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实务-1.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上)
国内外劳动关系各自都有哪些特征
国内外劳动关系各自都有哪些特征国内劳动关系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投资主导:国内劳动关系的特征之一是以资本家为主导。
在国内,企业拥有生产资料和资源,劳动者则依赖于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
资方决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2.劳资矛盾:国内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劳资双方存在矛盾。
劳动者追求较好的工作条件、合理的工资待遇和保障权益,而资方则追求最大化的利润。
这种矛盾在劳资谈判和劳资关系中经常发生。
3.劳动者地位相对较弱:在国内劳动者地位相对较弱。
这主要体现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稳定、工作保障不完善、劳动权益保护不到位等方面。
劳动者容易遭遇不公平待遇和歧视,需要通过工会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权益。
4.社会保障体系:在国内,劳动关系还存在着社会保障体系。
劳动者以及其家属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这些福利由国家和企业共同提供,是劳动者获得社会保障和福利的重要方式。
国际劳动关系的特征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跨国性:国际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跨国性。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跨国经营,劳动者也趋向于跨国就业。
劳动者来自不同国籍和文化背景,形成了复杂的国际劳动关系。
2.激烈竞争:国际劳动关系中存在激烈的竞争。
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往往把生产环节和劳动力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
这导致了国际劳动市场的竞争加剧,劳动者必须不断提升自身技能和知识,适应全球化劳动力市场。
3.国际劳动标准:国际劳动关系中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劳动标准。
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劳动合同、福利待遇、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跨国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国际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劳动力流动:国际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流动性较高。
劳动者往往会跨国边境来到其他国家工作,以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和生活条件。
这种劳动力流动既带来了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也带来了挑战和问题,如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文化融合等。
【人力资源管理课程资料】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
【人力资源管理课程资料】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学习导航经过学习本课程,你将可以:● 了解什么是劳动关系;● 了解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前史演化进程;● 懂得劳动关系的表现方法;● 把握劳动关系的特征。
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学习方针➢了解什么是劳动关系;➢了解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前史演化进程;➢懂得劳动关系的表现方法;➢把握劳动关系的特征。
⏹学习提纲1.什么是劳动关系;2.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前史演化进程;3.劳动关系的表现方法;4.劳动关系的特征。
⏹学习方针➢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档处理人员;人➢力资源总监、经理和职工处理人员;➢部门经理、主管等。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在媒体、书本中有许多与劳动关系附近的词汇,如劳资关系、雇佣关系、劳使关系、职工关系、劳工关系等,这些都可以了解成是一种劳动关系,仅仅各悠闲含义上有所偏重。
1.劳资关系劳资关系偏重的是劳方和资方对称,是最传统的称谓。
劳资关系过火偏重劳资抵触,有一种仇视的意味,通常在私营企业中提得比较多。
2.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偏重的是雇方和佣方之间的单个劳动关系,不太偏重团体的劳动关系(即团体劳动关系)。
3.劳使关系劳使关系是日自己创造的词,外表意思非常中性,不带有爱情色彩,是劳作者和劳作力的运用者构成的关系。
劳使关系的说法比较中立,避免了仇视。
4.职工关系职工关系是许多企业用得比较多的词汇,它以企业为主导,偏重企业内部对职工的处理、监督。
选用职工关系的说法,可以淡化和架空工会。
5.劳工关系劳工关系是一种强化工会的说法,它以职工或许劳作者为核心,即劳作者团体安排与雇主的关系,偏重的是团体劳动关系。
劳工关系的说法在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比较常用。
二、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前史演化进程我国劳动关系与国外劳动关系有必定差别。
由于前史的原因,我国的劳动关系履历了从计划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的改造。
1.计划体制下的我国劳动关系计划体制下我国劳动关系的特征计划体制下,我国劳动关系的特征首要表现三个方面:第一,选用统包统配的方法,劳作力和企业之间树立固定工制的劳动关系;第二,劳作者在方法上是与企业树立劳动关系,实践上是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第三,劳动关系呈现泛政治化的特征,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酷似行政从属关系。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点(五篇范例)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点(五篇范例)第一篇: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点1.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点:劳动关系具体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性与集体性;平等性与隶属性;对等性与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2.劳动关系的主体雇员: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
雇员团体: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雇主:一般指由于用于法律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而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雇主组织: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以行业或贸易组织为纽带,一般不直接介入雇员与雇主的劳动关系事务中。
