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住宅部分消防设计审查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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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和措施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和措施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和措施摘要:随着高层商住楼建筑的不断增多,高层商住建筑的防火设计受到越来受到关注,由于高层商住楼建筑高度高,楼层多,消防设计存在一定困难。

本文通基于讨高层商住楼建筑的特征基础上,探讨其消防设计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针对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的相关措施方案。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商住楼建筑一、商住楼的简述建筑项目建设时,开发商将一片区域的一些商业场所与民用住宅修建在一起,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利润的同时也给人们出去买东西购物带来了方便,带动了消费。

通过上述商住楼的特点,我们可以将其含义归结为:建筑的底层面积在设计时留有或超过300平方米情况下,留有其它隔间的公共服务用房,并且在建筑的两层及以上保留有人们的住宅区域,在其底部的一些楼层留有公共服务用房,像这样的多层建筑即为商住楼。

二、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易出现的问题(一)安全疏散设计不到位根据“高规”中对疏散楼梯的规定,在商住楼中应该单独设计遇到紧急危险时住宅用户的疏散楼梯。

但是很多开发商在商业楼设计之初,就将其中的商业部分、住宅部分以及公建部分的楼梯与裙房的楼梯一起使用,这就造成了在紧急情况下,不同的需要疏散的人流交杂。

此外,“高规”中还规定了,遇到紧急情况时所用的紧急疏散楼梯的位置一经使用便不得随意转换位置,但是现实中开发商的房屋设计中一些商住楼的住宅楼梯在裙房屋处断掉、交错等情况层出不穷,使得这里的居民在发生紧急事件时,无法通过较为安全的疏散楼梯直接到达地面,上述问题都反映了火灾来临时所存在的极大的安全问题。

(二)消防登高面设计不合理消防登高面一般是当有火灾发生时,登高消防车或者是消防队员进入到高层建筑的里面扑灭火灾以及解救被困在建筑里面的待解救人员时的建筑立面。

由于高层建筑的功能本身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其平面布局往往较为错综复杂,这些特点本身就给消防救援带来了一些难度,更别说开发商在设计中对建筑的外立面的形态以及建筑里面所拥有的功能比较看重,这就造成了消防登高面的设计反而出现了纰漏。

浅谈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建审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建审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建审中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现代建筑功能也日趋复杂,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而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设计,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商业综合体建筑设计的重要部分。

商业综合体建筑规模大,建筑功能复杂,对消防设计要求高。

在分析商业综合体建筑现状、火灾隐患及建筑消防建审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审核;防火设计;消防通道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集餐饮、娱乐、商场、电影院等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成为现在城市的标志与象征。

大型商业综合体在改善居民生活便利的同时,也给火灾防范与管理带来新的问题与挑战。

设计、施工单位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消防设计和施工水平,强化消防工作设计责任意识。

设计单位也要和施工企业以及消防部门,更多地进行协商沟通,解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中存在的各种疑难和容易忽视的问题。

1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分析1.1空间复杂多样,火灾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困难商业综合体各种功能组合建造,空间复杂多变,内部层层相通,部分商家改变了防火分区,缺少防火分隔;许多商家为了促销,悬挂的各种广告条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立体燃烧,火灾蔓延速度快;在人流量高峰时期,建筑内同时容纳的成千上万的人群进行娱乐、购物、餐饮等活动,人员构成也比较复杂,人们的消防安全素质也参差不齐,发生火灾时,极易造成恐慌、慌乱等情绪,导致人员疏散困难。

1.2建筑物体量大,排烟困难与其他建筑类别相比,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规模相对较大,有的综合体甚至数十万平方米。

这些建筑的中庭将上下部分贯通,地上的空间跨度大而且密闭,排烟条件差。

有些建筑物最初设计由外窗自然排烟,但由于外窗常常被大型的电子屏、广告牌及货架遮挡,很难满足自然排烟的条件。

1.3采用大量易燃可燃物装修,火灾荷载大商业综合体涉及到的商家众多,人员流动快,业主调整非常频繁,许多商户为追求装修效果,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随意增加火灾荷载,导致火灾隐患增加,消防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分析与思考

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分析与思考

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分析与思考摘要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过程中几个疑难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民用建筑12~18米高大空间场所0引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

该《办法》共31条,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13号部令是施工图设计审查的依据。

对施工图审查的内容作了规定。

2018年12月29日,为了落实贯彻国务院有关深化“放管服”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也就是部令第13号)作出修改,将第十一条“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由原来的五项内容修改成七项内容,增加了消防的安全性和人防工程防护的安全性,也就是将消防的安全性和人防工程的防护安全性纳入了施工图审查的范围。

201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消防工作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规定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

2020年4月1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

对工程建设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的制度作了规定,第51号部令规定了哪些建设工程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规定了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实行审查制度;对其它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实行备案和抽查制度。

