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现金收付和反假币业务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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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人民银行对我行现金收付和反假币业务检查重点及迎接
检查应做的工作
一、制度建设与公示
1.制度上墙。检查各网点是否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我行承诺绝不对外支付假币”的公告及投诉电话(人行电话2261016)。
2.各网点电子显示屏应打出流动宣传字幕。宣传口号:
(1)反假货币、人人有责(2)认识人民币,爱护人民币
(3)制贩假币国法不容,根除假币利国利民
(4)不制作假币,不贩运假币,不使用假币,做守法公民(5)使用整洁货币,保护身体健康 3.设置残损币兑换窗口
设立专门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窗口,并摆放残损币标志牌。
4.建立人民币收付业务内部考核、培训制度。二、营业窗口现金收付质量检查
1.营业网点应对回笼现金及时挑剔清分,完整币与不易流通币(残缺污损)应分开保管,向外支付现金应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抽查完整券质量,标准:每把完整券不能有5张以上不宜流通人民币。
2.网点现金券别齐全。各网点柜员尾箱均应有20元以下原封新券(拆捆)。
3.网点应配备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机具,各机构应配备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仪(确保可用)或兑换尺。
4.各网点应配备残缺污损人民币“半额”、“全额”印章。
5.设立《“法轮功”收缴登记薄》。三、营业窗口反假币工作检查
1.持证,回收假币网点应有2名以上柜员持证。
2.收取假币应执行双人鉴别、复核的规定(入柜保管)。
3.收缴假币后及时在系统录入,并按规定及时缴解。
4.及时做好登记,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假币收缴凭证》填制、“假币”印章保管、使用规范。
5.在营业柜台摆放验钞机具。
6.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0元(含)以上的,立即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并将假币线索及时书面移交公安机关。
7.营业柜台长年摆放反假币宣传资料。
8.营业柜台内机具设备能正常使用,有清分机具的网点要确保所有柜员都会使用。
调阅资料 1、假币印章 2、假币收缴凭证 3、假币实物
4、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5、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6、人民币收付业务内部管理考核制度
7、人民币收付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8、检查、培训登记簿
9、“法轮功”收缴登记簿 10、流通劵清分差错登记簿 11、残损劵复点差错登记簿 12、残损人民币兑换尺
13、残损币“全额”、“半额”兑换印章 14、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单询问
1、对外支付人民币能否严格执行不易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通知银发[2003]226号
一、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的。
二、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
三、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的。
四、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的;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的。
五、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的。
2、是否严格执行残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如何具体操作?
3、对第四套人民币支付如何办理?
4、能否及时向客户办理小面额人民币辅币调换工作?
5、发现假币或疑似币收缴程序?
6、日常业务如何开展?
7、相关制度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