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七不上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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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2024年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2024年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为加强危化品运输车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运行,公司对危化品运输车队实行定人、定车制度。

即每辆车原则上配备1名驾驶员,1名押运员。

另配备机动驾驶员和押运员,当主驾驶员和押运员遇休班或其他情况无法出车时由机动人员负责车辆运行。

1、车辆运行、车辆年审、保险及罐体检验、车辆随车手续、随车工具、随车防爆手机等由当班驾驶员主要负责,装卸车操作及数据管理由当班押运员主要负责,人员变更时以上项目一并交接。

2、遇以下情况,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及不按车道指向行驶和超速行驶由当班驾驶员全部承担扣分及罚款的处理,其余由公司承担。

所有罚单在开具15日内由被处罚人到交警部门处理完毕并缴纳罚款,再按审批流程报销。

3、车辆除常规保养和部件老化更换及非人为原因损坏由公司承担费用,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维修由定车或当班驾驶员承担。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车辆维修和部件更换必须去公司指定汽修厂处理。

4、驾驶员以车辆管理及操作为主,押运员以装卸车操作及数据记录手续为主,二者共同协作,一方出现工作失误另一方有义务提醒,否则负次要责任。

若产生工作失误需记录在案,轻则给予警告,重则扣除相应绩效分数,因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公司利益损害的,予以辞退处理。

5、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待人和气、搞好团结,相互之间不得拨弄是非,维护车队团结,维护车队集体利益。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管理1、适用于公司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工作。

2、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固定驾驶员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到6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

交通规章制度大全

交通规章制度大全

交通规章制度大全交通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和车辆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交通规章制度大全,以提高公众对交通规则的了解和遵守。

一、道路交通信号灯使用规定:1.绿灯:允许行驶;2.黄灯:警告信号,要求驾驶员减速准备停车;3.红灯:禁止通行,驾驶员必须停车等待或离开停车线。

二、车辆行驶规定:1.驾驶车辆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2.禁止酒后驾驶;3.禁止超速驾驶;4.驾驶员应保持车距,切忌骑车占用机动车道;5.禁止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6.禁止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三、行人通行规定:1.遵守行人交通红绿灯信号;2.行人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应走靠路边的一侧;3.禁止行人横穿马路、突然窜出等危险行为;4.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应给予优先通行。

四、非机动车通行规定:1.非机动车道可自由通行,但应注意安全;2.非机动车需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3.禁止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五、低速车通行规定:1.低速车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2.低速车需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指示行驶。

六、交通事故处理规定: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保护现场,及时报警;2.不得隐瞒、破坏交通事故证据,不得逃逸;3.交通事故责任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

七、技术检测规定:1.机动车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如排放检测、车辆质量检测等;2.通过技术检测的机动车才能上路行驶。

八、交通违法处罚规定:1.违反交通规则将受到相应处罚,如罚款、扣分、暂扣驾照等;2.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行驶证、驾驶证被吊销。

九、道路标志标线规定:1.遵守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2.禁止随意涂画、破坏交通标志、标线。

十、交通宣传引导规定:1.政府、媒体等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2.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义务教育。

总之,交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和车辆安全。

大家应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机动车管理规章制度

机动车管理规章制度

机动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管理,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便于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行驶在道路上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应当遵守本规章,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进行登记、审验和监督管理,保障机动车在道路上安全行驶。

第二章:机动车登记管理第五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

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机动车进行审验,保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技术标准。

第七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包括车主变更、车辆信息变更等情况。

第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保管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得私自更换、涂改或者挂卖。

第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时缴纳车辆年检费、交通管理费等费用,保证机动车合法上路行驶。

第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等情况时及时报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驾驶人管理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取得有效的驾驶证,根据驾驶证分类驾驶相应的机动车辆。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规定,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保证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不得酒驾、毒驾、疲劳驾驶。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熟悉机动车的驾驶技术,掌握车辆特性,注意维护保养车辆。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超速、闯红灯、违法变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第四章:机动车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安全带、头盔等安全设备,保证驾驶人和乘车人员乘坐安全。

