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办法(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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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分包行为,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活动。

二、分包的定义和范围(一)分包的定义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二)分包的范围分包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一般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如钢结构、消防工程等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如砌砖、抹灰等分包给劳务企业。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资格审查(一)选择原则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技术能力、报价等因素。

(二)资格审查1、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2、考察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了解其施工能力和质量水平。

3、了解分包单位的信誉情况,包括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

四、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审批分包合同签订前,应按照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公平合理。

五、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一)质量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计划,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要点。

2、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3、分包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二)进度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总体进度计划,并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纳入其中。

2、定期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析进度偏差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3、要求分包单位按时提交进度报告,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三)安全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

2、监督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分包管理制度范文

分包管理制度范文

分包管理制度范文分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的分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分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分包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三条项目总包单位负责项目的总体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具体分包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分包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分为分包工程招投标管理、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管理、分包合同签订与履行管理、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工期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质量评价等方面。

第二章项目分包工程招投标管理第五条项目总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对项目的分包工程进行招标,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的内容、条件和要求。

第六条分包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分包工程的投标,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资质证明。

第七条项目总包单位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投标进行评审,择优选取分包单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成交程序。

第八条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成交结果执行,如有需要变更的情况应及时与项目总包单位沟通并取得书面同意。

第三章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管理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工程类别的分包资质证书,且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设备等条件。

第十条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分包资质,并建立分包单位资质档案。

(具体的审查内容和流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第四章分包合同签订与履行管理第十一条项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书面签订分包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双方、分包工程的内容、工期、成本等关键信息。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工期和成本完成分包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与分包单位沟通解决工程问题。

第五章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负责分包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

分包单位管理办法

分包单位管理办法

分包单位管理办法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利用社会资源,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对分包单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纠纷,结合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分包单位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

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分包单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采用邀请招标配合竞标性谈判的方法,自中国电建工程承包商库中择优选取,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综合管理(一)项目实施前,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对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行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最佳状态与最佳秩序。

(二)所有的施工图纸分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专业分包单位应就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编制相应的施工专项(重难点)方案,报项目部审核批复。

(三)明确分包单位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且严格限定分包单位同一时间内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以确保施工单位按计划、有序、稳步施工。

(四)现场施工总布置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

(五)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项目部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六)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项目部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第四条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本工程质量管理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分包单位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展开的。

分包管理办法 定稿

分包管理办法 定稿

前言第一条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合同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指挥部《合同管理手册》等文件,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项目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节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企业承担项目部施工任务期间的全面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规范施工企业与劳务企业的经济合作关系。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项目部范围内从事工程劳务分包(原则上指含小型机具、部分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工程分包,下同)劳务管理。

第三条劳务管理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谁用人,谁负责”。

第四条施工企业与劳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法人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其经济合作关系以书面的承包合同形式确立,劳务企业与劳务工之间的关系是用工主体与劳动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合同关系一经确立,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得以实施。

第二章劳务企业的管理第五条严格执行劳务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及劳务管理业务流程一、在项目部范围内从事工程劳务分包的企业,必须具有专项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或建筑工程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在项目部内部进行工程承包。

二、坚持劳务企业以企业法人形式承担建筑施工任务,严禁项目部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市场准入法人资格的劳务企业;严禁项目部绕开准入企业直接与民工班组签订承包合同,对民工直接付款等扰乱准入企业内部管理秩序的行为,杜绝无证照经营和零散用工,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

(2)、提供以下资料:3、记录:分承包商进场许可证三、教育培训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2、工人素质教育(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

(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经理部备案。

(3)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

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技术主管召集,专业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

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培训大纲3、安全教育(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由安全员组织,工程施工技术主管协助。

经考试合格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

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

分包管理办法(范文)

分包管理办法(范文)

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分包环节的组织监控管理,使分包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明确责任,堵塞漏洞,防止公司经济利益及声誉受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分为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第三条公司工程中心负责公司工程分包的管理、监督工作,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分包的实施工作。

公司内审部负责公司工程分包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应当遵守总包合同约定,应当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管控。

第二章分包申请与审批第五条项目中标后(非招投标项目,项目合同签订后)实施前,工程部门编制施工成本预算,报送内审部审核,内审部审核后标明核价,报送财务部并同时抄送总裁一份。

财务部收到内审部审核的施工成本预算、采购成本预算后,结合财务成本情况,汇总形成《项目预算表》,报总裁审批。

总裁审批后,财务部将审批结果抄送采购部、工程部门、内审部及相关部门。

第六条工程部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任务等情况需要,从工程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资源配置等方面分析拟定分包方案,填写《工程分包申请表》提出分包申请,由部门内逐级审核确认后,经采购部、内审部、财务部部门等审核、分管副总裁或总裁审批。

第三章分包商的甄选与确定第七条分包商资源库(一)工程部负责搜集分包商档案信息并建立分包商资源库。

1、分包商来源可以由各部门推荐,推荐人需填写《施工单位推荐表》,并由推荐人签署推荐意见。

《施工单位推荐表》由工程部负责收集并对其经营范围、资质等级、市场信誉、施工经验、历史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择优甄选。

