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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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

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9年8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5)

四、填表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 (7)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的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建筑业行业突发事件,保障对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有可靠、科学的依据;切实履行建设部门的职责,建立有序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下称“快速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及原则:快速调查表主要调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快速调查表中各项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及核算原则均按国家统计局现行规定执行,要切实做到“不重不漏”。

(三)调查范围:全国具有特级或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各类企业。以具有特级或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为填报对象。集团公司下如有多个特级或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各法人单位均为统计对象,应分别填报快速调查表。

特级或一级资质的集团公司如本部有经营实体,应填报“快速调查”表中的建施101表和建施快01表;如无经营实体,只需填报“快速调查”表中的建施101表。

主项资质为不分等级的公路交通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种专业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不执行本快速调查制度。

(四)组织与实施:本“快速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统一布置,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简称统专会)承办。

(五)报送要求:本表为月度快报,报送时间为月后22日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接报送,路径: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行业统计”→“建筑业统计”→“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

(六)考虑到“快速调查制度”的时效性,各企业报送的数据,尤其是财务部分,均按企业确定的数据或预计数上报。企业报送的月度数据不作为考核的依据,但应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得虚报、瞒报。

(七)本“快速调查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编码,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八)本“快速调查制度”以“千元”和“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九)本报表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

表号:建施 1 0 1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 32 号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

表号:建施快 0 1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人单位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 32 号

有效期至:2 0 1 1年 0 8 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全国具有特级或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各类企业填报。

2、本表为月度快报,报送时间为月后22日前。

3、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接报送。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进入“行业统

计”,点击“建筑业统计”,再点击“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数据。

四、填表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表(建施101表)

本表为一次性调查表。新批准、核准特、一级资质的企业第一次填报本快速调查表需要填报本表,其他企业如果企业情况发生变化时需重新填报。

01.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检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02.法人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0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职务: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0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指为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等。分三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二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填写所在村委会的名称。

第三部分:行政区划代码。

05.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邮政编码以及电子信箱和网址。

06.行业类别:是根据本单位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分类。行业代码以本单位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比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建筑业中的小类填写,即四位小类码。

07.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由16位代码组成,分主码(14位)及副码(2位)二个部分。本调查表只要求填写主码,应按照已批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08.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或生产经营性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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