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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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_古建_古文化_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和保护的探索

古城_古建_古文化_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和保护的探索
(4)在建筑艺术上,济南传统建筑兼具朴实无 华与秀丽多彩双重特色,虽然平面形式上变化很小, 但在细部装修上手法多样,技艺精湛,如多样的门 楼、独特的屋脊、精巧的影壁、精湛的雕刻技艺,无 不显示出济南居于南北方之间独具的地方特色。
(5)社会人文、历史、艺术。济南名胜古迹众 多,宋代诗人黄庭坚在诗中称赞道:“济南潇洒似江 南”。三大名胜(大明湖、趵突泉、千佛山)、四大 泉群(趵突泉、五龙潭、珍珠泉、黑虎泉)、八大景 观(明湖泛舟、汇波晚照、鹊华烟雨、锦屏春晓、趵 突腾空、白云雪霁、佛山赏菊、历下秋风)及西河遗 址、城子崖遗址、齐长城、东平陵故城、汉济北王 陵、洛庄汉墓、四门塔、灵岩寺、朱家峪明清历史古 村落等都是珍贵的人文资源和旅游资源。其中不乏在 全国有着重大影响的精品,如孝堂山郭氏墓石祠是我 国现存最早的地面房屋式建筑,四门塔是我国现存最 早的单层石塔。这些历史文化遗存都是济南历史文化 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The Ancient City•The Ancient Architecture•The Ancient Cluture
——The Explor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of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of Jinan
济南是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 文化名城,以古城和商埠区为主体的旧城是名城保护 的重点区域。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保护济南市 域范围内各个历史时期留下的珍贵的文物古迹、优秀 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城整体和传统风貌特 色、风景名胜及其环境为重点,以继承和发扬济南优 秀的历史文化传统。有效的保护,使各类历史文化遗 产得以保存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建筑形 态与风貌得以维护和延续,名城整体格局和传统空间 特色得以保持和继承,历史文化资源价值得以有效体 现。

突出泉城特色,提高规划水平,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几点思考

突出泉城特色,提高规划水平,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几点思考

突出泉城特色,提高规划水平,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思考摘要:泉城济南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在近几年的发展建设中重科学、显文化,在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力求突出泉城特色,强化历史文化。

关键词:泉城特色;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图分类号:g6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济南是拥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古城,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历程,以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和独特的自然景观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独具特色,保护这些遗产是当代人的历史责任。

一、泉城特色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理解与认识(一)加强城市格局的保护,突出泉城山水特色济南南眺群山连绵,拱卫泰山;北望孤峰点点,依傍黄河。

中部古城内名泉荟萃、湖光山色,以护城河、环城公园为纽带,以大明湖为中心,串联着趵突泉、黑虎泉、珍珠泉、五龙潭等四大泉群;城市一面绿水回环,三面翠带起伏。

“一城山色半城湖、四面荷花三面柳”,“家家泉水、户户垂杨”,既是高度的艺术概括也是生动的真实写照。

济南城市格局与传统风貌的保护,应从保护山、泉、湖、河、城有机结合的城市风貌特色出发,保护南北以自然山水城市为特征、东西以城市发展时代延续并与南北山水融合为特征的城市格局与风貌特色。

对构成城市格局和风貌特色的自然山水、城市景观轴线、传统道路街巷、城市空间轮廊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保护。

(二)加强历史街区的保护,延续地方传统风貌济南自古以来就是山东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具有4600年的建城史, 1904年胶济铁路通车后,清政府在古城西侧自开商埠,形成古城区和商埠区东西并立的带状布局形态。

济南古城池平面布局以其形状不甚规整、四门不对称为特色,而商埠区则以棋盘状道路布局明显地有别于古城。

古城的传统街区和民居,商埠区的近代城市和日耳曼式、英吉利式、日本式以及中西合璧的形形色色近代建筑,代表着济南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文化积淀,东西并列的古城和商埠,一中一洋,一古一新,有着鲜明的环境差别,各具特色。

为延续济南的地方传统风貌,应重点加强对反映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比较集中、真实、完整的历史街区的保护,包括芙蓉街-曲水亭街传统历史文化街区、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洪家楼历史文化街区、宽厚所街特色街区、经一路经三路纬一路纬五路围合的特色街区、经三经五小纬六纬七路围合的特色街区。

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

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

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对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济南市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其文物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护和传承济南市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济南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物保护规定,以确保文物得到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

一、文物保护的意义济南市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拥有丰富的文物资源。

这些文物不仅是济南市历史的见证,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物的保护不仅有助于开展历史研究和文化交流,还能够带动旅游产业的发展,为济南市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二、文物保护的目标1. 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保护工作应以保持文物的原状为目标,不得随意更改或破坏文物的结构和面貌,严禁任何形式的偷盗、私挖、私拆文物现象。

2. 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通过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文物保护的意识和重要性,引导居民和游客爱护文物,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3. 合理利用文物资源。

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发挥文物在旅游、教育、文化创意产业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

三、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1. 保护优先。

保护文物的重要性高于利用价值,文物保护工作应放在首要位置,避免以破坏文物为代价的发展。

2. 整体保护。

以文物所在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为整体,采取综合保护措施,保持文物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3. 公众参与。

