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村民自治制度的合理性与现实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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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村民自治是指村民负责管理、决策和享有自主权的一种组织形式,旨在提高农村居民的自治能力,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境,需要进一步探讨对策。

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存在权力不平衡的问题。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支持力度不够,导致村民自治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受到了限制。

政府应积极扶持村民自治,提供合适的政策和法律保障,鼓励村民参与决策并享有权力。

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也存在着村民参与意愿不高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村民对自治事务不感兴趣或参与度低;一些村民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敢或不愿意参与自治事务。

政府可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自治的参与意愿和能力。

村民自治在实践中还面临着资金和资源匮乏的问题。

由于一些村民自治组织没有足够的财务支持和资源投入,导致自治事务的开展受到了限制。

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给予村民自治组织一定的经济支持,扶助村级公共事务的运行和发展。

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也面临着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在决策执行方面存在着不科学、不规范的现象,导致自治事务的质量和效果不理想。

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加强对村民自治的指导和监督,推动自治组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在对策方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村民自治理念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对自治的认知和参与意愿。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向村民普及村民自治的知识和意义,鼓励他们参与到自治事务中。

政府应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为村民自治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

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村民自治事务的指导、培训和协调,为村民自治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政府还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提供经济支持和资源保障,促进村民自治事务的顺利开展。

政府可以在农村发展规划中提高农民自治组织的地位和权力,增加其专项经费和项目资金,让自治事务得到应有的保障。

政府应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其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提高自治事务的质量和效果。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地区开始出现人口流失、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的现象。

在这种背景下,村民自治的作用显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从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入手,探讨发展村民自治的对策。

1.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村委会的权力过大,由于村委会成员大多来自一些家族、宗派或地方亲属集团,导致村委会在决策时缺乏民主、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往往只能代表少数人的利益,难以代表全体村民的权益。

另一方面,由于村民素质较低,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认识和执行不够深入,导致村民自治的规范化程度较低,往往容易出现腐败和侵犯村民利益的现象。

2.成果与进展尽管存在一些问题,村民自治在我国仍然取得了一些成果和进展。

例如,2018年,我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高度重视和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村民自治的方针和政策,旨在提高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自我服务能力。

此外,我国还成立了乡村治理专家委员会,旨在加强对农村社会治理的研究和推进,提高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

二、对策探讨1.建立透明、公开与民主的决策机制村民自治的关键在于建立透明、公开、民主的决策机制。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在村委会的选举和决策中,遵循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建立多数民意、少数服从的民主决策机制,让全体村民都参与到村民自治中来。

此外,还要通过公开村民自治的财务、管理和业务情况,增强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能力,避免村民自治的权力过大导致滥用职权和腐败。

2.提高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实现村民自治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村民自身的管理、教育和思想引导,增强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

其中,首先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强化对村规民约的宣传和普及,培养村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要加强村民教育,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让村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

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

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引言农村地区是我国广大人民生活的根基,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以及国家对农村地区的大力扶持和鼓励,村民自治建设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以期为村民自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提供参考。

村民自治建设存在的问题1. 权力过于分散村民自治建设本意是为了让村民们对自己的事务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但是现实中却存在一些村委会成员滥用职权、独断专行的现象。

例如,有些村委会成员会随意更改规划设计,不顾及村民的利益和意见,从而使得自主权和决策权并没有真正落实到村民手中,甚至成为少数人的私利。

2. 村民自治意识淡薄即使村委会成员们高呼“人民当家做主”的口号,但真正能够参与自治决策的村民数量其实并不多。

一些村民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所生活的村庄是一个自治社区,他们有权利也应该有义务去参与村庄的决策和建设。

3. 认识水平不高许多村民不了解自治建设的重要性,认为他们的权利和利益由村委会去维护和保障就行了,自己无需参与。

同时,村庄中还存在一些村民缺乏那些和城市相似的社区公共设施与服务,例如住宿、餐饮、文化活动等,这会导致村民自治建设的发展受限,难以有更多的村民参与其中。

村民自治建设中的对策措施1. 加强村民自治情感教育教育是培育自我自治意识的重要方法。

需要针对村民间素质和文化水平的不同,提供多种多样的自治情感教育方式和学习方式。

有关部门可以在村庄内设置各类自教室、自学堂等自治建设培训场所,邀请专业讲师为村民提供培训。

2. 建立更好的村民自治决策机制村民自治建设应当依法规范发展。

村庄内应有站位固定、职责明确的村自治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自治决策。

同时,应当加强权力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村委会应当接受村民的监督,遇到有影响整体决策的事情,应当公布,让全体村民有表达意见的机会,从而形成村民自治决策机制。