档案库内的分包商基数至少保持在20家范围内管理。

2、分包商档案信息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法人、联系人、技术等级和能力,包括经营资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及近几年已做工程经历、合作项目、项目规模、质量等级等;及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关的施工队伍的人员素质、劳动保险、特殊工种的等级证书情况等。

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管理5篇

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管理5篇

分包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管理5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分包管理,明确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流程,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包项目的管理,包括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全流程。

第三条分包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分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分包合同签订第四条公司应与分包商签订书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分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 分包项目的名称、范围、要求及标准;3. 工期、质量、安全及环保要求;4. 付款条件、结算方式及支付时间;5. 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6. 合同变更及终止条件;7. 其他必要的事项。

第五条分包合同应明确工期、质量、安全及环保要求,确保分包项目按照公司要求完成。

同时,分包合同应明确付款条件、结算方式及支付时间,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条分包合同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并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双方应正式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章分包合同履行第七条公司应确保分包合同的履行,监督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分包项目。

同时,公司应加强与分包商的沟通与协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得到保障。

第八条分包商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及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分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分包商沟通并协商解决。

同时,公司应建立分包合同履行台账,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变更情况。

第四章分包合同变更与终止第十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分包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内容、生效时间及双方权益等事项。

第十一条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分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分包方管理办法

分包方管理办法

分包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包方的日常管理、评审与考核工作,明确分包方准入流程及各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方是指在本公司从事检修维护及工程项目的外部协作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方的准入、需求计划、审核、确定程序、现场管理、评审、考核等工作.第二章准入第四条分包方实行准入制度.准入流程参见附件1。

分包方应根据公司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审查资料,报送资料内容参见附件2和附件3。

第五条计划经营部、安全生产部、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对分包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

第六条计划经营部将各部门审定意见汇总(格式参见附件3)报公司领导批准,并将批准的合格分包方录入合格分包商名单。

第三章需求计划、审核及确定程序第七条公司维护、检修、工程项目需求分包方,由各队、各部门、项目部根据工作需求,填报分包方需求申请表,申请表格式参见附件4、附件5,上报公司计划经营部、安全生产部审查.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各队、各部门填报的分包方需求申请表进行审核,进一步完善需求表的内容,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检修维护(施工)项目未成立项目部,《分包方需求申请表》由安全生产部承办。

第十条计划经营部根据《分包方需求申请表》所要求的资质、经营范围在合格分包方数据库中选择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分包方组织招标工作,并按照招标程序确定分包方。

第四章现场管理第十一条分包方管理实行归属管理制,分公司(项目部)是分包方的直接管理者。

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办。

第十二条分包方采取总价承包方式须设有项目管理机构,施工人员超过30人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采用人工清包方式30人以上须有专职项目经理,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第五章各部门职责第十三条计划经营部职责1、负责分包方准入时对下列资料审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5)其他相关审查内容.2、负责分类建立合格分包方数据库。