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来,形成文物保护的合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

4. 依法管理。

文物保护工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四、文物保护的措施1.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体系。

加强对文物的登记、鉴定和保护,建立文物档案和数据库,确保文物信息留存和传承。

2. 增加投入。

政府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力度,为文物保护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文物保护项目中。

3. 完善法律法规。

依据国家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济南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本地区的文物保护条例,明确文物保护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济南旧城保护利用现状调查及更新建议

济南旧城保护利用现状调查及更新建议

济南旧城保护利用现状调查及更新建议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青岛 2660001济南旧城概况“泉城”济南坐落于古济水与泰山之间,以分布在城内的72名泉名扬天下,自古以来就有“济南潇洒似江南”的美誉,保存至今的济南旧城是泉城历史与文化的重要载体。

1.1历史沿革相传舜曾“渔于雷泽,躬耕于历山”[1];最早出现史册上的名称为“泺”[2];春秋战国时代,济南为齐国之泺邑; 2100多年前的汉代改称济南[3]。

明清以来,济南府一直为山东的治所所在地。

明代济南府城面积仅3.26km2[4],属于自然形成的湖沼和河谷湿地,宛如南方水乡之境。

清代济南府城在明代内城城墙基础上,向四周外扩修建外围城墙,形成了内城外郭的城市结构。

其范围内覆盖了济南的绝大部分泉水出冒地带,这种山、泉、湖、河、城紧密交织的城市泉水聚落环境形了济南闻名天下的“泉城”景观特色。

民国时期,济南城市向西拓展,于外城之外新建带状新城。

而旧城内的原有水系及街巷肌理基本延续清朝时期。

建国后,旧城原有城墙被拆除,城市迅速向四周蔓延生长。

快速城市化破坏了旧城原有水系及街巷肌理,大量水面被填平、侵占,泉水停涌,河水淤塞;历史特色民居也正在遭受着私搭乱建、拆迁等威胁。

1.2旧城特色经历数千年的历史演变,济南的城市空间体现出山、泉、湖、河、城有机结合、浑然一体的特色。

南部自然山体,中部名泉荟萃、湖光山色,北部是黄河及鹊山、华山等众多平地而起的山头。

“一城山色半城湖、四面荷花三面柳”,“家家泉水、户户垂杨”[1],这既是对济南城市风貌高度的艺术概括,也是真实的写照。

这种独特的自然景观与济南几千年的文化内涵相互融合,形成了济南独特的城市风貌和空间特色。

济南旧城区的传统街区和民居,宛若江南的建筑风格,轻盈飘逸。

商埠区的日耳曼式、英吉利式、日本式及中西合璧的形形色色的近代建筑,反映着济南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文化积淀,东西并列的古城和商埠,一中一洋,一古一新,有着鲜明的特色。

中共济南市委、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

中共济南市委、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

中共济南市委、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文号:济发(2008)7号发文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中共济南市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文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和指导原则(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美丽城市景观、浓厚创意氛围”文化强市的总体目标,不断繁荣文化事业,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努力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提升济南文化软实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奋斗目标今后五年,基本建成与省会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相适应的文化名城、美丽泉城、创意新城,城市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文化活力全面凸现,文化创新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

现代文化名城魅力彰显。

历史文化名城整体风貌得到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深度发掘,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城市文脉得到有效传承,城市文化特色更加鲜明;整合省市力量,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发展一批新兴创意产业,城市现代创意氛围更加浓厚;创作生产一批具有泉城地域风格的文艺精品,争创一批体现文明程度、展现城市活力的城市荣誉,城市文化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基本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普遍均等、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成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打造区域文化产业中心。

培育一批新兴文化产业主体,形成一批优势文化产业,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济南老城区的保护与旅游开发

济南老城区的保护与旅游开发
始建于唐宋,重建于明代 的戏楼题壁堂和清道光年间重建 的 调 区 。 老 城区 内西起芙 蓉街 ,东至 曲水 亭 、西更道街 之 间的 慈云观 。而 百年 老店玉谦旗 袍店和杜 福庄胡 琴铺 ,则 是老 济南百年 商业 的缩影 。王府池畔 ,老济南人 手持棒棰 敲敲 部 分是老城 区的核心 ,应该 设为绝对保 护 区。该区 内现有 打打 的景象 ,宛如一幅 旧 日的浣衣 图。济南 的老城 区完整 的体现济南地方特色 的建筑与环境 ,均不允许随意改变。如 修 地体现了济南城市的历史变迁 ,向人们传达 了老济南依泉而 需进行必要的修缮 ,应在专家指导下按 原样修复 ,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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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 管理干部 学院学报
2 0 短 06
第 2 卷 第 5 2 期
济南老城区的保护与旅游开发
郭 玉 晓
( 山东师范大学人口 ・ 资源与环境学院,山东 济南 20 1 ) 504
摘要:济南老城 区在旅游开发过程 中的保护 ,对于老城 区乃至整个 济南旅游 的可持 续发展 以及济 南泉文化 的传承 都具有重要 的意义。本文介绍 了济南老城 区的概况 ,阐述 了对老城 区 进行保 护的意义 、原则和方法 , 述 了老城 论 区旅游开发的定位 、原 则,并提 出发展 济南老城 区旅游的 几点建议 。 关键 词:济 南老城 区;老城 区保护 ;旅游 开发 中图分类号 :G 2 17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5 0( 06 0— l 60 0 8风貌 己经受到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开发、传统建筑物周 济 南老城 区概 况 济南 素 以 “ 城 ”之称 享誉 天 下 ,“ 家 泉 水 , 户 边 环境破坏 等因素 的侵蚀 ,传统 民居 破 旧,环 境不佳 ,文 泉 家 控 保单位 也有 受到破坏 的现象 。 因此 ,首先应对 文保 、 户垂杨 ” ,泉文化 不仅 是这座 城市 的标志 性资 源 ,同 时也 ( )

