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证书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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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科学学院学生活动相关证书发放的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院学生工作的一体化进程,加强各学生组织的紧密联系,使得各项学生活动更加系统化,特发布此项有关我院学生活动证书发放的管理办法。旨在为各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奖项设置提供一个可依照的规范和可参照的模版,为各项活动的开展奠定好基础。具体规范如下。
1.所有荣誉证书、证书及聘书均由生命科学学院团委秘书处在统计各学生组织需求后统一购买。
2.各学生组织活动前需向团委书记提出活动申请和活动策划书,在活动策划书中说明活动奖项设置及证书需求。经团委书记批准后,各学生组织同时领取空白证书。
3.各学生组织在领取证书后,自行根据证书模板到指定地点进行打印。
4.打印结束后,各学生组织代表将证书上交至团委书记处,加盖院团委公章后方可生效。
5.根据学生活动性质的差异,可分为两大类别:竞赛类和评选类。竞赛类产生的“等级性”鼓励(一等、二等、三等、优秀等)一律颁发“证书”。评选类产生的“称号性”鼓励一律颁发“荣誉证书”。
6.证书及荣誉证书落款处团委写简称,即“生命科学学院团委”。聘书作为学生工作的证明和肯定,落款处不可简写,即写明“共青团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在证书、荣誉证书及聘书中,各学生组织名称均不可写简称,但前面不再需写“生命科学学院”。
7.具体说明:
(1)姓名字体用华文行楷加粗;
(2)正文字体用楷体,具体奖项字体用华文行楷加粗,字号比正文字号大一号;
(3)落款字体用华文楷体加粗,第一行为“生命科学学院团委”(聘书为“共青团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第二行为具体学生组织全称,第三行为日期。落款设置为右侧居中。落款与正文之间空一行;
(4)具体字号,根据可内容多少适当调节。参考字号:姓名为一号字,正文用小二号字,职务名称用小一号字,落款用小三号字;
(5)行间距为1.5倍行距;
(6)模板中横线上为替换内容,打印时去掉下划线。
8.证书、荣誉证书及聘书模板见附录。
共青团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