当前某某市村民自治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

当前某某市村民自治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

当前某某市村民自治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一、现状分析某某市是一个处于快速发展的城市,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村民自治也逐渐得到重视。

然而,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村民自治的权力范围、村民自治的参与度、治理效能以及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村民自治权力范围的问题及对策村民自治的权力范围应该明确清晰,但在某某市的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有些问题需要由上级政府层面参与决策,但由于村民自治权力范围的模糊,导致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无法实施有效的自治。

其次,一些基层政府依然存在对自治事务的过分干预,导致了村民自治权力的受限。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该明确村民自治的权力范围,明确哪些问题需要由上级政府层面参与决策。

同时,加强对基层政府的监督,确保其不干预村民自治事务,让村民能够真正享有自治权利。

三、村民自治参与度的问题及对策村民自治需要有广泛的参与度,但在某某市的现状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村民对自治事务不够关注,缺乏参与的积极性。

其次,有一些村民对自治事务的了解不够,不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为提高村民自治的参与度,应该加强对村民自治的宣传教育,让村民了解到自治对于他们的意义和好处。

同时,建立健全的村民自治组织,提供更多的参与渠道,以吸引更多的村民参与到自治事务中来。

四、自治治理效能的问题及对策自治治理效能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决策效率、执行力和监督力等方面。

在某某市的实践中,有些村民自治决策的效率较低,决策后的执行缺乏力度,同时对决策结果的监督不够到位。

为提高自治治理效能,应该采取一系列对策。

首先,建立高效的决策机制,优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其次,加强对决策的执行,明确责任,加强督促,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最后,加强对决策结果的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决策的有效性和正确性。

五、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对于村民自治来说,资金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某某市的现状中,资金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浅谈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肖真亮

《浅谈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肖真亮

《浅谈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肖真亮第一篇:《浅谈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肖真亮目录一、当前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选举秩序混乱,选举程序复杂化 (2)2、两委关系未能理顺,制约着村级组织整体作用的发挥 (3)3、乡村关系不顺,出现“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问题 (4)4、经济文化落后,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淡薄,自治意识薄弱 (5)二、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6)1、完善制度法规,在源头上防止不利因素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干扰 (6)2、理顺乡镇政府、村委会、党支部三者之间的关系 (7)3、提高村民民主意识,引导村民使用民主权利增强自治能力 (8)4、疏通信访渠道,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发挥民主监督机制 (9)0 浅谈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肖真亮【内容摘要】作为我国民主建设的“试验田”,村民自治制度实施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村民自治既是农村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和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20多年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己充分展现了村民自治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正对我国农村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产生日益深远的影响。

但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村民自治工作中的“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倾向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和手段不规范甚至违法操作等具体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村民自治工作真正沿着民主、法制的轨道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村民自治问题及对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农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本实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村民自治有待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村民自治问题及整改措施

村民自治问题及整改措施

村民自治问题及整改措施引言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地区,村级居民通过自我管理和自我决策的方式,参与农村事务的决策过程,对村庄的管理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中,村民自治面临诸多问题,如权力滥用、利益纷争等,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本文将分析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期促进村民自治的良好运行。

问题分析1. 权力滥用在部分农村地区,村级干部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

这些干部往往将村级资源和利益据为己有,不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2. 利益纷争村级资源的分配和利益的纷争是村民自治中的另一个难题。

由于资源有限,往往会引发村级居民之间的争斗和矛盾。

部分村民为了争夺资源,不择手段,导致村级自治难以进行。

3. 决策过程不透明在一些地方,村级决策的过程缺乏透明度,村民无法了解决策背后的原因和考虑。

这导致部分村民对决策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对村级自治的信任度下降。

4. 村民参与度低虽然村级居民有权参与决策过程,但实际上,很多村民对村级事务缺乏兴趣和参与度。

他们对自己的权益和福利缺乏认识,往往不愿意主动参与村级事务,使得村级自治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整改措施1. 建立监督机制为解决权力滥用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村级干部监督机制。

可以通过选举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级干部的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加强村级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2. 强化决策公开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村民自治应加强决策公开机制的建设。

可以通过村庄公告牌、村级网站等渠道,发布村级决策的内容、原因和考虑。

同时,鼓励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健全资源分配机制为解决利益纷争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资源分配机制。

可以通过制定公平公正的资源分配规则,明确村级资源的使用原则和标准,避免资源的过度集中或偏袒。

同时,加强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保障村民的利益。

浅议当前村民民主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浅议当前村民民主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浅议当前村民民主自治中存在的问题【摘要】村民民主自治,是我国在广大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实践,它创造了农村新的经营管理模式,让农村政治和经济建设都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同时也给农村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村民民主自治中存在的问题提一些粗浅的看法,并因此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村民民主自治;村委会;民主权利一、当前村民民主自治存在的问题(一)村民自治主体发生变异村民自治的初衷是让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物,是一种村民全体参与的管理活动。

