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环保检测站最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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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工 名,占 %; 技术员 名,占 %;
1.9实验室检验报告批准签字人数: 3 名
姓名职务签字领域(按产品类别划分)
总经理通过计量认证项目
质量负责人通过计量认证项目
技术负责人通过计量认证项目
1.10实验室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 50 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 5 台(套)
1.11实验室房屋面积(m2)
检验工作室面积:600 恒温面积:
O2:±0.1×10-2
NO:±5×10-6
流量:±4% O2:±5%
温度:±1 ℃
压力:±1%
0.11KW
1N
1.1km/h
CO:0.01×10-2
CO2:0.1×10-2
HC:1×10-6
O2:0.02×10-2
共2页 第2页
NO:1×10-6
λ:0.1
流量:0.01m3/min
O2:0.02% vol
1.概况
1.1实验室名称:
注册地址: 邮编:262300
办公地址:邮编:262300
检验地址(一):邮编:262300
检验地址(二): 邮编:
检验地址(三): 邮编:
(实验室有三个以上的检验地点时,可继续按顺序填写。)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职务:经理 电话:
实验室联系人: 职务:经理 电话:
传真:
1.2 非独立法人实验室所属法人单位名称:
O2:0~25.00×10-2
NO:0~5000×10-6
λ:0.5~2.50
流量:4~12 m3/min
O2:0.3~25%vol
温度:-30℃~150℃
压力:70.0kPa~110.0kPa
<±1%
<±1%
<±0.2km/h
CO:±0.02×10-2
CO2:±0.02×10-2
HC:±4×10-6
NO:1×10-6
λ:0.1
(2)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简易瞬态工况法)
相对误差±5%
底盘测功机
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汽车排气流量分析仪
吸收功率:0-160kw
牵引力: 0-8000N
车速:0-120km/h
CO:0.00~15.00×10-2
CO2:0.00~18.00×10-2
HC:0~10000×10-6
地址:
邮编: 传真: E一mail: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 传真: E一mail: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1.4 法人类别
1.4.1独立法人实验室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社团法人□其他□
1.4.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
②无论是申报产品,还是申报产品中的部分参数,均要将检验的参数逐一列出,予以分析。
(2)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简易瞬态工况法)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简易瞬态工况法)GB18285-2005
DB37/657-2006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
(3)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
主管部门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20 年 月 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要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求清晰、规范。
2.填写页数不足时,可用A4纸添加续页,但需连同正页编共X页,第X页。
3.“主管部门”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可不填)。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
GB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1年10月1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不能检。
注:①“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填写,产品下面的参数“序号”用⑴、⑵、⑶……填写。②将申请资质认定的项目按产品和产品的部分参数两大类的排序;序号连续,两大类之间空一行。③具备检验产品全部参数能力的,“项目名称”只填写产品名称;具备检验产品部分参数能力的,“项目名称”按能检验的产品名称下面续写参数名称填写,参数有方法标准的,要在“标准代号”和“标准名称”栏填写清楚。④申请资质认定的项目,是指具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产品。⑤“限制范围”指不能检测的项目,用“不能检:…”表示;“说明”是对申请检验项目租用仪器设备或分包的解释。
附表2
检验能力分析表
共2页 第1页
序号
产品名称
参数名称
允许
变化范围
检验仪器设备名称
检验仪器设备技术指标
按标准能检
项数
按标准应检项数
比率
备注
量程
测量不确定度
分辨率
1
机动车
3/7
42.9%
(1)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法)
相对误差
±5%
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CO:0.00~15.00×10-2
CO2:0.00~18.00×10-2
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
〔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审查验收□,计量认证+依法授权□〕
共1 页 第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名称
限制范围或说明
1
机动车(汽车)
GB18285-2005
DB37/657-2006
GB3847-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
HC:0~10000×10-6
O2:0~25.00×10-2
NO:0~5000×10-6
λ:0.5~2.50
CO:±0.02×10-2
