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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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米以上算高空作业

多少米以上算高空作业

多少米以上算高空作业2米以上算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通常指的是高处作业,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高处作业为:“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无论是什么工种、作业时间和地点,也无论是专业人员还是临时人员,都应采取相关的安全预防措施。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仔细检查安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

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爬升。

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

一般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即安全带绳端的挂钩挂在高处,人在低处工作。

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高空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防护措施。

检查合格后才能工作。

如果发现保护措施有损坏,应尽快更换。

2.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其他防护设备。

凡登高悬空者,必须有相关证书方可上岗。

3.高空作业时,垃圾、工具等。

不应该随意往下扔,这是很危险的。

如果被相关部门看到或者接到举报,就会被罚款。

4.高空作业的工具要放在工具箱里,作业结束后要收回。

它们不应该留在高处。

一旦被发现,他们将被罚款。

高处作业分为4个等级

高处作业分为4个等级

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30m以上4个区段。

1、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在15~30 m 时,为三级高空作业;
4、在大于30 m 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
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扩展资料:
安全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做出验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作者: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发布时间:2012-2-28 20:17:23减小字体增大字体轻轻一点,立刻拥有一本安全工具书!收藏本篇文章,方便以后查看高处作业分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年10月30日以GB/T3608-2008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术语和定义、离度计算方法及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蝗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足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69 1997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T 4200 2008 高温作业分级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s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3.2)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2 坠落高度基准面 datum plane for highness of falling通过可能坠落范围(3.3)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3 可能坠落范围 possible falling bound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3.4)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3.4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radius of possible falling boundsR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3.3)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

注:可能坠落范围半径用米表示,其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规定是在统计分析了许多高处坠落事故案例的基础上作出的。

3.5 基础高度 basic highnesshb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的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内的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

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坠落半径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标准,高处作业的级别及坠落半径,其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5~15m时,坠落半径(r)为3m: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15~30m时,坠落半径(r)为4m;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30m以上时,坠落半径(r)为5m;什么是高处作业?什么是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什么是坠落高度基准面?什么是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什么是高处作业?什么是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什么是坠落高度基准面?什么是可能坠落半径范围?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

3、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半径范围: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基础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范围有什么联系?当基础高度为2~5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3m;当基础高度为5~15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4m;当基础高度为15~30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5m;当基础高度为30m以上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6m;高处作业分为哪几个区域?各有何特点?高处作业按照高度分为2~5m、5~15m、15~30m、30m以上四个区域。

1、2~5m高处作业,由于高度不太高,因高度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可通过各种措施较容易地加以解决,所以在此高度范围内造成的事故,大部分是轻伤。

2、5~15m高处作业,发生重伤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将15 m定为一个分界点。

3、15~30m高处作业,发生的事故基本上是死亡事故。

4、30m以上高处作业,从伤害严重性来看,比15~30m高处作业更为严重,当高度引起的危险达到一个极端(即指危险状态)时,就没有必要再细分,因此将30m以上高处作业划为一个区域。

(完整)《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完整)《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1、施行日期:2009-06-01(GB3608-1993废止)
2、高处作业work at heights: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坠落高度基准面datum palne for highness of falling: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范围possible falling bound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5、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adius of possible falling bounds(R):按标准附录 A.1确定
6、基础高度basic highnes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内的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

7、[高处]作业高度highness of work:hw,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者。

8、高处作业分四段:2~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以上。

9、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共分11种:具体标准4.2条。

对原标准进行了修改,风力从六级改为到五级。

总因素从9条增加到11条。

10、相关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空作业及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高空作业及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高空作业及现场安全检查标准指人在以一定位置为基础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也称高空作业,化学品从业单位执行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现场安全检查标准:2.1作业人员健康情况检查,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禁忌病症。

2.2现场设施必须完好:脚手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要求器材,设置稳固,不得使用移动支架,凡有开焊、变形、损坏的都要经过修整;与高压线保持5米以上距离,工作面设置防护围栏;4米以上的建筑施工时,必须设置随墙体上升的安全网,每隔四层,再增加一道固定安全网;非特殊情况(紧急抢险、维修等)禁止夜间高空作业,必须进行时,要保证照明条件,加强监护,并加红色警示灯。

2.3作业现场下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在有坠落危险的场所,设置“禁止通行”、“禁止翻越”等警示标志,并用围栏隔离,必要时设专人现场指挥控制。

