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法规操作实务教学案例
员工关系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
该公司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员工人数也逐年增加。
2019年,公司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提高运营效率,决定对部分岗位进行优化调整。
在此过程中,公司单方面决定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张先生。
张先生于2010年加入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一职。
在公司的这些年里,张先生工作表现良好,多次获得公司表彰。
然而,在2019年公司进行岗位优化调整时,张先生被列入了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名单。
张先生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合法解除与张先生的劳动合同?2. 公司是否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三、案件审理过程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张先生的仲裁申请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以下事实进行了举证和质证:1. 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张先生在岗位优化调整中被列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名单,主要原因是其工作能力与岗位需求不符。
2. 张先生提供的证据显示,他在公司工作期间,多次获得公司表彰,且其工作表现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
在审理过程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以下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四、案件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科技公司解除与张先生的劳动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管理实务
福利制度:包括住 房公积金、企业年 金、商业保险、员 工培训等
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的 实施:企业应按照法律 法规要求,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和提供福利
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的监督:政府相关部 门对企业的社保和福 利制度进行监督,保 障员工权益
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劳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职业病防治:包括职业病预防、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等方面的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能、 管理技能、沟通技能等
培训目标:提高员工技能和 素质,促进个人和组织发展
培训方式:包括内部培训、 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问卷调查、 绩效考核等方式评估培训效果
激励方式:包括物 质激励和精神激励, 如奖金、晋升、表 扬等
奖励机制:根据员 工的工作表现和贡 献,给予相应的奖 励和表彰
建立培训机制: 定期组织员工 培训,提高员 工技能和素质
建立激励机制: 设立奖励制度, 激励员工积极
参与和贡献
调查目的:了解 员工需求,提高 员工满意度
调查内容:工作满 意度、工作环境、 薪酬福利、职业发 展等
调查方式:问卷 调查、访谈、观 察等
反馈机制:及时反 馈调查结果,制定 改进措施,持续跟 踪改进效果
内容:劳动法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险法等。
意义: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也是企业规范用工行为的重要依 据。
立法原则: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 公平正义
基本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工资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等
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 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规定
判决
PART FOUR
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 每周不超过40小时
劳动法律关系教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员工张三于2019年1月1日入职该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职位。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张三入职后,由于公司项目进度紧张,经常需要加班完成工作任务。
然而,张三在入职后的第一个月,并未收到任何加班费。
二、案例经过1. 张三发现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张三在入职后的第一个月,通过计算工作时间,发现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
于是,张三向公司提出支付加班费的要求。
2. 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公司负责人以“员工自愿加班”为由,拒绝支付张三加班费。
公司认为,员工在加班时并未提出支付加班费的要求,因此公司无需支付加班费。
3. 张三寻求法律援助张三认为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了张三的投诉,并展开调查。
4. 劳动监察大队调查结果经过调查,劳动监察大队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支付员工加班费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 公司与张三达成协议在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解下,公司与张三达成协议,公司同意支付张三加班费,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了相应的加班费。
三、案例评析1. 加班费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2. 员工加班费争议的处理在本案中,张三通过投诉和寻求法律援助,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提示我们,当劳动者遇到加班费争议时,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管理操作实务经典
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管理操作实务经典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成功不仅仅取决于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还在于能否有效地管理员工关系。
而劳动法律法规则是规范企业与员工之间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准则,是企业进行员工关系管理的重要依据。
劳动法律法规涵盖了从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到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等各个方面。
对于企业来说,熟悉并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不仅能够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还能够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招聘与录用环节是员工进入企业的第一步,也是员工关系管理的起点。
在这个环节中,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基于种族、性别、宗教、年龄等因素进行歧视。
同时,企业在招聘信息的发布、面试流程的设计、背景调查的实施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例如,企业在招聘广告中不得包含限制性别、年龄等歧视性的内容;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询问与工作无关且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明确企业与员工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环节。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如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同时,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企业不得强迫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违法的劳动合同条款。
例如,有些企业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等条款,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等。
同时,企业也有权要求员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如果企业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如果企业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可能会引发劳动争议。
