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工资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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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资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部人工工资的管理遵循工资总额控制的原则,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工资总额含项目部职工、劳务分包及外来劳务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保健、误餐费、福利费等。项目部的工资总额由公司经营中心依据各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后得出,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测算出的工资总额对项目部的工资发放进行控制。
2.工程开工前,由公司经营结算中心组织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路程远近和难易程度等因素对项目的人工工资总额进行测算,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所测算的人工工资总额对项目进行工资总额控制。
3.项目部在每月5日前,应把上月份工资发放申请表、工资分配明细表、小组定包任务考核表(附工程量盘点表)和造好的项目部工资表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确定的项目部工资总额对项目部工资表进行审核,并在每月12日前将核定结果返给项目部。
4.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严格按“委托施工协议书”的规定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执行。
5.项目部所报的作业班组(包括劳务分包队伍)工资表必须附有小组定包协议书,并提供各作业班组(包括劳务分包队伍)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盘点表,盘点表由工程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核实签字,同时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认可,并按小组定包协议书签订的单价考核(表格见“小组定包任务考核表”)。
6.小组定包由项目部根据类似工程定包经验或参照有关定额计
算,并结合工程难易程度以及施工环境的情况进行调整,总体不能突破项目初期成本计划。未含在定包范畴内的零星工作,应根据项目部与小组约定的人工单价支付费用。
7.对于与项目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劳务分包队伍要具备一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开工前必须针对项目专业施工特点,对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必须与劳务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提供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应标明身份证号码,由本人签字领款,不得代签,并与协议、培训记录签字吻合。
8.建立项目部所有人员(含临时用工人员)花名册,每月考勤,按月实行动态管理,并与项目部工资表相互对应。
9.每月工资发放后,项目部工资表及每月考勤表交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统一归档。
10.发放节点奖必须有项目部申报以及项目经理审批手续,并且其费用应在工资总额内开支。
11.工资发放审批手续齐全,所有发放数字必须小于或等于审批数字。
12.所有人工费发放坚持项目部造表、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公司财务发放的制度。
13.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将和公司经营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工程项目运行建立动态检查制度,按季度从几个方面对项目部管理运行工作进行评价,动态监控工程进度、成本进度和资金进度的匹配与支出情况:一是出现异动情况及时预警,及时警示项目部纠正不当行为。对严重违规或屡劝不改错误行为的实施黑榜公示制度,并对责任人进
行教育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