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还建房转移登记流程(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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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还建房转移登记流程

一、办理条件

办理不动产证的时间:预售商品房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取得产权权属证后。

二、办理部门

办理不动产证的所属部门:代理机构

三、收件

1、营销部组织在还建房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后,将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代理机构将还建业主的办证所需资料收齐后,统一办理。

四、办理流程

1、还建业主到代理机构签署《办理不动产委托书》,并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业主上交资料后需30个工作日可领件(节假日除外)。

2、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按其缴纳办证费用及代办费;

3、将已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办证人员。

申请(预审)—受理—审核—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持办证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转移登记综合受理区办理;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1、楼盘竣工交付完成竣工规划验收后可以办理不动产证;

2、委托办证业主须填写授权委托书,非委托业主到代理机构领取办证资料后,可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及缴费;

3、在不动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引起的责任由业主自行承担。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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