薪酬福利是员工关系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
员工关系法律处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该公司员工总数为300人,其中管理人员50人,技术人员100人,生产工人150人。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员工关系问题逐渐凸显,引起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二、案例描述1. 事件起因2019年6月,公司因业务调整,决定对部分员工进行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被裁员工进行了经济补偿,但部分员工对裁员方案提出异议,认为公司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且补偿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
2. 事件经过事件发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立即启动员工关系处理程序。
首先,人力资源部对裁员方案进行了审查,确认公司已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人力资源部与提出异议的员工进行沟通,解释裁员方案的合理性,并告知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 事件处理(1)员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部分员工在沟通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他们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2)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员工的仲裁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依法调取了公司裁员方案、员工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
(3)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驳回了员工的仲裁请求。
(4)员工不服仲裁结果,提起诉讼员工不服仲裁结果,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审理了案件,并判决维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三、案例分析1. 公司在处理员工关系时的法律风险(1)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在裁员过程中,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可能导致员工对裁员方案产生误解,引发纠纷。
(2)补偿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补偿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2. 员工在处理员工关系时的法律风险(1)维权途径不当:员工在处理员工关系时,如果采取不当的维权途径,可能导致维权失败,甚至损害自身权益。
[管理学]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法规操作实务
2009年9月,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公司根 据培训协议,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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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公司能否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违约金? 2、除要求赔偿培训违约金外,还可以要求
不予认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成立。T公司
与郑某协商解决,公司承担了2005年3月至
2006年8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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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合同内容 实际履行
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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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业务外包也要和劳动法律发生关系 如何认定法律关系的属性关键看什么?
同及领取工资等。
2009年5月1日,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发3月1日至4月31日 期间的2个月工资及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双 倍工资(4个月)、社保、公积金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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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该员工提出的要求合法吗?
2、今后对员工入司管理,部门应该注意 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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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促销员诉T公司劳动争议:
2005年,郑某被T公司聘为促销员,签
定了《代理服务协议》,期限至2006年9月。
2006年8月,郑某因违纪被T公司解聘。2006
年12月12日,郑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出申诉,要求T公司为其缴纳2005年3月至
2006年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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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管理操作实务经典模板
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管理操作实务经典模板1. 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员工关系管理成为企业组织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合理规范的劳动法律法规不仅保护了员工的权益,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本文将以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管2. 《劳动合同法》在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应用2.1 合同订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地点等关键要素。
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关系形成的基础,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2.2 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在员工关系管理中应当依法履行合同,并向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资支付等方面应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2.3 合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四十一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通知解除、违法解除等方式进行。
企业在员工关系管理中必须依法操作,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 劳动争议解决的相关程序和方法3.1 劳动争议解决的基本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解决可分为调解、仲裁和诉讼三个途径,企业在员工关系管理中应积极采取调解和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避免长时间纠纷的发生。
3.2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和技巧企业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建立健全的解决机制,并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协商和调解能力。
在解决争议时,可以采取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为合适的解决方法。
4. 防范员工用工风险的操作建议4.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用工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降低用工风险的发生。
4.2 加强内部管理通过规范员工的考勤、绩效评价、奖惩制度等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员工违规行为的发生。
4.3 建立健全的岗位培训制度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使员工能够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并降低岗位风险的发生。