第十七条:机动车应当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车辆性能正常,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应当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规定行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我国车辆管理制度

我国车辆管理制度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车辆的生产、销售、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我国车辆管理制度。

二、车辆生产与销售管理1. 车辆生产许可制度我国对车辆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生产企业许可管理办法》,从事机动车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机动车。

2. 车辆产品认证制度为了确保车辆产品质量,我国实行车辆产品认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车辆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其生产的车辆产品进行认证。

认证合格的车辆产品,可以在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

3. 车辆销售管理车辆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手续。

销售车辆时,应提供车辆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等合法证明文件。

同时,销售企业应遵守国家关于车辆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三、车辆注册与登记管理1. 车辆注册车辆所有人购买车辆后,应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注册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购车发票、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购置税完税证明等。

2. 车辆登记车辆登记包括机动车登记、临时号牌登记和临时行驶证登记。

机动车登记是指将车辆的基本信息登记在车辆管理所的系统中;临时号牌登记是指车辆在办理注册登记前,需要申领临时号牌;临时行驶证登记是指车辆在办理注册登记前,需要申领临时行驶证。

3. 车辆变更登记车辆所有人如有以下情况,需办理变更登记:车辆所有权转移、车辆转移登记、车辆变更登记、车辆抵押登记、车辆注销登记等。

四、车辆使用管理1. 车辆驾驶资格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一、汽车司机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

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

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

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

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024年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2024年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2024年机关车辆管理制度2024年机关车辆管理制度1一、车辆管理1、各单位要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严禁向下属、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车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单位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大组每季度对内管单位的车辆抽查一次,车管处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98%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会签制度,凡长途车,须对驾驶员交待行车注意事项,并对车况进行检查。

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8、进出机关大院的车辆,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大院的停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

按指定的泊位停放,严禁占道停车。

二、车辆安全检查1、市级机关车辆管理处为市级机关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

车管处定期、不定期地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各车管大组每季度对大组车辆进行一次检查;机关各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车辆时,由车管处会同有关部门(车辆管理所)、车管大组组成检查小组,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小组视情况予以通知驾驶员和单位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证、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下发各单位;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自觉维护和保持好自己使用的车辆,按时参加年检,使自己的车辆始终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保证客货车的运输安全。

三、在施工现场服从施工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四、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受伤者紧急救护,不得肇事逃逸。

五、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定点存放。

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停放他处。

六、现场所有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七、所有施工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的车况,严禁施工机械带病运行。

八、施工机械必须做好每天的施工机械记录(含施工机械保养记录)。

九、施工机械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冲洗。

十、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他车辆钥匙一律上交分公司领导统一管理。

十一、对外运土方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行车路线行驶,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车辆(台/次),将进行____元的经济处罚。

十二、驾驶人员除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十不准,五不开。

十不准:1、不准将车交给非司机人员驾驶。

2、不准酒后驾车。

3、驾驶车辆时不准接打手机。

4、驾车时不准饮食、吸烟、闲谈或嬉戏打闹。

5、不准开英雄车、斗气车。

6、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

7、不准冒险抢道超车。

8、不准私自拉运货物。

9、不准私自访亲探友。

10、不准将车私自交给外人使用。

五不开:1、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无防护措施不开。

2、货物捆扎不牢,人坐不稳不开。

3、超高、超长、超宽,没办理通行手续,无安全标志不开。

4、车厢挂勾不牢,车门关闭不好不开。

5、道路、桥梁、隧道存在隐患,情况不明不开。

以上规定如违反其中一条者,视情节轻重,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按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4篇)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4篇)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一、不合规上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上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注册登记、车辆的技术状况、载货的包装标识等。

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和装载物品不得上路运输,以确保运输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不超载上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核定载重量是根据车辆自身的结构和性能,以及运输的危险品的性质、数量等综合因素确定的。

严禁超过核定载重量上路运输,以避免因超载而导致的车辆失控或装载物品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不漏装漏运上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装载物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包装、封装和密封处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和溢出的情况。

任何有漏装或漏运现象的车辆不得上路运输,以免危险物品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和危险。

