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耕地经营适度规模的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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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耕地经营适度规模的合理确定

郭斌

农户耕地经营适度规模的合理确定:一个文献综述

【摘要】:以农户为视角,从研究对象、研究区域、使用方法及研究结论等方面全面综述了中国农户耕地经营适度规模确定问题的文献。已有研究显示,不同类型农户(粮农、茶农和果农)的适度经营规模差异较大;不同区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适度的规模之差异也较大;适度规模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所使用方法影响,不同方法计算的适度规模结果差异较大。最后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研究进行简要评论,提出未来研究方向。研究农户农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对于提高中国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农户;耕地;适度规模经营;规模差异

一直以来,人们都对小农经济存在自卑而对大农经济存在渴望[1]。人们常常希望能扩大经营规模,并以此来应对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践中,政府的一些政策正在促进着农地规模化经营的诱致性变迁:一方面,中央政府似乎也有鼓励规模化经营的偏好,如陈锡文指出,随着农村人口的减少,农户户均经营规模应该扩大[2]。我国推出的农机补贴等政策、农业部每年表彰粮食种植大户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这种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政

策倾向,并将鼓励更多的农户进行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地方政府

也在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强力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更多的学者也不断主张加快土地流转,让更多的大户或致富能手、种田能手来实现规模化经营。中国社会存在这种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情结,然而,中国18亿亩耕地,9.4亿在籍农民,人均不到2亩耕地的土地资源条件下,能否实现向欧美国家那样的规模化经营方式?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不过,在当前9.4亿农民中有2亿农民进城务工,加上土地资源区域性分布的不均衡(比如说,在东北地区人均耕地较多),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来实现中国特色的农业规模化经营———适度规模化经营。基于对中国农业发展到底应该走什么路?如何确定适度经营规模?本文将基于不同经营类型、不同区域的视角,系统性综述农户耕地经营的适度规模确定问题。另外,虽然人们越来越意识到适度规模化的意义,而且也就此提出了要积极促进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但如何扩大经营规模以及扩大多少,至今没有统一的结论。相信本文的研究工作,会对我国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

一、中国农业道路选择

国内学者对中国农业该走什么道路问题进行了一些理论和经验研究,主张中国农业走产业化和专业技术化的道路[3]。由于受到资源禀赋约束(地少人多)和农业生产条件等限制,以王征兵[4]、林毅夫[5,6]、刘凤芹[7]等为代表的学者更主张农业发展应该走依赖于生化技术进步的土地节约型农业发展道路。韩俊[8]、

张忠根和黄祖辉等[9]人则认为中国农业可以走规模化、产业化道路(如大面积连片经营),认为规模化可以带来效率的提高。

然而,关于农业是否存在规模化效益问题,人们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大多国内外学者从投入产出分析角度出发,研究认为:中国农业几乎不存在规模经济[10-19]。进一步实证研究也表明,中国农业经营的规模报酬不变[20-22]。还有不少学者通过分析土地经营规模大小与单位面积的产量之间的统计关系后发现,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相关关系,甚至认为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有可能还会导致土地生产率的下降[23-25]。与此同时,也有部分学者从农业生产经营绩效或农业生产要素配置效率的角度进行实证研究后发现,农地规模化经营,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有助于提高各种要素的配置效率,或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26-30]。

不过,越来越多的本土化研究认为:虽然中国农业无法实现西方国家那样的大规模经营,但是,过小的规模(土地细碎化)却长期使农业生产效率、人均劳动力产粮水平和农产品商品率始终在低层次徘徊,经营规模的扩大与土地产出率提高可以并行不悖[31-34];粮地适度规模经营才是社会经济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35,36];中国农业发展是可以实现适度规模化的[37-47]。

目前,中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观点受到了更多学者的认可,国家政策也倾向于支持农业的适度规模化之路。目前,国内外关于中国农业经营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入,人们较普遍认为经营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而是要“适度”,究竟经营“多大”的规模才是合适的?国外

这方面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国内学者就如何衡量和确定经营规模的适度进行了大量研究。许庆和尹荣梁基于农业整体发展的视角,对我国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其内容涉及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必要性、我国农地规模经营效率、适度规模与规模经济探讨、规模经营的目标和评价标准以及部分适度规模研究成果等诸方面内容,并在最后指出了我国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之路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48]。

笔者立足已有文献,基于农户(家户)视角,从不同农业经营项目(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农户(家户)的农地经营适度规模对已有文献进行分类整理。同时,把基于农户视角与每个劳动力视角的农地适度经营规模进行了整理和对比,有望使研究者对中国农户耕地经营适度规模确定问题有更清晰、全面了解和把握。

二、粮食种植适度经营规模的确定

不少学者从农户视角,测度了粮食种植的适度规模。汪亚雄对南方各省农户(以粮食规模种植为例)“适度”的经营规模,分别采用了描述性统计手段对不同规模下劳动力耕地负担分析、劳动力收入比较、投入产出比较分析,并结合了回归分析方法,结果认为,10亩的经营规模可以实现劳动力效率、比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即农户最优适度规模为10亩[49]。张海亮等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研究了江浙地区粮食规模经营户亩均经济效益与土地经营规模之间的

变化关系,结果发现,亩均经济收益随规模扩大先下降后增长,呈“U”型变化,并且在当时技术条件下,农户的适度规模应是20~25亩

[50]。张忠根和史清华基于对浙江省1986~1999年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调查,分析了不同规模条件下的农地经营的经济效益,结果发现,农户人均纯收入随规模扩大先降低然后逐渐上升(带有“U”型变化特征),即在大多数年份,经营规模1~3亩的农户经营效益最好,4~10亩的人均纯收入较低,而超过10亩的

农户效益又会上升,即可获得较高的人均收入水平[51]。因此,该文给出了农户适度规模区间。基于对我国粮食主产区3000个样本农户的调查,钱贵霞和李宁辉[52]采用吴桂英[53]据贝克尔家庭生产函数所推导出的农户最优规划模型,测量出了粮食主产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湖北和四川10省份)各省农户(家户层面)最优土地规模,结果显示,主产区农户户均最优经营规模为67.8亩,这一规模比2002年实际户均土地面积(10.7亩)多出了57.1亩。并据此指出粮食主产区各省土地经营规模远没达到最优状态,粮食主产区农户需要通过土地流转来实现最优适度规模,即户均土地转入量应为57.1亩。从各省份比较来看,黑龙江省土地流转需求量最高,即平均每户需转入土地94.2亩,其次是吉林省,户均需转入土地87.9亩,而河北省最少,户均需转入土地为34.4亩。张忠明实证研究了不同规模种粮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与其规模之间的变化关系,结果发现,随着种粮规模增长,技术效率呈现出倒“U”型变化,种粮最优的适度规模应为100~110[54]。杨钢桥等以湖北6县种粮农户为例,研究得出6个样本县农户耕地适度规模为2.4亩,但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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