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管理实务
制定明确的纪律和合规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处理和纠 正。
05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的预防
01
建立完善的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员工权利和义务,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
02
强化员工培训
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劳动法规认知,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03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门处理。
04
员工关系管理
员工沟通与协调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确保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传递畅通,及时解决问题和消除误 解。
促进跨部门合作
鼓励员工之间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整体效率。
倾听员工意见与建议
积极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并采纳合理的建议,提高 员工参与度和满意度。
员工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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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 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案
总结词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当双方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详细描述
某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和工资待遇等条款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导致双方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产生分歧。经过劳动仲裁机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 和解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 的经济补偿。
解除合同需协商一致
如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支 付相应的赔偿金。
解除合同后应办理相关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 保障。
员工关系管理的案例
员工关系管理的案例案例一:处理员工矛盾去年,我所在的部门出现了员工矛盾,两位同事在工作中产生了分歧,导致工作氛围紧张。
我作为部门经理,及时介入处理。
我分别与两位员工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观点。
在沟通中,我注重倾听,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接着,我组织了一次部门内部会议,让两位员工在会议上阐述自己的观点,并邀请其他同事发表意见。
在会议中,我引导大家理性分析问题,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最终,经过大家的努力,矛盾得到了妥善解决,部门工作氛围重回正轨。
案例二:提高员工满意度为了提高员工满意度,我定期组织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公司的看法和建议。
在调查结果出来后,我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例如,根据员工的反馈,我们调整了工作时间,增加了休息日;提高了员工福利,增加了年终奖;还组织了丰富的员工活动,增进同事间的感情。
通过这些举措,员工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也得到了提升。
案例三:处理员工违纪在日常管理中,我会密切关注员工行为,确保团队纪律。
有一次,我发现一位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违纪行为,他未按时完成任务,且态度消极。
我及时与他沟通,指出他的问题,并给予警告。
同时,我为他提供了改进的建议和帮助。
在之后的跟踪管理中,我关注他的进步,不断鼓励他。
最终,他改正了错误,工作态度明显好转,成为团队中的积极分子。
案例四:激励员工成长在员工关系管理中,我非常注重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我会定期与员工进行一对一沟通,了解他们的职业规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我还会在部门内部组织培训和分享会,让员工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在这些活动中,员工的能力得到了提升,他们的工作热情也更加高涨。
在员工关系管理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倾听、沟通和关注。
通过倾听员工的意见,我们可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通过有效沟通,我们可以增进彼此的理解,化解矛盾;通过关注员工的发展,我们可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提高团队整体实力。
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我们才能构建和谐的员工关系,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劳动法律关系指导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以下简称“员工”)与被告(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员工的岗位为市场营销专员,月薪为8000元,试用期三个月。
在试用期内,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考核。
2019年6月30日,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以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决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员工认为,自己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合法依据,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四、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即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基于以下两点:1.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公司设定的业绩指标,且在团队合作中存在沟通不畅等问题,影响了工作进度。
劳动合同法讲解及员工关系管理实操
劳动合同法讲解及员工关系管理实操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了解劳动合同法以及掌握员工关系管理的实操技巧对于企业和员工都至关重要。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而有效的员工关系管理则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一、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要点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
而劳动者也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例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等情况。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也有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相对较为自由,一般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作时间方面,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管理操作实务经典
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管理操作实务经典咱就说,上班打工这事儿,可不光是干活领钱那么简单。
这里头啊,劳动法律法规和员工关系管理,那是相当重要!先来说说这劳动法律法规。
咱就拿个小事儿举例子。
我有个朋友小王,在一家公司干得挺起劲。
有一回,公司突然说要加班,也没提前跟大家商量,就这么临时通知。
小王心里就犯嘀咕了,这合不合法呀?其实按照法律规定,加班可不是公司随便说了算的,得有合理的理由,还得提前通知员工,并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要是公司不这么干,那可就是违法的。
再说说这员工关系管理。
有个公司,员工之间老是闹矛盾,工作氛围差得很。
为啥呢?就是因为领导不重视员工关系管理。
比如有两个同事,因为工作分配的问题吵起来了,领导呢,不仅不调解,还在旁边说风凉话。
这能行?好的员工关系管理应该是,及时发现问题,公平公正地处理,让大家都能心服口服。
劳动法律法规就像是游戏规则,公司和员工都得遵守。
比如说,员工生病了,按照法律,是有一定的病假和医疗期的,公司不能随便开除人家。
反过来,员工要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也得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不能想咋样就咋样。
