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能人才评优表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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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能人才评优表彰办法

1 总则

1.1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条件公开、考评过程公正、评选结果公示。

1.2 选优择优的原则。实事求是,将最优秀的技能人才选拔出来。

1.3 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履行民主程序,进行民主投票表决。

2 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人力资源处

2.1.1负责组织公司技能人才评优,负责评议、推荐集团公司技术能手候选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等人选,并报公司领导班子会审批。

2.1.2 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2运行部及业务中心

2.2.1负责本单位技能人才评优选拔与推荐。

2.2.2负责本单位技能人才评优日常管理工作。

3 申报条件

技能人才评优主要包括:公司优秀技能人才、公司技术能手、集团公司技术能手候选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等。

3.1 公司优秀技能人才

热爱企业,职业技能水平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3.1.1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活动和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贡献突出;

3.1.2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方面贡献较大;

3.1.3在公司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受到表彰;

3.1.4在技能训练、培养徒弟、传授技艺方面工作较好。

3.2 公司技术能手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技术精湛,取得本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已获得该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

3.2.1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新装置建设、合理化建议活动和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大的贡献,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2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较先进的操作方法。

3.2.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方面贡献突出。

3.2.4在公司(地市级)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受到表彰。

3.2.5在技能训练、培养徒弟、传授技艺等方面贡献突出。

3.3 集团公司技术能手候选人

已经获得公司技术能手称号的职工,具有良好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等级或同等资格的技能操作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集团公司技术能手:

3.3.1具有突出的专业操作技能,在中国企业范围内达到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大影响。

3.3.2在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专项攻关、合理化建议方面,

或在预防排除事故隐患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3.3在某一生产经营领域总结出先进操作方法、市场营销模式,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中国企业有较大影响。

3.3.4在国内重点项目、特殊复杂环境或海外项目中,运用高超技术技能,发挥核心关键作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3.3.5在结合生产实际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中国企业有较大影响。

3.3.6在职业技能竞赛、技能鉴定考评、题库教材开发工作中,或在指导技能训练、传艺带徒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3.4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原则上从中国企业技术能手中推荐,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4.1具备较高技艺技能,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4.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5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原则上从获得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人选中推荐(上述三项条件缺一不可)。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5.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5.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5.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推荐与评选

4.1推荐指标。公司根据各单位在岗技能操作人员总数、装置技术含量及生产实际,核发公司优秀技能人才、技术能手的推荐指标;公司按集团公司下发的指标推荐集团公司技术能手人选;公司将满足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程序向集团公司推荐。

4.2评选频次。原则上每2年一次。

4.3单位推荐。单位按民主程序进行评选推荐,结果公示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处。

4.4公司评选

4.4.1人力资源处组织评选公司优秀技能人才、技术能手,推

荐集团公司技术能手候选人。

4.4.2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经人力资源处组织评议,报公司领导班子会确定,公示后上报集团公司。4.4.3 对“炼塔杯”技术比武工种状元获得者,授予当年度“公司技术能手”称号。

5表彰与奖励

5.1对获得公司“优秀技能人才”、“技术能手”以及集团公司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5.2获得公司“技术能手”称号的,原具备高级工资格的优先申报技师资格考评,原具备技师资格的优先推荐高级技师资格考评。获得集团公司“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的,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5.3 获奖者纳入单位或公司人才库、数据输入HR系统,优先培训,重点培养,并作为当年度绩效兑现、评先评优、激励性年金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6检查与考核

6.1资料归档。公司优秀技能人才、技术能手、集团公司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6.2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评选的公正性。对材料造假的当事人,视情节取消当年评选资格并给予绩效兑现;对单位造假行为,对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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