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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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监管部门、乡镇(街办)、企业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逐级落实职业危害申报、检测监控和警示告知“三项制度”,狠抓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卫生培训和企业作业场所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并通过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多方位实施,促进了企业、监管部门“两个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为加快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县安监局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确定3 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并吸收各乡镇(街办)分管领导、安监站长全程参与领导组工作。同时强化了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的横向联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全程配合安监等部门全力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大多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了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具体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全面摸底,整体推进,确保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具
体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由县安监局牵头,各乡镇(街办)、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配合,在上年度摸排的基础上,对我县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作业场所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汇总,全县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xx家,接触职业危害人数xxx人(其中:男职工xxx 人,女职工xxx人),我县境内无石英砂加工及石棉制品制造企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xx个,从业人员xx人,主要职业危害甲醛、苯中毒。由此将我县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锁定为冶炼、铸造、焦化、制鞋、木质家具制造、面粉加工、纺织、化工等生产企业,特别对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实行了建档管理,工作上做到了有得放矢;今年以来,县安监局按照省、市、县201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总体安排意见要求,分别制定了《2013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安排》、《2013年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各乡镇、涉及职业危害企业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与太原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联合对100家企业的104名监管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2013年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执法依据、检查范围、组织机构、时间安排、排查内容(具体检查要素标准表格)、检查方式及有关要求,划定了执法检查进度计划(与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同步进行),本项工作从今年xx月份开始已全面展开。通过交叉检查、分片督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大了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特别对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2个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清徐县华联家具厂、清徐县宝柱木器厂)依法采取了停产、停业整顿措施。对另外xx个制造企业,从服务企业的角度出发,监督督促企业抓好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包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以及结果公示,警示标识设置的
完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完善维修等工作)。全年度共计执法检查xx人次,查处隐患xxx条,整改xxx条,对未进行检测、申报的xx家企业依法下达了整改指令,限期整改。上述工作的全面开展,为促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义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突出重点,分工协作,确保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今年以来,县安监局与卫生、人社、工会、各乡镇(街办)等部门配合,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加大了对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从督促帮助企业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入手,全面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在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太原市安全生产技术咨询中心、山西省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所、山西xxx公司对炭黑、焦化、水泥制造、面粉加工、纺织生产、木质家具制造、乙炔生产、焦化、洗煤、冶炼、铸造等xx家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开展了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全年度督促指导xxx家企业建立完善了职业危害警示告知、职业危害防治等各项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7203-2007),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卡悬挂、设置管理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本项工作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必达标企业执行情况良好。统计数据表明,全县企业共设置各种警示标志、标识牌匾3567块。县安监局为配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印制
国家安监总局令47号、48号、49号、51号等内容1420余份,全部免费发放企业,意在提高企业安全自查自改主体责任意识及规范职业卫生监管标准化工作。全县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一线从业人员xxxx人进行了体检。为落实乡镇监管责任,县安委办下发清安办发考核文件,将本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以落实,对期限内完不成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乡镇将扣减相应分值,并同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全年度通过深入开展以水泥制造、木质家具、焦化、铸造、炭黑等行业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投入资金xxx万元,上述行业领域12家企业率先实现职业病防治规划规定的目标。
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急待解决的问题
1、从政府和部门监管情况看,一是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距,重“伤亡事故”、轻“职业病危害”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比较严重。二是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滞后,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强、装备不足,检测手段落后,信息渠道不畅等诸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治理工作的开展。
2、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看,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使用落后工艺、超期服役的机械设备,甚至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不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二是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管理薄弱。不少企业没有真正建立起职业卫方面的规章制度,没有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浓度检测,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三是由于管理不到位、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简陋等原因,一些企业职业危害浓度强度超标现象呈现,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有待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