《分包管理办法》word版

《分包管理办法》word版

1.目的本《办法》对项目分包队伍的管理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并以此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X、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X行动的目的.2.适用X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所有分包方<包括业主指定分包方>,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分包均必须遵照执行.3.制定依据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保证手册》;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保证程序文件》;中建一局四公司《项目管理手册》等;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卫管理手册》;中建一局四公司国恒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办法;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卫管理体系文件;国家及市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规X等.4.职责4.1项目行政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保卫管理、后勤管理,以及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4.2项目技术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技术管理、计量管理;4.3项目工程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计划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4.4项目质检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项目安监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4.6项目机电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4.7项目商务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4.8项目物资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物资管理.5.1.1.1分包方要在进场前一周内向我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复印件〔花名册必须与##复印件相符〕,经我方行政部会同安监部审核后向分包方出具进场通知,并通知现场警卫.分包方要在指定时间按经审核的花名册组织人员如数进场.5.1.1.2•分包方人员要在入场15天内办理完以下证件:现场出入证、健康证、暂住证及就业证,证件不全人员应在二日内清退出场.5.1.1.3分包方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合同确定后提出办公、•住宿用房的数量及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签订后由我方行政部统一安排.分包方人员入住后应严格遵守我方后勤管理规定,违反规定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办法>>之5.2教育培训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入场教育,教育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5.1.2.1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1条款,每查出1人与入场花名册不符罚款50—100元,并勒令被查者立刻退场.5.1.2.2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2条款,每查出1人证件不齐 <现场出入证、健康证、暂住证及就业证>且未按规定清退出场的,对分包方处以50—100元罚款,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承担.5.1.2.3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4条款,每查出1人未经培训进入施工岗位工作,罚款50—100元.5.2.1.1我方行政部是对分包方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项目其它部门负责根据各分包方进场实际情况,•按教育培训大纲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分包方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现场施工.5.2.1.2教育培训的内容按阶段划分为:──入场教育〔我方安监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教育<详细内容见教育培训大纲>教育培训大纲<1>分包方项目经理为教育培训程序第一责任人,•无论是成建制进场或零星人员,必须经过进场教育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式施工.<2>各分包方应根据自身所从事或所承担工作内容编制施工过程中教育培训计划并于进场后两周内报至我方行政部,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3>由分包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应作记录并报至项目行政部备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得少于本制度教育培训大纲之规定.<4>分包方要保证现场依据实施的各类法规、•规X及文件作为教育培训的教材及工作标准和依据.<5>分包方要按合同规定保证具有足够数量且符合资质的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我方不负责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取证培训.未经培训取证上岗或操作人员素质与所报岗位证书不符合者将予以各分包方50元—100元/人.次罚款,并立即清退该人员出场.<6>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报证明材料至我方行政部,违者罚款同5.2.1.4 <5>.<7>分包人员变动必须随时将变动情况通报我方行政部,•经履行教育手续后方准人员进场,任何未经教育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按50元—100元/人.次罚款.<8>各分包上报教育记录到我方行政部,并接受检查.分包在进场教育后三日内与我方行政部、安监部签订年度《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协议书》. 安监部除组织分包方对现场进行日常巡检外,还应定期组织分包方人员对现场进行大检查,〔上旬一次,下旬一次〕分包方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对我方提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5.3.2.1治安保卫<1>分包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一局集团和四公司的有关规定.<2>分包方进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工人进场后各分包方要将人员花名册及照片交我方行政部统一办理现场出入证.<3>分包方使用的外来人口必须符合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犯罪史,并按市有关规定办理证件.达到四证齐全:##、就业证、健康证、暂住证,严禁跨省市用工.<4>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必佩带本人出入证,接受警卫检查.<5>任何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无出门条携物出门,一律按盗窃论处.<6>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必须先联系后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7>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8>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那么须经我方保安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9>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2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10>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登记记录.<11>分包方若在现场设财务部,存放现金、印章要存放在保险柜里<•现金过夜存放不得超过2000元>,要有防盗措施.并接受我方定期检查.<12>分包方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损坏现场财物,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施及器材.<13>分包方应在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我方行政部,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14>重大节日政治活动及会议期间,分包方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我方行政部备案.<15>各分包、外协力量必须服从我方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队伍〕治安保卫日常管理,搞好内部治安防X工作.<16>为保证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闹事、打架、盗窃.<17>分包方要加强本单位危险品、贵重物品、关键设备的存放场所及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环节等要害部位的管理工作.<18>全体施工人员都要有维护现场、同各种##犯罪活动做斗争的义务,个别人如无视法律,触犯刑法,我方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分子.5.3.2.2消防保卫 <1>组织管理a.分包方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在我方的统一指挥消防工作.b.义务消防队要认真学习消防灭火知识,模X遵守各种消防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活动,爱护消防设施;要配合组织开展消防防火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要积极参加火灾及事故的扑救工作,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2> 消防安全管理a. 分包方要教育本单位人员加强保护意识,不得损坏现场临时消防泵房、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标语及标牌.b. 加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管理仓库----仓库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库房与库房间距不小于8—10米,库房与生活区要分开.----库区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材料码放整齐.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并设有明显的防火标语、标牌.----库内各种材料应必须分类存放.----仓库要设有排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照明灯具.保管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库内不准住人或作休息室.●木工棚----木工棚的设置应经我方安监部门同意,搭设应用阻燃建筑材料.棚内墙上醒目位置悬挂有管理制度、责任人、严禁吸烟等标牌.----木工棚的刨花、木屑、碎料、锯末每天随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安全地点,做到工完场清.●配电室----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电工值班部位应与配电室隔离.----室内禁止堆放无关物品.----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擦洗清扫设备.----配电室外5米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生活区、宿舍----生活区的建筑布置,栋与栋之间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组与组之间不得小于10米,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搭设.----生活区、宿舍内墙上要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防火管理制度、责任人等标牌.----生活区应设有足够的灭火器,放置合理并有明显标志.----宿舍内的电器线路拉设由正式电工负责.并设有固定的电源插座.不准私自拉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碘钨灯和100瓦以上大灯泡.严禁在床上吸烟,要保持室内卫生.----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需经项目经理同意,签订防火协议,明确管理责任,报上级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住人.●电气焊作业----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操作前应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领取用火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操作.----焊割操作时必须清除周围的可燃物.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交叉作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摆放距离不得小于5米,作业点与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开始操作时要设灭火器材等,有专人看火防护.操作结束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报一次.固定部位作业用火证一次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三天.----室外电焊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须立即停止作业.●防水作业:----进行防水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我主安监部审批后,方可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了解掌握防水材料的性能、特点及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施工时: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水作业标志,确定看守人员值班,明确职责X围.警戒区内严禁烟火,不准配料、存放使用数量以外的易燃材料.----在室内作业时,要设置防爆排风设备和防爆照明设备,电源线不得裸露,不得使用铁器工具,并应避免撞击,防止产生火花.