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_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_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适用与职业学校)为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严肃校纪校规,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判教育,口头警告或者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六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责令退学6)开除学籍第二条留校察看期限通常为一年。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有显著进步表现的,经本人申请,报学生科审批,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突出表现者,可提早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或者另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毕业班学生通常不适用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给予责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处分: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被依法拘留、逮捕者;2)策划、组织与煽动闹事,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者;3)校内外聚众打架事件中的要紧责任者;4)偷窃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产财物情节严重者(除处格外,需退赔全部金额);5)受留校察看处分后,无明显改进或者再次严重违反校纪者;6)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连续三个月操行评定考核不合格者。
第四条围攻、谩骂、殴打教职工,寻衅滋事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含)以上处分。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1)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者;2)有流氓行为者(包含收看、传播淫秽物品);3)参与非法传销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者;4)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与音像制品等行为或者参加非法团体者;5)张贴非法宣传品及不宜在校园内张贴的宣传品;6)歧视、侮辱、欺侮残疾学生,恶意取绰号者;7)拒绝配合学校管理,刻意隐瞒家长真实信息或者请人冒名顶替家长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1)违反国家或者学校关于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盗用他人密码与账号等,造成不良影响者;2)通过网络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者;3)制作传播网络病毒,进行“黑客”攻击骚扰者;4)传播垃圾邮件,引起不良后果者;5)通过论坛侮辱、谩骂、诽谤他人者;6)网络欺诈者; 7)私会网友,引起不良后果者;8)进行色情聊天,制作炒作色情、暴力、迷信等内容者与模仿暴力犯罪者。
2024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1. 违反校纪校规: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中学生,将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
2. 作业违规:对于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作业、作业质量低劣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补交作业、限制参加课外活动等处分。
3. 缺勤违规:对于旷课、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将采取扣分、追加任务、面谈家长等处分措施。
4. 校园欺凌:对于欺负、侮辱、恐吓同学的行为,将给予记过、记大过、勒令道歉、向受害者道歉等处分,并进行心理辅导。
5. 打架斗殴:对于发生打架斗殴的中学生,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并进行相关教育。
6. 校外违规行为:对于中学生在校外进行违规行为,如吸烟、酗酒、打砸抢等,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包括记大过、留校察看、请警察处理等处罚。
7. 考试作弊:对于考试作弊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作弊记录、补考等处分,并进行教育辅导。
8. 侵害师生权益:对于中学生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包括诽谤、人身攻击、盗窃等,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分,包括警告、留校察看、报警处理等。
9. 不良网络行为:对于中学生在网络上进行不良行为,如传播不实信息、网络暴力、色情信息等,将给予警告、限制上网、参加网络教育等处分。
以上只是一些例子,具体的违纪处分条例可能会因学校、地区以及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以下是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条:中学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校纪,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第二条:中学学生应尊重师长,不得侮辱、诽谤、恶意攻击老师或其他学生。
第三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班级纪律,不得迟到、旷课,不得早退。
第四条:中学学生应自觉保持课堂秩序,不得干扰他人学习,不得交头接耳、喧哗等打扰老师上课。
第五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舞弊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
第六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食堂纪律,不得乱扔食物、餐具,不得浪费食物。
第七条:中学学生应自觉保持校园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涂写乱画。
第八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网络规范,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发表带有侮辱、诽谤、歧视等内容的言论。
第九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恶意破坏公共设施,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十条: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学学生,学校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追加学习任务、扣分、停赛、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的中学学生,学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学生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及家长有权对学校处罚决定提出申诉,学校将进行适当的调查并依法处理申诉事宜。
这些条例旨在维护中学校园秩序,促使学生自律,提高学习氛围和学术水平。
具体处分措施应根据学校的制定规章制度而定。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十八条
