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分院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加强教师相互学习、提升教学水平;把控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湖南分院教科研核心能力建设。特制定湖南分院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适用湖南分院全体教师及教学系列管理人员

.本制度包括听课、评课及相关要求。

二、教师听课

.听课学时

院领导全年不少于 学时;专职教师及教学系列管理人员全年不少于 学时

.听课形式

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以公开课,观摩课等其他形式开展听课。

三、教师评课

.教学准备

教材内容是否熟练、备课是否充分、教案及课件编写是否完整、实验实习是否准备充分。

.教学目的

教学目标是否准确具体,是否符合大纲要求和学员实际,教学内容是否适当,教学重点难点是否把握到位。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与层次安排是否合理、教学态度是否认真、教学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组织形式是否科学。

.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否符合成人教育规律、教法设计是否恰当、课堂教学是否有师生互动。

.教学效果

课堂教学是否实现了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是否有利于学员态度、知识、能力的提升。

四、相关要求

.听课人员必须填写听课记录表、评课内容按表格内容填写。

.所有听课教师按月将听课记录交教务科存档。

.教务科负责组织督查听课评课工作并进行反馈,统计总结全年教师听课情况。 .凡听课没有达到规定数量的人员,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先,不得职称晋级。五、附则

本制度从下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湖南分院。

二 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 教师听课表

.教师评课表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学院湖南分院教师听课记录表

教师听课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学院湖南分院教师评课记录表 教师姓名: 授课班级: 课题:

教师听课人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