在消防设计审查工作中,经常有窗口接件人员,审查人员对消防设计说明、设计图纸的深度如何把握有疑问。

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的内容,比如消防设计文件中的各专业消防设计说明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各专业的设计图纸(总平面、建筑结构、建筑电气、消防给水、灭火设施、暖通热能动力)深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等等,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中给予了详细规定。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结合笔者工作实际,着重介绍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经常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提高工作效能。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是消防工作的基础,开展好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对于消除建筑物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建筑物的建成投入使用,其间要经过很多人的工作,周期也十分长,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的根本就是消除建筑物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其渗透在建筑物形成的每个环节中。

但是由于制度、人员等方面的原因,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使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不能发挥提前预防的作用,建筑物的火灾隐患仍十分突出,建筑消防设施不能发挥报警、灭火及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作用。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历,提出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一、建筑消防设计审核(下称建审)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首先是建审人员少,我支队仅有三名专职建审人员,近三年平均每年审核的工程有500项,工作量很大,设计阶段根本无法参与,审核仅仅针对施工图,且无法实行分工审核和审验分离,审核中提出的意见也得不到修改,施工中监督检查少,一些问题在施工中也得不到改正,使问题留到验收阶段,许多问题整改的花费很大,造成不应有的浪费,有的问题根本无法整改,留下火灾隐患,使建审工作不能发挥其提前预防的作用,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建审人员少也使得建审工作没有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审核的工程中住宅楼占到很大一部分,而一些重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其次是建审工作中涉及的建筑工程各式各样,技术性很强,不仅要求建审人员熟悉各种消防技术规范,而且要掌握行政法律知识,要求建审人员知识全面、经验丰富,对碰到的具体情况能够具体分析,但是实际工作中建审人员死套规范,缺乏实事求是的意识,造成消防防设施的重复投入。

第三是建审人员缺少再学习再深造的机会,业务能力无从提高。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在建筑设计中,消防设计是重要内容。

消防设计既是关系到建筑安全性的重要设计内容,同时也是关系到建筑功能性的设计要素。

基于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性,加强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对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进行深入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结合当前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实际,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还存在较多问题,不但制约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影响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实效。

因此,我们应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提高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实效。

标签: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实效性;问题及对策前言对于建筑工程而言,消防设计对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具有重要作用,做好消防设计对建筑设计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建筑消防设计质量,积极开展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从目前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来看,该项工作在消防设计验收责任上划分不清,同时缺乏专业性强的审核人员,并且在具体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分工不合理的现象,制约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开展。

因此,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对提高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质量很有必要。

1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实际,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在实际开展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1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责任划分不清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过程中,设计院作为主要的参与方必须要始终坚持贯彻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消防规定,严格根据《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消防图纸进行审核,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安装单位则要根据修改后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工程施工。

供电部门和建筑质量监督部门的主要责任就是负责工程质量的审核。

但是在工程实际中,往往都是在主管部门取得了消防设计图纸之前就贸然对审核意见书进行审核同意。

这就导致了各个部门在具体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无法明确各自职责,也无法划清相关责任。

最终影响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整体效果。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作者:徐象县来源:《房地产导刊》2014年第09期【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的问题,进而提出了一些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建议,从而完善商住楼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方案,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和遏制火灾的蔓延,从而提高高层商住楼建筑的整体安全使用性能。

【关键词】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常见问题;应对措施由于高层商住楼是商业用房与住宅建筑的结合,已经逐渐代替了传统的普通住宅楼,成为了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因而,设计和审核高层住房楼建筑防火设施是尤为重要的,而根据《高规》和《建规》对商住楼防火要求,即要求商业用房建筑要采用耐火极限大于或等于1.50h的楼板、耐火极限大于或等于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以此将商用建筑与住宅建筑、其他用途的建筑安全分离,同时还规定了商住楼与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合理独立设置,然而《高规》和《建规》对于商住楼中商业建筑和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设计标准和要求没有具体规定出来,体现出目前的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规范不完善,使得高层商住楼建筑在消防设计上常出现一些问题,需要设计人员加强对这些问题的重视程度。

1.高层商住楼特点高层商住楼性质的确定是进行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基础,根据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对高层商住楼的规定,商住楼定义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而根据《高规》第3.0.1规定,民用建筑可以分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其中居住建筑中19层以及19层以上的住宅,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而10层至18层的住宅是二类高层建筑;公共建筑中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楼层建筑面积或超过50m的任意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商住楼,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而其他商住楼属于二类高层建筑。

要想准确掌握和理解高层商住楼的含义,就必须把握好商住楼与底部商业服务设置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之间区别于共同点,以免混淆,其中商业服务网点是居住建筑的首层或第二层,以及首层、第二层设置的商业性用房,例如百货店、副食店理发店等,因而,根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和《高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包括二层及二层以上营业性的商住楼,而对于一类高层建筑与二类高层建筑的区别,《高规》只是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包括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的商住楼,但是《高规》对“每层建筑面积”的范围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指出是商业部分的每层建筑,还是住宅部分的每层建筑,这种不明确的规定对于高层商住楼建筑的消防设计产生不利的影响,尤其对多栋住宅与商住楼高层建筑设计的影响最为明显。