济南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

济南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

济南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全面摸清家底,针对现状建筑和用地功能,梳理需要更新改造的建筑和用地资源,针对各类更新资源特征,结合城市发展需求,从历史保护、空间、实施路径、资金保障、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相应策略。

一、“1+4+N”更新资源体系全面梳理城市更新资源,将“1+4+N”作为城市更新实施重点。

“1”是指历史文化遗产,“4”是指“旧住区、旧村庄、旧厂区、旧市场”,“N”是指其他类型的更新资源。

根据调研统计,市域范围内更新资源占地约127平方公里。

(一)历史文化遗产。

包含市域范围内的1处历史城区、3处历史文化街区、1处传统风貌区、66处省级优秀历史建筑(其中56处已公布为文保单位)、148处市级历史建筑(其中7处已公布为文保单位)。

历史文化遗产采取保护改善的更新方式。

(二)旧住区。

分为老旧小区、棚户区。

其中:1.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的住宅小区。

老旧小区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二环以内,总建筑面积约6581万平方米,涉及约73.1万户居民。

2.棚户区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以平房和简易结构房屋为主,建筑密度较大(一般在40%以上)、使用年限久(一般在30年以上),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居住区域。

棚户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二环以内,总占地面积约6.93平方公里,涉及约3.96万户居民。

(三)旧村庄。

分为城中村和城边村。

其中:1.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土地未被征收或部分征收,原农村居民未转为或部分转为城镇户籍,仍然实行乡村行政建制,实行村两委管理的区域。

城中村主要分布在小清河沿线及二环西路两侧,宅基地总占地面积约23.7平方公里,涉及约7.27万户村(居)民。

2.城边村是指在城市开发边界以内、建成区以外,仍然实行乡村行政建制,实行村两委管理的区域。

城边村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边缘以及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临空经济开发区,宅基地总占地面积约12.8平方公里,约2.38万户。

山东济南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山东济南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1、编制目的济南市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是山东省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

为加强济南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依法编制本次保护规划。

本规划是济南市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2、规划范围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范围,南至泉城路,北临大明湖路,东至县西巷、珍池街、西更道街、院前街一线,西临贡院墙根街,总用地面积25.7公顷。

3、规划原则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生活延续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引导商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规划目标本次保护规划明确六大目标:(1)历史名城评价体系与世界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评价方法相结合,全面认知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和特色;(2)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传承街区价值特色,全面保护街区真实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3)整治街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控制街区商业规模,使其成为保持传统文化特色的商住混合社区;(4)合理利用街区历史文化资源,引导街区业态调整,鼓励反映济南地方文化特色的第三产业发展,使街区成为具有独特文化景观的城市活力地区;(5)结合街区现状情况,深入研究符合街区特点的规划实施模式,提出规划实施建议,保障保护规划的切实可行;(6)加强街区原有泉水生态聚落的保护,修复泉水生态体系,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凸显街区的特色和品位。

5、历史文化价值作为济南古城现存的保留最完整、面积最大的传统特色地区,芙蓉街-百花洲街区具有历史、人文、科学研究方面的极高价值。

街区是古城的核心商业街区,街区内传统街巷空间基本保留完好,传统功能格局清晰,名泉水体集中分布,建筑遗产丰富,具有深厚的历史人文积淀。

芙蓉街-百花洲街区的总体价值为:(1)芙蓉街-百花洲街区是济南保存最完整、能够反映山水营城思想的古城核心区;(2)芙蓉街-百花洲街区是世界城泉共生的人居环境典范;(3)芙蓉街-百花洲街区是能够充分反映济南“泉文化”的重要片区。

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护名录第三章保护规划第四章保护措施第五章保护利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象包括历史城区周边山体和水体、历史城区古城及商埠区双城并置、经二路、经四路横向连接的历史格局、风貌和重要视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传统风貌区、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传统风貌建筑、名泉、泉水文化景观、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地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对象。

法律、法规对山体、水体、文物、名泉、工业遗产、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地名等的保护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原则)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分级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延续历史文化名城“山泉湖河城”的传统格局和特色风貌,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的具体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本条例的规定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济南城区百年历史变迁

