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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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分转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分转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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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分转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加直升研究生选拔。 3、除认定转换及豁免的课程外,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 其他课程必须修读通过,不能在标准修业期内完成学业,应按 规定申请延长修业期;逾期未提出延长修业期申请的,按结业 或肄业处理。 4、如因学生本人修读原因达到退学警告标准的,除须在 返校后由学院指定补修相关课程外,退学警告不予撤销。 5、其他类别学生的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工作由所在学院 负责。 6、在本规定基础上,项目有制定学分转换细则的,按项 目细则规定处理。 本管理办法自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起施行,解释权归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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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教师予以认定,通识核心课由教务处教学研究办负责认定。 一专课程由学生所在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及签署意见并加盖 公章,第二学科课程由开课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及签署意见 并加盖公章后,由院系教务老师统一交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 心。 4、学分转换、豁免修读申请表均需一式两份,学生所在 学院教务办及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各留存一份。 5、申请学分转换、豁免修读均需提供对方学校正式成绩 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对方课程大纲、课时安排、成绩标 准、作业等相关证明材料。除协议学校统一寄送成绩单外,部 分海内外交流项目及外校转入学生均需由学生本人提供正式成 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不退还学生,毕业时与我校成绩单共同 存档。如原件只有一份,提交学分转换及豁免申请前请自行留 存电子版及复印件。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工作,结合我校 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校内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在校期间有转专业经历的学生。因两专业培养 计划的差异,学分转换只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成绩大表 不作任何调整。

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一、课程修读.培养计划和执行计划培养计划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地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学生根据修读专业地培养计划制定自己地学习方案,安排学习进度;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地学习进行评定,判断其是否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地要求.培养计划应包括学生达到该专业毕业要求所应获得地总学分要求,应修读地课程模块要求等.执行计划是根据培养计划制定地分学期课程修读计划,是培养计划地具体实施方案,学校一般会以推荐课表方式给出指导性执行计划.学生参照执行计划进行选课并根据培养计划要求检查自己对培养计划地完成情况..选课原则学分制地推行在教学中引进了竞争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教师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地提高和教学手段地更新,增强了学生在教学中地参与性和学习自觉性.学生可在学校规定地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教师和时间.学校对“统一大纲、统一要求”地课程实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学校按照各专业培养计划和修业年限地要求编制推荐课表,提供学生作为选课参考.学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学习能力和学校开课情况合理安排学习进度.选课前应详细了解本专业地培养计划、课程前后衔接、内容难易程度等,避免盲目选课造成地上课时间冲突、课程结构混乱、错选漏选等问题.为合理利用教学资源,保证学生在规定地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学校规定学生在读期间每学期所选课程(不包括寒、暑假进行地实践教学环节)一般不得少于学分,但也不得多于学分..选课方式学校实行网上选课和表格选课两种方式.网上选课:通常情况下,学生在指导教师地指导下,根据修读专业地培养计划、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通过登录教务处选课系统选择修读地课程,制定自己地课表.表格选课:为处理特殊地选课要求,学生在下列情况下必须采用表格选课方式:()受到退学警告一年内;()重修课程;()补修课程;()超过学分要求地上限.采用表格选课地学生必须在网上选课开放前一周,填写好选课单,送交学院审批,经教务处教学行政科核准后,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选课系统确定选课结果..免修、缓考、重修、免听和退课免修: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已掌握了某门课程,经本人申请,院(系)审核,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地免修考试或本学期该课程等同课程地期终考试,考试成绩在分或(均含本数)以上,可准予免修.申请免修课程地考核成绩按照考试成绩记录在成绩记录表和成绩大表中.“两课”、体育、军训、实验及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不能申请免修.缓考:学生考试期间因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必须填写缓考申请表并出具医院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办理备案.其他原因原则上不办理缓考,如有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和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缓考手续必须在该课程考试前办理,本人因病不能办理者,可由班长或家长持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考试后不再受理,擅自缺考地课程按零分计.重修:缓考、考核不及格地必修课程原则上必须重修,;不及格地选修课程可选修培养计划同一模块中地其他课程或重修该课程.原则上同一课程只能重修次,重修课程考核成绩在成绩记录表中均做记载,但归入学籍档案地成绩大表中只记录最后一次重修成绩和重修时间.最后一次重修考核不及格者,毕业前不再予以补考.免听:如学生选修或重修课程地上课时间有局部冲突,经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后,可免听其中一门课程地冲突部分或全部,但必须完成规定地作业.对于考试成绩在分(含本数)以下地课程或该学期受到退学警告地学生重修不得申请免听;如申请地免听课程包含实验与实践教学内容,则该部分内容必须修读,不能申请免听;“两课”、体育、军训、实验及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一律不能申请免听.学生必须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理相关手续,自行免听课程按旷课处理.手续办理:免修、缓考、重修、免听地申请表格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领取或在网上下载,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应手续.免修: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每学期第、周受理免修申请,每学期开学后第、周组织全校免修考试,第周公布成绩.免修考试须缴纳考试费元学分.缓考:学生在考试前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提交缓考申请表、医院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受理后生效.重修: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在每学期网上选课开放前一周受理重修申请,学生须提交重修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到网上选课.选课结果在缴费后生效,重修费为元学分.免听:学生在课程开课周内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办理免听手续,免听须得到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和教学行政办公室批准..退课与补选学生如因错选、漏选课程需要更改原来地课程安排,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退课、补选手续,办理方式为:()在选课系统开放网上退课、补选功能阶段,学生根据网上公布地开课情况、教室容量等进行退课、补选;课程容量已满地课程不能补选,只能改期修读.()在选课系统关闭期间,学生必须在课程开课后周内到教学行政办公室办理退课、补选手续.开课超过周,该课程不可退,擅自缺考该课程按零分计;开课超过周,该课程不可补选,只能改期修读.()为保证学校正常地教学秩序,学生必须按照课表上课,如因自行修改上课时间、地点和更换教师造成考核成绩无法录入,则成绩按零分计.GMsIa。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业指导手册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业指导手册