政府:主要承担以下四种角色,立法的制定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公共部门的雇主、有效服务的提供者。
3.影响劳动关系的环境因素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包括产品生产的工序和方式等;政策环境:政府政策方针,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关于就业的政策、教育和培训的政策等;法律和制度环境:一般指规范雇佣关系双方行为的法律和其他力量的机制;社会文化环境:各国、各地区以及各工种的主流传统习惯、价值观、信仰等。
4.雇主协会的类型、作用雇主协会的类型在地区协会基础上组成的全国性雇主联合会;由某一行业企业组成的单一产业的全国协会;由同一地区企业组成的地区协会雇主协会的作用:参与谈判;解决纠纷;提供帮助和建议;代表和维护5.工会职能和行动的方式工会的职能:经济职能;民主职能;整合职能;社会民主职能;阶级革命职能工会的行为方式:互保互助、集体谈判、劳动立法、直接行动、政治行动。
6.劳资合作模型劳资合作模型劳资合作的重要前提是,通过劳资合作能够改进企业绩效。
劳资合作的强度取决于三个因素:工会与管理方的力量,劳资合作方式,组织约束。
劳资合作使劳动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关系的这种变化又反作用于劳资合作的强度。
劳动关系的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关系的特征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合作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合同所建立起来的特殊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具有许多特征,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详细介绍劳动关系的特征。
一、劳动关系的自愿性特征劳动关系是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需要双方的自愿参与。
劳动者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工作,选择与哪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有权利选择雇佣哪些劳动者。
只有在双方的自愿参与下,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契约性特征劳动关系是通过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一种合同形式。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雇佣的期限、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作职责等内容。
劳动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对双方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劳动关系的依赖性特征劳动关系具有一种依赖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经济上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劳动者依靠用人单位提供工资和福利待遇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而用人单位则依赖劳动者为其提供劳动力。
双方之间的依赖性使得劳动关系成为双赢的合作关系。
四、劳动关系的等级性特征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所构成的。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通常具有管理权力和雇佣权力,而劳动者则处于被雇佣的一方。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行使着指导、监督和评价的权力,而劳动者则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排。
五、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特征劳动关系中存在一定的权力不平等现象。
用人单位具有资源和权力优势,而劳动者大多数情况下则相对弱势。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雇佣或解雇劳动者,决定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因此,劳动者常常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六、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特征劳动关系是一种相对长期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通常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长期连续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双方的合作关系通常越为稳定。
劳动关系的四个特点
劳动关系的四个特点一、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动关系里的从属性可太有意思啦。
就好比我们去打工,那我们就像是跟着大部队走的小跟班。
从时间上来说,老板规定了上班时间,咱就得乖乖遵守,不能想啥时候来就啥时候来,想啥时候走就啥时候走。
这就像被一根小绳子牵着一样。
而且在工作内容上,也是老板或者上级说干啥咱就得干啥,没有太多自己做主的权利呢。
这就像是玩游戏,我们得按照游戏规则来,而这个游戏规则就是老板定的。
不过这种从属性也不完全是坏事啦,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了我们一种指引,知道自己该做啥。
二、劳动关系具有有偿性这一点超级好理解,咱干活可不是白干的呀。
就像我们小时候帮妈妈做家务,妈妈可能会给我们一点小奖励一样。
在劳动关系里,我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力,那老板就得给我们报酬。
这个报酬可以是工资、奖金或者其他福利。
要是没有报酬,谁愿意傻乎乎地去干活呢?这就像是一场交易,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去换取金钱或者其他有价值的东西。
而且这个报酬还得是合理的,如果报酬太低,那我们肯定会觉得不公平,可能就不想继续在这个劳动关系里待着了。
三、劳动关系具有职业性所谓的职业性,就是说我们从事的工作是有一定专业性的。
不是随便谁都能来干的。
比如说医生这个职业,那得经过好多年的学习和训练才能上岗呢。
再比如程序员,也得学习很多编程语言和算法。
我们在劳动关系里,就是靠着自己的这种职业技能来工作的。
而且这种职业性还会影响我们的职业发展,我们会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去追求更好的职位和更高的报酬。
这就像是在爬楼梯,我们的职业技能就是我们的台阶,一步一步往上走。
四、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这个可太重要啦。
劳动关系必须是合法的,就像我们玩游戏不能作弊一样。
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到工资的发放,再到工作环境的安全保障,都得符合法律法规。
如果老板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说拖欠工资或者让员工在危险的环境下工作,那员工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这就像是给我们劳动关系穿上了一层保护衣,让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是很多企业和员工关心的内容之一,然而有很多的人都不明白劳动关系的一些知识。
