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国家标准来了(附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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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国家标准来了(附标准全文)
日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以下简称《通则》)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以下简称原《通则》)发布后的首次修订,也是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归并至农业农村部后,农业农村部牵头修订的第一个农田建设领域重要国家标准。
修订原《通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现农田建设项目科学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新修订的《通则》以全面提升农田质量为目标,充分考虑区域特点,统筹农田工程建设和质量建设,坚持科学布局、分类施策,目标导向、良田粮用,生态理念、注重质量等编制原则,系统完善了原《通则》相关内容与技术规范,将更好地指导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对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为,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则》在修订思路上突出绿色发展理念,统筹设施建设与地力提升,突出科学适用性,提升标准可操作性。在修订设施建设指标的同时,着重补充完善了地力提升相关指标,按建设内容详细划分具体工程类别,每一类别详细制定
建设标准,既确保地方开展各类工程建设都能有所参照,也为各地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提供有效技术参考。
《通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建设区
域”“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管理要求”等,适用于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活动。
《通则》的主要特点是,突出因地制宜,分区域设置建设标准。充分考虑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有效衔接,区分不同建设目标、重点、能力和条件,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等七个区域,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农田地力标准指标。《通则》还规定了各省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强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粮食产能导向。
《通则》发布实施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将以多种方式开展国家标准的宣贯和培训,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创造有利条件。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相关负责同志就《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进行了解读。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以下简称《通则》)近日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
委)批准发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要求,对《通则》的第一次修
订,现就《通则》有关问题进行以下解读。
一、《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标准
工作是如何考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自2014年发布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都做了哪些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
要》,一共布置了七大工程和五大行动,其中第一项行
动就是“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具体内容包括加
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数
字乡村、乡村旅游、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标准研制等任
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
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修订该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家标准
化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构建工作。一是在制定标准方面,于2014年和2016年先后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评价“首”“尾”两个关键环节进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对高标准农田进行了科学定义,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对全面规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极为重要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国家标准,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什么、怎么评”的问题。二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构建方面,组织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研究与构建》项目研究,构建了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印发了《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的需要制定行业标准,指导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标准。截至目前,共发布国家标准50多项,行业标准100多项,地方标准900多项,初步形成了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有力地支撑了各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为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的适用性,我们适时组织开展了标准的实施效果评估。按照《全国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与农业农村部密切配合,快速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的修订。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已实施7年多,该标准修订时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内容?
(一)修订原则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标准修订工作以全面提升农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体现区域特色为重点,面向农业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统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优化完善内容与技术规范,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一是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基础,明确分区域建设重点和具体指标,便于各地按照“什么急需先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减轻或消除影响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限制性因素。二是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与粮食产能相衔接,分省分作物设置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标准参考值,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措施主要服务于粮食生产。三是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在优化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地力提升内容,切实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