济南城区百年历史变迁

济南城区百年历史变迁100年前的济南城有多大长期以来,济南为省级各衙署、济南府、历城县治所所在地。

清朝初年的《济南府城图》显示的济南府城,仅为现老城区部分,基本为洪武四年(1371年)修建府城的原貌。

那时,整个济南城"周围一十二里四十八丈",也就是说,以人的步行速度绕整个城市转一圈,只需要一个小时二十分钟。

从地图上可以看出,如今的制锦市小区北部一带,仍是一片水湾,名叫"三娘子湾"。

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军事的需要,济南开始修建城外圩郭,因城北水多,缺其一面,整个圩子墙长3670丈,上有垛口3309个,辟有岱安、永固、永靖、永绥、永镇、济安、海晏七个圩子门。

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的一张《省城街巷全图》上可以看到,三娘子湾一带除了辟有"棘榛市(制锦市)"等街巷集市外,三娘子湾的水面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菜园子。

圩子修好后,从而使济南成为兵书上所谓"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的坚城。

那时的老济南依附在传统的农业经济的肌体上,高矗的城墙把城区封闭在2.6平方公里的圈子里,人口仅有5万人左右。

开埠,就是另建新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济南自开开埠。

通过开埠,济南的城市建设第一次打破了老城区的束缚,拓展了向外发展的空间。

商埠区为在老城圩外另辟新城,当时济南商埠的范围是:东起馆驿街西首的十王殿,西至大槐树,南沿赴长清大道,北以胶济铁路为限,计东西长五里,南北长二里,商埠内道路以"经、纬"命名。

开埠后,济南市区面积扩大到1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4万人。

1908年,济南打开普利门,拓宽了柴家巷,并改名为普利街,与商埠的经二路相连。

1909年后,又相继修建打开了麟祥门,和经四路相接。

至此,老城区与商埠区已融为一体。

1912年,黄河铁路大桥建成,津浦铁路、胶济铁路在济南交汇。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今泉城路一带为古城中心和以经二路、经四路为商埠中心的双中心城市格局逐步形成,人口达到25万人,较开埠前增长了64%。

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11.08•【文号】国函〔2024〕167号•【施行日期】2024.11.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济南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是山东省省会,黄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北方先进制造业基地、北方商贸物流中心、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济南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济南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3.2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3.5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3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56.03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1.9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强化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作用,发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引擎作用,带动山东半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示范,加强济南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含规划图)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含规划图)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第一章总则第1条 2000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济南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济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等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省会济南各项事业步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济南市的行政区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目标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了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申请。

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建规函[2003]255号)的精神,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第2条本规划为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区各项规划的制定和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须遵循本规划。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注重市域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的要求;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城市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4条规划原则⑴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

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好济南与区域、城市与周围县(市)的关系,优化人口、资源、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⑵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自然保护区、山林绿地水系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乡生态环境。

⑶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布局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特别关注弱势群体需求,倡导公众参与,实现区域公平、城乡公平、个体公平和代际公平。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与实践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与实践

市域范围内各个历史时期留下的珍贵的文 山、泉 、湖、河、城有机结合 、浑然—体 石祠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地面房屋式建筑, 的特色。南部是f 灰廓苍翠的 自然山体,中 四门塔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单层石塔。这些 名城整体和传统风貌特色、风景名胜及其 部名泉荟萃、湖光 山色,北部是蜿蜒曲折 历史文化遗存都是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重
济南是 1 8 9 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
() 1 悠久的建城历史。从龙 山文化古
舟、汇波晚照、鹊华烟雨、锦屏春晓、趵 突腾空、白云雪霁、佛山赏菊、历下秋风)
及西河遗址 、城子崖遗址、齐长城、东平
陵故城、汉济北王陵、洛庄汉墓、四门塔、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古城和商埠区为主 城遗址算起,济南的建城史已逾 4 0 年。 灵岩寺、朱家峪明清历史古村落等都是珍 0 6 体的旧城是名城保护的重点区域。 () 2 山水相依的城市地理形态和独特 贵的人文资源和旅游资源。其中不乏在全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保护济南 的城市空间特色。济南的城市空间体现出 国有着重大影响的精品,如孝堂山郭氏墓
部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保 护 规 划 ,有 力地 保 护 了济 南 的城 市 风 貌 特 色 , 但 也 存 在 保 护 意 识 薄 弱 、
系 统 性 不强 等诸 多 问题 。 应完 善 现 有 名 城 保 护 的 法规 和 政 策, 建 立 专 家委 员会 制 度 , 设 立 文 物 档 案 馆 , 普 及 文 物 知识 , 使 保 护 工 作 行 之有 效 。
Jn ni mo gt es c n ru f ain I itr ie .t d h rt itd i ia a n e o dg o po t a so i ct s Ima etefs so cct s h n o h c i i h y

济南城市规划分析

济南城市规划分析

济南城市规划分析济南是山东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中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在过去几十年里,济南经历了快速的城市化过程,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本文将对济南的城市规划进行分析。

首先,济南的城市规划以“山水园林城市”为主题。

济南位于泰山脉的南麓,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包括许多山岳、湖泊和泉水。

因此,济南的城市规划注重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

例如,济南的城市规划中包括大量的公园和绿地,如大明湖公园、千佛山公园等,这些公园和绿地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也保护了自然环境。