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劳动关系的特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1.它以劳动为目的,以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为方式,在人们运用劳动能力,作用于劳动对象,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
如果劳动力不投入使用,不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不进入劳动过程,便不会产生劳动关系,2.劳动关系它具有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双重属性3.劳动关系它的主体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即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即用人单位。
其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及前后都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且在劳动过程中还是劳动力的支出者;用人单位以占有生产资料作为其成为劳动力使用者的必要条件4它以劳动力的使用为核心,形成了二元权利结构。
在劳关中,劳动力所有者以依法能够自由支配劳动力,且获得劳动力再生产保障为基本标志5它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属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6它是平等性与隶属性兼有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征1.劳动力具有专属性劳动力是劳动者生理机能的表现,离不开劳动者人身的生理活动,故而劳动力与劳动者人身须臾不可分离,特定的劳动力与特定的劳动者相联系,具有专属的人身性。
这种劳动力的专属性,也就是劳动者主体的专属性,特定的劳动力意味着特定的劳动者;只要劳动过程中劳动力不发生变更,那么劳动者也就不会也不允许发生变更。
劳动力与劳动者是一种生理联系,这种生理联系使劳动力与劳动者具有不可分性。
这种特定性使劳动力总是归劳动者所有。
所以,笔者早在几年前就曾提出,“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不包括劳动者一方主体的变更。
这一观点与传统劳动法学的区别在于,是从人身关系的角度出发,只将劳动者一方主体变更排除。
”2.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流动性生产资料是用人单位所拥有的财产,它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经济联系,而非生理上或者物理上的关联,因此,生产资料可以是固定不变的存在于某一特定的场所,但其所有权却可以自由的在不同所有者之间流转,而并不影响生产资料的存在,及与劳动力的结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重点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重点劳动关系概念: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本质: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
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
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
(劳动者技能越高,市场力量越强。
)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能够影响资方的程度,其中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
劳动关系的特点:①法律的平等性②经济的依赖性(一般实务上,劳动者对企业的依存度较高。
)③管理的从属性(a.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指示和命令b.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c.劳动者有接受制裁的义务。
)④权益的冲突性(企业常常是劳资冲突中占据优势的一方)⑤实力的差异性(企业的经济实力是其在劳资冲突中最重要的筹码。
在许多冲突中,拥有较多经济资源的企业实力仍强于集体劳动者的力量。
)⑥冲突的影响性⑦互动的复杂性劳动关系的影响因素: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政策环境、法律和制度环境以与社会文化环境。
(相互影响,技术环境会影响经济环境甚至社会文化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影响法律和制度环境以与政策环境。
)劳动关系的三大主体:管理方、劳动者(工会)、政府。
工会的作用(职能):1.经济职能(1)工资与就业人数的最优组合。
【产生伴随失业效应的原因有两个:①高工资意味着高人力成本,裁员维持企业经营;②劳动力价格上涨后,为使生产成本最小化,管理方将采用资本密集型技术,使用更多的机器设备替代劳动。
】(2)确保就业公平。
2.民主职能(1)(正统多元主义)①当管理方违反集体协议确立的就业条件或滥用职权时,工会可以为会员提供准法律代表。
②工会代表雇员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
③工会有助于确保雇员在工作过程中获得自由。
劳动关系有哪些特点
劳动关系有哪些特点当劳动者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构成劳动关系吗?劳动关系的认定有哪些⽅⾯的因数决定呢?劳动关系有哪些特点呢?快来跟随店铺⼩编的步伐⼀起阅读下⽂进⾏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特点(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具有客观上的⾪属性。
劳动关系主体双⽅在法律⾯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单位向劳动者⽀付劳动报酬,双⽅在平等⾃愿的基础上建⽴劳动关系。
同时,劳动者作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双⽅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于劳动过程之中。
劳动者只有与⽤⼈单位提供的⽣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单位产⽣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
但是,由于我国是⼀个劳动⼒资源⼤国,就业问题成为⼀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有特别紧密的联系。
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的调整范围,是出于我国实际的考虑,不能因此将就业也归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3)劳动者与⽤⼈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劳动关系只能产⽣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
同时,作为⾃然⼈的劳动者,在同⼀时间只能与⼀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劳动关系。
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个⽤⼈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劳动关系;任何⼆个⽤⼈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灵活就业者,⽐如作家、⾃由撰稿⼈、⼩时⼯等,他们可以和不同的⽤⼈单位建⽴劳动关系。
笔者认为灵活就业者在本质上并没有违背劳动关系排他性,因为灵活就业者在⼯作时间上是相互错开的,依然符合劳动者在同⼀时间只能与⼀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劳动关系的规范,只不过这“同⼀时间”更为灵活、更为具体⽽已。
国内外劳动关系各自都有哪些特征?