然而在实践中部分村民自治主体逐渐发生变异,出现了村干部权力高度集中,村委会自治和党支部自治逐渐成为了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的“一人之治”。

由于农村基本以同姓为单位,同姓中又分为不同家族,部分村某一家族势力庞大,党支部和村两委很容易就沦为了“家族支部”和“宗族村委”。

有些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时,刻意往自己家族成员中发展,因此不管工作做得好坏,支部书记的地位无人能撼动。

(二)村民自治权利被扭曲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但一些村干部对“民主”认识存在误区。

部分村干部把“民主”从群众中剥离出来,从党的领导中剥离出来,认为村委会主任是村民选出来的村官,认为镇级党委、政府无权罢免其职务,简单的认为村民自治就是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将人民赋予的权力无限扩大,甚至出现了无政府主义的错误观点和行为,导致个别基层组织出现混乱甚至瘫痪,村民自治权力完全被扭曲,严重影响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村干部利用国家公器谋取私利由于建设新农村的需要,国家政策对于农村土地流转有所放松,同时对农村投放了大量补助资金,比如种粮、畜牧养殖业、生态公益林等专项补贴。

通过村民自治选出来的部分村干部政治觉悟不高,利用职权贪污、截留、私分、挪用土地补偿款、救灾救济款、扶贫优抚款,还有的私下买卖集体土地或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土地矿山等,贪占集体资产等违纪行为。

村干部的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破坏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摘要】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地方政府干预过多、村干部权力过大以及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参与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推动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以及加强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机制。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才能够建立起健全的村民自治制度,使村民自治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让农村社区更加繁荣和稳定。

【关键词】村民自治, 问题, 对策, 法制建设, 政府互动, 民主监督机制1. 引言1.1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在我国村庄,村民自治是一种传统的组织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村民自治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和改进。

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

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是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缺乏规范和制度的约束,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容易出现权力滥用、腐败等情况。

地方政府干预过多是另一大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村民自治事务,导致村民自治权受到侵犯,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正常运行。

一些村干部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导致腐败和权力滥用。

部分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参与度,导致村民自治参与度不高,民主决策不够充分。

针对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

推动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建立起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协作机制,确保村民自治权得到尊重和保障。

加强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村民参与度,确保村民自治事务的公正、透明。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国村民自治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 正文2.1 村民自治的定义与重要性村民自治是指在村级组织内,由村民聚集在一起,自主管理和自治自己的事务的行为。

村民自治是我国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村民自治能够有效地保护村民的权益和利益。

浅析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改善村民自治的法律环境探究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农民群众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我国通过宪法和法律将这种制度确定下来只有二十多年,在确保其实施的法律环境方面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有针对性的进行改善。

一、当前村民自治法律环境存在的问题(一)宪法和法律对村民自治的定位易引起混淆。

根据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职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整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自治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独立于其他机关或组织的性质。

但是宪法对村民委员会制度的规定是在第三章第五节,而第三章规定的内容是国家机构,第五节规定的内容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这种规定容易给人以一种错觉:村民委员会是一级政权机构、是乡镇政权的下级组织,从而混淆村民自治的性质。

1这种立法上的混淆对之后的执法工作等有着误导作用,对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存在不利影响。

除宪法以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自治的规定也不完整、不明确。

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践证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正确的,但是它有着“先天的不足”2。

因为村民委员会只是村民自治的一个载体,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重点放在了村委会的组织结构建设,用了大量的法律条文规范村委会组织,对村民自治本身的规定则相对较少,与村民自治立法的宗旨和原意相去甚远。

(二)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不协调。

关于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的关系,《村委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这种指导作用主要表现在政策指导, 保证村委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符合党的政策和法规指导和帮助村委会搞好班子建设, 特别是村委会的选举工作,指导村委会依法做好各项工作, 如调解民间纠纷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发展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而村民自治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引导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

本文将就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1. 村民自治组织存在薄弱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组织存在着薄弱的现状。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形式单一,领导班子不够稳定,人员结构较为松散,导致组织发挥作用的效果不明显。

一些小范围的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督,难以有效地履行承担好农村社会管理的责任。

2. 村民自治意识不够强在农村地区,一些村民对于自治意识不够强烈,对于村民自治组织的参与度不高,导致村民自治的基础薄弱,自治参与度低。

一些村民对于村务事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村民自治组织的实际参与度不高。

3. 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不够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在处理村务事务上存在着不合法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导致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对策探讨1.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为了推动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发展,我们需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可以通过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人才,提高自治组织的组织效力,加强自治组织的基础建设。