员工关系管理呢,就像是润滑油,能让整个团队运转得更顺畅。
比如说公司组织个团建活动,大家一起出去玩一玩,增进增进感情,这多好。
或者平时多关心关心员工的生活,有困难了帮一把,这样员工能不感激,能不好好工作吗?我还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有个员工因为家里有急事,想请假几天。
可领导呢,非说工作忙不让请。
结果这员工一气之下就辞职了,还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说公司不近人情。
你看,这就是没处理好员工关系,最后闹得两败俱伤。
还有啊,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有讲究。
合同里得把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这些都写清楚,不能含糊。
要是有啥猫腻,员工发现了,那也是要出问题的。
在处理员工的离职问题上,也得依法依规。
该给的补偿得给,不能耍赖。
有个公司,员工离职的时候,想方设法克扣人家的补偿,结果员工到处宣扬公司的坏话,影响了公司的名声,这不是得不偿失吗?总之啊,劳动法律法规和员工关系管理,是公司管理中特别重要的两个方面。
劳动法律关系教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日益成熟,劳动法律关系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劳动法律关系的相关知识,以下是一个实际案例,旨在通过分析案例,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案例介绍(一)案例基本情况甲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
公司规模逐年扩大,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
2019年,甲公司招聘了一批新员工,其中包括乙先生。
乙先生于2019年8月1日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乙先生的职位为软件工程师,月薪为8000元,试用期三个月。
在试用期内,乙先生表现良好,得到了甲公司领导的认可。
然而,在试用期满后的一个月,甲公司以乙先生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书面通知乙先生解除劳动合同。
乙先生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自己的工作表现合格,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先生的劳动合同?2. 如果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乙先生能否要求经济补偿?3. 如果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乙先生应如何维权?三、案例分析(一)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先生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合法成立。
(二)劳动关系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先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月薪等内容,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要求,故劳动关系内容未变更。
(三)劳动关系的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律关系指导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调整和规范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旨在通过对一起典型的劳动法律关系纠纷进行深入分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指导,促进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
案例一:劳动合同解除纠纷(一)案情简介张三于2018年1月1日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职位。
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8000元。
2020年6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对张三进行经济性裁员。
公司于6月15日通知张三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了经济补偿金。
张三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二)争议焦点1.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张三应获得多少赔偿?(三)案例分析1. 关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本案中,公司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也未听取意见,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2. 关于赔偿金数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本案中,张三的月工资为8000元,因此公司应支付张三8000元×2=16000元的赔偿金。
(四)判决结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三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6000元。
二、案例二:加班费纠纷(一)案情简介李四于2017年5月1日入职某制造公司,担任生产部经理职位。
学习了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法规操作实务
学习了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法规操作实务
学习了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法规操作实务
我在公司从事综合管理工作,公司规模小,说白了就是啥事儿都得做的,最近遇到一件棘手的事。
我们公司从事汽车配件生产,有位员工从去年11月入职,到今年2月已经过了劳动合同签订的3个月试用期,主管认为此员工做事效率慢,故在试用期已过了10多天告知我不愿意给这名员工转正,为此这名员工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与主管当众起争执,我当时找这名员工谈话。
争执的.原因:1、这名员工认为主管能力不足,什么都不懂还对他的工作指手划脚;
2、主管工作安排不合理,急件不提前通知,到时间才来催货;
3、到期不谈转正加工资的事。
我给他谈话总结为如下:
1、服从上司管理,主管比你到公司的时间长,对产品相对熟悉,他有提醒的义务;
2、互相尊重;
3、本职工作要积极主动去做,而不是要谁安排了才做;
4、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后的工资以入厂时谈的薪资为依据;
这名员工的特点:1、性格执拗、高傲,瞧不起别人;
2、曾经在沿海当过老板,公司倒闭后回重庆打工;
3、很会做“乖面子”;
4、在公司拉小集体,会抓别人的把柄,但意识不到自己的缺点。
本职工作不热心,闲事爱凑热闹。
问题:企业遇到类似这样的员工,作为人事管理部门应如何应对?如果想与这类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企业应如何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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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5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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暧昧关系的法律风险
个人承包业务是否合法? 发生争议如何认定?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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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个人承包带来的风险
1、劳动关系确认 2、事实劳动关系确认 3、双倍工资支付的确认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确认 5、社会保险违法的确认 6、关系解除引发争议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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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业务外包也要和劳动法律发生关系 如何认定法律关系的属性关键看什么?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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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SE公司租用五辆汽车,与汽车租赁公司签署 了租赁协议,约定SE公司一次性支付租赁费用包 括司机人员和汽车使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同时,租赁公司按照SE公司要求安排五辆汽 车的司机到公司面试,合格后为SE公司提供驾驶 服务。五名司机的费用包括在一次性费用中。
一直未将该员工入司情况通知人力资源部。 因此,该员工自3月1日入司以来,一直没 有办理入司手续,也未与公司签定劳动合
同及领取工资等。
2009年5月1日,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发3月1日至4月31日 期间的2个月工资及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双 倍工资(4个月)、社保、公积金等相关。
2020/8/5
2020/8/5
中节
员工入职管理:权利义务约定期
员工在职管理:权利义务履行期