CO2:±0.02×10-2
HC:±4×10-6
O2:±0.1×10-2
NO:±5×10-6
CO:0.01×10-2
CO2:0.1×10-2
HC:1×10-6
O2:0.02×10-2
2.提供资料状况
2.1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声明
2.2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和/或主管部门批准设置文件
2.3申请书(包括组织结构框图、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检验能力分析表、检验仪器设备一览表、检验人员一览表)
2.4质量手册
2.5程序文件目录
2.6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
2.7典型检验报告
2.8能力验证试验的证明材料
温度:0.1 ℃
压力:0.1kPa
(3)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
不透光度
≤±2.0%
光吸收系数
≤±2%
不透光烟度计
不透光度(N):0~99.90%
光吸收系数(k):0~16.08m-1
不透光度(N):±2.0%
不透光度:0.01%
光吸收系数:.01m-1
注:①此表的填写顺序必须与附表1的产品或项目的排列顺序一致。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不能检测。
(1)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法)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法)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4.本申请书附表一“项目名称”栏,在填写有关产品(标准或规范规定的项目,能够100%检测)或产品参数(标准或规范规定的项目,不能100%检测)之后,按照有关规定,有的实验室可按照检测方法标准填写检测方法。
5.本申请书在所选“□”内打“√”。
6.本申请书需经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有效。
7.本申请书适用复查、初审和扩项的资质认定申请。
1.5 评审类型
1.5.1计量认证
首次 扩项□复审□其他□
1.5.2 计量认证十审查验收
首次□扩项□复审□其他□
1.5.3计量认证十依法授权
首次□扩项□复审□其他□
1.5.4计量认证十实验室认可
首次□扩项□复审□其他□
1.6 获取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2.9依法设置或授权实验室新增检验项目审定表□
3. 希望评审时间: 年 月日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附图一
组织结构框图
注:①独立法人的画出本实验室内、外(行政或业务指导)部关系;②非独立法人的画出本实验室在母体法人中所处位置,所有二级机构及内、外部关系;③直接关系用实线连接,间接关系用虚线连接;④有独立帐号的请在此页的空白处,加盖印有本实验室名称和银行开户的帐号印章。
审查验收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依法授权证书编 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1.7 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按产品类别划分)
机动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保检测
1.8实验室总人数: 8 名
高工 名,占 %; 工程师 3 名,占 37.5 %;
1.9实验室检验报告批准签字人数: 3 名
姓名职务签字领域(按产品类别划分)
总经理通过计量认证项目
质量负责人通过计量认证项目
技术负责人通过计量认证项目
1.10实验室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 50 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 5 台(套)
1.11实验室房屋面积(m2)
检验工作室面积:600 恒温面积:
O2:±0.1×10-2
NO:±5×10-6
流量:±4% O2:±5%
温度:±1 ℃
压力:±1%
0.11KW
1N
1.1km/h
CO:0.01×10-2
CO2:0.1×10-2
HC:1×10-6
O2:0.02×10-2
共2页 第2页
NO:1×10-6
λ:0.1
流量:0.01m3/min
O2:0.02% vol
1.概况
1.1实验室名称:
注册地址: 邮编:262300
办公地址:邮编:262300
检验地址(一):邮编:262300
检验地址(二): 邮编:
检验地址(三): 邮编:
(实验室有三个以上的检验地点时,可继续按顺序填写。)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职务:经理 电话:
实验室联系人: 职务:经理 电话:
传真:
1.2 非独立法人实验室所属法人单位名称:
O2:0~25.00×10-2
NO:0~5000×10-6
λ:0.5~2.50
流量:4~12 m3/min
O2:0.3~25%vol
温度:-30℃~150℃
压力:70.0kPa~110.0kPa
<±1%
<±1%
<±0.2km/h
CO:±0.02×10-2
CO2:±0.02×10-2
HC:±4×10-6
NO:1×10-6
λ:0.1
(2)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简易瞬态工况法)
相对误差±5%
底盘测功机
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汽车排气流量分析仪
吸收功率:0-160kw
牵引力: 0-8000N
车速:0-120km/h
CO:0.00~15.00×10-2
CO2:0.00~18.00×10-2
HC:0~10000×10-6
地址:
邮编: 传真: E一mail: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 传真: E一mail: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1.4 法人类别
1.4.1独立法人实验室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社团法人□其他□
1.4.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
②无论是申报产品,还是申报产品中的部分参数,均要将检验的参数逐一列出,予以分析。
(2)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简易瞬态工况法)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简易瞬态工况法)GB18285-2005