破坏学校正常程序,给予以下处分: (一)撕毁或涂改学校通告、布告、通知等,妨碍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 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在学生中传播不健康言行、书籍、图书或传播虚假信息、诋毁老师、学生、 学校声誉的,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 分。 (三)乱刻乱画、乱倒污水、乱丢垃圾、乱倒剩饭剩菜、在墙面上留鞋印、破坏公 共卫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加重处 分。 (四)在教学区、宿舍、集会等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 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拨弄是非,造成同学之间不团结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 果的,加重处分。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可以从重处分: (一)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有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二)态度恶劣、拒不认错、对揭发检举人打击报复的; (三)屡教不改,一年内因违规违纪受过处分的;(四) 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的;(五)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 败坏学校声誉的;(六)教唆、胁迫或者诱骗他人违法违 纪的;(七)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
⑤早读3.睡请觉假,:不读书,屡教不改的同学
7.教室①值告日知班主任请假原因及具体请假时间 ①教室②值班日主包任括同教意室后地面告,知讲家台长,,讲让桌家,长教室发外信走息廊给,班倒主垃任圾((只家用长扫比地较,忙没没有办特法殊情马况上不发用信拖息地的)可以给班主 ②周三任大说扫清除楚包情括况教)室地面,讲台,讲桌,教室外走廊,倒垃圾,窗台。扫地+拖地 8:服③以饰班上(主三教任点学批完楼假成)后后,才把 算批完假成信请息假截!图(发未给完班成长按,旷班课长处负理责)统计情况 ①:膝④上早1读0c课m短因裤为/短比裙较,早短班上主衣任(可露脐能装没)办,法排及扣时裤回等复信息,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跟早读课的带课老师请 ②:领假口(过也低要或发衣信裤息有大给面班积主镂任空,不用等批假) ③:拖⑤鞋各(班洞班洞干鞋部)发考现勤马一上定回去要换查清楚,迟到记好迟到时间。班主任和带课老师核对。
学校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根据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学生的违纪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以下是一般的学校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的一些常见规定:
1. 轻微违纪行为:
- 提醒教育:对学生进行口头或书面提醒,教育其遵守校规校纪。
- 批评教育:对学生进行口头或书面批评,要求其认识错误并改正。
2. 一般违纪行为:
- 警告处分:对学生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档案中,以提醒学生遵守规章制度。
- 辅导教育:对学生进行辅导和培训,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提升自我素质。
3. 较重违纪行为:
- 记过处分:在学生档案中记录“记过”并通报班级或家长,对学生进行严肃警告。
- 停课处分:学生暂时停止上课一段时间,进行思想教育和个人行为改造。
- 批评见义勇为:对学生进行沙龙学习班、社会实践等勇于见义、崇尚正义的活动,进行历练教育。
4. 严重违纪行为:
- 记大过处分:在学生档案中记录“记大过”,通报班级或家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建议劝退: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议学生退学,并通知家长进行沟通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学校的违纪处理条例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仅是一般常见的处理方式。
针对不同的违纪行为,学校也可能采取其他相应的处理措施。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3篇)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3篇)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通用3篇)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篇1为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教学的顺利进行,培植优良的学风和校风,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处分的种类。
校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五种。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之处分。
1、胁迫、诱使他人违纪学校纪律者;2、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3、知情不报,隐瞒撒谎者;4、在寝教室内下棋、打扑克者;5、外出看录相、上网、打电玩者,初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之处分,再犯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
6、考试舞弊者,初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之处分,再犯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
7、夜不归宿者,初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再犯一律勒令退学。
男女混居者,一经发现,一律勒令退学。
8、品行不端,有流氓行为者;9、有意损坏公私财产者一律勒令退学。
10、践踏、攀折花草树木者,除按“第二条”给予纪律处分外,责令其进行经济赔偿。
11、盗窃或胁迫、诱使他人盗窃公私财产者;除按“第二条”给予纪律处分,责令其彻底退脏。
12、对教师不礼貌,顶撞辱骂学校工作人员者;13、语言不文明,说粗话、脏话、制造事端者;14、男女交往频繁,单独相处,关系暧昧,形迹可疑,且屡教不改者;15、在校内外传播、阅读庸劣读物、淫秽书刊者;16、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屡教不改者;17、发现抽烟、饮酒者初犯给予记过之处分,再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之处分,三犯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
第三:侵犯他人人身权益,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赔偿他人医疗费医疗费,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之处分。
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8、凡在校内外殴打他人,造成伤害者;19、勾引校外人员到校内寻衅闹事,扰乱教学秩序者;20、指使校外人员殴打本校学生者,一律勒令退学。
21、学生中传话叫人,如被叫人受到人身侵犯,除对凶手进行处罚外,对传话人进行处分;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之处分;22、将手机带入学校者,除按“第四条”之规定给予处分外,一律没收。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是学校管理学生纪律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进行相应的惩罚和教育。
具体的处分条例可以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范例:
