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材料标识规定发布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煤烯烃项目焊接材料标识控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防止相似而不相同的焊接产品相互混淆错用,并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使用或进入烯烃施工现场,以及为确保需要时对焊接材料的质量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制定并执行此管理规定。
2范围
此管理文件规定了焊接材料检验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及相关单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适用于施工生产和服务全过程,保证从采购、保存、使用和回收到再使用焊接材料的识别和追溯的标识。
3 引用标准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JB/T3223-96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宁煤烯烃项目焊接材料管理规定
4 定义和术语
4.1 标识
指在焊接材料的外观上、存放处、烘干箱、使用过程中做出标志或悬挂标签,同时在同步文件上的
规范记录。
标识可以是悬挂的标签、标牌,也可以是不同颜色的标记,还可以是代号、代码或绘图等。
4.2 可追溯性
追溯所对应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5职责
5.1 监理工程师
确认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报检焊接材料的质量,对现场施工过程中焊接材料标识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5.2总承包工程师
负责对所有焊接材料进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并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负责。对参建
单位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进行检查和考核。
5.3 施工单位
负责对施工中自己使用的所有焊接材料进行标识和标识移植,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和最终完整性负责。
5.4 采购、保管单位
负责提供宁煤烯烃合同要求的供货厂家合格的焊接材料,同步提供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采购、保管的焊接材料标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程度负责。
6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6.1 焊材未经检验(焊材的复验和报检)的产品状态标识
施工用焊接材料在到达现场库房未按照设计、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前,材料供应部门应以记录、隔离存放、设置待验标志等标识方法进行状态标识;焊接材料没有完成监理报检工作的,在焊接材料存放处上张贴未报检标志等标识方法进行状态标识。
6.2 焊接材料检验、报检合格状态的标识
6.2.1 施工用焊接材料在检验合格后,报检监理已经确认。施工单位检验人员或保管员以合格标志牌和保存每批焊材合格证件等标识方法进行标识。
6.2.2 每一批号的焊接材料合格证件应该有使用单位的材料工程师和焊接工程师确认合格的签字,保证提供焊材质量和提供的焊材是宁煤烯烃项目合同要求的焊材供应商。
7.回收焊接材料管理标识及烘干箱管理的标识
7.1 回收的焊条在外超过4个小时必须再次烘干,在烘干室和烘干箱内必须设置专用位置,标识清楚。不超过4个小时的焊条,没有受潮可以直接放到保温箱内,保温箱内要求标识清楚;(再次加热或者烘干的焊材要优先发出,超过两次烘干条件的焊条不能够用于正式工程中)
7.2焊丝必须当天领用,当天及时退回剩余焊丝,在焊材发放记录中必须及时记录,存放时候必须有返回标识。
7.3 烘干箱正在烘干的时候烘干箱上应该立牌标识“正在烘干中”,烘干完成应该立牌“可以使用”。7.4 烘干箱内的标识
焊条烘干箱内有一种以上同等烘干条件的焊条就必须用铁皮标识在烘干箱内,严格区分标识。
8 施工中使用焊接材料的标识
8.1 焊接材料保管员在材料入库时应详细检查材料的标识情况,确认清楚。没有标识的按照此文件要求喷涂标识,在烘干室悬挂出所有品种库存焊材标识的说明。
8.2焊材发放的时候,每根焊条上有标识的则不再标识。
8.3焊丝发放的时候,成筒焊丝的每根焊丝上有标识的不再标识,没有标识的按照此文件8.4条款的标识要求执行。
8.4手工焊接的焊丝按照成盘进料的,焊丝需要裁剪使用,必须标识完成再发放。具体标识的方法和依据:将成盘焊丝在烘干室切割成一米长后按照根数发放,在焊丝端头和侧面做材质标识;颜色标识的方法用喷射法。
标识颜色的依据:和焊接的管线材质标识色标相同;管道标识是一种颜色的就在焊丝的端头标识;管道是两种颜色标识的,用其中一种色标标识焊材的时候容易混淆,就在端头和侧面分别标识。做到焊接用的焊丝和焊接的管道色标一致性。不能够混淆时候可以用一种色标标识在焊材的端头,但是一个项目必须统一。
8.5自动焊丝必须在烘干室统一保管,领用要同步记录,当天工作结束对没有使用完的焊丝做好现场焊丝清洁、安全的保护工作,第二天焊接开始前施工单位检查员需要确认,在焊丝盘上粘贴确认人和确认日期标识。
8.6自动焊焊剂必须保证满足存放、使用的干燥和烘干条件的要求。并且在存放处标识清楚,对存放处有两种焊剂的时候,回收的散放焊剂要严格执行使用要求并且标识清楚。
8.7 焊工必须按照当天的技术交底要求领取焊接材料,焊工到施工现场烘干室领取焊接材料,未做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焊工有权拒绝领用。焊工在焊接过程中应保证焊材标识的最终完整性。
8.8在焊接材料烘干室和焊接材料库房,要求按材料的规格、材质、型号、批号等进行分类摆放,标识方式有挂牌或者张贴,标识内容包括:焊接材料牌号、批号、规格、返回焊材等。
8.9保管过程中,应使焊接材料标识不受污染或被损坏。在焊接材料的返回存放和再烘干时应保证具有明显、完善的标识,标识不清楚的焊材不能使用。
烯烃质量管理部杨惠
2009年4月8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