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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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6•15”较大火灾事故通报

2016年6月15日10时24分许,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炼化)始建于1978年,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800万吨/年,现有26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22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180万吨/年蜡油加氢装置、15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等26套生产装置;己内酰胺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聚合装置为2.5万吨/年。

二、事故装置及生产工艺情况

事故发生在22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吸收塔(以下简称脱硫塔),主要包括余热锅炉出口烟道系统、电除尘及催化剂粉尘收集系统、再生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化肥(硫铵)制备系统和界区内公用工程等。

三、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

2016年4月,发现脱硫塔塔壁出现2处腐蚀,循环浆液有泄漏现象,停产检查后发现腐蚀严重,遂委托中国石化第十建设公司,于2016年5月7日开始检修消缺。检修主要在塔内搭建脚手架,人工在脚手架上对脱硫塔液位处上下 1.5米内的复合板堆焊层进行贴板处理,对腐蚀较为严重造成塔体穿孔的部位进行割除后更换母材的方

式进行维修,其他存在局部缺陷的进行补焊,共补焊腐蚀点800多处。

6月15日9时,塔内气体分析合格并办理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票后,4名作业人员进入脱硫塔内作业,塔外人孔处有2人负责监护。10:24,监护人发现脱硫塔锥段下部人孔处冒烟,随即向公司119报警,10:25消防支队接到报警,立即出动11辆消防、气防车赶赴事故现场。消防车到达现场后从人孔向塔内打水,并向塔壁喷水降温,10:38吸收塔工艺喷淋泵启动向塔内喷水,11:15烟囱停止冒烟,现场指挥部决定从烟囱顶部实施救援。

救援人员在距离烟囱顶部约2米的脚手架平台上发现2名施工人员,经对烟囱内部气体分析合格后,救援人员下到脚手架平台,将2人分别吊出。在拆除脚手架平台踏板后,发现向下第3和第4层平台各有1名施工人员,用同样方法将2人吊出。经现场等候的120医生确认,4人均已无生命体征。

四、初步原因分析

脱硫塔总高85米,锥体位于40米处,锥体下部有400mm厚的不锈钢防逃逸层,防逃逸层下部约2米处有2.82米厚的除雾器,除雾器为聚丙烯工程塑料材质(聚丙烯熔点164-170℃,易燃烧)。

初步推断事故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在烟囱顶部防腐补焊作业过程中,电焊焊渣下落后引发除雾器着火,高温烟气沿烟囱排出。烟气流经作业点时,作业人员因高温和中毒窒息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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