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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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1不良事件的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医院内意外的、不希望发生的或有潜在危险的事件。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院员工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均称为不良事件。
2 处置
(1)发生不良事件后,首先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患者的损害。
(2)发生重度缺陷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查报告及造成患者损害的药品、器具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调换,相关标本须保留,以备鉴定。违反规定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3)凡实习、进修人员发生的不良事件或安排护理员、卫生员、陪人进行其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而发生的不良事件,均由带教者及安排者承担责任。
(4)科室及各部门(辅助科室、药房、后勤)设有不良事件登记本。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除口头向护士长、主任汇报外,应登记事实经过、原因、处理措施及后果。科室根据不良事件性质及时或每月组织分析讨论会,向护理部、医务科或质管办递交不良事件报告表。
3流程
(1)一般不良事件
当事人及时报告护士长或主任,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程度。护士长或主任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或医务科。
(2)严重不良事件
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低至最低程度,必要时组织进行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向护理部、医务科、主管院领导汇报,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15分钟。相关职能部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护士长、主任应于一般不良事件发生7日内、严重不良事件发生1-3日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当事人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轻度缺陷及不良事件记录在环节质量督查本上;中度以上不良事件记录在册)(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交报护理部或医务科,一份留科室保存。
4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护理部及医务科每月组织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主要采取趋势分析和个案分析。趋势分析包括科室内部的纵向比较、与其他科室的横向比较、与标准及实践的比较。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在每月的业务学习或三基考试后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消除安全隐患及缺陷,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 处罚及奖励
医院营造开放、公平、非惩罚的安全文化氛围,鼓励责任人及
科室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对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科室及个人视情况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对主动发现和及时报告重要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和保护;对发生不良事件后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的科室与个人,事后经主管部门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及医院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6 不良事件分级
根据JCI标准、参照上海华西医院相关制度,我院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五类四级:
五类:警讯事件、重大不良事件(医疗差错不良后果事件)、医疗差错(未造成后果事件)、接近差错、警讯事件接近差错;
四级:
Ⅰ级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重大不良事件,医疗差错不良后果事件、警讯事件接近差错)——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医疗差错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接近差错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附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登记目录》《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登记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