浅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常见问题

浅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常见问题

浅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常见问题本文介绍了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结合灭火工作实践,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标签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大型公共建筑日益增多,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和技术越来越复杂,消防设计更是重中之重。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和地方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标准,对消防设计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审核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建筑设计阶段的安全隐患,没有引起设计人员的足够重视。

1 室内消火栓位置不当室内消火栓是灭火器无法控制初期火灾时的有效灭火设备,也是建筑内部扑救火灾的必需设备,在火灾扑救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常见问题主要有以下二个方面。

1.1 相邻太近建筑设计中,为满足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的要求,采用双口消火栓、消火栓相邻设置、走廊里对称设置。

这种集中设置的方法,看似节约,却没有达到消防目的。

当一个室内消火栓受到火势威胁时,第一种情况下双口水枪都无法使用,第二、三种情况下另一个消火栓也没法使用。

所以在进行消火栓设计时尽可能不使用双口消火栓,位置设计时不要相邻和对称设置。

1.2 位置不当建筑设计中,室内消火栓有时会设置在封闭楼梯间内、防烟楼梯间前室。

当火灾发生时,如果使用此消火栓,就会造成防火门无法关闭,烟雾进入楼梯间内部;如果关闭防火门,此消火栓就成为摆设,无法使用。

另外,室内消火栓暗装或嵌入在防火墙、前室与楼梯间的隔墙上,会破坏墙体的耐火极限。

封闭楼梯间内、防烟楼梯间前室是疏散人员的逃生通道,因此里面不要设置室内消火栓。

2 高位水箱合用建筑设计中,考虑节约成本、减少屋顶承重等因素,会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的高位水箱合二为一,储水量按照两个系统用水量的叠加或者较大系统用水量。

当火灾发生位置只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而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消火栓系统先工作,消耗大量高位水箱储水,当火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蔓延到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而此时高位水箱储水已经无法满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使用时间,影响灭火效果。

商住楼住宅部分消防设计审查的困惑

商住楼住宅部分消防设计审查的困惑

关键词:商柱楼住宅消防设计《高规》2005版第2.0.8对商住楼定义为:“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而2。

0.7条将综合楼定义为:“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3。

0.1条表3。

0.1将商住楼归入公共建筑,从以上条文可知商住楼应既属于综合楼的一种特殊形式,又属于公共建筑.建筑分类的目的是为了针对不同建筑类别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气、防烟排烟等提出不同的设计要求,以达到既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又节约投资的目的.商住楼对商业部分的消防设计容易把握,而对于住宅部分的设计就容易出现分歧,因现行规范中没有对商住楼住宅部分的消防设计做出明确规定是按住宅进行消防设计还是与商业部分整体考虑作为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

这给设计和消防审查人员带来了理解和执行上的困难。

如果全部按公共建筑定性,那么对住宅部分的消防设计就带来建筑等级、耐火等级、消防设计标准提高以及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消防电梯的设置、防烟前室的面积、防排烟要求等都必须按公共建筑的要求来设计,势必将造成投资提高,现逐一加以分析.1.对18层及18层以下的商住楼住宅部分符合《高规》第6。

1.1.1、6。

1。

1.2规定的是否可设一个安全出口?《高规》第6.1.1条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6.1。

1。

1、6.1。

1.2又对符合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塔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作了条件限定.商住楼主要的结构形式无外乎在底部几层商业营业厅的屋顶上设置单元式住宅或塔式住宅,而从以上条文中可知,设置一个出口的条件仅限于18层及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和塔式住宅,而商住楼属公共建筑或综合建筑,住宅部分显然不属该条所规定的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除外情形,要在设计上达到此条文的要求,住宅部分每层相邻单元均应设连通阳台或凹廊或者设置剪刀楼梯,在结构和造型设计上要做到这一点较为困难。

2。

商住楼住宅部分楼梯间设置开敞楼梯、封闭楼梯亦或防烟楼梯?《高规》第6.2.3.1对单元式住宅的楼梯设置做了明确规定,最严格的条件就是十二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而商住楼如果按全部按照公共建筑定性,则《高规》第6。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及策略分析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及策略分析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及策略分析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建筑越来越多,为了更好的利用土地,创造更大的价值,我们开始建造更多的高层商住楼,这一确实产生了较大的经济价值。

但是高层商住楼存在的疏散安全设计问题更加的明显,一旦发生火灾,很多时候来不及反应,造成的人员和财产的伤亡也是比较大的,所以在设计中一定要重视高层商住楼安全疏散消防设计。

本文对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一些应对策略。

关键词: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常见问题;解决对策一、高层商住楼火灾特点(一)火势蔓延迅速,或是不易控制高层商住楼的管道数量很多,一大发生火灾,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产生很大的火势,产生“烟囱效应”,这对人员的安全是很不利的,人员有可能来不及救援,就已经产生很大的伤害。