可以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指导其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建设,提升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水平。

2. 提高村民自治的参与度为了增强农村地区村民对于自治组织的参与度,我们需要在加强村民自治教育和宣传基础上,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和事务,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意识和责任感。

可以通过编制村级自治章程,明确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责和权利,鼓励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务事务管理中来。

3. 强化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要推动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发展,我们需要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法治意识,规范村民自治组织的行为,确保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村民自治的地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村民自治是指村民自主组织管理村庄事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
我监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问题存在,并且需要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建立不足。

虽然自2000年以来开始推广村民自治,但由于某些地区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意识,许多村庄没有组织好的自治领导机构。

其次,村民自治的理念普及不足。

有些村庄中的村民群众对村民自
治的理念认识不高,缺乏自我管理能力。

最后,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不完善,无法有效发
挥其优势。

尽管村委会的组织机构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进一
步审慎处理和解决。

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和对策。

首先是要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完善自治领导机构,提高运行效率。

为此,可以采取承包责任制等措施,确保自治机
构的运行更加高效、具有可行性。

其次,需要深入推进村民自治的理念普及,提高村民自
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能力,对村庄进行常规宣传,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

最后,
在加强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中,需要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委会的工作,保证村委会的工作
更加民主、透明、公正,减少通行的贿赂和权力滥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摘要】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包括民主意识不足、权力滥用和资源分配不公平等,需要采取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监督机制和推进制度改革等对策来解决。

本文通过分析现状和问题,提出对策来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加强政府引导与支持,预计可以在未来改善村民自治状况,为农村地区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关键词】村民自治、问题分析、对策探讨、民主意识、权力滥用、资源分配、宣传教育、监督机制、制度改革、政府引导、支持。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村民自治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出来。

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政治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农村民主、促进村民自治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村民自治的开展,不仅是促进乡村振兴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实行民主的基本形式,是农村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组织形式。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村民自治在改善乡村民生、提高农村治理水平、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农村面貌的变化,村民自治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民主意识不足、权力滥用、资源分配不公平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村民自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推进村民自治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2 目的说明目的说明: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促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康发展。

通过分析当前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对策,旨在帮助提升村民自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本文旨在引起社会各界对村民自治问题的关注,促进村民自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为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参考和借鉴。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村民自治是指农村居民自发组织起来,以自治组织为主体,自治运作为手段,以实施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为目的的一种行为形态。

在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作为基层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民众参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也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我国目前村民自治普遍存在的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一、村民自治的现状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一些问题。

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一些村寨发展良好的自治组织,但也有一些村庄的自治组织却出现了各种问题,导致自治运作效果不理想。

村民自治存在领导层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有的村庄的自治组织成员大多数年龄偏大,对于村庄发展和村民自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领导层参与度不高。

村民自治存在权力过重的问题。

有的村庄的自治组织由于权力过度集中,导致自治的民主性和村民参与度不够。

村民自治存在制度设计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村民自治体制设计存在瑕疵,导致村民自治无法顺利进行。

二、对策探讨为了提高我国村民自治的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策探讨。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

要通过加强村庄自治组织的建设,提高村庄自治的质量。

可以采取加强村庄干部的培训和选举制度的改革等措施,提高自治组织的管理能力和民主参与程度。

提高领导层的参与度。

要通过加强对村民自治的宣传和教育,增强领导层对于村庄发展和村民自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领导层的主动参与度。

加强民主监督和权利保障。

要加强对自治组织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要加强对村民权益的保障,提高村民自治的民主性。

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

要通过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可以推动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村民自治的实施程序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庄自治组织的法治建设。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通过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提高领导层的参与度、加强民主监督和权利保障以及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等多种方式,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村民自治的水平,推动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浅析我国当前村民自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当前村民自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当前村民自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素芬引言关于村民自治,1982年宪法修订确立以来,是历届中央政府十分关注的基层民生问题,每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一号文件都把农村发展当做重点难点来抓。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的一种直接民主形式,其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它不是简单的农村群众自治,它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帮助,更需要发挥乡政府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

中共十五大报告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权力,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最广泛的实践。

”所以,村委会要做到积极放权,不要将权力集中在领导手中,要时时想着村民的利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处处为民。

积极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发展农村特色产业,这样才能把我国农村建设的更加美好。

因此,发展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必须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以村民为本的原则,积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好建议,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村民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发展措施。

一、我国村民自治的起源及演变过程村民自治就是农村农民可以自己亲自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办理自己的事情、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中国村民自治的起源广义的来说,应该是发起于晚清改制中的“乡镇自治”。