1.违纪学生一般处分:
(1)口头警告:对违纪学生进行口头警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警示其遵守校规校纪。
(2)书面警告:对重复违纪或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并将处分结果告知家长。
2.违纪学生较严重处分:
(1)停课处分:违纪学生被要求停课一段时间,以整顿心态和行为,同时要求家长进行指导。
(2)留校察看:将违纪学生留校察看一段时间,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和纪律教育。
(3)降级处分:对重大违纪学生进行降级处理,剥夺他们的学生干部职务和相关荣誉称号。
3.违纪学生严重处分:
(1)劝退或开除:对严重违纪学生进行劝退或开除学籍的处理,终止其在该校学习。
(2)移交司法机关:对一些犯罪行为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将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范例,具体的实施细则应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制定。
学校在处分学生违纪行为时,应公正、公平,同时注重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建立科学严谨的教学管理秩序,保障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根据《中职德育大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第二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具体行为和后果,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
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和处分第三条违法违纪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的处分:(一)被判刑、管制、拘役、劳动教养(包括缓期执行),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收容经审查释放者,案质及参与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被处以警告、罚款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四条违法违纪具体行为的处分:(一)有反党、反社会、反国家或参加邪教组织、宣扬伪科学等不法言行,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经教育仍然不改正,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带头出版、传播非法刊物或加入非法组织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侮辱、诽谤、谩骂他人,恶意传话、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四)偷盗诈骗行为:工、未造成严重后果,经教育真正悔改,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后果严重或手段恶劣或屡教不改,均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3、未窃得财物,需经公安部门确认撬窃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4、为盗窃提供帮助,有通风报信、作伪证、窝脏、销赃等行为,给予记过以上处分;5、协助偷盗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有抢劫行为,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纵火(失火)烧毁公私财物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以上处分。
(七)聚众赌博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八)参与打架行为:1、策划打架或打架未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2、打架未造成伤害,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3、致他人轻微伤,给予记过以上处分;4、致他人重伤,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5、纠集校外人员(包括亲属)参与打架一律从重处罚,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6、调查过程中串供,一律从重处罚;作伪证或妨碍调查,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7、为他人提供凶器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后果严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8、携带凶器参与打架一律从重处罚,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9、凡参与打架或提供凶器造成身体受伤或财务损失,要承担自身责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监护人协商或依据公安司法部门的判决执行。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可能会受到以下处分:
1.口头警告:学校老师或班主任会首先口头警告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提醒其遵守规定。
2.书面警告:对于重复违规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可能会给予书面警告。
3.罚款:学生可能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罚款,作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
4.思想教育:学校可能会要求违规学生参加一定的思想教育教育活动,如学习班、讲座等。
5.延长学习时间:学校可以要求违规学生在放学后进行额外的学习时间。
6.停课: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可能会停止其上课资格,直到其改正错误。
7.社会服务:学校可能会要求学生进行一定的社会服务,如植树、打扫卫生等。
8.勒令退学:在极端情况下,学校可能会决定勒令违规学生退学,终止其在该校的学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分条例可能因学校、地区以及不同的违规行为而有所不同。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学校相关负责人或查阅学校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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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本条例旨在维护大学校园的纪律和秩序,规范大学生的行为,加强对违纪行为的处分管理。
第二条大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分为轻微违纪和严重违纪两种情况。
1. 轻微违纪轻微违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上课迟到;- 未经请假旷课;- 擅离学校或寝室;- 不遵守学校规定的校园秩序等。
2. 严重违纪严重违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涉及学术不端行为,例如抄袭、作弊等;- 扰乱校园秩序,包括参与非法集会、组织或参与暴力活动等;- 侮辱、歧视他人以及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
第三条针对轻微违纪,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分:1. 出勤情况不良的学生,要进行教育、批评和警告;2. 违反校园秩序的学生,要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要求改正行为;3. 多次不诚实或擅离学校或寝室的学生,可以给予临时禁止参加活动的处分。