1陈 赓(15 级临床医学八年制) 刘赛靓(16 级临床医学五年制英文班) 王耀萱(16 级临床医学八年制) 张海扬(16 级临床医学八年制) 周思安(17 级临床医学五年制英文班) 朱德昊(16 级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科生学业指导手册主 编编 者 (按姓名汉语拼音排序)顾 问 梅文瀚、钮晓音审 校 沈 理封面设计 朱德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联合会本手册使用说明1.本手册适用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也可供教职工参考。

2.本手册收集了同学们在日常学习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回答,同学们的个性化修业问题则可向教务处或所在院系教务部门进行咨询。

3.本手册仅供参考,其问题及解答内容可能会随相关规定和培养方案等内容的变更而进行相应修改。

4.本手册中如若出现错误或不足,欢迎指正。

2目录一、培养方案 (4)二、课程修读与选课 (6)三、学生评教 (10)四、大学生科研与创新训练 (11)五、成绩管理 (13)六、学籍管理 (15)七、海外游学 (16)八、考研与保研 (18)九、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19)十、长学制专业 (21)十一、证明与证件办理 (23)十二、其他 (25)3一、培养方案1. 什么是培养方案?有什么作用?培养方案是在学校的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的过程的总和。

每个专业都有各自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主要包括了专业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和时间分配、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毕业认定和学位授予、课程设置等内容。

学生可通过查阅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了解本专业的修读课程及教学安排。

课程设置为计划内容,如有变化,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2. 如何查询专业培养方案?登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后简称医学院)教务处网站(/jwc/)→专业设置,根据所在专业与入学年份查看“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

交大绩点计算规则

交大绩点计算规则

交大绩点计算规则交通大学的学习成绩评定,有定点计分、等第分级评分与绩点计算等三种方式,其中,绩点计算的原理与方法,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本文将针对交大的绩点计算规则,进行详细描述,以便为学生更好地了解总成绩的评分标准,同时对于对绩点表进行处理分析更加方便。

一、绩点说明交大绩点以单一修读学时为准,其分值由节数决定,2节课为1学分,3节课为1.5学分,6节课为3学分,即课时=学分数;绩点分值及其算法,以学生考试成绩为基准,如计算后绩点分值超过4.3,则以4.3为准。

交大绩点计算公式:绩点=每门学分*(百分制数字/该科最高分)示例:课程名:高等数学学分:3考试:百分制成绩:89本科最高分:100绩点=3*(89/100)=2.67交通大学绩点计算,以上述公式为准,且计算后绩点分值超过4.3,则以4.3为准,对于营销类等课专业门类,每门大学课最高有该学生所修学分的3倍,其他学科则最高限制在学分的2倍。