其次,济南的城市规划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济南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传统,城市规划强调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

例如,济南的历史名胜区如趵突泉、大明湖等得到了保护和修复,成为济南的文化名片。

此外,济南的城市规划还注重保护传统的老城区,如历城区和槐荫区,这些老城区呈现出济南传统的建筑风貌和街道格局,吸引了大量游客和居民。

再次,济南的城市规划注重发展经济产业。

作为山东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济南的城市规划将经济发展作为重点任务。

例如,济南的城市规划中建设了一批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这些园区有效地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带动了济南的经济增长。

此外,济南的城市规划也注重提升交通运输系统。

随着济南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城市交通压力也越来越大。

因此,济南的城市规划中包括了大量的交通建设项目,如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公交系统等,这些交通设施的建设和改善,有效地缓解了交通拥堵问题,提升了城市的交通运输效率。

最后,济南的城市规划注重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

随着城市发展,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济南的城市规划中加大了住房建设力度,提供了更多的宜居住房。

同时,城市规划中还注重提升城市的商业、教育、医疗和文化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综上所述,济南的城市规划以山水园林城市为主题,注重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发展经济产业,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积极保护”理念与济南老城保护规划

“积极保护”理念与济南老城保护规划
划中,注重对传统格局 ,肌理的整体保
能保护和延续原有的历史风貌格局, 又
能适应现代1 的市场开发运作要求 艚
护.保持老城相对完整的历史风貌 () 4 重点保护 即在整体保护的基础 上,把握精华.突出泉城特色标志区,济 南商埠风貌 区两大重点:保护好区内众 多文物古迹 ,历史街区 、特色建筑。此 外,在建设实施中考虑实际条件, 选择
念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明, 步道法桐成荫,中式、西 式和中西 合壁 的建筑林立,是原商埠 区的精华区
域 全运会后,随着济南市城市建设工
些风貌特色鲜明、现状保存较好,实
施矛盾较少 的片区进行严格保护, 适当
() 1 科学保护 即坚持实事求是的思
想,以科学务实的态度,保护、继承、发
不难看出,济南老城保护的问题主
要在于保 护规划脱离当前的实际环巍 将 老城保护与经济、民生问题割裂开来,仅
() 2 统筹保护。即统筹老城保护与城
市发展 以保护为根表 在保护中求发晨
文物一样保护好泉源 泉脉、泉系、泉 池,划定泉水保护范围,再现 啃 泉石上
流”的意境和 “ 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
格保护其经纬分明的小网格路网格局,延 集中传承商埠区特 色,延续商埠区的传
续原有道路 尺度。除拓宽城市干道经四 统商业氛围,根据 六坊 现状条件,分 路 对其余经纬道路均不拓宽,在街坊 别植八多元特色功能,打造 以文化 、商
内部增加地 块内部通车巷道,提升街 区
交通承载力。
业、休闲为主的特色活力功能区( ) 图7 各具体地块规划如下。 ( ) 二纬二路地块:严格保护省邮 1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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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极 保 护 ” 理 念 与 济 南 老 城 保 护 规 划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17•【字号】济政字〔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建立基本建设考古制度,根据有关文物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严格遵循“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应简必简、统筹推进、保护文物、服务便民,扎实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提前发现保护地下文物,在土地供应前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破除制约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及前期运作成本,确保“拿地即开工”,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协调共赢的总体目标。

二、适用范围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国有建设用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土地供应前应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一)涉及市政府公布的我市地下文物保护区范围内的;(二)涉及历史城区范围内的:东至历山路,南至经十路,西至纬十二路,北至胶济铁路线;(三)占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

对既有地下管线、道路、广场、绿地、厂区等建设工程进行改造,经市考古研究所调查确认,施工不超过原有区域和深度的或原有深度已挖至生土层的,可不进行考古勘探。

济南是一座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

济南是一座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

济南是一座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自1906年通商埠后修建了大量的近代建筑,这些历经百余年的近代建筑既传承了城市的历史文脉,也体现了济南浓郁的地域性特色。

但在城市更新的背景下,由于保护力度不够,大量优秀的济南近代建筑被不断破坏和陆续拆除,这无疑是令人痛心疾首的。

出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性考虑,选取恰当的工程案例对其进行可行性保护与再开发研究,以此为依据,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策略是非常必要的。

对丰大银行的可行性保护与再开发研究和对这种保护与开发普遍性规律的总结,是本文的两个出发点。

丰大银行是济南近代开通商埠后修建的近代建筑中的优秀代表,它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建筑风格,在建筑的形体处理和空间布局上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其建筑的可行性保护与再开发研究既有与其它类型的历史建筑相通的共性,也有因其独有的个体特征和价值特征而呈现出的特殊性。

对丰大银行的可行性保护与再开发,势必要结合济南市的具体情况,合理保护该建筑文化遗产中有形的物质资产和科学开发其无的形文化资源。

针对其保护与开发中所存在的问题,在以不破坏老建筑的历史风貌、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其近代建筑遗产潜在价值的前提下,提出了保护性开发利用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并进一步对保护性修复和再开发利用的实施性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