第四条针对严重违纪,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分:1. 对于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学校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同时暂停其学籍;2. 违反学术规范的学生将面临学术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降级、留校察看等;3. 涉及严重秩序扰乱或人身攻击等行为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生资格。
第五条大学生违纪处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权威性原则:处分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不得随意处理;2. 公正原则:处分决定要公平、公正,不得有嫌疑或歧视;3. 教育目的原则:处分决定应具有教育意义,对学生进行及时教育和引导;4. 警示作用原则:处分决定应起到警示作用,对其他学生产生震慑效果。
第六条大学生享有申诉权,如果学生对处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校将对申诉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作出答复。
第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其他情况需要增补或修改的,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并报学校上级领导批准。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过失纪录或纪律处分。
处分分下列六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查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
第二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1、被处以警告或罚款者,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被处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条:打架、滋事事件责任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1、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挑拨、威胁或用其他方式引发他人闹事、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
2、动手打人未伤及他人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动手打人致伤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付给伤者的一切医疗费用及适当的营养补助、护理费。
4、聚众斗殴或有预谋进行行凶报复,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为首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5、打架、斗殴后果严重者,除按本规定相应条款处分和处理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严禁打麻将,违者没收麻将外,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五条:赌博者;除没收赌具、赌资外,视情节按以下处分;1、为首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屡教不改者或在校外赌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围观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纪录。
第六条:有偷盗、诈骗行为者。
视情节及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损坏公、私财物者:1、非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按原价赔偿。
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按价加倍赔偿外,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八条:对无故旷课的学生责令其检讨,并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达到下列学时者给予以下相应的处分。
1、达到10学时至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达到21学时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并通知学生父母到校进行共同教育)3、达到31学时至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并停课处理责令父母到校领人)4、达到41学时至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023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2023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的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持学校良好学习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学的学生。
第三条中学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文明礼貌,自律自强。
第四条中学学生的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思想教育和行为引导,实现教育和惩戒有机统一。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从事任何危害他人身心健康、违法违纪行为,不得进行任何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相应处分第六条中学学生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违反六项基本准则,如不尊重师长,欺凌同学,伤害他人身体等,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违反校规校纪,如迟到、早退、未穿校服等,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在课堂上有讲话、睡觉等不良行为,多次警告无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4.对学校或者班级设施进行损坏、涂鸦等破坏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在学校内外偷窃、抢劫、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对上述违纪行为,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1.口头警告:对轻度违纪行为或初犯者给予口头警告,警示其重视自己的行为。
2.书面警告:对违反校规校纪,或者多次口头警告但不听劝告者给予书面警告。
3.警示教育:对多次违纪行为,情节较轻者,给予警示教育,倡导其认识错误并改正。
4.托管教育:对于情节较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托管教育,加强对其行为的管理和引导。
5.责令辞退:对情节较重的违纪行为,或者经过多次托管教育仍不听劝告者,给予责令辞退。
6.移交公安机关: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将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章处分程序第八条中学学生的处分程序如下:1.立案:根据学校监察部门或教师的举报,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立案。
2.调查: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搜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