高层商住楼的电梯间、楼梯间和管道井等就像一个个烟囱,会使火势变得很大,造成高层商住楼的大面积的燃烧,人员的疏散工作难以进行。

(二)人员密集,疏散工作难以进行高层商住楼的人员很多,由于高层建筑的特点,所以疏散工作时间比较长,疏散工作比较难进行。

而且一旦发生火灾后人员的心理也会受到影响,其会表现的比较恐慌,心理上的恐慌就会造成行为的恐慌,就可以产生一些错误的行为,造成自身的伤害。

而且,根据实际发生的火灾情况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人们在火灾发生后,影响人们人身安全的主要就是睡眠中窒息、反应迟钝,人们火灾发生后受心理因素的影响,造成的伤害是比较大的,而且很多时候还没有来得及逃出,就已经葬身火海。

(三)救火设备落后,救火能力受限由于高层建筑的特点,所以火灾救援工作难以开展。

我国并不像西方国家的救火设备那么的先进,我国的消防设备落后,对火灾的救援工作难以开展。

高层商住楼火灾救援中需要的消防云梯,这是救援工作开展比较重要的工具。

但是我国的消防云梯的高度理论上的高度只能达到100m,无法满足现在的高层救援的需要。

而且直升机救援也难以开展,火势增大时,直升机根本无法靠近建筑,无法实施救援。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刘派来源:《中国科技纵横》2013年第12期【摘要】商住楼存在着商、住两用的使用性质,但是其在建筑设计方面的缺陷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够完善,导致商住楼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笔者分析商住楼火灾危险性,研究国内发展趋势,提出商住楼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陈述商住楼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漏洞与不足,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关键词】商住楼消防设计问题对策1 引言商住楼是一种为满足商业和住宿需求修建的建筑类型,具有人员集中、可燃物较多、起火因素繁多、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难度大等火灾危险性。

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发生商住楼特大火灾屡见不鲜,伤亡人数较大,直接财产损失巨大。

从表1列举近年来发生商住楼群死群伤特大火灾案例中可以看出,商住楼往往建筑结构复杂、使用功能繁多,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商住楼的火灾危险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4-95 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第2.0.8条定义商住楼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底部商业营业厅的层数可以为若干层,一般为商住楼的裙楼,总高度不应大于24m。

其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火灾隐患多商住楼底部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营业厅,厅室的空间和面积较大,存放大量买卖货物和营业设备,大量室内装修材料,用电设备多且用电量大,漏电、短路等几率增加,易形成点火源。

加之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存在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2.2 人员疏散难商住楼内工作人员多,楼层高,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而普通电梯在火灾时不能作为疏散使用,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一般只有楼梯,因此商住楼的疏散非常困难。

实验表明,火灾中烟气在竖直方向上的流动速度是人员疏散速度的100多倍,致使人员安全疏散十分困难。

2.3 火灾蔓延快商住楼建筑内部的电梯井、电缆井、楼梯井、风管、气管、电线管道等能迅速导致烟,火的垂直和水平蔓延,尤其是容易形成烟囱效应和延烧现象。

消防设计问答(消防图纸审查要点)

消防设计问答(消防图纸审查要点)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消防设计部分)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5.2。

3条规定,防火墙上若必须开门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耐火极限1。

2h),而第5.4.4条则明确若采用防火卷帘门分隔,则必须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3。

0h的背火温升的要求。

为何对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时间规定相差这么远?答:《高规》第5。

2。

3条规定,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防火墙上必须开设门,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其耐火极限应为1.2h。

因为防火墙上所开设的门仅为局部,而在《高规》第5。

4.4条中当用防火卷帘替代防火墙时,供作防火分隔,该耐火极限的要求应提高,要达到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要求,即《高规》第3。

0。

2条表3.0。

2中以防火墙具有不低于不燃烧3。

00h耐火极限要求。

2.《高规》第4.1.5A条规定,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等应设置在高层建筑的一、二、三层,设置在其他楼层则要采取第4。

1.5条A。

1款至第4.1。

5条A。

6款等限制措施,那么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人数众多的房间是否要作这些限制?答:如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内兼有歌舞、卡拉OK功能的集中的公共场所,则亦应按《高规》第4.1。

5条规定执行。

3。

《高规》第6。

1.1条作了较重大的调整,那么现在在继续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苏公消(2003)63号文的一些措施来解决高层建筑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问题是否继续有效?答:《高规》第6。

1.1条及第6.1.1。

1款至第6。

1。

1.3款均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

而苏公消2003[63]文中规定的措施,它不是国家规范,在新修订的《高规》第6.1.1条的规定中已包含了苏公消2003[63]号文中的规定内容.4。

《高规》第6。

1.1。

2条规定: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时,户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但在《高规》第6。

关于高层商住楼给排水、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的探讨

关于高层商住楼给排水、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的探讨

关于高层商住楼给排水、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的探讨[摘要]目前在我国的城市建筑中,高层商住楼的建筑结构占总建筑数量的比例越来越大,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建筑结构形式。