Life is to live beautifully and walk sonorously.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国内外劳动关系各自都有哪些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地位初步得到确立。
2、劳动关系格局初步呈现多元化。
3、劳动关系的建立初步实现契约化。
4、劳动关系的运行初步实现市场化。
5、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逐步清晰化。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
我国出台了各种法律来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但实践中仍然存在大量地劳动关系纠纷,如事实劳动关系如何保护、是否可以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我国与国外的法律是不同的。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国内外劳动关系各自都有哪些特征?一、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关系状况还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地位初步得到确立。
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明确。
国有企业在用人、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已成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
劳动者拥有了较大的择业自主权,初步成为能够拥有并自主支配自身劳动力的独立主体。
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和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2、劳动关系格局初步呈现多元化。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所有制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格局已经形成。
与此相对应,我国的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劳动关系相互交错,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
3、劳动关系的建立初步实现契约化。
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企业用的制度方面,通过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来替代固定工制度,使劳动关系逐步由过去的行政隶属关系向契约关系转变。
4、劳动关系的运行初步实现市场化。
劳动就业逐渐从过去的统包统配转向就业市场化和失业公开化,劳动关系的变更与终止逐渐从过去的行政管理方式转向市场调节方式,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主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决定,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源的基础调节作用开始得到发挥。
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概论
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概论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权益、义务以及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是劳动者生存、发展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必然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它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劳动交换的基础,是劳动者获得工资报酬的手段。
二、劳动关系的特点1. 劳动关系具有复杂性。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复杂性表现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体现在工资报酬的支付上,还包括了劳动条件、劳动环境、职业发展等方面。
2. 劳动关系具有长期性。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长期的,雇佣关系不是暂时的一次性交易,而是持续的、稳定的劳动交换关系。
3. 劳动关系具有不平等性。
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经济、社会地位上的差异,导致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存在着不平等的地位,这种不平等表现在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的地位、待遇、权益等方面。
4. 劳动关系具有社会性。
劳动关系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关系,它还具有社会关系的性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受到国家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三、劳动关系管理模式1. 市场化管理模式。
市场化管理模式的特点是以市场为导向,强调雇佣关系的自由、灵活和竞争性,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基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愿和自由选择。
2. 法规管理模式。
法规管理模式强调雇佣关系应该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管和约束,强调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的权益和待遇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3. 谈判协商管理模式。
谈判协商管理模式强调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该通过双方的协商和谈判来解决,强调工会的作用和劳资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四、劳动关系的影响因素1. 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是影响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受到市场供求、经济周期、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
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实务
第一讲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上)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也就是企业以及相关组织,例如代表职工的工会、代表企业的雇主,为了实现劳动过程所缔结的一种社会关系。
很多人认为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是狭义的理解。
从广义上讲,一个劳动关系系统的主体应该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政府、工会,以及雇主组织等五方当事人。
所以,一个劳动关系的调整,不能只单纯考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应该是由这几方当事人来共同解决。
一、关于劳动关系的表述关于劳动关系的说法,在媒体、书籍中有很多相关词汇,例如劳资关系、雇佣关系、劳使关系、员工关系、劳工关系,等等。
这些说法都跟劳动关系相近,是劳动关系另外的表述方式。
劳资关系劳资关系强调的是劳方和资方对称,这是最传统的称谓。
但是它过分强调了劳资冲突,有一种对抗的意味,劳资关系通常在私营企业里提得比较多。
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强调的是雇方和佣方之间的个体劳动关系,它不太强调集体的劳动关系(即群体劳动关系)。
劳使关系劳使关系是日本人创造的一个词,表面意思非常中性,不带有感情色彩,是劳动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形成的关系,这种说法比较中立,避免了对抗。
员工关系员工关系也是很多企业用得比较多的词汇,它以企业为主导,强调的是企业内部对员工的管理、监督,这种说法是为了淡化和排斥工会。
劳工关系劳工关系是一种强化工会的说法,它以员工或者劳动者为核心,即劳动者集体组织与雇主的关系,强调的是群体劳动关系。