3.审判:根据调查结果,组织有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处分委员会,进行审判。
高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高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根据我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教育局的实施细则,针对高中违纪学生,一般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 批评教育:对违纪学生进行口头批评,指导其认识错误,意识到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并要求其改正。
2. 警告处分:对于违纪行为较轻的学生,可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提醒其遵守校纪校规。
3. 毕业条件限制:对于违纪行为较为严重的学生,一些学校可能会限制其参加或者获得毕业证的条件,例如要求其保持一定的学业成绩,参加补习或特定课程等。
4. 补课或校园服务:要求违纪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补习或进行相关的校园服务,以提高其素质和修养。
5. 惩罚性体育锻炼:要求违纪学生进行一定程度的惩罚性体育锻炼,以增强其体质和意识到违纪行为的后果。
6. 记过或留校察看: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有权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限制其离校和参加学校活动。
7. 退学处理:对于严重违纪,或多次违纪的学生,学校有权决定对其进行退学处理,终止其在该学校的学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条例和措施可能因不同学校、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上述只是一般的参考。
在具体操作时,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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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根据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生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分措施:
1. 迟到:多次迟到,可以给予警告、扣分、或者限制参加特殊活动的权利。
2. 旷课:多次旷课,可以给予扣分、补课、家长会参与等处罚措施。
3. 携带违禁物品:如吸烟、酒精饮料等,可以给予严重警告、禁赛、申请退学等处罚措施。
4. 看手机或使用电子设备:在上课或考试期间使用手机或电子设备,可以给予警告、没收设备、限制使用权利等处罚措施。
5. 欺凌、暴力行为:例如欺负同学、打架斗殴等,可以给予严重警告、停学、转学等处罚措施。
6. 抄袭、作弊:在考试或作业中抄袭、作弊,可以给予零分、重做、监考措施等处罚措施。
7. 其他违反校规的行为:如偷窃、欺骗、散布谣言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每所学校可能都有不同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具体的处罚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学校对于学生违纪的处理也会考虑到学生的年龄、情况以及是否有反省和改正的态度等因素。
因此,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处分措施,具体的实施方式还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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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是学校管理违反纪律的学生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违纪学生可能会面临以下处分条例:
1. 警告:对违纪行为较轻的学生给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
2. 批评教育: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批评教育,促使其认识到错误,并重新规划行为。
3. 违纪通报:以书面形式将学生的违纪事实通报给家长和班主任,让学生和家长意识到严重性,并促使学生改正。
4. 课内整理教育:要求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清扫、整理等劳动,让其体验到违纪行为带来的不便和劳动。
5. 社会实践教育:要求学生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行为规范意识。
6. 免职:某些重大违纪行为可能导致学生免去学生干部职务,以惩戒其违纪行为。
7. 退学:对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能会做出退学处分,终止学生在该校的学习。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分条例可能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学校通常会在学生手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
同时,处分的程度也会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和学生的情况来确定,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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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总则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本条例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学生。
2.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取消学籍转试读;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专业科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者,给予以下处分:4.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拘留处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2)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司法和公安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但不予处罚者,学校可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受处分者,同时执行下列处罚:(1)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优和奖学金评定及出席团代会、学代会资格,不得担任班团干部。
(2)受留校察看处分以上者,当学期的操行评定为不合格。
(3)受过处分且在毕业时未撤销处分者,不予推荐就业。
(4)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察看期内有明显进步,可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对经教育仍不悔改者,给予取消学籍转试读或开除学籍处分。
(5)因违纪或因学业问题作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不按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不按时离校,纠缠学校,干扰学校正常秩序者,由保卫人员强制离校。
(6)毕业生离校前犯有错误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扣发其毕业证书,由工作单位继续察看,察看满一年后由本人申请,工作单位提出意见,报学校审定后再发给毕业证书。