通过对丰大银行可行性保护与再开发过程中的设计方法、修复技术和开发策略等几个方面的深入研究。

得到了具有积极意义的普遍性启发,并借此由点及面对济南建筑文化遗产的战略性策划、可行性保护、实施性方案策划、再开发模式、综合性方法等进行了相关探讨。

确立了针对近代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以保护为主,再开发为辅,以再开发为动力,推动建筑文化遗产的大面积保护的方法,在确保建筑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将其加以合理的再开发利用,使城市的宏观景观和现实生活、历史与现代相交融,形成富有活力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具有浓郁风格的地域性文化特色。

1.1研究背景第一章绪论自改革开放以来,商品经济的洪流给作为人们社会生活载体的城市带来了强劲冲击。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1983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78年~2000年)》,对济南的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为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根据建设部、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济南市人民政府1995年5月22日发布《关于做好〈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工作的通知》(济政发[1995]6号),决定对原总体规划进行修订。

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

第二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济南统计年鉴(1995)》《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4年~2010年)》第三条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市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为济南市全部行政辖区。

面积8227平方公里。

规划主要内容是城镇体系规划。

市区为市辖行政五区,面积2119平方公里。

规划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和卫星镇建设规划。

中心城区以古城区及商埠区为核心,东至机场路,西至玉符河,南至分水岭及崔马庄,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面积526平方公里,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规划范围。

第四条总体规划期限为1996年~2010年,重大问题考虑到21世纪中叶。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到Z000年。

第五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辖行政五区和市域内的城市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等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区域。

总面积约2570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性质第六条济南是山东省省会,著名的泉城和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开放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第七条济南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旅游中心。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问题研究_以济南老城区为例_杨超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问题研究_以济南老城区为例_杨超
·26· 理论探讨
科技致富向导 2009.9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问题研究
— ——以济南老城区为例
杨 超 1 石 萌1 赵 静 2
(1.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系 山东 济南 250101) 摘 要: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济南为例,针对当前老城区需要同时进行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分析老城区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 该采取控制建筑高度、调整用地结构、探讨新的保护模式、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等措施,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实现济南古城区的可持续发 展。 关 键 词 :历史文化名城;济南;保护与发展;对策
总体上看,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区的设施完善工作滞后。 旧城区建 筑比较破旧,不少历史街区破坏不堪,居住条件很差,逐渐成为低收入 居民聚集的地段,社会问题突出。 群众需要改善的意愿非常强烈,给政 府的保护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建筑物普遍老化, 建筑密度大,不符合现代生活要求;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配套不全,公共 绿地较少,防灾能力差。 这些将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并阻 碍了下一步旅游等第三业的开发。
1. 引 言 历史文化名城作为城市,发展有其必然性;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发 展又必须保护和延续历史文脉,采用适当的发展方式,实现历史文化名 城的可持续发展。 济南是 1986 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 城, 其保护重点主要是指济南市域范围内各个历史时期留下的珍贵的 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特色、风景名胜,优秀的历史文化传 统。 ①本文在研究济南这座古老的历史文化名城的时候,主要从其保护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来进行分析, 以历史文化名城的保 护规划要引入发展的观念为主线,谈一些个人的思考和认识。 2. 济南老城区现状问题分析 “济 南 老 城 区 ”范 围 ,是 指 “芙 蓉 街— ——曲 水 亭 街 地 区 ”的 济 南 古 城 核心地块。 它不仅是传统历史文化保护的中心,也是城市社会、经济和 环境发展的重点,它的作用是任何一个新区无法代替的。 在老城区过去 几十年的发展建设过程中,有不同程度的改造和整治,如拆除城墙、拓 宽街巷、拆迁民居、修缮建筑立面、建设高楼等,致使老城传统风貌和空 间格局已不再具有原来的样子和完整性, 一旦老房旧屋们退出历史的 舞台, 生活在现代都市中的人们将很难从现有的居住模式中体味出传 统的味道,这就使济南的本土文化不可避免的出现空白,因此如何在积 极保护历史文化的同时满足现代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并在保护与发 展中求得双赢已成为一个亟待结局的问题。 2.1 对历史遗迹的保护缺乏整体控制,古城街道高度失控 济南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对历史遗迹采取个体保护措施,但是 缺乏对空间环境的整体设计,使老城规划控制高度不断被突破,大规模 的高楼大厦取代了具有历史韵味古街老巷, 破坏了古城的历史格局和 原有的空间尺度。 “家家泉水, 户户垂杨”的古城风韵已渐成追忆。 例如: 解放阁、千佛山、大明湖等济南名胜风景区内,因观赏视廊的需要,其周 边本不宜建设高层楼房,然而近些年,在这些文物古迹周围新建了不少 与之不相衬的高层建筑,不仅建筑风格、立面与历史古城不协调,而且 严重影响了古城保护与人文环境景观, 导致原有的与千佛山的视廊也 已被林立的高层阻隔, 本应是如山水画卷的城市现在却被注入了太多 不和谐的因素。 2.2 历史名城的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很难协调 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矛盾, 使济南历史街区的 风貌保护受到较大影响。 部分历史街区的古建筑被推倒重建或改建,济 南历史上百年老字号“经文”布店、“宏济堂”药店等纷纷被拆除,更有一 些古建本来被承诺拆除后移至别处保护,结果最后有始无终。 济南老火 车 站 具 有 典 型 日 耳 曼 建 筑 风 格 , 作 为 济 南 80 多 年 前 的 济 南 标 志 性 建 筑 ,在 1992 年 被 拆 除 重 建 ,这 在 国 内 外 被 普 遍 认 为 是 济 南 城 建 史 及 文 化遗产保护中是惨痛的教训。 2.3 土地利用失调,商业服务设施过于集中 经 调 查 , 济 南 古 城 区 集 中 了 近 430 家 单 位 , 其 中 商 业 服 务 业 310 家;行政、金融、办公 30 余家;文化教育 20 余家;工业 企 业 50 余 家 。 多 集中在泉城路、舜井街等传统商业街上,部分中、小工业企业散杂分布 在大明湖畔,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及污染,建筑高度不断被突破,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古城的保护。 2.4 缺乏必要的保护资金,保护力度不够 保护资金短缺是济南以及其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过程中所共同面 临的一个问题。 由于保护和维修资金不足, 导致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 街区自然破败, 难以为继。 曲水亭片区就是一个例子,由于没有足够资 金,旧城改造时工艺粗糙,只对外部立面进行了粉刷,内部依旧没有得 到修缮。 还有一些历史片区也因维护资金不足而出现局部的风蚀等现 象, 因没有资金保障未能及时修整保护而正趋于衰败。 3. 原 因 分 析 3.1 名城遗产保护与土地开发的利益冲突 近几年来,城市中心区的地价迅速上升,一方面城市投资者希望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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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自1986年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济南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名城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