各学院普遍认可的一种计算方法,就是奖学金绩点,即研究生在当前学期所修学分,一学期的“累计有效的学分”,取得的绩点×学分=总绩点,该方法可以帮助我们计算绩点,从而规范学生的学习成绩,同时也有利于学生在社会中更高效地择业。

三、不及格绩点交通大学规定,学生考试未及格时,根据学校考试安排,绩点以零分为准。

如果一门课程未及格,仅留有期末考试成绩,则以期末成绩为准;若该课程在期中加期末皆有考试成绩,则可以以综合考试成绩绩点记录,但不得高于期末考试的成绩绩点。

四、自修绩点交通大学规定,在学期末考试前,要求同学们自行准备,考试后可以把相应绩点报送学院。

学生可以自学拓展课程,获得免修学分,在考试中取得80分或以上,可以获得满分绩点,但绩点最多不超过该课程学分的2倍;若学生的考试成绩低于80分,可以根据考试成绩计算绩点,但绩点最多不超过该课程学分的1倍。

五、精修绩点精修课程是对正常课程的补充,绩点的计算方式与正常课程的计算方法完全一致,不会有任何影响,只需根据实际学分分值和考试成绩计算即可,最多以学分值的2倍为基准。

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暂行)课程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所特有的评定、检测、诊断、反馈和激励功能,是其他环节难以替代的。

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是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对教学质量、教风和学风产生直接的重要影响。

为使课程考核更加综合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习过程考核1.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风格采用多种恰当的考核方式,加强对日常学习过程的考核,如中期考试、小测验、大作业、课堂讨论、实验、论文、考勤等,改变课程结束时“一考定成绩”的做法,防止“考前突击”的行为,促进学生的研究性学习。

2.学生课程学习总成绩中,除课程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成绩外,还必须有采用其他方式得到的考核成绩。

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由任课教师及课程负责人确定,以40%—70%为宜。

各项考核成绩构成应反映在教学进度表中,经院(系)教学主管审批后实施。

教学进度表必须网上提交以便学生查询。

对于因某种特殊原因(如外校交换、校外参赛、转专业等)无法参加部分或全部过程考核的学生,任课教师可以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另行制定有针对性的“特殊情况考核方案”,书面报请院(系)教学主管审批后实施。

3.教师必须提前将课程考核方案和标准告知学生。

对学生的每项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且允许学生查询。

4.教师须用“上海交通大学教师登记学生成绩单”记录学生学习过程考核成绩,并及时在网上登录。

二.课程中期考试与结业考试书面考试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仍将是一种主要的学习成绩评定方式。

对绝大多数课程来说,课程结业时都应进行考试。

对数学、物理、大学英语等公共基础课程来说,还应进行中期考试。

对课程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要求如下:1.考题与试卷1.1 命题一般由开课教研室或课程组负责实施。

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既要注重考核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又要注意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应给学生发挥创造性留有空间,以鼓励、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本科学生基本学制为四年(部分专业为五年)。

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即在3-8年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获准毕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在我校修读本科专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课程设置分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三类;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通识核心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践课程包括集中进行和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七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

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八条学分标准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一)课堂教学:每标准学期(16周)每周上课1学时计1学分,即16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习题课、实践/实验、上机等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二)实践教学: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1次(2-3小时),8周计1学分;(三)创新学分:学生参加科研工作或发明创造、重要竞赛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可以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修业年限内累计不超过4学分。

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2)上海交通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5)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加强与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9)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1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抽样检查的若干规定 (20)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规定 (22)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25)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规定 (28)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审要素 (3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分表 (33)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课程学习是研究生获取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

研究生的学分是研究生学习期间学习强度的标志,而课程考核则是衡量研究生学习质量的标志。

为了规范研究生课程学习过程的有关环节及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安排1.每学期结束前二至三周内,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根据教学计划,负责安排下一学期的全校性研究生公共课,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各院系专业学位办公室根据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统计每学期各门课程的选修人数,制定专业课课表,并将课表在每学期结束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选课必须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培养计划执行,不得随意自行变更。