狭义的来说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于对人民公社体制的部分替代。

这种替代是历史性的,它将原来的人民公社体制“拦腰截断”,公社一级恢复为国家政权建制即乡政府,纳入单一制的国家行政体制内;公社以下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以“村民自治”的形式区别于国家政权,以“自治民主”重建乡村秩序。

这就是村民自治的起源。

(一)人民公社体制的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时并不是马上就实行了人民公社。

1949年成立新中国以后,我党废除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域有两种政权设置形式:东北、华北地区设的区、乡两级制,还有其他地区设的区乡建制等,两制主要区别就是“区”是否是独立的一级政权组织,但是乡以下都是行政村建制。

浅谈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与对策

浅谈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与对策

浅谈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与对策:学号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这个基本国情决定了农村是农民生活发展的基层社会,同时也是组成我国社会的细胞。

而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农村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农民问题也逐渐成了的根本问题。

村民自治是农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创新。

它作为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农村和谐秩序的一种尝试,也是中国“三农”问题的焦点之一。

村民自治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很大成就,且其发展程度与农民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也息息相关。

中国的农村问题的复杂性,农村社会长期落后及众多农村人口的现实情况,决定了中国的村民自治不会是一个一蹴而就,而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必须要在立法、化和规化方面进一步得到完善和提高。

因此,在村民自治的曲折发展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农民的话语权,培养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快新农村的建设,而且要结合到农村的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握大局,为全面的推进新农村村民自治,促进农村基层的政治建设提供可靠有力的组织保障。

关键词:村民自治;选举制度;农村建设A b s t rac tC h i n a i s a l a r g e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c o u n t r y,t h e b a s i c c o n d i t i o n s o f r u r a l f a r m e r s l i v i n g d e v e l o p m e n t g r a s s-r o o t s s o c i e t y,b u t a l s o t h e c o m p o s i t i o n o f o u r s o c i e t y t h e c e l l. W h i l e i n t h e p r o c e s s o f r e f o r m a n d o p e n i n g-u p,t h e c o u n t r y s i d e e a c h e n t e r p r i s e v i g o r o u s d e v e l o p m e n t, t h e f u n d a m e n t a l p r o b l e m o f f a r m e r s i s g r a d u a l l y i n t o t h e.T h e v i l l a g e r a u t o n o m y i s f a r m e r m a s s e s i n C h i n a u n d e r t h e l e a d e r s h i p o f t h e C o m m u n i s t P a r t y,a n i n n o v a t i o n o f t h e s o c i a l i s t s y s t e m C h i n e s e c h a r a c t e r i s t i c s. A s t h e p r o d u c t o f r u r a l e c o n o m i c s y s t e m r e f o r m o f o u r c o u n t r y,i s a n a t t e m p t t o c r e a t e a h a r m o n i o u s r u r a l o r d e r u n d e r t h e c o n d i t i o n o f m a r k e t e c o n o m y,b u t a l s o t h e f o c u s o f C h i n a"t h r e e r u r a l i s s u e s".T h e v i l l a g e r a u t o n o m y h a s m a d e g r e a t a c h i e v e m e n t s i n t h e c o n t i n u o u s p r o c e s s o f d e v e l o p m e n t,a n d i t s d e v e l o p m e n t d e g r e e a n d t h e e n t h u s i a s m o f f a r m e r s t o s o c i a l i s t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i s c l o s e l y r e l a t e dt o. T h e c o m p l e x i t y o f t h e p r o b l e m o f r u r a l C h i n e s e, t h e r e a l i t y o f r u r a l s o c i a l b a c k w a r d n e s s a n d n u m e r o u s r u r a l p o p u l a t i o n,d e c i d e d n o t C h i n a v i l l a g e r a u t o n o m y i s a a c c o m p l i s h a t o n e s t r o k e,b u t a v e r y l o n g p r o c e s s,m u s t b e i n t h e l e g i s l a t i o n,d e m o c r a t i z a t i o n a n d s t a n d a r d i z a t i o n t o f u r t h e r i m p r o v e a n d e n h a n c e t h e.T h e r e f o r e,t h e t w i s t s a n d t u r n s i n t h e d e v e l o p i n g p r o c e s s o f v i l l a g e r s a u t o n o m y,f u l l a t t e n t i o n m u s t b e p a i d t o t h e f a r m e r s t h e r i g h t t o s p e a k,t r a i n i n g f a r m e r s'p a r t i c i p a t i o n i n p u b l i c a f f a i r s c o n s c i o u s n e s s,a r o u s e t h e e n t h u s i a s m o f t h e f a r m e r s t o p a r t i c i p a t e i n t h e v i l l a g e r a u t o n o m y.T o s p e e d u p t h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n e w r u r a l i n t h e s p i r i t o f r e f o r m a n d i n n o v a t i o n,a n d c o m b i n e d w i t h t h e a c t u a l s i t u a t i o n i n r u r a l a r e a s t o, c l e a r r e s p o n s i b i l i t y,t o s t r e n g t h e n m e a s u r e s,g r a s p t h e o v e r a l l s i t u a t i o n,t o p r o m o t e t h e n e w r u r a l v i l l a g e r s'a u t o n o m y,p r o v i d e r e l i a b l e a n d p o w e r f u l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g u a r a n t e e d e m o c r a t i c p o l i t i c a l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a n d p r o m o t e r u r a l g r a s s r o o t s.K e y w o r d s:v i l l a g e r a u t o n o m y;e l e c t o r a l s y s t e m;r u r a l c o n s t r u c t i o n目录一、绪论 (1)二、农村村民自治的涵 (3)(一)村民自治的含义 (3)(二)村民自治的特点 (3)1.村民自治是直接的形式 (3)2.村民自治是基层自主的形式 (4)3.村民自治是区域性较强的形式 (5)三、农村建设中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分析 (6)(一)选举方面的问题 (6)(二)城市化发展规模控制不合理 (6)(三)村务公开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8)四、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0)(一)完善村民自治的地方法规制度 (10)(二)遏制宗族、宗派势力对村民自治的负面影响 .. 11(三)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施政水平 (12)结论15参考文献16浅谈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绪论我国是农业大国,绝大多数人口都分布在农村,长期以来,农村出现的问题都是我国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它制约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影响了新时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近年来,我国村民自治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逐渐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其发展与实践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有必要对其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良性发展。