2.4现场作业人员劳保用品佩戴齐全,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于牢固地方,带安全帽,系好帽带,穿软底鞋。

2.5 环境条件恶劣,大风、大雨、光线昏暗、距离高压线过近等必须停止高空作业。

2.6 脚手架的载荷标准及脚手板的承受能力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不得超重;且应具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

2.7 作业地点的开口处或端部边沿处必须设定安全防护栏、围墙或盖板等。

2.8 操作人员工作过程中严禁抛掷工具等物品,不准在防护栏杆、垂直升降平台等孔洞边缘坐靠休息。

2.9架设作业中使用的起重设备、机具按规定设安全装置,并保证安全有效。

2.10 在露天施工期间遇有雷击或阴云密布将有大雨时,脚手架上的操作人员应立即离开。

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坠落半径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标准,高处作业的级别及坠落半径,其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5~15m时,坠落半径(r)为3m: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15~30m时,坠落半径(r)为4m;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30m以上时,坠落半径(r)为5m;什么是高处作业?什么是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什么是坠落高度基准面?什么是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什么是高处作业?什么是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什么是坠落高度基准面?什么是可能坠落半径范围?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

3、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半径范围: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基础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范围有什么联系?当基础高度为2~5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3m;当基础高度为5~15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4m;当基础高度为15~30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5m;当基础高度为30m以上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6m;高处作业分为哪几个区域?各有何特点?高处作业按照高度分为2~5m、5~15m、15~30m、30m以上四个区域。

1、2~5m高处作业,由于高度不太高,因高度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可通过各种措施较容易地加以解决,所以在此高度范围内造成的事故,大部分是轻伤。

2、5~15m高处作业,发生重伤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将15 m定为一个分界点。

3、15~30m高处作业,发生的事故基本上是死亡事故。

4、30m以上高处作业,从伤害严重性来看,比15~30m高处作业更为严重,当高度引起的危险达到一个极端(即指危险状态)时,就没有必要再细分,因此将30m以上高处作业划为一个区域。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公司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一、高空作业,禁止穿硬底、带钉等易滑的鞋,必戴好安全帽。

二、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三、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作业。

四、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五、上下交叉作业和通道上作业应设隔离设施,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如帽梁、柱上)应设1.2米高防护栏杆。

六、井字架吊笼应设自控安全装置,缆风绳应用钢丝绳,禁止缚在砖柱,树木等处,吊笼严禁载人上下,井字架外侧三面应采取密封措施。

责任人(签字):
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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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规范

高空作业规范

高空作业规范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规范如下:(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1.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GB

《高处作业分级》GB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1、施行日期:2009-06-01(GB3608-1993废止)
2、高处作业workatheights: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坠落高度基准面datumpalneforhighnessoffalling: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范围possiblefallingbound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5、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adiusofpossiblefallingbounds(R):按标准附录确定
6、基础高度basichighnes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内的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

7、[高处]作业高度highnessofwork:hw,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者。

8、高处作业分四段:2~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以上。

9、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共分11种:具体标准条。

对原标准进行了修改,风力从六级改为到五级。

总因素从9条增加到11条。

10、相关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空作业标准是

高空作业标准是

高空作业标准是对于高空作业,国家标准GB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 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1、概述高空作业(拼音:gaokongzuoye)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基本类型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3、高空作业-事故预防与控制(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

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坠落半径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标准,高处作业的级别及坠落半径,其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 r,根据高度 h不同分别是: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5〜15m时,坠落半径(r)为3m: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15~30m 时,坠落半径 (r)为4m;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 (h)30m以上时,坠落半径 (r)为5m;什么是高处作业?什么是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什么是坠落高度基准面?什么是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什么是高处作业?什么是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什么是坠落高度基准面?什么是可能坠落半径范围?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

3、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半径范围: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基础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范围有什么联系?当基础高度为2~5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 3m当基础高度为5~15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 4m当基础高度为15~30 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 5m;当基础高度为30m以上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 6m;高处作业分为哪几个区域?各有何特点?高处作业按照高度分为 2~5m 5~15m 15~30m 30m以上四个区域。

1、2~5m高处作业,由于高度不太高,因高度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可通过各种措施较容易地加以解决,所以在此高度范围内造成的事故,大部分是轻伤。