这种说法在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比较常用。
以上这些相类似的表述,都可以理解成是一种劳动关系,只是各自在含义上有所偏重。
二、中国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国的劳动关系的特点,与国外的劳动关系有一定的差别。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劳动关系经历了从计划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的变革。
我国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分为以下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计划体制下的劳动关系;第二个阶段,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劳动关系。
(一)计划体制下的中国劳动关系1.计划体制下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计划体制下,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采用统包统配的方式,劳动力和企业之间建立固定工制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形式上是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实际上是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呈现泛政治化的特征,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酷似行政隶属关系。
国有企业劳动关系ppt模板
企业文化具有导向、凝聚、激励、约束、辐射等功能,能够引导员工行为,增 强企业凝聚力,激发员工积极性,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企业形象。
企业文化在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倡导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尊重劳动的理念,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 和谐关系,减少劳动纠纷。
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企业应该尊重员工的价值和尊严,关 注员工的需求和发展,营造以人为本 的企业文化。
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与创新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与管理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企业文化体系, 制定科学的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和管理 制度,确保企业文化的有效落地。
企业应该不断推进企业文化的建设与 创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打造具 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
劳动合同的履行
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内 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等关键条款。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认真履行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劳动关系的 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的签订流程
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 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并经过双方 签字确认。
强化企业文化传播与培训
企业应该加强企业文化的传播和培训,让 员工深入了解企业文化内涵和价值观,提 高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度和践行度。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员工参与管理
员工参与管理将成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发展的重要趋势, 员工将更加积极地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提高企业整体运 营效率。
Part
05
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的员工权 益保护
员工的基本权益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国有企业应保障员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因性别、 年龄、民族等因素受到歧视。
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
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
劳动关系的特征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描述,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见的特征:
劳动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与劳动者的劳动密切联系,不可分割。
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实现劳动过程,创造社会财富。
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相互选择、平等协商,以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一旦劳动关系建立,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双方之间便存在一种隶属关系。
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
一方面,劳动关系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国家的意志;另一方面,劳动关系又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自由合意而建立的,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
劳动关系具有社会性和经济性。
劳动关系不仅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整体利益。
劳动关系的经济
性体现在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用人单位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实现经济效益。
总之,劳动关系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具有多种特征。
这些特征决定了劳动关系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分析2600字》
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分析目录一、把握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和认定标准 (1)(一)劳动关系的定义 (1)(二)劳动关系的特征 (1)(三)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2)(四)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 (3)二、网约车司机与平台的案例分析 (3)(一)司法案例 (3)(二)案例分析 (3)在互联网时代,随着网络平台的出现,各种形式的雇佣形式也随之产生。
现行的劳动法律制度是建立在旧的社会现实基础上的,因此,对新的雇佣形式应当如何界定,以及是否可以适用劳动法相关条款,也存在着分歧。
面对着网约车与网络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劳务关系就扯不清的问题。
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将会导致出现严重的问题。
一、把握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和认定标准(一)劳动关系的定义传统劳动关系指我国传统工业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的实现所产生的关系。
这一社会关系的内容是劳动者基本的权利与义务。