一、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尽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对村民自治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给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带来了困难。

2.村民自治参与度不高在实际操作中,不少村民对村民自治的参与度不高,对村民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部分地区的村民委员会甚至存在以权谋私、腐败问题,使得村民自治的实践受到影响。

3.民主决策机制不畅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决策机制不够民主,村民委员会的成员普遍存在了一些不良的权力关系,导致一些村民自治事务的决策并不是真正符合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使得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存在较大的隐患。

二、对策探讨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应当加强对于村民自治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

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村民自治的主体、范围、程序、原则等内容,为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增强村民自治意识为了提高村民的自治素养和参与度,可以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对于村民自治事务的参与度和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意识。

要注重培养村民自治的领导班子,选拔一批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管理能力的村民担任村委会成员,进而带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工作。

3.改进决策机制在村民自治决策机制方面,应当倡导和鼓励广泛的村民参与,建立起一套真正反映村民意愿的决策程序。

建立健全村民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确保村民自治事务的合理性和民主性。

4.发展乡村治理新模式借鉴国外乡村治理的先进经验,可以尝试在我国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中引入一些新的理念和方法,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浅谈大兴区采育镇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农村和谐秩序的一种尝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颁布实施以来,村民自治在党和国家的领导支持下,经过广大农民数十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现实中因受我国传统的政治思想与体制的影响,村民自治也逐渐暴露出来许多问题,给基层民主建设带来了很大困难。

有鉴于此,本文在界定村民自治的含义、梳理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制度。

它将把我国的基层管理体制改革逐渐引入佳境;同时,村民自治也是一项无例可循的新生事物,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业已出现诸多需要完善的弊症,它不仅涉及九亿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事关我国发展改革的大局和民主法制前进步伐的稳健。

村民自治,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其核心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而村民自治制度,则是以村民委员会组织为载体,在基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民依法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整套制度。

村民自治发挥的作用既表现在物质制度又表现在思想精神方面。

一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二是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已基本确立,使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有了制度保障;三是村民自治的精神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它们严重地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及其深化。

因此,对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探讨尤显重要。

一、村民自治的含义和发展历程(一)村民自治的含义关于村民自治的含义,很多学者都做出了界定,比如徐勇和于建嵘把“村民自治”定义为“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即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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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村民自治制度的合理性与现实不足荣启涵【摘要】民主是人类社会有识之士们多年来所追求的一种精神,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之一,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

我国也在始终努力建设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

实行二十余年以来的村民自治制度是当前基层民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长期存在的种种质疑,本文将从当前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现状出发,直面存在不足的同时,通过理论和现实的因素来分析该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论述其在中国特色政治民主实践过程中的意义。

【关键词】政治民主村民自治合理性可行性【正文】从20世纪八十年代起,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特殊的转型时期,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全面铺开。

在农村这个广袤的领域里,乡村社会结构也开始了适时的转变,经济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代替了原有的农业合作社,政治上则体现为农村村民自治的展开。

