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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十九章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幻灯片PPT

民法 第十九章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幻灯片PPT

• 2.取得时效期间的中止与中断。
• (1)取得时效期间的中止。时效期间中止的目的是 将权利人由于法定事由而不能行使其权利、不能 自我保护或难于自我保护的时间排除在取得时效 期间之外。
• (2)取得时效期间的中断。取得时效中断的目的在 于催促真正权利人行使权利,阻止非权利人取得 权利。
• (四)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的取得时效 • 取得时效不仅适用于所有权,而且得适用于其他
• 〔1〕维护因一定事实状态达一定期间所建立起来 的新的财产秩序,以便尽速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 律关系。
• 〔2〕使长期地继续地占有他人之物者,无论善意 与否均能取得其所有权,具有促进物尽其用的社 会功能。
• 〔3〕在特定情况下能够弥补权利取得的缺陷,具 有维护交易平安的作用。
• 〔4〕取得时效制度的设立,使事实代替证据,可 以有效地防止因岁月流逝所发生的当事人举证与 法院查证的困难与烦累,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例,即拾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主义和依一定的条 件而取得所有权主义。多数国家民事立法规定, 拾得人在履行一定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取得遗失 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找到失主的情况下享有一定 比例的报酬请求权。
• 我国?物权法?中仍未成认拾得人能够取得遗失物 的所有权及一般情况下的报酬请求权,仅成认了 在失主悬赏情况下的报酬请求权。
第二节 所有权取得的几种具体方式及其规那么
一、先占 • (一)先占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 先占是指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
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事实。通说认为,先占 在法律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不以先占人具有 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为必要。
• 先占须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 1.先占之物须是无主物。 • 2.先占之物限于动产。 • 3.先占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 • 4.先占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德育课件——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德育课件——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⑴、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⑵、能够引起预期的法律后果 ⑶、须是合法行为
案例分析
案例:自主创业的我校毕业生张军与某电视机厂签定合 同,购买电视机100台。厂方获得价款10万元。问:① 买卖行为中的意思表示主体是谁?
①买卖行为中的意思表示主体是谁?
答:意思表示主体:张军与电视机厂
②买卖行为中双方各获取了什么样的后果?

行要
为件
无 效 民 事 行 为
1、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目的行为 3、合法行为
1、主体资格: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性质:行为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意思表示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书面、口头、 其他)
不具备主体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 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行为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违反法律和社 会公共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答:是委托代理。因为是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
案例分析
案例:张文与妻子海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留下 了三岁的女儿。孙女只能由祖父抚养。晚年丧子的张父悲 痛万分,遂以自己和孙女的名义将肇事者告上了法庭。问:
①张父能否以孙女的名义控告肇事者,为什么?
答:能以孙女的名义进行。因为张父已经成为其法定 监护人,在孙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情况下可代理其进行 此民事诉讼。
不具备主体资格: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没有相应的民事行 无效 实施的民事行为
为能力
对方应返还手表,男孩妈妈应退回五元钱
三、代理
1、定义: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 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 权利义务后果的法律制度。

民事权利知多少PPT课件

民事权利知多少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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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5)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 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6)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的照片、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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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花草, 请勿入内
“我来当法官”
某市某饮料厂举行展销会,与电视台商定,对展销会 进行现场录像,制成40秒的广告,每周播放两次,持续 两个月,厂家给付电视台人民币1万元。厂家还与市第一 小学约定由学校组织40名小学生在展销会上吹小号奏乐, 届时有电视台在现场录像,并根据摄像制作广告。厂家支 付给学校3000元报酬。展销会如期举行,电视台和学校 各自履行了与厂家的约定(40名学生及其家长均不知 情)。
公民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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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享有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财产所有权 ——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 享有:
占使收 处 有用益 分
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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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买了一台电脑。
(占有权)
3、我把电脑租给某人。
(收益权)
2、我用电脑做课件、上网。
(使用权)
4、我把电脑卖给他人
(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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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
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 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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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前检测
某中学14岁的沈娜发现,她的语文老师王某出版的《初中生作文》 一书中引用了她未发表的3篇课堂作文,这既未征得她的同意,也 未署上她的姓名。据此完成1~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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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学习
民事权利知多少

