资料,掌握评选标准,对入围应征方案进行阅读、熟悉,把握方案的总体情况并对每一个方案进行分析比对。

3、方案评选

方案复选采取专家评议、投票的方式进行。

(1)集体评议。召开评委全体会议,评委分别对入围方案的总体水平、

本次评选所能产生的最高等级和每一个方案的评选建议发表意见。全体评委集体决议本次评选所能产生的最高等级。

(2)评委投票。根据集体评议情况,评委本着择优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把握入围方案总体的质量水平,以投票方式对每一个方案填写其应获得的奖励等级。

(3)汇总统计。通过计票,产生方案的奖励等级排名名单。

(4)最终评议。召开评委全体会议,评委对投票产生的奖励等级排名名单进行最终评议,形成奖励等级方案名单。最后,全体评委集体通过这个名单。

(5)确定入围奖励名单。没有获得奖励等级的其他入围方案列为入围奖励名单。

4、复选总结

复选结束后,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评选总结,并形成复选工作纪要,主任委员、监委会、公证人员签字确认。

六、方案处理

根据《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规划方案征集公告》的规定,评选结束后所有未获奖的应征方案不予退还,但考虑到很多应征者参与创意征集活动时耗费了大量精力和财力,对自己的作品有很深的感情,征集方决定对评选结束后两个月之内提出退还要求的应征者进行方案退还,其余所有未获奖方案在公证机构公证下集中进行销毁。

七、评选纪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