因故必须变动已选课程的研究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修改表》),经导师、院系批准后,由院系专业学位办公室统一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对于未办理选课手续的研究生,任课教师不得允许其听课、参加考试及记载成绩,研究生院也不承认其学分和成绩。

二、课程考试和成绩评定1.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环节必须按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取得相应的学分。

但研究生课程学习缺勤时间超过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一时,应取消其考核资格。

2.除学术报告等考查课以外,研究生课程考核可以采用闭卷或开卷等考试方式。

上海交大挂科重修的流程

上海交大挂科重修的流程

上海交大挂科重修的流程
如果上海交通大学的某位学生在考试中未能达到及格标准,挂科了,他可以选择重修这门课程。

重修的流程如下:
1. 了解重修政策:学生需要了解学校的重修政策,包括重修的时间安排、重修的课程列表以及重修的学分计算方式等。

2. 报名重修: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重修申请,并缴纳相应的重修费用。

3. 参加重修课程:学生需要根据重修课程的安排,参加相应的课程学习,并完成所有的作业和考试。

4. 获得学分:如果学生在重修课程中取得了及格的成绩,学校将重新计算其学分,并更新其成绩单。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可能对重修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学生需要仔细了解学校的相关政策,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另外,重修虽然可以帮助学生提高成绩,但也会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和经济负担,因此学生应该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尽量避免挂科和重修的情况发生。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2010版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2010版

教学管理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

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八、热爱生活,强健体魄。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规范学生的管理,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投入到学习与社会实践中;应当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注重思想修养,陶冶情操,并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成为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需要的、既有宽厚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又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学分制课程修读与考核管理办法

学分制课程修读与考核管理办法

学分制课程修读与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课程修读与考核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和各类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以取得课程学分。

考核成绩是学籍管理、免修资格审查、奖助学金评定、毕(结)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资格申请等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课程分类与考核根据课程的性质和修读方式,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将课程分为基础教育课、专业教育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四类以及公共实践环节。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

在籍学生一门课程共有三次考试(考查)机会,分别为:课程考试、补考、毕业前补考。

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毕业前补考指在毕业前安排一次对四年内补考不及格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三条课程考核具体规定1、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且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的,每一学期各按一门课程计算。

2、一门课程分理论、实践或分口试、笔试分别考试时,按一门课程计算成绩。

3、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结课成绩构成。

根据课程性质不同,平时成绩可占课程总成绩的30%~50%。

4、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

5、课程考核综合成绩在30(含30)~59分或考查为不及格的学生需进行补考。

补考成绩一律按“及格”与“不及格”两类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样。

补考及格者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6、公共实践环节的课程,若采用等级制考核(成绩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成绩为不合格者,必须重修;若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必须重修。

7、学生在考试前因故不能如期参加考试,应提前三天申请缓考。

申请缓考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报教务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缓考时间原则上与补考时间统一安排。

缓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入课程考试成绩。

8、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为缺考(办理缓考除外),其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缓考而无故缺考者,其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应予重修。

9、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学生可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具体办法按照《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

长学制专业的本科教学阶段适用于本规定。

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学时与学分。

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整体安排确定。

学生必须完成选课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课程对应学分。

第七条专业学分要求。

各专业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要求由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学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第八条学分认定。

转专业、转学前所修课程和学分,由学生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由该学院认定。

校际交流学分由学院认定。

第九条创新奖励学分。

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所获得的创新奖励学分,由学生申请经学院报本科生院认定,可以置换相应课程学分。

学分认定及置换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十条学分制收费实行“两部制”计费方式,学生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

第十一条学生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预存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方可选课。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实验室管理制度与文件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实验室管理制度与文件

附件[10248_4_c_10]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实验室管理制度与文件1. 上海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2. 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3. 学生活动基地规章制度4. 学生综合实验评定标准5.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上海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保证本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发生,并在万一出现教学事故时得到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

一、教学事故认定办法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消极后果,都属于教学事故。

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和后果,分为重大教学事故(I)、较大教学事故(II)和一般教学事故(III)三种予以认定。

(一)重大教学事故(I)的认定凡发生下列情况,都属于重大教学事故: A.教学类: AI1.有关人员在教学、实验、实习以及教学管理等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AI2.对学生实行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语言。