《公民的民事权利》课件

《公民的民事权利》课件
民事义务的履行应当自觉、主动 ,不得推诿或逃避。
义务履行的合法性
民事义务的履行必须合法,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义务履行的合理性
民事义务的履行应当合理、适度, 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相互依存
民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没有 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
权利。
相互制约
民事权利和义务相互制约,一方 行使权利不得妨碍另一方履行义
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权: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 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01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 权、姓名变更权和姓名维护权。
03
02
姓名权的客体是公民的姓名,包括本名、别 名、笔名等。
04
肖像权:指公民依法享有制作、使用、公 开自己的肖像不受侵害的权利。
肖像权的客体是公民的肖像,包括照片、 画像等。
物进行使用。
收益权
指权利人可以获取所有物带来 的经济收益,如租金、利息等

处分权
指权利人可以依法对所有物进 行转让、出质、抵押等行为。
债权
请求权
指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 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受领权
指债权人可以接受债务 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保护权
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可以采取法 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
公民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诉权
总结词
公民在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时,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上级法院,请求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详细描述
上诉权是公民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公民可以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上诉的方式,将 案件上诉至上级法院,请求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上诉权的行使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纠正一审 法院的错误判决或裁定,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民事权利的取得

民事权利的取得

第五章民事权利的取得民事权利可以基于三个原因取得,它们分别是:自然事实、行为和法律的直接规定。

行为是指人有意识的身体动作,分为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前者又被分为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和准法律行为(见第七章),这里的行为取得主要是指合法行为的取得。

基于自然事实的取得一般为原始取得,基于行为的取得既可以为原始取得,也可以为继受取得;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取得同样如此。

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或意思为依据而取得权利的情形,而是通过事实行为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取得物权的方式。

其中包含两种情形:(1)不存在原来的权利人,比如建造取得和先占取得;(2)存在原来的权利人,但是并不依据他的意思取得权利,比如先占的相关规定。

继受取得又称为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来的权利人的意思通过法律行为的方式而取得权利。

又分为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

前者是指在自己的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移转的继受取得是指物权人将自己的物权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移转给他人(比如通过履行买卖合同而取得所有权)。

简言之,原始取得是指权利从一开始就属于权利人,而不是从他人那里继受过来的。

继受取得则是指从前权利人那里通过继受方式取得其权利。

第一节人格权的取得人格权是基于出生这一自然事实而以原始取得的方式获得的。

而且,人格权不能基于某种行为取得。

同时,如果考虑到现代法律伦理价值中不可或缺的对个人的尊重和保护,法律实证主义尽管可能影响到人格权的内容(见第四章),但不能影响到人格权的取得。

因此,自然人的人格权并不会基于法律规定而取得,相反,是基于他之所以为人而取得,即人一出生便自然会享有人格权。

法人享有怎样(与自然人同等意义)的人格权取决于对其本质的认识,法人是否能享有人格权也是如此。

如果严格遵循法人真实人格说,则他将与自然人处于一样的地位。

相反,如果遵循拟制说,则法人的成立当然不能类比于自然人的“出生”,它能否具有人格权都是有疑问的。

在实践中,法人也是基于其目的(经营),而享有部分所谓的人格权(比如商誉),这样,法人人格权的取得更像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某种“事实”。

民事权利与义务ppt课件

民事权利与义务ppt课件
民事权利与义务PPT 课件
目录
• 民事权利概述 • 民事义务概述 • 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 民事权利的保护与限制 • 民事义务的履行与违反后果 • 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实际应用案例
01
民事权利概述
民事权利的定义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 活动中所享有的具体权利,表现 为权利人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利