然而在这些建筑的设计中,有些设计人员没有意识到商住建筑是属于公共建筑,从而在对这些高层商住楼的给排水、消防工程进行设计时,没能充分全面考虑到高层商住楼的特点,尤其是对消防给水的设计不够完善。

现本文就来对高层商住楼中的给排水、消防设计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并提出了一些优化设计的建议和方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层商住楼;给排水;消防;设计;问题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0-0433-01在我国的城市现代化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为了满足现代生活的节奏与需求,商业住宅相结合的高层多功能建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并且在逐渐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建筑结构设计方式,在当前我国的很多大中小城市中都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

笔者在进行调查分析后得出,在对这些高层商住建筑进行给排水、消防设计中,设计手法基本相同,也能够满足建筑正常的给排水需求,但在一些细节上,如节水、消防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经过整理分析后,笔者将这些问题总结成本文,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

1、高层商住楼是公共建筑在我国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高层商住楼是应该按照公共建筑的标准来设计的。

因此在进行高层商住楼的设计时,要按照这个方向进行各部分结构的设计。

但目前往往会有一些设计者没有意识到商住楼是公共建筑这一问题,以至于在给建筑的给排水、消防工程进行设计时没有按照公共建筑的相关标准设计,而是将其作为一个高层商业楼与普通住宅的拼接,而分别设计。

显然这是不符合技术规定的。

例如按照公共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规定,在高层商住建筑的住宅区,所有电梯的前室、公共空间等地方都应该安装自动喷水灭火装置,但若将高层商住楼分别按照商业楼与住宅楼设计,这些设计部位就易被忽视,从而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探讨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探讨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探讨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的建设规模逐渐扩大,在此背景下,本篇文章就消防部门在建筑工程的审核验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展开了讨论,并从消防审核验收部门的角度出发,给出了相应的对策,从而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关键词:消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城市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

各种建筑的规模和使用性质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就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来安装一系列的消防安全设施。

在进行建设项目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时,消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了很多工程技术与质量问题,身为消防监管单位,不仅要对其进行好监管,还要对其进行技术服务,从源头控制质量,才能不断加强消防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管。

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的几个常见问题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存在着固有的安全隐患,建筑企业为适应设计市场的激烈竞争,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低廉价格揽收业务、不了解设计条件等问题;设计师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以及缺乏一定的配合,一旦离开了图库,他们的脑子就会一片空白,连绘画都做不到,更别谈设计了。

因为建筑本身的特殊性,再加上各个项目的特殊性,使得建筑在朝向、体量、高度、间距、面积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这就导致了设计者在设计时存在着一定的失误,并且致使很多设计师对强制性规定出现了违背情况,这就对建筑设计的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由于室内和室外消火栓供水系统的安装不规范。

主要是因为施工人员技术力量薄弱、施工单位与市政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不顺畅、建设单位对消防供水施工人员的监督不力。

管理与维修工作不完善,没有专项资金进行维修。

有的单位为了压缩基础支出,或为了减少费用,选用了质量差、价格便宜的灭火产品,这样就很难保证质量;有些设备在短期内就发生了系统瘫痪,最后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3.基础设备建设过程中存在滞后性,部分供水建设的落后,造成了公共消防项目的建设滞后。

浅谈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建审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建审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建审中的问题及对策作者:邓晓青来源:《科技与创新》2017年第03期摘要:商业综合体建筑规模大,建筑使用功能复杂,在消防中对防火设计的要求较高。

通过对商业综合体建筑的现状、火灾危险性和建筑设计以及消防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审核;防火设计;消防通道中图分类号:TU247;TU99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ki.kjycx.2017.03.027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出现了不少大体量的综合性建筑。

这对改善城市景观和人民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

建筑因其占地面积小、充分利用空间、能有效地解决城市用地紧张,特别是它的面积集中、体形高大、能满足人们多功能使用的需要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并已成为现代化城市特征的重要标志之一。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中包括商场、娱乐设施和住宅等建筑,能够发挥其正常的功能和作用。

除了合理的功能分区之外,还必须有合理的消防防火规范设计。

这些大型建筑功能多样,交通路线错综复杂。

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综合性建筑的特殊性,对其防火性能的审核成了重要问题,也是目前消防工程审核中最大的难点问题之一。

1 商业综合体建筑防火设计中的问题1.1 疏散通道多,消防设计不够完善商业综合体建筑体量大,内部结构复杂,由于层数较多,疏散的垂直距离较长,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往往需要很长的疏散时间,再加上人数众多,恐慌心理和盲目随从心理的作用,常常出现拥挤现象,甚至发生踩踏事件。

商业综合体建筑主要立足于内部消防给水设施,由于受到消防设施条件的限制,常常给扑救工作带来不少困难。

比如遇到大面积火灾,通常发生水量不够、水泵故障、水压不够等事故,延误最佳灭火时机。

1.2 防火设计存在不符合规范的问题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易出现防火分区面积偏大或者没有防火分区的情况。

有的商业综合体建筑规模大、空间大,尤其是商业楼、展览楼、综合大楼,用途广、可燃物量大。

消防设计疑问及答复(综合)