AI3.任课教师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和院(系)教学主管部门准许而擅自停课、缺课、调课,或出于非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迟到15分钟以上,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

AI4.任课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泄露试题。

AI5.试题未按规定由专人审查,从而导致试题严重错误未能事先发现,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AI6.主(监)考人员未能及时到位而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或未能严格执行有关的考试规定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影响考试结果的有效性。

AI7.考试结束时主监考教师漏收学生考卷,一个考场内收回试卷数少于应交试卷两份以上;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试卷及学生考试成绩两份以上。

AI8.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教师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10分以上。

教学管理上海交通大学

教学管理上海交通大学
2、各学期开设的通选课、任选课、不安排重修免修考试的 课程及学校规定必须重修的课程;
3、擅自缺考或者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课程,期末考试成 绩为0分的课程;
4、重修仍不及格的课程,包括由于培养计划变更修读的用 于可申请重修替代的课程;
5、从未修读课程(即没有选课及成绩记录的课程); 6、夏季学期不及格的课程。 参加重修免修考试的课程通过的成绩记录登记60,成绩单 中显示“P”,视为课程通过,但不列入各类积点与积分计算;
总学积分为自学生第一学期至当前学期所有修读课程(含 不及格课程)成绩乘以相应学分后求和除以总学分总和;平均 积点为自学生第一学期至当前学期所有修读课程(含不及格课 程)学积点总和除以学分总和;考查课程不计入学积分、平均 积点,但计入总学分。总学分达不到培养计划要求者不能毕 业。学积分、平均积点从入学开始每学期计算一次。核心课程 为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 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评定奖学金、推荐直升等一般以核心 课程学积分为依据,其中重修课程以最后一次成绩计入。
对于成绩在41分(含本数)以下的课程或该学期受到退学 警告的学生重修不得申请免听;如申请的免听课程包含实验与 实践教学内容,则该部分内容必须修读,不能申请免听;“两 课”、体育、军训、实验及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一 律不能申请免听。
重修已通过的课程不得申请免听;医学院开设的课程不得 申请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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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缓考,如有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和教务处 分管处长审批。
缓考手续必须在该课程考试前办理,本人因病不能办理 者,可由班长或家长持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考试后不再受理。 擅自缺考的课程按零分计。
重修:缓考、考核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原则上必须重修; 不及格的选修课程可选修培养计划同一模块中的其他课程或重 修该课程。重修课程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和缴费手 续。重修课程考核成绩在成绩记录表中均做记载,归入学籍档 案的成绩大表也同时记录课程所有的修读成绩。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形成合理的智能结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院实行学分制的对象是全体在校大中专学生。

第三条我院学分制的基本内容:1.各系室根据所属专业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2.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3.对同一课程提出不同的难度要求;4.允许学生从不同途径取得学习成绩,给予有标准要求基础上的成绩互认;5.以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学分制实施性专业课程设置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系室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第五条我院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划分为公共学习领域、专业学习领域、拓展学习领域及实习实训领域四类,并根据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又分为限制选修课(下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下称任选课)两种课型。

(一)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规格,对同一起点、同一学制、同一类型的学生要求修习的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必修课占学分:三年制(约20—30%);专业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从事专业相关工作所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内容是一个职业群体所共同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

专业必修课占学分的30%左右。

(二)选修课1.限选课限选课是体现职业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教学内容是从事一定专业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根据社会的需要,在一个专业内一般设置多个专门化方向,一个专门化方向的限选课一般由5—6门专业课(含技能课)组成,也可2—3门课捆绑进行。

限选课应尽量综合化,形成小模块组合,并以培养技能为主,限选课占学分15%左右。

2.任选课任选课是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

交大绩点计算规则

交大绩点计算规则

交大绩点计算规则在交大学习经历中,绩点是衡量成绩的重要指标。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的绩点计算,交大制定了关于绩点的计算规则,以便学生能够确定自己学期的绩点总和。

一、计算绩点的基本依据根据交大绩点计算规则,学生的平均绩点是根据学生的成绩和学分的比重来计算的。

学分是指每门课程的课时及实践训练等学时。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以下字母均表示课程等级: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根据以上字母表示的课程等级,其对应的成绩及绩点如下:序号绩点1 A 4.02 B 3.03 C 2.04 D 1.05 E 0.0二、学分权重与绩点计算根据交大绩点计算规则,学分的权重将影响绩点的计算。