----作业现场应采用防静电设施,施工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作业结束后警戒区内应保证易燃气体蒸发的安全时间,防止因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作好灭火准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保证灵敏有效.c. 防火宣传教育●入场前防火宣传教育----凡进入现场的分包方人员必须接受我方安监部组织的1—3天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讲课、开会、学习、考试等形式.教育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统一考试,合格者方可入场施工.----电气焊工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现场防火宣传教育----开展"五个一"活动.----重大政治活动前进行专题宣传教育.●季节性防火宣传教育进入春季及冬季施工前分包方要进行专门的季节性防火宣传教育.●节假日防火宣传教育:节假日前后应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防火宣传教育.预防麻痹思想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开展"119"活动:每年11月9日是"119"消防安全活动的开始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d.检查、整改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分包方自查、我方安监部检查、地区性的联合检查、夜间检查等形式.●分包方每天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有记录,每月要有小结.●检查时:受检查单位要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现场情况及消防资料.检查完毕后受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隐患记录书上签字.●检查内容:----分包方领导对防火工作重视情况.----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签订情况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入场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和重点工种、电气焊工取证情况.----仓库、宿舍及重点防火部位的制度落实和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的管理控制情况.----内业资料建立、记录情况.----灭火器材、设施、配备数量、分布位置、维修保养更换的情况.----易燃易爆物品、易燃建筑材料的管理及易燃垃圾清运情况.●隐患整改----分包方对我方安监部和上级消防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和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时间,并按要求按时整改.----重大火险隐患和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报我方安监部.----隐患整改后,应有回执.问题、隐患比较严重的须经我方安监部复查.<3>分包方各级责任a. 专职消防干部的责任----组织宣传、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X,执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协助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火险隐患的措施.----协助我方调查处理火灾事故.b.个人防火安全责任----负责本岗位上的消防工作,学习消防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法制观念,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训练活动,做到知本单位、本岗位消防制度,发生火灾事故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积极参加灭火工作.----工作生产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管理规定,随时对自己工作生产岗位周围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留下火灾隐患.----勇于制止和揭发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遇有火灾事故要奋力扑救,注意保护现场.c.材料部门及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那么》和上级有关制度,制定本部门防火措施,完善健全制度,做好材料物资运输过程及存放保管中的防火安全制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及有毒物品,必须按规定保管,发放要落实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严格手续,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对所属仓库和存放的物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仓库保管员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库区要设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仓库保管员是本库的兼职防火员,对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仓库有关防火规X,下班前对本库进行仔细检查,无问题时锁门断电,方可离开.d.看火人员<包括临时看火人员>责任----看、用火须我方安监部审批,办理用火证,看火人员要了解用火部位环境.----动火前要认真消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物,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材料遮盖.----高空焊接、夹缝焊接或邻近脚手架上焊接,要铺设接斗用具或一用石棉布接火花.----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灭火准备工作.----使用碎木料明火作业时,炉灶要远离木料米以外.----焊接和明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不得擅离职守,用火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去.----看火人员严禁兼职,必须专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报警并及时扑救.e.电、气焊工防火责任:----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合格后持证操作,非电焊工不准操作.----焊割前应经我方\安监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方可领取"动火证"操作.----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对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非燃材料遮挡,开始焊割时要设灭火器材,有专人看火防火.----乙炔瓶、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不准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用明火试漏.----气瓶要装压力表,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曝晒.----电焊机和电源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必须设置用地线,不得借路地线要接牢,安装时要注意正负极不要接错.----不准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电焊线不要与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软管或气体导管搭接,氧气瓶管、乙炔导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经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导管等接触.----焊割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防止火险隐患,在屋顶隔墙的隐蔽场所焊接操作完毕半小时内要复查,以防自燃问题发生.----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室外电器焊作业遇有5级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在一个部位焊割用一次申报一次.----禁止在下列场所和设备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生产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部位和其它禁火场所.密封容器未开盖的、盛过或存放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处理的.场地周围易燃物、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无人看火监视.f.电工防火责任----电工作业必须遵守操作规X和安全规定.操作合格的电器材料,根据电器设备的电容量,正确选择同类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所拉设的电线应符合要求,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加绝缘套管.导线与导线、设备与导线之间接头要牢固绝缘,铅线接头要有铜铅过渡焊接.----定期检查线路、设备,对老化及残缺线路要及时建议更新,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和维修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要接零线.----架设动力线不乱拉、乱挂,经过通道时要加套管或架空,经过易燃场所应设支点,加套塑料管.----电工有权制止非电工作业,有权制止乱拉电线人员,有权禁止未经批准使用的电炉子.g.油漆工防火责任:----油漆、调漆配料室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要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并配备消防器材.----调漆配料室要有排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衡稀料和油漆分库存放.----调漆应在单独房间进行,油漆库与休息室分开.----室内电器设备要安装防爆装置,电闸安装在室外,下班时随手拉闸断电.----用过的油毡棉丝、油布、纸等应放在金属容器内,并及时清理排风管道内外的油漆沉积物.<4>现场消防管理a.一般性管理●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必须经我方安监部批准,在登记备案后,放在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我方安监部检查批准,办理动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视.●物资仓库、木工棚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机械修理处、油库区、油漆配料房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b.职工宿舍、办公室、各类仓库、机械车间、木工棚、木工工具房管理●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浇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拉电线,各类仓库、木工棚、油漆配料室冬季严禁使用火炉取暖.●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严禁冬季使用易燃材料保温.●不得阻塞消防道路,消火栓周围3米不得堆放材料和其它物品,严禁挪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现场消防立管必须定专用高压泵、专用电线,室内消防立管不得接生产、生活用水管头.●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棉纱和维修用油应妥善保管.●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须有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c.吸烟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吸烟者必须到允许吸烟的办公室或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允许吸烟办公室要设置烟灰缸,吸烟室设置存放烟头、烟灰和火柴棍的用具.●在宿舍或休息室内,不准在床上吸烟,烟灰、火柴不得随地乱扔,严禁在木料堆放地、木工棚、材料库、电气车间、油漆库等部位吸烟.d.冬施防火管理●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室取暖用炉火,须经主管领导和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合格,持《用火合格证》方准安装使用,并设专人负责,制定必要的防火措施.●严禁用油类及油棉砂生火,严禁在生活区进行易燃液、气体操作,无人居住时,要做到人走火灭.●木工车间、材料库、清洗间、油漆料配料室、工具房等部位不准生火和使用电炉取暖,周围米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在施工程内,一律不准设暂住用房,不准使用炉火和电炉、碘钨灯取暖, 如因生产需要用火,生产技术部门应制定消防技术措施,使用日期列入冬施方案,并经消防保卫同意后,方能用火.●对各种砖砌火炉要严格防X,炉灶上严禁存放易燃物.●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材料,要控制使用,由专人管理,不准积压,现场堆●放的易燃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工程拆下的木方要及时清理,码放在安全地方.●保温须用岩棉被等耐燃材料,禁止使用草帘、草袋、棉毡保温.●冬季转常温后,应立即停止保温和拆除生产取暖火炉.e.木工棚防火管理●严禁在木工棚内及周围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木工棚内必须每天清理碎木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木工棚内严禁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砂轮机与木工操作地点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木工棚内木料存放不宜过多,做好的成品应及时运走.●下班后要断电、关窗、锁门.●木工棚内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f.电器设备的防火管理●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临时电源的架设在安装等工作必须由正式电工。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范本参考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范本参考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范本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各项目部的劳务分包活动。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分包方的选择第四条劳务分包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第五条选择劳务分包方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