2、 5~15m高处作业,发生重伤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将15 m定为一个分界点。

3、15~30 m高处作业,发生的事故基本上是死亡事故。

4、 30m以上高处作业,从伤害严重性来看,比15~30m高处作业更为严重,当高度引起的危险达到一个极端(即指危险状态)时,就没有必要再细分,因此将30m以上高处作业划为一个区域。

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坠落半径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标准,高处作业的级别及坠落半径,其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5~15m时,坠落半径(r)为3m: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15~30m时,坠落半径(r)为4m;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30m以上时,坠落半径(r)为5m;什么是高处作业?什么是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什么是坠落高度基准面?什么是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什么是高处作业?什么是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什么是坠落高度基准面?什么是可能坠落半径范围?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

3、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半径范围: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基础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范围有什么联系?当基础高度为2~5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3m;当基础高度为5~15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4m;当基础高度为15~30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5m;当基础高度为30m以上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6m;高处作业分为哪几个区域?各有何特点?高处作业按照高度分为2~5m、5~15m、15~30m、30m以上四个区域。

1、2~5m高处作业,由于高度不太高,因高度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可通过各种措施较容易地加以解决,所以在此高度范围内造成的事故,大部分是轻伤。

2、5~15m高处作业,发生重伤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将15 m定为一个分界点。

3、15~30m高处作业,发生的事故基本上是死亡事故。

4、30m以上高处作业,从伤害严重性来看,比15~30m高处作业更为严重,当高度引起的危险达到一个极端(即指危险状态)时,就没有必要再细分,因此将30m以上高处作业划为一个区域。

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的定义和种类
登高架设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登高架设作业的定义 登高架设是指搭设钢管或竹、木杆件构成的施工作业操 作架子。架子工从事的登高架设或拆除作业,是高处作业的 一种,主要通过攀登与悬空作业方式完成搭设或拆除登高脚 手架。
高处作业的定义和种类
脚手架的种类很多: 按用途分有:砌墙脚手架、装修脚手架等。 按搭设位置分有:外脚手架、里脚手架等。 按使用材料分有:木、竹、金属脚手架等。 按构造形式分有:多立杆式、框式、桥式、阶梯式、支柱式、 吊式、挂式、挑式和工具式脚手架。 按支承性质分有:固定式(不能移动的)、移3米
高处作业的定义和种类
高处作业的级别和分类 高处作业的分级 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高处 作业的级别如下: 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5米时 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 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 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高处作业的定义和种类满挂立网搭设剪刀撑安全通道伸出脚手架外侧3米高处作业的级别和分类高处作业的分级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
高处作业的定义和种类
高处作业定义 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中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定义和种类
高处作业的级别和分类 高处作业的分类
特殊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定义和种类
高处作业的级别和分类 特殊高处作业如下:
强风高处作业:在风力六级(风速10.8米/秒)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 业。 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雪天高处作业:在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雨天高处作业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夜间高处作业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带电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悬空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抢救高处作业:对突发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42526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42526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1、施行日期:2009-06-01(GB3608-1993废止)
2、高处作业work at heights: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坠落高度基准面datum palne for highness of falling: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范围possible falling bound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5、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adius of possible falling bounds(R):按标准附录 A.1确定
6、基础高度basic highnes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内的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

7、[高处]作业高度highness of work:hw,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者。

8、高处作业分四段:2~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以上。

9、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共分11种:具体标准4.2条。

对原标准进行了修改,风力从六级改为到五级。

总因素从9条增加到11条。

10、相关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故可以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类形式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简单的分类。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
1.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2.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3.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4.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5.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6.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高空坠落的原因有很多,今天我们就从物的不安全状态分析下高空坠落的主要原因:
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不良、磨损老化等,主要表现为:
①用作防护栏杆的钢管、扣件等材料因壁厚不足、腐蚀、扣件不合格而折断、变形失去防护作用;
②吊篮脚手架钢丝绳因磨擦、锈蚀而破断导致吊篮倾斜、坠落而引起人员坠落;
③施工脚手板因强度不够而弯曲变形、折断等导致其上人员坠落;
④因其它设施设备(手拉葫芦、电动葫芦等)破坏而导致相关人员坠落。

2)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装置失灵而导致事故,主要表现为:
①临边、洞口、操作平台周边的防护设施不合格;
②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电梯等设施设备的防坠装置失灵而导致脚手架、施工电梯坠落。