自我保护
公民自身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 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例如签订 合同、保留证据、及时采取措施
防止损害扩大等。
民事权利的限制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
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公民 才能享有。任何违反法律保留原
则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公序良俗原则
公民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违反社 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果违反 了这一原则,其行为可能会被认定 为无效。
民事义务的履行能够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事义务的履行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各方当事人 在民事活动中得到平等对待,防止一方当事人滥用权利损 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民事义务的履行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加强人与人之间 的信任和合作,减少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财产权利
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与民 事主体的财产相关,表现为对财产的 支配和保护。
民事权利的重要性
保障个人自由
民事权利为个人自由提供了法 律保障,使个人能够自主地行 使自己的权利,不受非法干涉

维护社会秩序
民事权利的明确界定和保护有 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减少因权 利冲突而产生的纠纷和冲突。
促进经济发展
协作履行
民事义务的履行需要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协作,即义务人在履行义务时 应当与权利人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义务的履行。

第14课1框民事权利知多少共39张PPT

第14课1框民事权利知多少共39张PPT
体系;
2、写出自己的板书;
4、演讲时间控制在 5分钟左右。
3、随机抽出几名同 学逐次进展展示;
3 【收获感悟】
一、什么是债?以及债的种类。
重 点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的债权债务关系。 所谓“债〞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在特 定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 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按照法律的规定履 行义务。
伪造、擅自制造一样或者近似的商标标 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未经受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 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 用一样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 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来。
八、青少年怎样维护知识产权。〔重点〕
三、
利而获得的所有权。 继受获得指的是通过某种法律途径从原所有人那
里获得的财产所有权,例如买卖、继承、承受赠
予等。
三、遗产、继承人和继承权的含义。〔重点〕
一个人去世之后,所留下的个 人合法财产叫遗产。
依法获得遗产的人叫继承人。
继承人依法获得遗产的权利叫
继承权。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
三、
人的财产继承权不受进犯。在
根据与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债,叫合意之债:基于一定事 实,由法律设定此外还有遗嘱。权利和义务面发生的债, 叫法定之债。
合意之债主要有合同,法定之债主要有不当得利、侵权行 为、无因管理等。
二、获得 财产权利 的方式。 〔重点〕
一、
获得财产权利的方式有 多种,包括原始获得,也包
括继受获得。
二、
原始获得指的是财产所有权第一 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权的权

民事权利.ppt

民事权利.ppt

问题: (1) 李某帮助王某照看牛、维修院墙 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答:照看牛不是,因为已经受托了,是 否有偿不影响本质;修房子是,但必须 是确实会倒塌,比如出现了一些症状。
(2) 李某能否请求王某支付材料120 元,李某能否请求王某支付给刘某的维 修费?
答:当然应该由主人来支付以上费用。
(3) 如果李某在维修中受伤,李某能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定金罚则的具体内容:交付 定金一方违约的,无权收回 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的, 双倍返还定金。”
练习:
1、甲捡到乙丢失的钱物一宗拒不交换, 甲乙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
( B ): A、合同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侵权行为之债 2、在各种债中,最主要的一种债是: ( D ): A、侵权行为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合同之债
1、民事权利分为哪两大类,其具体内 容是怎样的?
2、债权分为几类? 3、担保方式分为哪几类?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
物权
民 财产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生命健康权