招标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执行。

第六条对劳务分包方的考察应包括其信誉、业绩、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能力等方面。

考察结果应作为选择劳务分包方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应对劳务分包方进行合同评审,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公平、完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标准、价款及支付方式、安全生产责任、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严格按照企业的合同管理流程进行,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解除等情况,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存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齐全、完整,便于查阅和追溯。

第四章劳务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劳务分包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方应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如实记录劳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技能等级、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报项目部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劳务分包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

分包队伍管理制度模版(2篇)

分包队伍管理制度模版(2篇)

分包队伍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包队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的所有分包队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支持分包队伍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四条分包队伍在承揽公司项目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将依据本制度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包括分包队伍的招募、培训、考核、薪酬、安全等方面。

第六条分包队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保证工作安全。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分包队伍的文化建设第八条分包队伍必须秉持“诚信、勤奋、团结、创新”的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文化信念。

第九条分包队伍必须尊重公司及其他分包队伍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十条分包队伍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服从公司安排,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分包队伍必须保密公司的商业秘密和项目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章分包队伍的招募第十二条分包队伍的招募由公司负责,根据项目需求进行筛选。

第十三条分包队伍的招募要求包括:合法经营、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工作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过硬等。

第十四条招募分包队伍时,必须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分包队伍的培训第十五条分包队伍的培训由公司负责,包括技术培训、安全培训、管理培训等方面。

第十六条分包队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七条分包队伍必须定期进行技术交流和学习,提高团队整体的工作能力。

第五章分包队伍的考核第十八条分包队伍的考核由公司负责,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第十九条分包队伍的考核标准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安全记录等。

第二十条分包队伍薪酬和奖惩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调整,优秀的分包队伍将享受更好的待遇。

第六章分包队伍的薪酬第二十一条分包队伍薪酬由公司根据项目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合理确定。

第二十二条分包队伍薪酬应按时支付,不得迟延或少付。

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维护我公司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信誉,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分包行为应当合法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劳务用工协议应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第五条工程分包应当守约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需经监理单位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六条工程分包应遵循合同的约定及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分包。

指定分包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分包商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业绩和安全要求,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能力。