员工离职管理:权利义务冲突期!!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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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员工入职管理的要求
1、用工合法化成为管理首要内容; 2、用工期限成为企业合同文化重点; 3、试用期管理应有章可循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服务协议》
不予认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成立。T公司 与郑某协商解决,公司承担了2005年3月至 2006年8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承担部分。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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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合同内容 实际履行
判断依据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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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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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类的区别和处理
A、与自然人建立关系、签署合同 B、与法人签署合同、使用自然人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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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季节工的属性
1、用工不以长短定性质 2、按照属性确定权利义务 3、签署劳务协议等方式无法规避法律义
三年后,合同到期,SE公司决定不再续约, 租赁公司撤回车辆,但是司机要求认定与SE公司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确认:五人与SE之间究竟是什么法律关系?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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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
1、身份证明材料:退休证、学生证 2、劳动关系建立文件:劳动合同 3、年龄证明:十六岁以下 4、非劳动关系合同文件等
劳动法律法规 与员工关系管理实务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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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智力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 主任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 副所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兼职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 客座研究员
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培训中心 客座教授
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
客座教授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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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类型多元化与混淆化
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灵活用工
劳务关系:劳务派遣、返聘、实习、下 岗再就业、业务外包(租赁等)
暧昧关系:代理销售、直销员、个人业 务承包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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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用工的基本属性
劳动用工 劳务派遣用工 业务外包用工 直接劳务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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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她的要求合理吗?
某公司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到期时间为2008年 5月31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员工小刘因休产假 一直没有上班,公司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也没有 和她续签劳动合同。
小刘产假休完后希望能够继续休假,公司则 要求她正常上班,可以享受哺乳期的待遇。小刘 与公司协商不成,则提出,公司在5月31日以后没 有与她签署劳动合同,属于事实用工要求公司支 付其两倍工资。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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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促销员诉T公司劳动争议:
2005年,郑某被T公司聘为促销员,签
定了《代理服务协议》,期限至2006年9月。
2006年8月,郑某因违纪被T公司解聘。2006
年12月12日,郑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出申诉,要求T公司为其缴纳2005年3月至
2006年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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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问题
1、该员工提出的要求合法吗?
2、今后对员工入司管理,部门应该注意 些什么?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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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要求
一般情形:没有合同不能上岗 特殊情形:上岗必须有协议 个别情形:谁批准谁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2020/8/5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法律事务中心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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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当前劳动关系特征与劳动立法趋势 员工关系管理的关键流程和法律要点 企业用工策略确定与劳动争议预防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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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冲突重点
1、用工退工随意 2、调整岗位没证据 3、日常管理少凭证 4、多元用工没头绪 5、制度缺少合法性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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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用工的内容
用工之日起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如实告知劳动者用工信息 不得扣押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 书面订立劳动合同
——要求:依法建立招聘录用流程和体系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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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某异地分支机构2009年2月面试录 用一名员工。2009月3月1日,该员工直接 到异地分支机构上班。而分支机构负责人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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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1、新法律推动意识转变 2、管理惯性凸现缺陷和漏洞 3、转轨时期积聚矛盾突发
2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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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律与新环境的挑战
1、《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5、《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