其中劳动者为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主要收入来源为劳动所得并受用人单位支配的自然人。
用人单位即生产资料所有人或经营者。
劳动关系建立在劳动者与雇主平等基础上。
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须入职用人单位,由雇主掌握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
劳动者须接受用人单位命令,按时按量执行工作任务而不得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二者构成从属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具有单一性,稳定性和强从属性:(1)多样性通常法院确定传统劳动关系时,都会先审查劳资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若不适用,则大多数法院都将《通知》第一条“三个要求”作为审理的基础,并结合当事人主体资格、个人经济从属关系等因素来全面认定其劳动关系的存在。
伴随着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网络加平台”引领下新型劳动关系应运而生,新型劳动关系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主要体现为在确定新型劳动关系问题上意见不一,目前有以下3种意见:一是用人单位,也就是网络平台和劳务提供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这时二者之间就构成了劳动关系;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务提供者在平等、独立的前提下订立合同时,这时劳务提供者就提供劳务,用人单位就给予劳动报酬,二者并不具有强烈的从属性,此时二者就会变形为劳务关系;三是如果双方出于共同目标,为达到合作共赢,则一方为平台提供情报,另一方为劳动力,这时二者就构成合作关系。
四种劳资关系的概念、特点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的概念和特点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这四种关系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且在日常工作和生活时经常涉足其中。
为了共同了解和掌握以上四种关系的区别,明确各自的责权利要点,以便依法主张权利,承担义务,笔者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概念和特点,在原收集的资料的基础上,再经过整理、修改后分别罗列如下,仅供参考。
不当之处,敬请批准指正。
一、劳动关系•【概念】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点】(1)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必须是单位)。
(2) 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交纳各项费用。
(3)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
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显著特点。
(4) 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条件或者说是必经程序。
(5) 劳动者在劳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二、劳务关系•【概念】劳务关系是指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关于提供劳动服务而成就的法律关系,也是当事人双方就一方提供劳动给另一方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劳务关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关系是指一切与提供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合同标的是劳务。
在这种关系下,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且对等,在相互关系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传统的民法原理,受民法的调。
而且,这种关系项下的大部分合同都已成为有名合同,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行纪、居间、保管、运输、承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
狭义的劳务关系仅指雇佣关系,即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笔记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笔记第一章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点1. 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基于劳动给付与工资支付的社会经济关系。
这种关系涉及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现代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特点:(1)主体特定: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提供劳动力的人,用人单位是指使用劳动力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2)目的性:劳动关系的目的是实现劳动过程,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创造价值,满足社会需求。
(3)平等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但在实际经济地位上可能存在不平等。
(4)从属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从属于用人单位,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
(5)有偿性: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支付工资。
(6)继续性:劳动关系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不是一次性的交易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认定1. 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行为,即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人身从属关系,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经济从属关系,即劳动者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劳动者依赖工资生活。
2. 劳动关系认定的程序:(1)当事人提出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认定劳动关系的申请。
(2)审查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调查取证:受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了解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4)审理裁决: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
(5)执行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执行裁决。
三、劳动关系的种类1. 全日制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容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通常是主要的职业活动。
劳动关系知识点
劳动关系知识点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它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劳动关系的定义与特征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从属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有偿性: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则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3、职业性:劳动关系通常是基于劳动者的职业选择和用人单位的业务需求而建立的。
4、合法性:劳动关系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二、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