学生每学期的绩点由每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的比重决定。

学分权重的计算公式为:课程成绩乘学分,除以总学分,再乘以4,即为最终的绩点计算结果。

如果有多科同时计算绩点,则每科绩点汇总计算,即可计算出学生每学期最终的绩点。

三、绩点有效期限根据交大绩点计算规则,进入交大后的前六学期(2.5年)的绩点,可以累计到总绩点中,用于毕业的绩点申请。

如果在这六学期内,有些课程成绩未计算,则无法将其列入总绩点中。

四、总绩点分类根据交大绩点计算规则,总绩点分为以下几类:1、总绩点:本科生历年累计计算的所有课程的所有学分,包括全部正常修读课程成绩和实践训练(仅限6学期),以及重修课程。

2、平均绩点:本科生历年累计计算的所有课程的所有学分,包括全部正常修读课程成绩和实践训练(仅限6学期),重修课程成绩除外。

五、处理异常绩点如果发现学生绩点有异常情况,根据交大绩点计算规则,该异常绩点将视为重修课程。

如果学生累计重修课程超过其学期课程权重的总和,则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报考毕业论文,并在毕业论文上签字确认。

六、修读正常程度的限制根据交大绩点计算规则,在绩点计算过程中,学生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定。

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必须保证其修读正常程度,这意味着学生不能太多修课,也不能太少修课。

【成绩】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积分、级点计算方法

【成绩】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积分、级点计算方法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积分、级点计算方法
(一)记分方式
所有课程包括教学实践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考试课程的记分方式为百分制或等第制,考查课程的记分方式为合格/不合格(Pass/Failure)两级制。

各类记分方式及积点见下表:
U、N为非正式成绩,仅作为成绩单中成绩记录状态的标记,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后U、N应被修改为相应成绩。

(二)学积分与平均积点
学校采用学积分、平均积点(GPA)评定学生学习质量,作为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评定奖学金、推荐直升及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具体分类及计算方法如下:
总学积分为自学生第一学期至当前学期所有修读课程(含不及格
课程)成绩乘以相应学分后求和除以总学分总和;平均积点为自学生第一学期至当前学期所有修读课程(含不及格课程)学积点总和除以学分总和;考查课程不计入学积分、平均积点,但计入总学分。

总学分达不到培养计划要求者不能毕业。

学积分、平均积点从入学开
始每学期计算一次。

核心课程为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评定奖学金、推荐直升等一般以核心课程学积分为依据,其中重修课程以最后一次成绩计入。

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第二学科必修课程如与主修专业课程学分、教材、学时要 求完全相同,或主修专业课程超过第二学科同一课程的要求, 同时主修专业课程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学生可以申请免 修该课程,经所在院系教务办同意,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 经任课教师同意后生效(最多可免修两门课程)。
7、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第二学科规定的全部 课程。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在主修专业毕业时,学校除 授予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外,另外颁发《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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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 “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宽厚型、开放型、创新型人才,学 校实行全日制本科生跨学科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制度, 允许学业优良的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跨学科修读另一 个专业的主要课程,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的复 合型人才。为此,特制定修读规定、报名方式及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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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证书》;对未获得第一学科学士学位者,不授予第二学 科学士学位证书。如仍有第二学科课程未通过考试,不能获得 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学生根据所修学分情况可申请下列条款之 一:
(1)可办理第二学科课程转入主修专业成绩大表手续,将 第二学科课程学分同时计入个性化学分中,且不影响学生原有 一专学籍处理;
3、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课程自第四学期开始,计划学习期限 为5个学期。第三学期进行申请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报名与审 批工作。学校根据各专业特色、接纳学生能力以及学生需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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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况确定当年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开设专业、各专业招生名额。 4、获准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每学期规定的
一、修读规定
1、学校全面开放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增加第二学科学士学 位开设专业,保证全校学生均能获得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 机会。同时鼓励学习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 趣与专长跨专业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学习成绩较差、完成 主修专业学习任务有困难的学生不应申请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 位课程。

上海交大绩点计算规则

上海交大绩点计算规则

上海交大绩点计算规则
上海交大绩点是一种用于衡量学生学习和成绩的指标,在上海交
通大学的毕业生及本科生的评价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绩点是
通过计算一个学年的学习成绩,将每个学期的学分乘以相应的绩点数,并将所得分数加总,除以总学分,得到最终的绩点数量。