6.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危害后果轻微,可以从轻处分:(1)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可从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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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加强校风纪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全而发展,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处分违纪学生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情况己下执行处分;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耐心、热情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违纪学生认识、改正错误。
第三条对学生的违纪处分分为:1警告,2、记过,3、留校察看,4、勒令退学,5、开除学籍。
第四条处分界限与幅度第1款从事或组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2款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游行、集会,书写、印刷、张贴危害国家安全的传单等文字材料,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3款扰乱学校正常秩序者,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介下列处分。
(一)情节和危害较轻,认识态度好,给予警告处分。
(二)情节和危害比较严重,认识态度好,给予记过或留校察处分。
(三)认识差、态度恶劣或情节和危害十分严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4款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或送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行政拘留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5款偷窃、诈骗财物者,除追缴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视其作案情节和案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作案价值在200元以下者,可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二)作案价值在200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者可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作案两次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作案手段恶劣,造成很坏影响者,合伙作案的为首者,勾结校外不法分子的作案者,应予从重或加重一级处分。
(五)经公安部门或保卫处确认,行窃而未窃得财物者,应视其情节和未遂原因,参照本款(一)、(四)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6款故意损坏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损坏物品价值在200元以下,情节较轻者,可给予警告处分。
(二)损坏物品价值在200元以上,或者手段恶劣、造成很坏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诉诸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7款违反有关规定,私接电源,声音使用各种电器或明火者,视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使用电热器具,私接乱接电源线,尚未酿成事故者,除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外,给予记过处分。
其中有破坏行为者,给予加重处分。
(二)擅自在学生宿舍内点蜡烛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三)因上述行为造成事故并产生严重后果者,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处分,直至诉诸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8款打架斗殴者,侵犯人身权利事件的当事人,视其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打架斗殴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其中致人受伤者从重处分。
(二)聚众斗殴者、持械行凶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对上述两项的组织策划者,致人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勾结校外人员到校肇事者,若本人是打架事件的参与行,视后果加重一级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本人未参与,可比照参与者给予处分。
(五)虽未直接参与打架斗殴,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视同参与者给予处分。
1、违纪后不听劝阻,蛮横无理,引起矛盾激化者。
2、以侮辱、挑衅性的语言、手势引发事端,扩大事态者。
3、在不良氛围中,以各种方式触及他人挑起争端者。
4、为他人提供凶器者。
5、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者。
(六)受到不法侵犯,未能正确对待,参与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应予从轻处理。
(七)打人至伤者,应按有关规定,赔偿受害者合理的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亲属探视误工费等费用。
有能力而拒不不赔偿者,予以加重处分。
第9款一学期内旷课(旷课学时以实际课时计)达到10学时以上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累计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二)累计达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累计达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四)累计达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累计达60学时,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因旷课受到处分后,当学期内继续旷课,前后旷课学时应一并计算,按累计学时数给予相应处分。
第10款考试、考勤作弊者,违反考场纪律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
(一)考试(考查)中有下列作弊作为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闭卷考试时偷看他人试卷,使用随身携带的书籍、资料、纸条等各种与考试有关的文字材料;考前在课桌桌面或其它部位书写、刻划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或符号;两人以言语或传递文字材料交流考试内容;向他人投扔文字材料;为他人提供偷看考卷的机会;利用计算器存贮有利于考试的内容;利用离开考场的机会获取有利于考试的各种信息;课桌内藏有书籍、作业本等文字材料,东张西望,有偷看嫌疑,经监考教师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经教务处和监考教师共同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认定为作弊。
上述行为中的双向性行为,双方均以作弊论处。
(二)有预谋的冒名顶替代考作弊者,给予双方勒令退学处分。