第八条工程中标后,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工程分包申请,提出申请前,项目部应对分包项目成本进行核算,进行分包工程市场价格调查,提供可选择分包商信息(包括资质、生产能力、管理能力、施工经验、工程业绩、安全资格、信誉等),推荐至少三家合格分包商。

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择优选择分包商。

第九条工程分包报批前,工程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分包商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商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工程业绩等。

第十条工程分包的批准权限按工程分包总金额的大小分档,审批权限如下;1.专业分包额200万元以下的、劳务分包额100万元以下的分包合同,由项目部审查,项目经理审批;2.专业分包额200~500万元(含200万元)、劳务分包额100~200万元(含100万元)的分包合同,分公司项目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分公司负责人审批;3. 专业分包额500万元及以上、劳务分包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分包合同,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报分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报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审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报送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范本

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范本

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范本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分包管理行为,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包项目的确定与确认1. 分包项目的确定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结合工程规模、技术要求等因素,将工程划分为适当的分包项目,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划分的依据及相关要求。

2. 分包项目的确认分包单位在参与招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并确认分包项目的内容、范围、要求和合同条款等。

如有疑问或异议,分包单位应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项目的界定。

第三章分包合同的签订与履行1. 分包合同的签订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在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应签署书面分包合同,并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费用结算等内容。

2. 分包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

如遇到工程变更或问题,分包单位应及时与总承包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

第四章分包人员管理与技术交底1. 分包人员管理分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参与分包工程的人员进行管理,并确保分包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

同时,分包单位还应保障分包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安全。

2. 技术交底分包单位应对参与分包工程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其了解工程要求、施工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和施工质量。

第五章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1. 工程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并配备合适的施工设备和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

2. 工程安全控制分包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分包单位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1. 工程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工程变更,分包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沟通,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并签署变更合同。

分包队伍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分包队伍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分包队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包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分包队伍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分包队伍。

第三条分包队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严守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分包工作职责,为我司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分包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第二章分包队伍准入管理第五条分包队伍准入条件:1. 必须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特许资格证书等相关手续;2. 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且具备相关技能证书;3. 必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4. 必须具备足够的施工设备和工具;5. 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无不良记录。

第六条分包队伍准入程序:1. 分包队伍提供准入申请,包括营业执照、特许资格证书、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证书、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资料;2. 针对分包队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准入条件;3. 如符合准入条件,进行初次考核,包括现场考察、客户评价等;4. 根据初次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准予进入分包队伍,并签订分包合同;5. 分包队伍准入后,应定期进行复审,确保其继续符合准入条件。

第三章分包队伍安全管理第七条分包队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我司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分包队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全员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九条分包队伍应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安全例会,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安全问题。

第十条分包队伍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安全措施,做好现场安全巡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事件时,分包队伍应立即报告给我司负责人,停止施工并作出处理和调查,根据事故原因进行事故防范措施的改进。

第四章分包队伍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分包队伍应遵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分包管理办法.doc

分包管理办法.doc

分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分包行为,加强为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分包是指:(一)分(发)包企业将其依法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专业项目或该工程的建筑劳务发包给分(承)包企业,由该分(承)包企业负责完成其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行为;(二)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非本企业的成建制劳务人员完成建筑劳务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市建筑市场实施的建筑工程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实施对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是本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其所属的南京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分包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的建筑工程分包活动。

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广使用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二)提供建筑工程分包交易场所,及时发布分包信息,提供建筑工程分包的各种咨询服务;(三)为分(发)包企业提供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分(承)包企业;(四)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建筑工程分包行为,实行分包合同备案管理;(五)推行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负责组织成建制的建筑劳务的输入和输出;(六)负责依法不须招投标的小型建筑工程的报建、施工合同备案的管理;(七)调解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受理有关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投诉,并对违法违规分包行为予以查处。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分包活动必须在分包管理服务中心实施。

第六条实施分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经核定具备分(发)包资格或分(承)包资格的《江苏省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核准书》。

第七条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分包项目必须是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项目;(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已约定分包或经建设单位认可;(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签定,且已向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备案;(四)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包商管理办法模板(2023范文免修改)

分包商管理办法模板(2023范文免修改)

分包商管理办法模板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分包商的管理流程,确保合作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促进项目顺利进行。

分包商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

2. 分包商的选择与评估2.1 分包商的筛选根据项目需要,筛选出符合资质要求、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潜在分包商。

分包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业绩评价以及安全环保管理承诺等文件。

2.2 分包商的评估对于符合筛选要求的分包商,组织人员应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商的综合实力、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等。

3. 分包合同的签订3.1 合同内容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款项、违约责任等。

3.2 合同履行保证分包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保证金或担保函等,以确保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意愿。

4. 工程进度管理4.1 进度计划分包商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与项目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

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并重新调整进度计划。

4.2 进度控制项目管理部门应监督和控制分包商的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偏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5. 工程质量管理5.1 施工质量要求分包商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

5.2 质量检查和验收项目管理部门应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对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估。