上海交大绩点计算规则通常包括:全部通过/未通过/部分通过的
课程;及格的单科成绩,按原分计算;不及格的单科成绩,按0计算,不反映在绩点计算中;每门课的学分计算方法:一般课程的学分×1;
选修课的学分×0.5;课程的绩点计算方法;A=4.0分,B=3.0分,
C=2.0分,D=1.0分,其他成绩为0;延修课程及重修课程可重新计算
绩点,但不参与学分计算;如出现不及格,应重修课程。

根据上述规则,只要有成绩记录,即使某次考试不及格,也有可能获得高绩点。

自1993年以来,上海交通大学都把绩点作为一种衡量成绩的国
家标准,为广大师生提供有效的学习和成绩评价指标。

其计算规则明确,容易理解,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指标,受到众多学生和学
者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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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计划是根据培养计划制定的分学期课程修读计划,是培养计划的具体实 施方案,学校一般会以推荐课表方式给出指导性执行计划。学生参照执行计划进 行选课并根据培养计划要求检查自己对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
2.选课原则 学分制的推行在教学中引进了竞争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教师教学质量、教学 水平的提高和教学手段的更新,增强了学生在教学中的参与性和学习自觉性。学 生可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教师和时间。学校对“统一大纲、统一要 求”的课程实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学校按照各专业培养计划和修业年限的要求编制推荐课表,提供学生作为 选课参考。学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学习能力和学校开课情况合理安排学习 进度。选课前应详细了解本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前后衔接、内容难易程度等, 避免盲目选课造成的上课时间冲突、课程结构混乱、错选漏选等问题。 为合理利用教学资源,保证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学校规定学 生在读期间每学期所选课程(不包括寒、暑假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一般不得少 于 20 学分,但也不得多于 28 学分。 3.选课方式 学校实行网上选课和表格选课两种方式。 网上选课:通常情况下,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修读专业的培养计 划、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通过登录教务处选课系统选择修读的课程,制定自己 的课表。
4.免修、缓考、重修、免听和退课 免修: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已掌握了某门课程,经本人申请,院(系)审 核,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或本学期该课程等同课程的期终考试,考试 成绩在 80 分或 B(均含本数)以上,可准予免修。申请免修课程的考核成绩按照 考试成绩记录在成绩记录表和成绩大表中。 “两课”、体育、军训、实验及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不能申请免修。 缓考:学生考试期间因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必须填写缓考申请表并出具医 院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办理备案。其 他原因原则上不办理缓考,如有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和教务处 分管处长审批。 缓考手续必须在该课程考试前办理,本人因病不能办理者,可由班长或家长 持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考试后不再受理,擅自缺考的课程按零分计。 重修:缓考、考核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原则上必须重修,;不及格的选修课程可 选修培养计划同一模块中的其他课程或重修该课程。原则上同一课程只能重修 2 次,重修课程考核成绩在成绩记录表中均做记载,但归入学籍档案的成绩大表 中只记录最后一次重修成绩和重修时间。最后一次重修考核不及格者,毕业前不 再予以补考。 免听:如学生选修或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有局部冲突,经向任课教师提出书 面申请并获批准后,可免听其中一门课程的冲突部分或全部,但必须完成规定的 作业。 对于考试成绩在 41 分(含本数)以下的课程或该学期受到退学警告的学生 重修不得申请免听;如申请的免听课程包含实验与实践教学内容,则该部分内容 必须修读,不能申请免听;“两课”、体育、军训、实验及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 等课程一律不能申请免听。