第11款在男女交往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其中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12款在校期间未经批准结婚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13款住校学生未经许可夜不归宿或在校外租房居住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其中经教育不改,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14款以现金或其它物品为赌注进行赌博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在校园内赌博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参与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聚众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上述行为的屡次参与者和经教育拒不改正者,加重处分直至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15款酗酒滋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16款非法出版、复印、传播和观看黄色书刊、网站及淫秽物品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拘留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17款有下列侮辱或妨碍他人行为,造成一定影响者,分别给予处分。
(一)扰乱餐厅、宿舍、教室、会场、影居场等公共场所秩序,妨碍他人工作、学习、生活者,按第四条第3款处理。
(二)侮辱、诽谤、诬告、殴打或威胁他人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邮件,撬拆校内信箱等妨碍他人通讯自由,但尚未构成刑事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伪造证件,欺骗组织,包庇坏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或学校管理人依法或依校规执行公务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上述行为者认识态度差,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18款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一)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事实,受处分后无理纠缠、情节恶劣者。
(二)重犯已受处分者。
(三)受处分一年内又有违纪行为者。
(四)对检举人、证人、办案人员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者。
(五)提供伪证,防碍调查处理者。
(无理取闹,情节恶劣者)(六)第三次受违纪处分,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19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轻处理。
(一)有本条例所述违纪行为(除第四条第1款、第2款外),情节轻微,认识态度较好者,经学生工作处与有关部门审定,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二)违纪后至处理期间,有立功表现者,经学生工作处审定,可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
第20款受处分者,取消当学年各项评优资格;当学年已获{浮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者,撤消其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及奖学金。
第五条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确应给予处分的,可比照最相近条款给予处理。
第六条审批程序及权限第1款凡给学生违纪处分,须经行政会议讨论并提出意见,填妥《处分登记表》,备齐材料,予以处理。
第2款违纪处分涉及治安问题和学籍处理,应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共同审核。
第3款警告记过处分,由各专业部审批;留校察看处分由学生工作处审批,报主管校长备案,给予学生勒令退学及以上处分,由校长行政会议批准。
第4款对有第四条第1、第2款所列行为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须报省教育厅审批。
第七条学生申诉第1款受处分学生对处分依据的事实持有异议,职能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复查核实。
允许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
向主管部门或领导机关的申诉应在接到处分决定起3日内提出。
接到申诉后,学校应在30天内给予复议,并将复议情况及时转告收受申诉的主管部门和申诉人。
申诉或复议期间,应当执行处分,受处分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八条处分的执行及后续工作第1款受处分学生应在《处分登记表》上签名,签署对所受处分的意见。
如有不服或异议,可按第七条规定申辩、申诉或提出异议。
第2款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通知),应按审批权限分别在校或专业部范围内公布,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有关单位。
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由学生家长签字,并存放学生档案。
对学生的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受处分学生在正常期间,仍不能正常撤销处分,其毕业证书缓发。
第3款毕业班学生当学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毕业时作结业处理。
其工作一年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证明其确已改正错误,可给予换发毕业证书。
其中悔改表现突出,在校期间察看期超过半年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评议,可提前解除察看。
第4款受处分学生临近毕业前或受处分一年后,可提出评议申请。
学生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其表现进行审议,按批准处分和程序,决定是否给予评议。
评议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第5款学生留校察看期为一年。
对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要定期进行考察,及时帮助教育。
留校察看期间有显著进步或突出事迹者,经批准可提前解除察看;对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进步表现后,可提请解除察看处分;无进步表现,应延长其察看(延长期一般为半年)不改正错误或又有违纪行为者,可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6款勒令退学者,可发给其学业证明书。
开除学籍者,不予学业证明。
第7款凡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其户口一律迁回其入学前户粮所在地。
第8款受处分学生自受处分之日起,定期上交思想汇报。
第二条处分的撤销第1款为有利于受处分学生认识错误,吸取教训,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向上,实行处分撤销制度。
第2款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不包括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司法部门或公安部门的处罚后学校给予的处分)经批准可以以撤销。
第3款学生受处分后,能切实认识、改正错误,各方面表现良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可提前给予撤销处分的评议和审核。
(一)因表现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二)见义勇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突出表现的;(三)在省级各种竞赛、比赛中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的;第4款毕业班学生当学年违纪所受处分参照第八条第三款,第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