四、不超速上路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会增加事故的发生概率,并且一旦发生事故,由于运输物品的特殊性质,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严格控制车速是保障危化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措施。

五、不疲劳驾驶上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合法持证上岗,并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特别是禁止疲劳驾驶,以避免因驾驶员疲劳造成的操作失误和意外事故。

驾驶员应按规定的工作和休息时间进行轮班驾驶,并在疲劳时及时休息,确保驾驶状态良好。

六、不可靠车辆上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车轮、制动系统、照明设备等的正常工作和运行。

任何存在安全隐患和故障的车辆都不能上路运输,以确保运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七、不得标注虚假信息上路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标识和标注必须真实准确,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标志、警示标志、车辆信息等。

任何有虚假标注或标识的车辆都不能上路运输,以防止错误的信息传达和误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对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描述,通过执行这一制度,可以有效控制危化品运输的风险,确保道路上的安全和公共安全。

这一制度的实施需要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监督,以形成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2024年安全月驾驶员安全行车承诺书

2024年安全月驾驶员安全行车承诺书
为确保接送学生期间的交通安全,为创造良好的.道路和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按照仙桃市综治委和郭河镇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2024年安全月驾驶员安全行车承诺书
安全月驾驶员安全行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诺书1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在参与交通时,本人慎重承诺: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行驶,坚决做到“七不”,即:不超载、不超员、不超速、不争道抢行、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在身体状况不好时不驾车)。
一、做到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福建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时刻牢记交通安全,确保出行安全。
二、做到安全走路,不在机动车道任意横穿,过马路时走人行道,
不翻越和横跨护栏,没有人行横道时,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闪赶快行”,确保自身安全。
3、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保持车容车貌洁净,随车配备安全锤、灭火器等必要安全设施。
4、保证营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与所驾驶的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等),并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5、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禁止车辆规章制度有哪些

禁止车辆规章制度有哪些

禁止车辆规章制度有哪些一、关于车辆的规定1. 禁止未注册的车辆上路行驶。

所有车辆均需依法办理车辆注册手续,获得合法行驶资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未注册的车辆是违法的,不得上路。

2. 禁止车辆超载。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所有车辆有载重限制,超载的车辆容易引发事故,危害交通安全。

因此,车辆超载是禁止的行为。

3. 禁止车辆违停。

在道路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不得随意停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场或路边停车位停车。

违停会影响道路通行,造成交通拥堵,是不允许的行为。

4. 禁止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驾驶员必须遵守信号灯的指示,按规定停车、行驶。

违反交通信号灯是违法行为,是不允许的。

5. 禁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车辆的安全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改造,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上路。

6. 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

车辆检验是保障车辆安全的重要环节,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不得上路行驶。

驾驶员必须定期将车辆送检,确保车辆安全。

二、关于驾驶员的规定1. 禁止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是极其危险的行为,不仅危害驾驶员自身安全,还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禁止一切形式的酒后驾驶。

2. 禁止驾驶员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全神贯注,不能分心操作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以免发生事故。

因此,禁止驾驶员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3. 禁止疲劳驾驶。

驾驶员在疲劳状态下驾驶车辆容易引发事故,危害交通安全。

因此,禁止驾驶员在疲劳状态下驾驶车辆,必须保证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状态。

4. 禁止驾驶员违规变更车道。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随意变更车道,必须使用转向灯提前示意,确保安全行车。

5. 禁止驾驶员违章超速行驶。

超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得超速行驶,以免引发事故。

6. 禁止驾驶员未经驾驶培训上路行驶。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一、停车场有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管理,配备适当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合格。

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佩带统一标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停车场经营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2、遵守停车场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务。

3、车辆每次进入小区和停放时,应与车辆管理员共同检查车辆状况。

如发现问题,应告知车辆驾驶员并做好记录。

4、协助公安机关搞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和检查登记工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车辆驾驶员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1、服从管理服务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2、离车前关闭电路,上好防盗锁,关好车窗;3、不得有鸣喇叭,长时间使用遥控器发动车辆等扰民行为;4、不得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或污染物品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车辆及排放污染物;6、按规定参加机动车辆保险;7、按规定缴纳车辆停放管理费。