在工程完工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6. 安全生产管理6.1 安全责任分包商应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2 安全培训和教育分包商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 工程款项支付7.1 支付条件根据合同约定,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工程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

7.2 欠款管理如分包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有权暂停或延迟支付相应的款项。

8. 违约责任8.1 违约认定如分包商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项目管理部门有权认定其为违约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023修正版分包商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分包商管理办法1. 引言分包是指主承包商将一部分工作内容和权责委托给其他承包商完成。

分包在项目实践中起到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规避风险的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分包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2.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分包商的选择、合同签订、工作管理和绩效监控,确保分包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符合项目需求和合同约定。

3. 分包商选择3.1 条件主承包商在选择分包商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分包商的资质和信誉度- 分包商的经验和能力- 分包商的技术和资源- 分包商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评级3.2 流程主承包商选择分包商的流程如下:1. 发布招标公告2. 筛选符合条件的分包商3. 发送邀请函邀请符合条件的分包商参与竞标4. 竞标评审并选定分包商5. 签订分包合同4. 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法律文件,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分包工作范围和要求- 分包工作的工期和进度安排- 分包工作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分包工作的费用和付款方式- 分包商的保修责任和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和违约处理方式5. 分包工作管理5.1 目标与计划主承包商应与分包商明确分包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并进行定期的进度和质量评审。

5.2 协调与沟通主承包商负责与分包商保持沟通,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协调分包工作与主体工程的顺利进行。

5.3 监督与检查主承包商应对分包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任务,并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6. 分包绩效评估主承包商应对分包商的绩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合作态度等指标。

评估结果用于调整和完善分包商的选取和管理。

7. 风险控制主承包商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对分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避免或减少风险的发生。

8. 违约处理如果分包商违反合同约定或无法按时完成任务,主承包商有权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工、提前解除合同、要求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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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包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如期、文明施工,控制工程施工成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广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方式:原则上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必要时可采取邀请议标方式。

1、“邀请招标”——指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资格预审合格分包商的报价合理性、信誉、以往工程业绩和施工队评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合作。

2、“邀请议标”——指对不具备邀请招标条件的工程,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一至三家信誉较好、施工能力较强的分包商,通过定价原则与分包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标,最终确定分包价格和合作分包商。

第三条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分包的,遵循评标与定标相分离的原则。

评标由商务组、技术组专家组完成,定标由招投标领导小组完成。

第四条承揽工程施工的分包商,必须是按《分包商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资质评审的合格分包商。

第五条广源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分包的管理、考核工作。

在招投标领导小组指导下,经营发展部具体负责分包和结算工作。

分包及结算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及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施工分包:将承建的输电线路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为专业工程分包(简称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简称劳务分包)。

第七条工程分包:将输电线路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如灌注桩)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八条劳务分包:指将输电线路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九条严禁的分包行为:1、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商;2、对输电线路杆塔、架线及附件安装等主体工程进行工程分包;3、分包商将其承揽的工程、劳务进行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4、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合同禁止的其他分包行为。

第三章分包范围第十条输电线路分包范围包括:1、工地运输、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含光缆架设、电缆敷设等)、附件工程,以及与此相关的辅助性工程或劳务。

2、除招标单位供应材料以外的其它消耗性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

3、配合承包方验收、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及其缺陷处理工作。

4、配合系统调试,保证线路畅通。

5、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输电线路分包现场管理:执行广源公司现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物资、建设场地等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工程定标后,根据分包工程管理需要,广源公司组织工程管理、安全、质量、物资、民事及经营部门对中标分包商进行合同交底,明确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第四章招标、投(议)标第十三条施工分包的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实施,广源公司在“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全权负责分包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分包的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程序如下:1、招标办编制工程招标计划。

2、招标办提供合格分包商名单给招标投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工程量和工期要求,确定参加投标的分包商,招标办向分包商发“邀标通知书”。

参与投标的分包商数量不得少于1.5倍标段数,且一个招标标段(项目)不得少于3个分包商。

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资源状况及人员资格进行预审,经预审合格的分包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3、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分包商在招标人的组织下或自行进行现场考察,为编制投标文件收集相关资料。

4、编制招标文件。

招投标领导小组根据工程情况,结合项目部意见,确定施工标段数和分包范围,并通知招标办。

工程管理部负责统计工程量和编制技术文件,经营发展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为整个招标工作组织、实施的依据。

5、发放标书并答疑。

招标办组织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分包商提供招标文件,介绍工程概况及有关招标事宜,并答复投标分包商的有关疑问。

6、测算标底。

广源公司制定分包定价原则,经营发展部依据工程量清单测算标底。

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8、开标。

招标办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参与人员为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投标单位代表及监督人员。

会议一般应包括的内容和顺序为: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办停止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投标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有效报价与测算标底平均值的下浮点(0%≤n≤10%);开标时,招标办公布测算标底;招标办成员公开启封并宣读各投标单位报价书,监督人员负责核实并监督。

9、根据开标结果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投标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重新招标。