1、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自然人。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
2、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使用一名以上职工并且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
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3、政府:在劳动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来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算,而不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四、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021年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二级基础知识-劳动法律关系及其特点
2021年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二级基础知识:劳动法律关系及其特点自己整理的2021年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二级基础知识:劳动法律关系及其特点相关文档,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2021年5月,预计HR经理报名时间为3月。
同时,我们将为考生提供一个报名的入口。
欢迎考生随时关注人力资源经理考试频道。
我们将尽快为您提供最新的注册信息。
请注意。
点击进入:2021年5月全国人力资源经理报名入口为了方便所有学生,全球网络学校在以下方面提供注册服务。
学生可以选择最近的考试区域报名。
点击进入:2021人力资源经理考试[报名]相关推荐:报名时间|申请条件|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真题|答案|模拟试题一、劳动法律关系及其特征(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任何一种社会关系经过相应的法律规范调整后都会转化为法律关系,即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的实际运作也表现为劳动法律关系。
所谓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法规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劳动者(雇员)与雇主(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现实劳动实现过程中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动法律关系有两个条件:一是有现实的劳动关系;第二,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
显然,如果没有国家意志的干预,劳动关系就会完全按照双方的意志形成,这纯粹是双方的行为。
现代社会提倡意志自主和契约自由。
只要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就可以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存在和运行不以劳动法律法规的存在为前提。
只要把生产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分开,需要劳动,就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
在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过程中,必然会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只是劳动的一种社会形式,所以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以劳动条件的分离为基础的。
然而,在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劳动关系各方目标的不同和利益的必然差异导致了劳动关系运行中的冲突。
为了维持必要的秩序,使之保持有序状态,需要通过法律对其进行规制。
劳动法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明确反映了这一事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实务第一讲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上)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也就是企业以及相关组织,例如代表职工的工会、代表企业的雇主,为了实现劳动过程所缔结的一种社会关系。
很多人认为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是狭义的理解。
从广义上讲,一个劳动关系系统的主体应该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政府、工会,以及雇主组织等五方当事人。
所以,一个劳动关系的调整,不能只单纯考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应该是由这几方当事人来共同解决。
一、关于劳动关系的表述关于劳动关系的说法,在媒体、书籍中有很多相关词汇,例如劳资关系、雇佣关系、劳使关系、员工关系、劳工关系,等等。
这些说法都跟劳动关系相近,是劳动关系另外的表述方式。
劳资关系劳资关系强调的是劳方和资方对称,这是最传统的称谓。
但是它过分强调了劳资冲突,有一种对抗的意味,劳资关系通常在私营企业里提得比较多。
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强调的是雇方和佣方之间的个体劳动关系,它不太强调集体的劳动关系(即群体劳动关系)。
劳使关系劳使关系是日本人创造的一个词,表面意思非常中性,不带有感情色彩,是劳动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形成的关系,这种说法比较中立,避免了对抗。
员工关系员工关系也是很多企业用得比较多的词汇,它以企业为主导,强调的是企业内部对员工的管理、监督,这种说法是为了淡化和排斥工会。
劳工关系劳工关系是一种强化工会的说法,它以员工或者劳动者为核心,即劳动者集体组织与雇主的关系,强调的是群体劳动关系。
这种说法在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比较常用。
以上这些相类似的表述,都可以理解成是一种劳动关系,只是各自在含义上有所偏重。
二、中国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国的劳动关系的特点,与国外的劳动关系有一定的差别。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劳动关系经历了从计划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的变革。
我国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分为以下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计划体制下的劳动关系;第二个阶段,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劳动关系。
(一)计划体制下的中国劳动关系1.计划体制下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计划体制下,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采用统包统配的方式,劳动力和企业之间建立固定工制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形式上是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实际上是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呈现泛政治化的特征,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酷似行政隶属关系。
也就是说,计划体制下,中国的劳动关系是用一种政治概念取代了法律概念,把劳动关系换了一种政治性说法:职工是企业的主人。
职工跟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行政隶属关系,即企业是行政的化身,员工和企业之间没有平等关系,只有行政隶属关系,就是上下级关系,一种纵向的法律关系。
例如,国务院曾发布过《职工奖惩条例》,这个条例规定,企业可给予员工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除名、辞退等一系列的处分。
这些都是行政处分。
实际上只有由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处罚才叫行政处分,所以这就说明当时的企业被看成了行政机关。