消防设计疑问及答复(综合)
14、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 5 米,而不能超过多少米?多少米为 限,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是否可确定为 12 米?
高度大于 50 米的为 15 米,高度不大于 50 米的为 10 米,转弯半径为 12 米。
15、楼高超过 50 米,首至四层为商业、餐饮行装公共功能,其余上部楼层 为住宅或办公,首至四层平面没有向外扩大,是否可以算是裙楼,只从首到四层 的楼梯,能否视为裙楼梯,只做封闭楼梯?(四层楼顶高度不超过 24 米)
52、《高规》第 3.0.2 条中住宅单元之间的墙(2h 耐火极限)是指什么墙, 与我们通常要求的栋与栋之间相邻外墙有什么区别?各单元之间相邻的墙可否 共用,如共用时使用框架结构会不会产生衡阳接连倒塌的事故?
53、怎样定义塔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 塔式住宅系指竖向通道集中布置,由共用楼梯或由楼梯与电梯将多套住房 组成一个单元式楼层平面,且每套住房的户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不超过 10m 的住宅。
开向外廊的楼梯可不设门。
34、《建规》第 5.3.1 条第一点及第 5.3.8 条第二点,条文已落后于社会发展。 应执行。
35、餐厅、商场人数计算规范不明确;按经验数据估算,楼梯的宽度按 1m/100 人指标,不好布置,楼梯数太多。
建议做评估,按每个分区计算总宽度。
36、相邻两个防火分区 2 米、4 米的距离,能否根据房间性质区别处理, 如一边或两边相邻都是厕所可适当不受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梯计算。
7、中庭排烟的条文《高规》8.4.2.3 条标点符号使用不当,容易造成误解, 会使人误认为中庭体积小于 17000m³时,排烟量也需 102000m³/h。建议本条文 修改为:
“中庭体积小于 17000m³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 6 次/h 换气计算。中庭体 积大于 17000m³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 4 次/h 换气计算,但此时的最小排烟 量不应小于 102000m³/h。”

浅谈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本文就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从而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希望能够对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监督;消防审核引言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是消防监督工作的关键,主要是由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报送的图纸进行消防审核,以便在消防设计中所存在的消防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由此可见,在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过程中,若审核人员对审核要求没有掌握,或者对审核所支持的技术规范没有完全理解,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审核准确性。

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而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审核的第一道防线,对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安全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实施的技术审核。

《消防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多部技术规范和规定对建筑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1.建筑工程平面布置设计消防审核问题1.1消防车道的设置当建筑沿街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根据有关规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另外,高层建筑的四周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必要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1.2建筑中人行通道的设置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商住楼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热

商住楼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热

商住楼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热[ 作者:刘珠峰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650 | 更新时间:2011-1-20 | 文章录入:imste 2011年第 14 期 ](呼和浩特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00)摘要:文章在分析商住楼消防设计中存在的常见问题的基础上,进行了对策性的思考,进一步明确了商住楼的定义,并对规范商住楼消防设计中需要修订、完善的内容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商住楼;消防设计;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TU9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2010)14—0086—02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商住楼因具备商与住的特点,逐渐取代了普通住宅楼,成为临街建筑的主要形式。

由于目前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对该类建筑的消防设计作出了规定但不详尽,因而经常导致设计和审核人员产生分歧。

笔者结合从事审核工作的实践,在对现有商住楼消防设计调研的基础上,对其中容易产生分歧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规范在该内容上的修订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1 商住楼的鉴定对商住楼进行正确的鉴定,是为建筑定性的关键,也是消防设计和审核的基础。

《高规》第 2.0.8条对商住楼定义如下:商住楼是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准确把握和理解商住楼的定义,就要了解商住楼与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综合楼之间的区别和联系,避免混淆。

商业服务网点是指“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 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应列为普通住宅进行消防设计,并不属于商住楼。

《高规》第2.0.7 条对综合楼定义为:“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
为了避免向住宅部分蔓延火灾在规范中需要明确规定对分隔构件的耐火极限进行提升将防火挑檐等增加到商业部分的安全出口以及门窗处对窗栏墙宽度进行增加等等这样才可以独立出来住宅部结语通过上文的叙述分析我们可以得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今高层商住楼数量越来越多但是我国在相关规范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高层商住楼的消防设计工作在设计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诸多的问题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标准被降低或者提升这样都会对高层商住楼的安全性和经济合理性产生影响
C h i n a

l 消 安 全 与 技 术
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
陈 海 涛 ( 常 德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桃 源 县 消 防 大 队 , 湖南常德 4 1 5 0 0 0 ) 【 摘 要 】随着时代 的进 步和 社会 经济的发展 , 出现 了大量 的高层 商住 楼 , 这 些 高层 商住楼 有着较 大的体 型和 多样 化的形 式; 但是通过 研 究发 现, 在 我 国相 关的 防火设计规 范 中, 却 没有 从概念 上明确 界定 高层 商住楼 、 带有 商业服务 网点的 高层住 宅楼 和 高层 综合楼 , 这样设 计单位 就会对 消防设计 标 准故 意降低 , 从 而影响到 高层 商住楼 的安 全性。 本文 简要分析 了高层 商住楼 建筑 消防设计 中常见 问题 与应 对措 施, 希望 可以提 供一 些有价值 的参考
1与商住楼相关术语的定义解释