三、小区停车场,机动车每昼夜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轿车、小型客货车每辆5元;四吨以下中型车辆每辆6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不足4小时的不收费。

运输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的运输管理,进一步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严格质量管理,降低运输事故,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1、每月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安排近期工作,解决运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业科技创新、会战、安措计划的完成情况,组织每周一次的专业检查及旬检查、月验收。

2、机电科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安全检查及质量旬检查、月验收和资料的整理,负责存在问题的复查。

3、机电工区主管区长负责开好每天工区班子碰头会及每旬的安全例会,技术负责人负责特殊工种的培训、换证工作,并组织好职工学习及技术业务的学习考试。

4、机电工区要对运输大巷、石门、斜井、采区轨道、安全设施、运输设备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并制定出严格的管理考核制度。

运输公司车辆规范管理制度7篇

运输公司车辆规范管理制度7篇

运输公司车辆规范管理制度7篇运输公司车辆规范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车公营的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维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公司所属公营车队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调度纪律第三条各公营车队应配备专(兼)职公营车辆调度员。

应班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凭安检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经调度核实后发放牌证。

第四条车辆在始发站不能正常应班的,驾驶员须及时报告,经车队确认同意后,另行安排车辆顶班。

第五条节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第六条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第七条完成当日行车任务后,应向公营车队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三联单、牌证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车辆的清洁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车辆。

第三章运行规定第八条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客运班线牌,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客运附加费缴讫证、运管费缴讫证、养路费缴讫证、行驶证以及其他各种证件,否则,被查处的罚款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营运,不得脱班、蹋班。

第十条运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驳,确需绕道运行的,应及时向公营车队汇报,车队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班次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车辆接驳及费用结算:车辆在运行途中确因抛锚、路阻、肇事无法继续运行时,除驾驶员必须就近电告应班站外,同时所有车辆必须无条件接驳。

1、共营线路车辆顺路捎带的,一律不实行结算。

2、接驳手续的办理:另派车接驳的,在接驳现场由被接驳司机写出地点、时间、车号、载客情况便条、交接驳车司机带回车队填开接驳清单作为结算依据。

共营线路车辆实行互相对驳的,由双方司机在对方三联单上签注接驳地点和时间作为计算班次的依据。

第十二条蹋压班的处理:公营车队从事快班工作全体人员应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正班正点运行。

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安排或无故蹋压班的,按该班单边全程80实载率予以赔偿,第二次予以解聘。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危化品运输工作中,针对一些安全隐患较大的车辆,规定其不得上路行驶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具体的“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要点:
1. 不具备运输资质的车辆不得上路: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如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否则不得上路行驶。

2. 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对于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未通过安全检验的,不得上路行驶。

3. 超载车辆不得上路: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载货限额进行装载,超载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4. 质量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对于车辆整体质量不合格或影响安全的零部件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

5. 无资质驾驶员不得上路: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否则不得上路行驶。

6. 驾驶员违章违规记录过多的车辆不得上路:对于长期存在违章违规行为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7. 车辆违章停放不得上路:对于违规停放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不得上路行驶。

通过实施“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筛选和排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确保危化品运输工作的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也促使驾驶员和运输公司遵守安全规定,提高运输环节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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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叉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叉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叉车驾驶员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叉车驾驶员作业,预防和减少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分厂所有叉车驾驶员。

3、叉车驾驶员操作规程一、驾驶人必须了解车辆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要求,按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

二、指定叉车责任人,除责任人外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由其他人驾驶叉车。

三、机动、电动叉车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驶入生产车间。

四、车辆发动前,应严格进行出车前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发动,严禁带病出车。

五、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倒车或进出库房要驾驶观望,注意左右,时速不宜超过3公里/小时,防止碰擦墙角和人员,必要时应有人指挥。

六、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

七、作业完毕或休息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在较平坦或安全指定地点,但不得妨碍交通,影响他人作业。

八、除驾驶室内,车辆的其他部分严禁载人。

九、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十、通过交叉路口、道口,要认真执行一看、二慢、三通过的规定,严禁抢道争行。