人身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称权(法人)
合同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 债 无因管理之债 侵权行为之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 意思表示。
一日,甲对乙表示愿意以900元价格将 自己的摩托车出卖给乙,因乙不需要, 乙又将这一消息告诉丙,丙向甲表示愿 以900元买下甲的摩托车。丙的行为属 于什么行为?
答:能,但是一般是根据公平原则,且 在获益的范 围内。
保证
担 抵押(不动产、动产、权利抵押)
保 方
质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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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玲玲是否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②玲玲能否自己提起民事诉讼,为什么? ③如不能,一般情况下该有谁来代替她提起,为
什么?
(4)这种代理属于何种代理?
三、代理
(1)定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 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 被代理人承担民事权利义务后果的法律制 度。
(2)种类: ①委托代理:基于委托而产生的代理。 (最常见的一种代理形式)
案例4:
今年春节前后,一款名为公爵王8800的手机开始 频繁出现在各大卫视的广告时段:真金、真钻、 鳄鱼皮套,贝克汉姆使用过,具有超强功能且可 超长待机50天。小刘看了后心动了,于是购买了 两部。等货到了看了发现并不是广告中说的那样, 这是杂牌机,待机超不过三天,市场价只有广告 的一半左右。
问:这里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若无效 属于上面所讲的哪一种情况?
思考:
①公民未登记而结婚是否属于民事法律 行为?
②公民之间签订买卖禁止流通物合同的 行为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结论: 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
①实质要件: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C、行为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②形式要件:意思表示形式合法
进行吗?
⑶代理的范围
①代理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如签订买卖合同。 ②代理履行某些行政、财政义务,如代理交纳税 款、代理申请专利、代理申请商标注册等。 ③代理诉讼行为。
例外: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 人亲自进行的不得代理。
如:婚姻登记、立遗嘱、撰稿、演讲
问:刘德华四月份来常州开演唱会,假如突发情 况他来不了,经济公司能不能让他人代他来唱歌?
作业布置:
1.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 2.无效民事行为主要有哪些? 3.代理的种类和范围。
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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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征:①以行为人的 意思表示为要件 ②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目的 ③是合法的行为
案例2:
我校(武进职教中心)与常州新科集团经 协商签订合同,我校以3000元一台的价格从 新科集团买进挂式空调100台。
问: ①买卖行为中的意思表示主体是谁? ②买卖行为中双方各获取了什么样的后果? ③这一买卖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2)主要有: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 行为; ③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④ 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民事行为; ⑤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⑥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案例1:
小华在宿舍门口捡到一块手表于是便戴 在自己手上,一个星期后失主小明找到小 华要求其归还,小华说手表是自己捡的不 是偷的所以是自己的 。
问:①小华的做法属于何种行为? ②若小明以30元的价格将手表卖给小
华,小华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么?
一、民事法律行为
(1)定义: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是民事主体与民 事权利之间的媒介。
②法定代理:基于存在的社会关系产生
(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
③指定代理;主要基于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 指定产生。
(一般既无委托代理也无法定代理)
案例6:
王虎和李文是好朋友,李文要去上海开会, 王虎听说上海那有最新款的数码相机,于 是就托李文帮他购买一部。
问:这里的代理属于何种代理?
判断: 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⑶效力: 行为从开始起即无效。 行为部分无效的不影响行为其他部分的效力。
⑷法律后果:
凡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或部分履行的, 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追缴双方所得,收归国家、集体所 有或返还给第三人等。
案例5:
玲玲今年5岁,她的爸爸早逝,她和妈妈日子过得 也算开心。一日,两人出去旅游,她们在路边等 车,突然一辆货车向她们冲过来,妈妈把玲玲推 到一边,自己被撞死,玲玲手受伤。后来查证司 机是酒后驾车。问:
包括:书面、口头、其他(录音、
登记、公证等)形式。
案例3:
甲和乙是同学,一日同学聚会,两人喝酒聊天, 甲嗜酒早已经喝醉。乙对甲抱怨因为经济危机自 己丢了工作,想要买部手机都很困难。甲激动地 拿出自己的手机说这个给你。第二天甲酒醒了记 起昨天的事便找到乙要拿回自己的手机,遭到乙 的拒绝。甲说自己当时喝醉不知道自己在干吗, 乙说是你自己给我的,怎么能要回去。
问: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并说明理 由?
答案:
甲的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为甲当 时已经喝醉,所以甲把手机送给乙不是他 真实意思的表达,这里的赠与行为不成立。 乙应该把手机还给甲。
注意:
这里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二、无效民事行为
(1)定义:不具后 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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