二类 高层 建筑或者一类高层建筑 , 那么 依据 我国的相 关规 定 , 需要 是商住楼 : 指的是高层建筑, 主要包括住宅和底部商业营业厅 。 对 防烟楼 梯间进行设置 。 但是在对 疏散 楼梯间进行设置时 , 需要充 二是商业服务 网点 : 居住建筑 , 但是 有百货店 、 邮政所 、 理发店 分考虑楼梯间防火设计 的作用和 目的 , 严格依据疏散距离和疏散人 以及粮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设置于首层 或者首层及二层 , 这种用房 员数量 以及建筑物层数来进行 。 如 果商业营业厅只有两三层 , 那么 建筑面积在3 0 0 m 以内, 需要将耐火极 限在 1 . 5 0 1 " 1 以上的楼板 以及耐 火极限在2 . 0 0 h以上 的隔墙 , 并且 隔墙 没有 门窗洞 口, 以便来有效分 只需要对 封闭楼梯 间进行设置 即可 ; 如果疏散要 求可 以满 足, 那么 防烟楼梯 间就不需要设置 。 因此 , 如果商业营业厅建筑高度在2 立设 置它的安全 出口、 疏 散楼 梯以及 内, 那 么就可 以将其看作为高层建筑 的裙房 , 依据 高规》 的相关规 居 住 部 分 的安 全 出 口和疏 散楼 梯 。 定, 将封 闭楼梯 间应用过来 即可 ; 如果商业营业 厅在2 4 m以上 , 那么 三 是综合楼 : 指 的是公共建筑 , 楼层 有两种或者两种 以上 的用 就需要严格依据 防烟楼梯 间的要求来设置楼梯 间 。 途。 因此我们可以得 知, 商住楼从属于综合楼 。 如果按照综合楼的防 三是商住楼住宅部分的消 防设计 问题 : 我国在相关的规定 中, 火 要求来处理商住楼 , 就 会过于严 格 , 因此 , 在相应 的规定 中 , 就划 除了《 高规 . 1 . 3 A没有明确规定商住楼中住宅的消防设计 , 那么在 分 出来 了这类型是的综合楼, 商住楼的防火要 求要小于综合楼的公 设计 的过程 中只需要 结合其他条款来进行 。 在具 体的实践 过程 中, 共建筑 。 如果商住楼将一般公共建筑的规定和要求给完全套用过来 , 将 其设 计标准进行大 幅度提升 , 这样投资成本就会获得增加 , 与消防设计 2高层 商住楼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 作 中技 术人 才缺 乏 的 问题
准; ( 消 防机 构 内部 责 任 不 明 确 , 分 工、 分 级 负责在 “ 罚 不 责
众” 的 意识 作 用 下 . 往 往 造 成 无 人 负责 , 使 责任 更 不 明确 。
2 . 2 改革 建 筑 消 防设 计审 核 工作 制 度 。提 高建 筑 物 1 . 3 设计 、 施工 人员消防意识不 强 , 缺 少应有消 防知识 消 防安 全 水平
L 0 C A R B 0 N V / 0 R L D 2 0 1 7 / 6
建筑= 肖能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 道平 (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 福建 平潭 3 5 0 4 0 0 )
【 摘 要】 建筑消防设计 审核 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 分 , 重视和加强建筑消 防设计审核 , 对保证建筑安 全, 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都有重要意义。
【 摘 要】 本文以福州正荣财富中心商业区硬质景观为调查现象 希 望 通 过 对其 的 探 索 , 对 其 进行 优 化 与 提 升 , 将 其 打 造 为 兼 具 美观 实 用 为 一体 的
商业区。
【 关键词 】 硬质景观 ; 调查 i 优化 【 中图分类号 】 T U 9 7 3 + . 1 7 【 文献标识码 】 A
监督检查不到位、 建 筑物 火 灾 隐 患 突 出、 建 筑 消防 设 施 完整 好
培 训、 再教 育机会 少 , 建 审人 员缺 少 学 习机 会 , 理 论 和 能 力 无
从提 高, 造 成 建 审 工作 中, 把关不严 、 质量不高。
用 率 低 等 等 一 系列 问题 的 出现 。但 是 公 安 消 防机 构 受 编 制 的 限制 , 人 员 总数 不 可 能 增 加 的 条 件 下 , 要做 好建 审工作 : ①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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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柱楼住宅消防设计
《高规》2005版第2.0.8对商住楼定义为:“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而2.0.7条将综合楼定义为:“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3.0.1条表3.0.1将商住楼归入公共建筑,从以上条文可知商住楼应既属于综合楼的一种特殊形式,又属于公共建筑。