2009年12月22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再次吸引了我们对该项制度做一新的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从1980年第一个村民委员会建立算起,经历了三十年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在探索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以说这种从农村开始的民主实践是史无前例的,以中国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和历史条件来看更是充满挑战的尝试。

但随着这一制度推行的深入,出现的问题和阻碍也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

从开始到现在对于村民自治制度的质疑始终存在着。

有观点认为,这种村民自治的实践违背了民主发展的规律,本应由成熟的市民社会和城镇来完成的先决实验,在中国却交给了“农民”这一最不具备民主素养的阶层。

更有人认为,村民自治是理论上的怪胎、政治上的浪漫、实践上的错误和形式上的欺骗;还有不少人士对村民自治的实践成效及其生命力持怀疑的态度。

[①]因此,基于笔者2009年冬季对山东济南万德镇部分乡村的调查出发,本文将根据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现状,通过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分析该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论述其在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意义。

二、问题分析:村民自治制度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村民自治制度被设计成为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按照四个民主原则进行运作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度。

马克斯•韦伯曾指出,直接民主需要的条件有四:一是组织必须是区域性的,或其成员的数量是有限的;二是这些成员的社会地位必须没有很大差异;三是行政功能应该比较简单和稳定;四是必须有目的地进行最低限度的人员培训。

[②] 对比我国乡村现实条件来看,我国绝大多数农村有着范围小而固定、人员熟悉、从事职业近似和管辖事务易于明确的条件。

在这种环境中开展以村民自治为主体的农村政治改革,引发的波动相对较少,借助于政府的推动更有可能取得所期望的效果。

按照西方民主制度发展的规律和经验,“民主政治是传统社会开始解体后产生的需要,在整个处于转变时期的社会中,乡村社会的转变最慢,所以,乡村社会以外的市民社会或工业社会应该更早地、更强烈地产生出民主政治需求,也就是说,乡村社会的民主政治应在工业社会之后发生。

”但是,这并不妨碍在中国选择乡村作为直接民主政治的开始。

事实上,民主对文化素质和社会环境发育程度的需求是应然的而非必然。

“应该具备的条件”给出的仅仅是理论上的最优选择,并不能完全替代实际情况下的判断。

今天的中国农村已经得到极大发展,但经济水平依然较低,不能忽略很多地区农民依然要为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一系列开支而奔忙,所以农民对经济利益的关注远大于政治利益的热情。

换一个角度进行思考,就会发现这正是乡村民主发展的一个突破口。

乡村民主发生在乡村社会的转型期,即指传统乡村社会的自然经济及其相伴随的社会权威结构向市场经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权威结构的转变。

既然是经济的改革引起了政治转变的需要,不妨就以利益关系作为村级民主的纽带。

B.盖伊•彼德斯认为,参与式民主的优点在于:“强调让公众参与政策过程的所有阶段,而不仅仅在政策执行后抱怨或提供有关政策执行方式的反馈信息,这种积极的态度可以在错误再现以前就得到纠正。

” [③]当村民们意识到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并且自己的参与有可能实现积极的改进的时候,村民自治的可行性条件及基本具备了。

中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

有学者提出,要解决中国民主化的问题,解决了农民阶层就是迈出了一大步。

以农村为民主实验的先导听上去固然会让人充满疑虑,但在中国就有可能是合理的,以下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一)历史消极因素中的有益推理:中国古代史对于民主的影响从表面看来显然不具有积极的证明效应,反而是否定者的理论依据,但从中我们依然可以做有益推理。

首先需要承认,中国作为封建专制保留时间极长的国度,集权的历史深厚而缺乏民主法制的传统与经验。

然而,村级治理组织的发展是悠长的,从周朝的乡遂制起算,中间经历乡里制、保甲制直到清末民国的乡村自治制度,历史上虽然没有也不可能有村级民主自治的经验,但自治精神的存在和基于道德、宗法制和财富等条件产生的“推举治理”都在一定意义上为这种基层民主的发生留下了可能性。

没有民主的经验不代表没有民主生长的空间,虽然村民自治不是自下而上的要求,但自上而下改革的引导是引领民主萌生的一种手段。

没有前置因素的干扰,对于首次推行的较为正规的村民自治制度,农民有可能更好的去接受和理解。

民主素养的养成有很多种,其中之一便是在实践中边学先做。

与“扔到水里才能最快的学会游泳”的理论一样,在实践中教授民主意识是针对中国农民较为合适的一种培训。

(二)近代国家建设中的特殊境况:再来回顾建国初期,新生政权面临着内贫外困,为了尽快完成社会重建,必须依靠政党的政治权威来集中资源,发展工业,建设国家,而农业又是这一切有效实施的保障,所以实行在政社一体化下的控制农业、约束农民的高度调控政策,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这一阶段国家并非不想而是没有时间和空间考虑民主化的问题。