10、评标。

评标专家组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分包商的投标文件、以往工程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评标办法从商务和技术两个部分分别赋予权重,商务一般是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主要包括:分包商的信誉,现场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工期保证措施,施业绩考核情况,施工队长评级状况等。

具体评标办法依据工程招标和施工管理需要,在招标文件中另行制定和明确。

11、定标。

评标专家组经综合评定后,推荐最终得分前2名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一、第二中标备选人报招标领导小组。

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办根据定标结果编制《分包工程定标审批表》报广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招标结果报公司经营计划部门备案。

12、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则由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专家组评标结果,结合各投标单位施工业绩和招标单位分包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13、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持《中标通知书》与安全质量部签订《分包工程安全施工协议》,与工程管理部备案施工队长和现场组织机构档案,最后到经营发展部签订《分包合同》和《廉政协议书》。

经营经营发展部负责及时将《分包合同》分发至相关部门和项目部。

第十五条招投标禁止的行为: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企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3、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及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发生以上情形,经查实的,应作为废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

第十六条施工分包的招标按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公司监察部门和经营计划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七条零星工程、临时性(短期施工)工程、突击抢险工程、专业性强而分包商少的工程,可以采用邀请议标方式决定中标分包商。

程序如下:第十八条议标工程在报批《分包定标审批表》,发《中标通知书》后,《分包合同》签订需履行的程序和步骤与邀请招标工程相同。

第五章施工管理第十九条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调度、监督与控制等管理职能,负责分包工程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具体管理,各部门直接或通过项目部专(兼)职人员进行各项业务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负责分包合同内、变更工程量完成情况签证及施工进度、分包商索赔签证和分包商考核管理。

第二十一条技术管理。

工程管理部负责技术保障与供应。

1、负责向分包商提供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

2、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各中标段施工材料表,并提供给经营发展部、中标分包商等有关部门。

设计变更应及时下达通知单,并送达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质量部负责分包安全管理,对分包商施工过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控制,并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对分包商做出奖罚决定和综合评定。

第二十三条质量管理。

工程管理部负责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对分包商施工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和检查,并根据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对分包商做出奖罚决定和综合评定。

第二十四条工期管理。

工程管理部负责分包工程施工开、竣工日期的考核,根据工期考核办法对分包商做出综合评定。

开工日期是指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当日为开工日,竣工日期指通过工程管理部验收合格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建设场地管理。

由经营发展部依据塔位植被情况和青苗面积定额测算,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数量。

项目部负责现场民事赔偿工作,对分包商施工毁损青苗情况以及地方有无遗留问题进行监督和控制,完工后办理建设场地使用考核结算单。

施工毁损面积在指标范围内,其青苗补偿费由广源公司承担,若超过下达指标,其超出部分由分包商承担,按实际发生费用在工程结算费用中扣回第二十六条材料管理。

根据工程管理部编制的施工材料表及分包合同明确向分包商供应的材料,竣工后根据物资管理办法办理结算。

第二十七条施工机具管理。

施工机具原则上由分包商自行解决(牵张设备除外),对于分包商确实无法提供的特殊施工机具,亦可向甲方认可的机具租赁公司租用。

第二十八条分包商管理及考核。

经营发展部是分包商的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分包商管理办法》,主管分包商的初审、考核、复审、综合评定工作。

各部门按管理职能分工,负责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考核,建立分包商及施工队考绩档案。

分包商的综合评定结果作为以后邀请参与投标、评定标的重要参考。

第六章分包工程款支付第二十九条分包工程价款依据工程施工进度支付。

工程实施过程中,分包商根据需要填制分包工程进度款申请表(详见附表一),并附分包工程进度款费用计算依据,每月25日前履行项目部签字手续后,向广源公司经营发展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三十条经营发展部根据项目部意见认真核定进度款,扣留质保金后支付进度款,并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确认后填写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表并建立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台帐。

第三十一条分包工程进度款累计达到实际完成金额(按分包合同口径计算)的80%时停止付款,预留20%工程款(其中工程款为15%,质量保证金为5%),待分包结算审核完成后,除预留5%质量保证金外全部付清。

第三十二条财务部依据分包合同和批准的进度款支付款项并扣除相关罚款及扣款后以银行转帐方式拨付。

第七章分包签证第三十三条合同价款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作调整。

但遇下列情况,经过完备的签证程序方可调整。

1、因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2、合同外增加的工作量;3、非分包商原因造成的民事、材料供应影响,且分包商已及时调整施工安排仍无法避免的停窝工损失;4、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5、合同中规定的应该调整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四条分包签证是办理分包工程结算的依据,应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及规定格式办理。

第三十五条因设计变更、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工程管理部以《业务联系单》形式及时办理变更通知单发给项目部、分包商、经营发展部各一份。

工程量变更业务联系单必须经工程技术员、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是否按要求完成。

第三十六条分部分项工程完工通过项目部验收合格后7日内,项目部应将各分包商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并附工程量明细表、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变更业务联系单)发给工程管理部、经营发展部及分包商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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