建筑分类的目的是为了针对不同建筑类别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气、防烟排烟等提出不同的设计要求,以达到既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又节约投资的目的。

商住楼对商业部分的消防设计容易把握,而对于住宅部分的设计就容易出现分歧,因现行规范中没有对商住楼住宅部分的消防设计做出明确规定是按住宅进行消防设计还是与商业部分整体考虑作为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

这给设计和消防审查人员带来了理解和执行上的困难。

如果全部按公共建筑定性,那么对住宅部分的消防设计就带来建筑等级、耐火等级、消防设计标准提高以及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消防电梯的设置、防烟前室的面积、防排烟要求等都必须按公共建筑的要求来设计,势必将造成投资提高,现逐一加以分析。

1.对18层及18层以下的商住楼住宅部分符合《高规》第6.1.1.1、6.1.1.2规定的是否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高规》第6.1.1条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6.1.1.1、6.1.1.2又对符合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塔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作了条件限定。

商住楼主要的结构形式无外乎在底部几层商业营业厅的屋顶上设置单元式住宅或塔式住宅,而从以上条文中可知,
设置一个出口的条件仅限于18层及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和塔式住宅,而商住楼属公共建筑或综合建筑,住宅部分显然不属该条所规定的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除外情形,要在设计上达到此条文的要求,住宅部分每层相邻单元均应设连通阳台或凹廊或者设置剪刀楼梯,在结构和造型设计上要做到这一点较为困难。

2.商住楼住宅部分楼梯间设置开敞楼梯、封闭楼梯亦或防烟楼梯?
《高规》第6.2.3.1对单元式住宅的楼梯设置做了明确规定,最严格的条件就是十二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而商住楼如果按全部按照公共建筑定性,则《高规》第6.2.1条规定,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也即高度超过32m的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必须设置防烟楼梯间,而设置防烟楼梯间必须设置防烟前室、或不同朝向的阳台、凹廊,如果不具备自然排烟还需设置机械防烟。

但是住宅部分做防烟楼梯间在技术上和经济上都不合理。

3.应否设置消防电梯?
《高规》第6.3.1.4规定,高度超过32m的商住楼应设消防电梯,设消防电梯就意味着必须设置消防电梯前室,而且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前室的面积不一致,增大了住宅部分的公摊面积;
4、消防给水如何设计?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
高层建筑类别建筑高
度(m)
消火栓用水量(L/S)
室外室内
普通住宅≤5015 10
>50 15 20
二类高层商住楼≤5020 20 >50 20 30
一类高层商住楼≤5030 30 >50 30 40
4.1《高规》7.2.2规定的商住楼和住宅的消防用水量差别较大(见下表),这就涉及到消防水池容积、屋顶消防水箱容积、消防水泵的流量、消防泵用电机的功率等;
《高规》7.3.3条规定作为公共建筑的商住楼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3.00h计算,这必将大大增加商柱楼的消防用水量。

4.2《高规》7.2.2规定商住楼住宅部分不符合设置一根竖管和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的规定,试想在楼梯间如此狭小的空间内设置两根消火栓立管、两座消火栓箱是什么样子?电梯、户门、楼梯出入口、管道井检查门等占据了墙面大部分面积,实在难以找出安装两具室内消火栓的位置,且既便是勉强安装,其突出的箱体也将严重影响前室的正常使用。

4.3《高规》7.6.3.2条规定商住楼住宅部分的走道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明确严于7.6.1、7.6.2条之规定。

布置管道的空间何来?为照顾住宅部分,喷淋泵的流量和扬程还必须加大。

5商住楼住宅部分按纯住宅进行消防设计的可行性
5.1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单元之间有实体墙隔开,每个单元作为一个较为独立的防火分区,较好地隔断了火灾水平方向的发展.
5.2住宅部分的人员疏散系统独立于商业部分。

商住楼中的商业营业厅与上部住宅从疏散通道到围护结构已经完全分开,虽然偶有设备管道共用,但只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能够消除消防时商业部分对住宅部分的影响
5.3笔者就住宅部分可否依照《高规》中对高层住宅的有关条文要求来进行消防设计专门请教过《高规》管理组的专家,答复是:在保证商住楼中住宅楼层的疏散楼梯独立设置的前提下,可对商住楼的商业部分按公共建筑进行安全疏散设计,对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的设计=按照商住楼的高度折算后的纯住宅进行安全疏散设计,即非住宅区按3m一层计入住宅总层数。

如:17层的商住楼,底部两层商场层高4.5M,住宅部分的层高为3.0M。

它的等效的住宅层数是:底部折算为9.0/3=3层,再加上住宅部分的15层。

一共是18层,就按照18层的纯住宅对住宅部分进行消防设计,而商场部分要按照公建的要求来设计。

这仅是对规范的灵活变通执行,虽在规范中找不到相应依据,但符合《高规》1.0.2条提出的“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理念。

建议今后《高规》修订时对以上问题予以明确,减少对规范理解的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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