表格选课:为处理特殊的选课要求,学生在下列情况下必须采用表格选课方 式:(1)受到退学警告一年内;(2)重修课程;(3)补修课程;(4)超过学分要求的上 限。
采用表格选课的学生必须在网上选课开放前一周,填写好选课单,送交学院 审批,经教务处教学行政科核准后,在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一、课程修读 1.培养计划和执行计划 培养计划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学生
根据修读专业的培养计划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安排学习进度;学校依据培养计 划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定,判断其是否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的要求。培养计划应 包括学生达到该专业毕业要求所应获得的总学分要求,应修读的课程模块要求 等。
6.培养学生观察、思考、对比及分析综合的能力。过程与方法1.通过观察蚯蚓教的学实难验点,线培形养动观物察和能环力节和动实物验的能主力要;特2征.通。过教对学观方察法到与的教现学象手分段析观与察讨法论、,实对验线法形、动分物组和讨环论节法动教特学征准的备概多括媒,体继课续件培、养活分蚯析蚓、、归硬纳纸、板综、合平的面思玻维璃能、力镊。子情、感烧态杯度、价水值教观1和.通过学理解的蛔1虫.过观适1、察于程3观阅 六蛔寄.内列察读 、虫生出蚯材 让标容生3根常蚓料 学本教活.了 据见身: 生,师的2、解 问的体巩鸟 总看活形作 用蛔 题线的固类 结雌动态业 手虫 自形练与 本雄学、三: 摸对 学动状习人 节蛔生结4、、收 一人 后物和同类 课虫活构请一蚯集 摸体 回并颜步关 重的动、学、蚓鸟 蚯的 答归色学系 点形教生生让在类 蚓危 问纳。习从 并状学理列学平的害 题线蚯四线人 归、意特出四生面体以形蚓、形类 纳大图点常、五观玻存 表及动的鸟请动文 本小引以见引、察璃现 ,预物身类 3学物明 节有言及的、导巩蚯上状 是防的体之生和历 课什根蚯环怎学固蚓和, 干感主是所列环史 学么据蚓节二样生练引牛鸟 燥染要否以举节揭 到不上适动、区回习导皮类 还的特分分蚯动晓 的同节于物让分答。学纸减 是方征节布蚓物起 一,课穴并学蚯课生上少 湿法。?广的教, 些体所居归在生蚓前回运的 润;4泛益学鸟色生纳.靠物完的问答动原 的4蛔,处目类 习和活环.近在成前题蚯的因 ?了虫以。标就 生体的节身其实端并蚓快及 触解寄上知同 物表内特动体结验和总利的慢我 摸蚯生适识人 学有容点物前构并后结用生一国 蚯蚓在于与类 的什,的端中思端线问活样的 蚓人飞技有 基么引进主的的考?形题环吗十 体生行能着 本特出要几变以动,境?大 节活的1密 方征本“特节化下物.让并为珍 近习会形理切 法。课生征有以问的小学引什稀 腹性态解的 。2课物。什游题主.结生出么鸟 面和起结蛔关观题体么戏:要利明蚯?类 处适哪构虫系察:的特的特用确蚓等 ,于些特适。蛔章形殊形征板,这资 是穴疾点于可虫我态结式。书生种料 光居病是寄的们结构,五小物典, 滑生?重生鸟内学构,学、结的型以 还活5要生类部习与.其习巩鸟结的爱 是如原活生结了功颜消固类构线鸟 粗形何因的存构腔能色化练适特形护 糙态预之结的,肠相是系习于点动鸟 ?、防一构现你动适否统。飞都物为结蛔。和状认物应与的行是。主构虫课生却为和”其结的与题、病本理不蛔扁的他构特环以生?8特乐虫形观部特8征境小理三页点观的动位点梳相组等、这;,哪物教相,理适为方引些2鸟,育同师.知应单面导鸟掌类结了;?生识的位学你握日构解2互.。办特生认线益特了通动手征观识形减点它过,抄;察吗动少是们理生报5蛔?物,与的解.参一了虫它和有寄主蛔与份解结们环些生要虫其。蚯构都节已生特对中爱蚓。会动经活征人培鸟与飞物灭相。类养护人吗的绝适这造兴鸟类?主或应节成趣的为要濒的课情关什特临?就危感系么征灭来害教;?;绝学,育,习使。我比学们它生可们理以更解做高养些等成什的良么两好。类卫动生物习。惯根的据重学要生意回义答;的3.情通况过,了给解出蚯课蚓课与题人。类回的答关:系线,形进动行物生和命环科节学动价环值节观动的物教一育、。根教据学蛔重虫点病1.引蛔出虫蛔适虫于这寄种生典生型活的线结形构动和物生。理二特、点设;置2.问蚯题蚓让的学生生活思习考性预和习适。于穴居生活的形态、结构、生理等方面的特征;3.线形动物和环节动物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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