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区胸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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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区胸卡管理制度

胸卡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配合人员管理及门卫管理需要,维护公司办公区之的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总经理除外)

3.0 实施细则:

3.1 员工进出公司时及上班时段内须佩戴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3.2 来宾访客则于门卫室申请来宾证后,方可进入公司洽谈业务。

3.3 胸卡证之制发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4.0 种类及样式:

4.1 胸卡分为三种:

4.1.1 正式卡:指正式任用员工所戴;

4.1.2 试用卡:指试用期间员工所佩戴;

4.2 正式卡及试用卡均须张帖员工个人相片,无相片者,须于领用一周内补贴。

5.0 佩戴:

胸卡一律佩戴于胸前明显的地方,须正面朝前可供识别,以夹扣或别针挂在胸前即可。在施工、销售现场,工程部、销售部人员要佩戴胸卡。

6.0 员工胸卡管理:

6.1 胸卡损毁,应向人力资源部办理重发(须以旧证换新证),并缴交工本费若干。

6.2 胸卡证未依规定张贴相片者,视同未戴胸卡处理。

6.3 胸卡遗失,应向办公室办理重发,应缴交罚款50元。

6.4 员工调动不同部门时,应向人力资源部办理重发,并不需付工本费。

6.5 员工离职时,应将胸卡缴回人力资源部。

6.6 进出公司:

6.6.1 员工出公司时,应将识别证交于门卫保管,待回公司再依序领取;因遗失,则由门卫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门卫并应将名单交到办公室。

6.6.2 遗失胸卡的人员应尽速到办公室补办。缴交罚款30元。

7.0 来宾证管理:来宾访客进入公司应于门卫室申请来宾证,公务完毕离公司需缴回,不得将来宾证借给他人使用。

8.0 实施与修改: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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