多高算高空作业

多高算高空作业

多高算高空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一、高处作业的级别: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1)一般高处作业,(2)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三、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9、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分级现行标准

高空作业分级现行标准

据统计,高处坠落事故,在现场作业事故中高居榜首,被称为“第一大杀手”,我们必须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遏制高处作业环节安全事故!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小、四周临空、垂直交叉作业、作业环境复杂,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事故!那么,什么是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有哪些风险?又该如何防护?一、什么是高处作业在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中有明确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常见的高处作业:换电灯泡、挂宣传横幅、天花板或屋顶施工、大型设备检修、外墙清洗、脚手架施工等。

二、高处作业存在的风险1.高处坠落(安全带、安全绳缺失、梯具不稳、吊绳老化断裂);2.触电(带电作业或不慎接触高空电源线路);3.引起火灾(高处作业涉及焊接等动火作业);4.物体打击(作业工具、材料坠落对下方人员造成伤害)。

高空作业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为了家人为了自己一定要注意安全三、高空坠落发生的原因,可以分为施工的问题、人员问题和环境问题。

1.施工问题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因材质强度不够,安装不良,磨损老化,装置失灵等问题导致坠落事故。

2.人员问题因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在施工活动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因施工操作失误,从而导致坠落事故。

3.环境问题如因夏季高温中暑而晕倒;因突遇大风、暴雨或冬季霜冻等打滑摔倒;或在照明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从事夜间悬空作业,从而导致坠落。

四、高处作业有哪些注意事项呢?1.施工人员应符合高空作业要求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人员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带病作业;严禁无证(特种作业)上岗;所有的高空作业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和规范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2.施工单位教育要到位施工单位应强化落实安全教育,向工人提供经检测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有针对性地悬挂各类安全警示标志。

3.施工单位监督要到位在进行高处作业时,要指定安全生产管理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全过程安全巡查,并拍照存档,做好记录。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本标准于1983年4月首次发布,1993年12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术语和定义、高度计算方法及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本标准代替GB/T 3608-1993《高处作业分级》。

本标准是对GB/T 3608-1993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 3608-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的英文对应词(本标准的第3章)和部分术语的符号(本标准的3.4~3.6),修改了定义的形式(本标准的第3章;GB/T 3608-1993的第3章),对部分术语的先后顺序进行了调整(本标准的3.3~3.5;GB/T 3608-1993的3.3~3.5);———修改了客观危险因素中的阵风风力[本标准的4.2a);GB/T 3608-1993的4.2a.];———修改了客观危险因素中的高温条件[本标准的4.2b);GB/T 3608-1993的4.2b.];———修改了客观危险因素中的低温作业环境[本标准的4.2c);GB/T 3608-1993的4.2c.];———增加了冷水作业客观危险因素,并作了具体规定[本标准的4.2d)];———修改了光线和能见度条件[本标准的4.2f);GB/T 3608-1993的4.2e.];———修改了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这一客观危险因素,对接近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作了具体的规定[本标准的4.2g);GB/T 3608-1993的4.2f.];———修改了立足处只有很小的平面这一客观危险因素,对“很小的平面”作了具体量化的规定[本标准的4.2h);GB/T 3608-1993的4.2g.];———修改了超过体力搬运重量限值的搬运这一客观危险因素,用体力劳动强度代替了搬运重量,并规定了属客观危险因素的体力劳动强度级别[本标准的 4.2i);GB/T 3608-1993的4.2i.];———增加了在存在有毒气体或缺氧的环境中作业的客观危险因素[本标准的4.2j)];———修改了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这一客观危险因素,增加了“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的内容[本标准的4.2k);GB/T 3608-1993的4.2h.];———删除了附录A中有关符号表示的内容[GB/T 3608-1993的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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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1、施行日期:2009-06-01(GB3608-1993废止)
2、高处作业work at heights: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坠落高度基准面datum palne for highness of falling: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范围possible falling bound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5、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adius of possible falling bounds(R):按标准附录 A.1确定
6、基础高度basic highnes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内的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

7、[高处]作业高度highness of work:hw,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者。

8、高处作业分四段:2~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以上。

9、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共分11种:具体标准4.2条。

对原标准进行了修改,风力从六级改为到五级。

总因素从9条增加到11条。

10、相关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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