【案例1】计划经济时期,一个人骑车闯红灯或逆行被警察抓住。
警察就会问:你是什么单位的?你们单位电话号码是多少?厂长的名字是什么?然后往单位打电话。
回到单位这个人就会被单位处理,严重的会被行政处分。
当时所有人的任何不文明行为,都怕被企业知道,因为企业是行政领导,除了触犯刑律由公检法来处理外,人们所有的其他事情全部都由企业管。
【案例2】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了二胎,企业就要给予开除处理。
从本质上讲,劳动关系只涉及与劳动相关的权利义务。
生小孩跟劳动没有必然联系,生二胎违反的是国家的计划生育与人口政策,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与劳动关系本不发生联系,企业也并无权力去处理员工的这种违法行为,而应该由行政机关来处理。
但在计划体制下,政府把对员工的行政管理权给了企业,政府给企业下指标,由企业代为管理职工,企业才有义务管理这些事,当然也有权力处分员工。
2002年,国家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凡是对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的处罚,全部都由行政机关来做,跟企业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也不涉及考核企业指标的问题,所以,企业制度里的相关条款同样应去掉,企业没有执行(惩罚)的权力,因为这属于越权的行为。
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还会有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找企业,企业不管生二胎的事就要挨罚,但企业可以不必怕,就算挨罚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争取权力,因为计生管理部门这样做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行政机关的任何法律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否则是不可以做的。
2.计划体制下与现行体制下的人力资源管理者角色的不同计划体制下的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角色叫劳资干部,现在称作人力资源管理者,这两种角色都担任过的人,对劳动关系在中国的演变感触特别深。
在计划体制下,劳资处长在企业的地位很高,因为当时职工和企业是行政隶属关系,企业类似于行政机关的单位,而劳资科长、劳资处长的职务行为就是执行企业的行政权力,员工常会因为他们手中有权力而对他们有一种恐惧感。
当时劳资干部有对员工的行政管理权力,而且掌握国家政策的解释与执行权,有相当强的优越感,这让他们在职工心中成为权力的化身,员工基本处于受支配的地位。
现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基本上属于服务性质,例如计算加班费、转档案、办社保等,完全处于一个服务部门的位置,没有了行政权力,更没有了计划体制下的优越感。
(二)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劳动关系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劳动关系,从本质上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1995年《劳动法》出台,结束了计划体制下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变成了一种基于平等的契约关系。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即双方你有情我有愿就可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有一方不情愿,就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且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契约式的法律关系,把劳动者的法律地位与用人单位放在同一个平台上了。
计划体制时代,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劳动者,虽然政治意义上劳动者是主人,但是法律意义上,劳动者的地位是低于企业的。
《劳动法》出台以后,中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即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了。
1.通过立法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关系建立劳动关系,需要让企业和劳动者处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
但企业相对于劳动者个体,它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远远高于个人,因此企业还是很强大的组织。
那么,实力上的悬殊如何来体现关系的平等呢?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契约化的出现,就必须有一部法律来保护规范这种关系,我国的《劳动法》应运而生。
因为相对于企业来讲,劳动者个体是弱者。
《劳动法》就是为弱者立法而求得相对公平,这是文明社会的立法规则。
《劳动法》对弱者给予了倾斜性的保护。
这种倾斜性从表面上看,是给予劳动者比较大的权利,给企业比较小的权力,似乎不是很公平,但这是为了追求实质上的公平。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劳动者,一边是用人单位,天平肯定不会平衡,因为企业太重,劳动者太轻了。
要使其平衡,就要通过立法,立法就相当于调整天平的支点,可以向对劳动者有利的方向去调,在调平的基础上,双方才会有基本公平合理的关系。
2.什么是完整的劳动法律体系劳动法是一个单独的法律体系,不是民法的子法,劳动法和民法是并列的两个部门法。
1995年出台的《劳动法》,是一个原则立法,是劳动法体系里的一个基础法。
一部劳动法法典,里边规定的主要是一些法律原则,不具有太多的可操作性。
在基本法订立以后,按照基本法的法律精神,再陆续制订一些劳动法下边的子法。
例如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劳动基准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关系处理法、就业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等,这些子法是基于劳动法相关部分的法律精神、法律原则而制订的,具有可操作性。
表1-1 完整的劳动法律体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其他相关法律【表析】中国的劳动立法比较滞后,现在劳动法体系里出台的子法还不是很多,已经出台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其他的子法有的在讨论中,有的在起草中。
3.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中央立法的滞后,对实际工作有一定影响,但是可以通过一些地方立法来暂时解决这些问题。
例如地方上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地方上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都起到了临时作用。
这种形式解决了一些急迫的现实问题,但是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地方立法的合理性比较差。
因为参与制订的人群较小,出台的程序过于简单,会因为国家政策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缺乏稳定性。
地方立法越多,在劳动法规上就会出现越多的地方割据。
在国家出台统一的《劳动合同法》之前,各地基本上都有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的规定,不同的地方规定的内容就会有不同,例如一个集团公司总部和设在不同省份里的分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就会发生冲突,或者与各地适用的规定发生冲突,或者企业内部差别待遇过大,造成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
这种问题只能通过中央立法来解决,所以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对于企业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自检1-1】我国的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产生的,这种说法正确吗?不正确。
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为了实现劳动过程所缔结的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自劳动者开始为使用者工作就产生了。
市场经济转型期只是将计划经济体制下有行政因素的“劳动关系”恢复了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