为了对济南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更为有效地和具有针对性的保护,2014年9月,济南市规划局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总则1.1 规划目标为保护济南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处理好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名城及其历史文化遗存,特编制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整个济南市市域范围,面积约8177平方公里。

2.价值特色(1)济南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一座因泉而生、泉城共生的城市,具有独特的泉水文化,是古城冷泉利用体系的典范。

(2)济南名城山、泉、湖、河、城一体,古城与商埠区东西并举,格局独具特色。

(3)济南是中国近代首批自开埠城市之一,丰富的近代遗产是济南近现代城市发展的缩影,是中国近现代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

(4)济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龙山文化、儒释道文化、名士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

3.目标原则3.1指导思想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3.2规划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

3.3保护目标(1)保护济南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2)保护和延续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格局和风貌,保持济南山、泉、湖、河、城一体的风貌特色;(3)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与泉水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4)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5)面向城乡治理,促进保护规划措施与要求的切实落地,使名城保护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可管可控;(6)将济南建设成为“山河秀美、泉溪间流,山、泉、湖、河、城一体共融”的特色泉城。

4.保护框架4.1保护层次本规划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与特色,确定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优秀工业遗存三个保护层次,同时,增补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两个层次,并将济南名泉文化景观作为专项保护层次纳入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框架之中。

4.2保护内容(1)市域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山体、水体、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廊道、文化遗产聚集区和历史村镇等文化遗产;(2)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层次:保护历史城区的格局、肌理、风貌、历史街巷、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历史城区周边与名城价值特色相关的15条河流、2处湖泊及众多看山视廊;(3)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层次:保护将军庙、芙蓉街——百花洲、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3处历史文化街区,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4)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优秀工业遗存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2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69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7处已公布省级历史优秀建筑、238处建议历史建筑和21处优秀工业遗存。

(5)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的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2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6)济南名泉文化景观的保护层次:保护四大泉域、泉水补给与汇集排泄区,泉水出露点、泉水村落、泉水寺庙、泉水院落、泉水人工河道、泉水人工渠系、泉水水闸、泉水公共空间、泉水街巷、泉水私家园林等。

4.3保护重点(1)济南名泉文化景观相关的遗产要素;(2)历史文化名城的山水形胜、城垣形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等;(3)3片历史文化街区及1片传统风貌区: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4)375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69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全市57处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和本次拟增补的238处建议历史建筑;(6)中心城区内以国棉一厂、二厂等为代表的21处优秀工业遗存;(7)市域范围内的6处名镇名村、10处已公布传统村落和60处建议传统村落以及遗产廊道、遗产聚集区。

5.市域文化遗产的保护5.1保护框架济南历史文化遗产类型丰富、数量众多,在全域密集分布,因此应建立全域保护的框架。

市域层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形成“一核、五廊、十片”的整体格局。

其中:一核,是以历史城区及其周边为核心的中心城区。

五廊,是市域范围内与济南核心价值密切相关的五条文化遗产廊道。

具体包括:胶济铁路文化遗产廊道、小清河文化遗产廊道、玉符河文化遗产廊道、绣江河文化遗产廊道、黄河文化遗产廊道。

十片,是市域内与济南核心价值密切相关的十个遗产聚集区。

具体包括:洪范池文化遗产聚集区、榆山街道文化遗产聚集区、方峪文化遗产聚集区、灵岩寺文化遗产聚集区、摩崖造像文化遗产聚集区、华山文化遗产聚集区、云台寺文化遗产聚集区、三涧溪文化遗产聚集区、相公庄镇文化遗产聚集区、朱家峪文化遗产聚集区。

