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区沉降菌培养检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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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规范洁净区沉降菌培养检验操作标准

二、适用范围:洁净区沉降菌培养检验操作操作

三、责任者:质量管理部

四、内容:

1.沉降菌培养

1.1由QC人员将复核的培养皿转移至恒温培养箱;

1.2培养前,培养箱温度应设为32℃或者22℃,1小时后检测培养箱温度是否恢复正常;1.3采用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配制的培养皿时,在32℃的培养箱中培养,培养时间为2天;采用沙氏培养基配制的培养皿时,在22℃培养箱中培养,时间为5天;

1.4培养时每天检测培养箱温度一次,以培养箱中温度计温度为准。

2.检测(菌落计数)

2.1用肉眼对培养皿上所有菌落直接计数,专人复核是否计数有遗漏;

2.2若平板上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菌落重叠,可分辨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2.3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对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不要漏记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并须注意细菌菌落与培养基沉淀物的区别。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

2.4将所计数菌落进行记录,然后进行结果计算。

3.结果计算:

3.1用计数方法得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

按下式计算:

式中:

M——平均菌落数

M 1——1号培养皿菌落数

M

——2号培养皿菌落数

2

Mn——n号培养皿菌落数

N——培养皿总数

3.2结果评定:

3.2.1用平均菌落数判断洁净室(区)空气中微生物;

3.2.2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

3.2.3若某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则必须对此区域先进行消毒,然后重新采样两次,测试结果均须合格。

4.洁净区沉降菌检测标准:

4.1洁净区沉降菌检测静态标准:

4.2洁净区沉降菌检测动态标准:

5.非主要工作区的其他洁净区域,静态测试频次为每半年测试一次,动态测试频次为每一年

测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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