十一、当叉运货物堆放高度影响视线时,必须倒行。

4、责任4.1部门主管4.1.1应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做好叉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排除事故隐患。

4.1.2叉车驾驶员违章作业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厂级主管应负领导责任,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4.2处罚办法违反以上每条者,叉车驾驶员每事次扣款200元,违反两次者解除劳动合同。

如若造成他人伤害的,按《工伤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编制审核日期文件编号生效日期2007/10叉车驾驶员管理制度B版第2页共2页4.3监督4.3.1各分厂主管及安全员每月必须实行叉车驾驶员安全作业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3.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应不定期的对各分厂叉车驾驶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各分厂应对检查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一)车况不好不上路;(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P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公路上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它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要求:
1. 不得驾驶未经安全检测合格的车辆上路。

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2. 不得驾驶超载、超限的车辆上路。

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载重和尺寸限制进行装载,以确保车辆的稳定性和行驶安全性。

3. 不得驾驶未经安全装卸设施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

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安全的装卸设施,确保在装卸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

4. 不得驾驶未经标志标牌和警示灯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

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标志标牌和警示灯,以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

5. 不得驾驶未经驾驶员合格培训的车辆上路。

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了解危化品运输的相关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6. 不得驾驶未经签署安全运输合同的车辆上路。

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必须与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签署安全运输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7. 不得驾驶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车辆上路。

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和登记,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上路运输。

以上就是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的发生,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

行车安全重点管理制度

行车安全重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行车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行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行车安全工作。

2.设立行车安全管理员,负责行车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三、行车安全重点管理1.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且身体健康,无酒后驾车、毒驾等违法行为。

(2)驾驶员需参加定期体检,确保符合行车要求。

(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管理(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

(2)车辆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反光背心等。

(3)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不得带病上路。

3.行车安全管理(1)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2)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确保货物安全。

(3)严禁车辆超载上路,确保行车安全。

(4)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

(5)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

(6)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和他人斗气,开英雄车。

(7)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8)严禁在行驶途中开疲劳车。

(9)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开。

(10)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4.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驾驶员、乘务员和管理人员参加行车安全教育培训。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交通法规、职业道德、安全行车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3)驾驶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四、监督检查1.行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行车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行车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行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行车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技术和维修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技术和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技术和维修管理制度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和维修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营运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对公司营运车辆实施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健全单车技术档案。

三、车辆行驶里程达到1500公里以上,必须进行清洗、润滑、紧固、及制动、转向、传动等部位的探伤检查。

四、车辆行驶里程达到10000公里或间隔3个月,必须按期到二类以上汽车维护企业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并及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五、按规定参加车辆技术上线检测,确保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做好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六、营运车辆驾驶员要坚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行驶,防止发生机械事故。

七、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的车辆,不得上路参加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安全事故、险情隐患整改制度一、消除事故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负责人。

二、整改责任单位按照《事故、险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按照要求填写《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呈报书》,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四、安全主管部门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和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停业整顿和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直至报请原经营许可、企业登记批准机关取消经营许可或降低企业等级。

汽车站门卫值班安全责任制度一、岗位职责1、坚持“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贯彻“三优三化”工作标准,着装挂牌上岗。

2、对来客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接洽部门的位置及行走路线,不能无故将来人拒之门外。

2024年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2024年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3.严格收放手续,及时记录账本,做到账、物、卡相符,不准私自动用储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6.库内主要通道净宽应大于1.8m,垛与垛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1m,垛与堵及柱的距离为0.25~0.5m,以便检查、搬运和疏散。
4、易燃液体储存
1)、易燃液体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2)、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露天储罐如气温在30℃以上时采取降温措施。
3)、储罐存放如苯、醇等商品时,其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静电的接地装置。
5、剧毒化学品贮存
11、从事销售、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12、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库区和使用场所设置的通讯、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确保公司安全营运。
13、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2年。
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3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14、不同品种、不同性质、不同批次的货物,严禁混存混放。对库存货物,要定期抽样检测,如有变化,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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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管理,预防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七)对承运的物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运输企业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货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四川洪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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