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的农民这么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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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志军:为什么中国的农民这么穷?

2012年12月18日14:13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2010年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实际增长8.4%。应该说,自2010年起,中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增速总算超过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是,直到今天,即便中国人均GDP

超过5000美元了,但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是人均GDP的五分之一,同时也不到城镇居民收入的三分之一。对比一下美国等国家,在美国、德国,一个普通农民的收入较之一个普通城市工人的收入要高许多,农民的收入基本上达到或超过了中等阶层的收入。也就是说,一个普通农民一个月的收入超过人民币2万元以上,而中国农民每个月的纯收入才刚刚超过500元现在,物价这么贵,一天10多元能做什么呢?这些数据不能不引起我们思考,就是为什么中国农民这么穷?

要解读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是农民拥有什么、能产出什么?即农民的收入来源是什么、能得到什么?其二是农民能不能得到他们的劳动的全部劳动成果和所拥有资产的全部价值,即谁从农民手上拿走了财富、从农民手上拿走了多少?农民拥有的和产出的减去从农民手上拿走的,就是农民的纯收入。农民的收入低、农民穷,或者是农民的产出低和拥有的资源少,同时从农民手上拿走的多;或者是农民产出高、拥有的资源也多,但大部分被拿走了;或者是农民本身拥有的和产出的都少,此时,即便拿走的也少,但其净收入也还是很少。那么,中国的农民到底遭遇了什么呢?

中国是个人口大国,而且自古以来,农民一直是人口的主体,城市化率很低,多数人口居住在农村,这就导致农民人均土地面积很少。而且,解放后,受到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的约束,中国的城市化长期处于一个缓慢的进程中,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和世界平均水平。到2011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刚刚超过50%。也就是说,解放后,受户籍制度的影响,中国人口的大多数挤在农村,竞争着原本不多的土地等资源。在2011年,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38亩,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考虑到中国的城市化率和全世界的平均城市化率、人口增长等因素,可以推算出,自解放后,中国农民的人均耕地面积大概只有2.0亩,也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然而,即便中国的农民人均土地比较少,但如果中国的土地及依附于土地上的各种资源都归农民所有,农民拥有对土地的明晰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那么,就算中国的农业生产率水平比较低,但其产出还是可以让农民的生活水平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至少与城市居民差不多的水准上。这可以从中国古代农业的发展程度和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准中判断出来。据历史学家的研究,在清朝康熙年间,如果一个家庭拥有10亩左右的土地,那么每个粮农平均产粮数,约为7000市斤;而自明末至清,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粮农,可养活人最多的是乾隆中期,达到8、9人,其次是明末的8.3人。而从满足家庭温饱所需的土地看,如果平均每户以男女大小5口为计,在太湖平原区,每户只需5-6亩、7-8亩便可足食。因此,清末人薛福保在谈到嘉道间苏南一带农户的生活情况时说:“往时,江南无尺寸隙地,民少田,佃十五亩者称上农,家饶裕矣;次仅五六亩,或三四亩,佐以杂作,非凶岁可以无饥。”从这段资源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解放后,一个农民家庭为5口人,只要他拥有10亩左右的土地,那么即便按照清朝时期的生产力,也足以使其过上温饱甚至是殷实的生活。而如果他还可以交易其土地上的资源和出卖一些劳动力,那么其生活水准将更高。但是,事情并没有像历史所昭示的那样,中国农民在解放后的很长一段时期,不仅没有过上富足、殷实的生活,反而走向了贫穷和捉襟见肘。

从财富的源泉看,农民拥有三项可以为其带来财富的有价值的要素禀赋,一是劳动力,二是土地,三是依附于土地上的各种自然资源。而农民的收入或者说财富多少,主要是由这三项要素的使用和转让所能带来的收入决定的。在本文,我将分两个阶段,即1949年-1978年,1978-至今,从农民所拥有的这三项要素的价值实现过程中寻找“中国农民为什么这么穷”的答案。

在1949年-1978年间,中国推行了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从多个方面弱化了农民所拥有的要素禀赋的产出能力和价值增值能力,并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将原本就很少的产出转移到工业和城市,从而导致农村失血、农民走向贫穷。

一是农民失去了一项重要的财富源泉土地和土地上依附的自然资源。解放初期,土地制度改革的初衷是“人均有其田”,让每个农民都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土地。然而,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后,中国基本上消灭了土地私有权,实现了土地的集体经营。在土地集中经营制度下,由于缺乏必要的产权激励和来自监督、考核量度上的信息问题,因此,来自农业的产出就比较低。而且,由于土地及依附于其中的资源共有(集体所有),加之缺乏土地流转和资源买卖市场,无法获取来自土地(资源)转入的收入。也就是说,在土地的集体制度安排下,来自土地及依附于土地上的资源的产出和收益不仅很低,而且也很难被农民分享。

二是农民失去了对自身劳动力资源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在集体经济制度下,农民失去了人生自由,其劳动力的支配、使用和收益权不再属于他自己,而是成为一种残缺的产权被集体所有。在此安排下,农民不仅缺乏积极性去努力工作、提高生产,也无法离家到城里务工,补贴家用。也就是说,在集体经济下,农民来自劳动力的收入也遭受着极大的压制。简单估算一下,由于劳动力产权受到压制,一个农民一年的产出因此下降100元,3亿以上的农民一年将因此减少收入300亿元以上,25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因此会使农民减少收入7500亿元以上,折合到今天将超过75000亿元。

三是来自“剪刀差”的剥削。剪刀差是指工农业产品交换时,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所出现的差额。在剪刀差的剥削下,原本就很少的农业产出进一步被转移至工业和城市,从而使得农民更穷了。据说,在计划经济时期,一斤棉花的收购价格大概是5角钱,但经过简单的工业加工后,可以制造出10多条毛巾,而一条毛巾的价格高达1元多,从中可以看出,工业对农业的剥削。另外,据经济学家的计算,在长达20多年的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剪刀差”,通过价格渠道从农业部门创造的国民收入中转移出去的价值量高达4000多亿元,折合今天的价值则高达4万亿元以上。

四是来自城乡二元分割制度的歧视。在1950年代,从计划经济体制里内生出了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即一个城市制度,一个农村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农民在社保方面处于被忽视和被歧视的地位,未能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其生老病死、教育就业等方面所享受的待遇都远远低于城市。于是,在这些制度的综合作用,加上文化大革命的摧残下,中国的农村逐渐走向凋敝,中国的农民逐渐走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极端贫困之境。

1978年后,中国开始改革开放,走向市场经济体制。首先是在农村进行了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拥有了对土地的种植使用权。其次是农民开始拥有自身的产权,既可以支配来自劳动的收入,也可以自由外出务工。再就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农民可以用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投资,获取来自投资经商的利润。应该说,正是这些改革,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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