到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农村对土地所有权、财产权的开放,与之相协调的民主化进程也得到加速。

事实上,中国是在农业国的基础上向现代工业化转变的,这个过渡时期上,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的农业基础相对更坚实,更有条件进行民主政治改革。

于是,中国完整意义上的民主改革实验最早也就从农村开始,这就是村民自治。

三、问题的引申:仍待完善的不足之处在论证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之后,还需要清醒的认识到实施中的种种阻力。

实践的检验证明,要想将理论的美好加注到实际操作中,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村民自治在制度设计和实施方法上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下从四各方面加以概述:首先,村民自治组织需要去行政化,解决政府公权力过大的干涉。

乡镇政府作为国家的基层政权组织,需要对上一级承担责任,而同时拥有“经济人”特性的乡镇政府往往在自利性的倾向下,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会对村民自治组织实行强势干预,从而加深了它的“行政化”。

权力与权利(即公共权力与个体权利)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有史以来一直处于博弈之中。

两者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双向联系,个体权利需要公共权力来支撑和保障,而公共权力也需要个体权利的认可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并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一方面乡镇政府的区域治理需要建立在对区域内各村意见的统筹之上,而村级组织的管理也需要乡镇政府在经济环境、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以及指导。

但是,由于乡镇政府掌握着更多的资源和决策权力,更为强势,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形成对村委会的控制。

所以,明确村民自治的权利和自治组织的性质,从制度层面规范“自治组织”与“政府机构”二者的区分,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自治”和“民主”的意味。

其次,村级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两委关系”)亟待梳理。

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毛寿龙教授曾说,“民主、法治和有限政府,是我们国家政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这三者的推进,可能和党的领导发生冲突。

这种冲突在村一级已经明显表现出来了。

”河北的青县模式一度成为学者专家讨论的焦点,其中一个亮点就是解决“村委会”和“党支部”的关系问题。

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特别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符合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

村级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是基层治理机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坚持党的领导不能变,但不等于事事都要党来领导和决策。

与刚刚取得政权时不同,今天的党已经更加成熟,不再需要全能全辖,而是作为执政党要更多的关注于核心领导力和带动力。

作为最基层的党组织,党支部要扎扎实实的凝聚民心、汇集民意。

只有人民与党之间相互信任,才能从根基上得到稳固。

不是每个村干部都必须是党员,但必须要争取让每一个村干部和村民都从心底拥护支持党的政策主张,以党为领导核心带动各方面全面协调发展。

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本就是相辅相成的,我们相信随着党内民主制度的健全,村党支部定将与村民自治逐渐走向协调共融。

再次,如何将村民参与与村民自治的发展有机密切联系起来。

村民自治的主体是广大群民,正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可实际里有多少村委召开过村民会议,又有多少村民知道自己拥有一项叫做审议的权利。

农民对于村民自治的了解还知之较少,在调查中发现,表示了解该制度的多为中青年男子,而老人、妇女则更多的表示了解较少。

由于近年来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使得本应成为农村民主推行主力的年轻一代知识、视野相对开阔的青壮年多数外出务工。

怎样让更多的农民了解这一制度,调动更多的人关心自己的权利并利用它来维护自身利益是仍待解决的问题。

表一:村民自治制度对村务管理的作用(此为笔者依据2010年冬在山东济南万德镇三个村的调查所作数据统计)前面对彼德斯的观点进行分析时,提到参与式民主的优势。

中国民主政治,更加直接地体现为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和保障,即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政治过程、直接参与社会管理。

从原先动员式的政治参与到现在自发的参与,这样的转变期待有更加成熟的主体来实现。

要在现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民众的政治参与,还有很多基础工作需要落实:1、经济的不平衡需要解决,在逐步完善东部地区村民自治的同时,向西部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过渡;2、需要促进农村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是形成成熟的民主政治参与主体的必要条件,是培养农民平等、民主意识的课堂;3、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只有解决了民生问题,才能要求民众有足够的空间去思考自己政治权利的得失;4、对农民素质的关注还应提升到更高层次,加强普遍教育和利用媒体的宣传培养力度,加入必要的民主训练,培养趋近现代社会公民的合格参与主体;5、以法规形式明确自治组织的性质和程序,给农民以参与村务、自我管理的信心,打破村干部的垄断。

除在此列举的种种之外还有很多细节需要逐步完善,在这种农民参与的实践里,一方面也带动了农村文化、价值的重构,另一方面加速了政治社会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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