DB37/657-2006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
(3)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
主管部门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20 年 月 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要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求清晰、规范。
2.填写页数不足时,可用A4纸添加续页,但需连同正页编共X页,第X页。
3.“主管部门”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可不填)。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
GB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1年10月1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不能检。
注:①“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填写,产品下面的参数“序号”用⑴、⑵、⑶……填写。②将申请资质认定的项目按产品和产品的部分参数两大类的排序;序号连续,两大类之间空一行。③具备检验产品全部参数能力的,“项目名称”只填写产品名称;具备检验产品部分参数能力的,“项目名称”按能检验的产品名称下面续写参数名称填写,参数有方法标准的,要在“标准代号”和“标准名称”栏填写清楚。④申请资质认定的项目,是指具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产品。⑤“限制范围”指不能检测的项目,用“不能检:…”表示;“说明”是对申请检验项目租用仪器设备或分包的解释。
附表2
检验能力分析表
共2页 第1页
序号
产品名称
参数名称
允许
变化范围
检验仪器设备名称
检验仪器设备技术指标
按标准能检
项数
按标准应检项数
比率
备注
量程
测量不确定度
分辨率
1
机动车
3/7
42.9%
(1)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法)
相对误差
±5%
机动车排气分析仪
CO:0.00~15.00×10-2
CO2:0.00~18.00×10-2
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
〔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审查验收□,计量认证+依法授权□〕
共1 页 第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名称
限制范围或说明
1
机动车(汽车)
GB18285-2005
DB37/657-2006
GB3847-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
HC:0~10000×10-6
O2:0~25.00×10-2
NO:0~5000×10-6
λ:0.5~2.50
CO:±0.02×10-2
CO2:±0.02×10-2
HC:±4×10-6
O2:±0.1×10-2
NO:±5×10-6
CO:0.01×10-2
CO2:0.1×10-2
HC:1×10-6
O2:0.02×10-2
2.提供资料状况
2.1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声明
2.2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和/或主管部门批准设置文件
2.3申请书(包括组织结构框图、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检验能力分析表、检验仪器设备一览表、检验人员一览表)
2.4质量手册
2.5程序文件目录
2.6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
2.7典型检验报告
2.8能力验证试验的证明材料
温度:0.1 ℃
压力:0.1kPa
(3)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
不透光度
≤±2.0%
光吸收系数
≤±2%
不透光烟度计
不透光度(N):0~99.90%
光吸收系数(k):0~16.08m-1
不透光度(N):±2.0%
不透光度:0.01%
光吸收系数:.01m-1
注:①此表的填写顺序必须与附表1的产品或项目的排列顺序一致。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不能检测。
(1)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法)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法)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4.本申请书附表一“项目名称”栏,在填写有关产品(标准或规范规定的项目,能够100%检测)或产品参数(标准或规范规定的项目,不能100%检测)之后,按照有关规定,有的实验室可按照检测方法标准填写检测方法。
5.本申请书在所选“□”内打“√”。
6.本申请书需经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有效。
7.本申请书适用复查、初审和扩项的资质认定申请。
1.5 评审类型
1.5.1计量认证
首次 扩项□复审□其他□
1.5.2 计量认证十审查验收
首次□扩项□复审□其他□
1.5.3计量认证十依法授权
首次□扩项□复审□其他□
1.5.4计量认证十实验室认可
首次□扩项□复审□其他□
1.6 获取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2.9依法设置或授权实验室新增检验项目审定表□
3. 希望评审时间: 年 月日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附图一
组织结构框图
注:①独立法人的画出本实验室内、外(行政或业务指导)部关系;②非独立法人的画出本实验室在母体法人中所处位置,所有二级机构及内、外部关系;③直接关系用实线连接,间接关系用虚线连接;④有独立帐号的请在此页的空白处,加盖印有本实验室名称和银行开户的帐号印章。
审查验收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依法授权证书编 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1.7 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按产品类别划分)
机动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保检测
1.8实验室总人数: 8 名
高工 名,占 %; 工程师 3 名,占 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