5.2总体要求(1)以价值为导向,以5条文化廊道及10片文化遗产聚集区为主线,强化市域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和展示利用;(2)强化对市域内与泉水相关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系统保护;(3)对市域传统村镇开展全面的调查与建档,加强对其的保护与展示利用;(4)妥善协调保护与发展关系,城乡建设及大型基础设施选址应避免对保护要素及其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5.3山体的保护(1)重点保护中心城区、风景名胜区及济南泉域重点强渗漏带内的山体,严禁开山采石、取土等破坏山体生态、景观的行为。

(2)注重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城市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铁路及重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山体禁止发展破坏生态资源以及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生态环境的产业。

5.4水体的保护(1)通过市域内整体生态环境改善、控制对地下水资源攫取、截污管工程实施等措施来保证水系统的完整。

(2)严格控制对自然河道的“裁弯取直”,加强对河道自然岸线、自然河床的保护;严格控制占压河道建设行为,逐步清理违规建设行为;新建水利工程不应对河道景观以及具有历史价值的堤岸等造成不利影响。

5.5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划及文件的要求,对大明湖风景名胜区、千佛山风景名胜区、龙洞风景名胜区内重要遗产资源进行保护。

5.6文化遗产廊道的保护(1)全面保护和展示规划明确的5条文化遗产廊道。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各遗产廊道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

(2)近期抢救性保护遗产廊道中残损较为严重的文物资源,中期对沿线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合理展示,远期实现文化遗产廊道的整体展示。

5.7市域文化遗产聚集区的保护(1)全面保护济南市域10个文化遗产聚集区。

(2)加强各文化遗产聚集区内文化资源的保护,结合各区县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加强聚集区内文化与生态资源的普查与梳理,细化保护要求。

加强聚集区内各文化主题的展示。

5.8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1)济南现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处,分别为章丘市相公庄镇和平阴县东阿镇。

济南现有各级历史文化名村4处,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处,为章丘市官庄乡朱家峪村;山东省历史文化名村3处,分别为章丘市刁镇旧军庄村、章丘市双山街道办事处三涧溪村、章丘市相公庄镇梭庄村。

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要求进行保护。

(2)济南现有各级传统村落10处,其中中国传统村落2处,为章丘市朱家裕村、平阴县洪范池镇东峪南崖村;山东省省级传统村落8处,分别为章丘市文祖镇三德范村、章丘市普集镇博平村、章丘市相公庄镇梭庄村、平阴县榆山街道办事处东蛮子村、长清区孝里镇方峪村、章丘市普集镇杨官村、章丘市官庄镇东矾硫村、长清区归德镇双乳村。

这些中国传统村落、省级传统村落,应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行保护。

对同时为历史文化名村的村落应按照名村的保护规划进行保护。

(3)加快推进传统村落的申报与保护工作,建议传统村落申报、公布前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并建立传统村落档案。

(4)原则上禁止对已公布的传统村落及建议传统村落进行迁并。

控制村镇建设的无序蔓延,宜在老村或老镇区之外另辟新村或新镇区,新村或新镇区的建设在建筑风貌、高度、色彩等方面与历史片区相协调。

(5)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设施条件。

(6)适度开发旅游项目,避免旅游项目建设对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建设性破坏。

(7)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政策研究,对村庄提升资金来源、村庄提升发展优惠政策、村庄保护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一体衔接等方面进行重点调查研究。

5.9古树名木的保护(1)市域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应按照《济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行挂牌保护。

(2)在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范围周边从事施工建设,可能影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正常生长的,养护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需要,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应的避让和其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保护要求实施保护。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监督、检查。

(3)禁止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

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执行。

(4)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行道树,禁止擅自砍伐。

如道路确需拓宽时,应结合道路设计特殊断面,以保护原有树木。

6.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6.1历史城区范围的划定历史城区范围的划定以济南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城市建成区范围为重要参考,兼顾现状道路及用地边界,确定四至为:北至胶济铁路,东至历山路,西至纬十二路,南至经七路、顺河高架路和经十路,总面积共计16.03平方公里。

6.2历史城区的保护从总体格局、古城及商埠区格局、传统街巷、空间视廊、重要街巷断面尺度、名泉文化景观要素等对历史城区进行重点保护。

保护历史城区古城及商埠区双城并置、经二路、经四路横向连接的历史格局特色。

通过绿化显现、风貌整治、历史信息标识等手段强化历史城区总体格局的特色彰显。

6.2.1古城的保护(1)保护古城护城河环绕、四门不对的城垣格局特征。

保护和延续古城内街巷南北向贯通、东西向联系的街巷格局特征,不得随意改变古城内街巷走向和位置。

保护历下亭——巡抚衙门中轴线,及文庙、神龙庙、贡院、府署等重要公共建筑沿轴线布局,古城内外珍珠泉、趵突泉、黑虎泉三泉鼎立的格局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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