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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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CWL/MS/ZY/SJ0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践教学是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实践性环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践教学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以获取感性知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实践能力为基本目的的各种教学形式的统称。它涵盖实验、实训、实习、技能训练、课程设计、教学参观、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指在加强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职业岗位工作实践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观察、思维、分析、创造能力,为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提高学生就业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要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专业培养目标,制定、落实校内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发展规划,按照“专业对口,有所选择,突出重点,准确定位”的原则,建立一批与学校地位相称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实践教学的组织

第五条学院实践教学管理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统一负责,按照实践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科学安排,分工协作,逐级实施。

第六条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以及实施由教学办公室会同系(教研室)共同完成。系(教研室)要在开学初将每一门实践教学课程的任务落实到人。

第七条教学办公室实践教学工作职责

1、制订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

2、组织教学部门研究制定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审核学院实践教学分学期实施计划。

4、指导、监督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实施。

5、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方向的指导及进行实践教学改革的立项审查。

6、组织开展全院的实践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7、为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

第八条系(教研室)实践教学工作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分别构建以人才培养目标为核心、素质和能力培养为宗旨的实践教学体系。明确各专业实践教学所应达到的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各教学环节。

2、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制订实践教学大纲。

3、按照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师编写相应的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制订各专业实训环节的实施细则。

4、按照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实际条件做出各实践环节的经费预算,报学院审批后执行。

5、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的具体教学任务。为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系(教研室)有监督、指导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执行的责任和义务。

6、根据专业培养方向,协助建设和完善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7、根据实践教学需要,协助建立一批稳定合理的学历、职称及年龄结构的实践教学教师队伍,保障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组织学生了解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并按教学要求和实习实训进度计划做好指导工作。长期实习实训以周为单位,短期实训以天为单位,定期组织对每周/每天的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小结,抽查学生实习实训记录,布置实习实训思考题和作业题,解

答学生实习实训中的疑问,并对下一周/次日的实习实训工作做好安排。

2、结合学生在实习实训中的表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学生的纪律、安全教育;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及时向系(教研室)主任或实践教学管理岗位人员汇报实习实训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3、实习实训结束后,根据学生在实习实训中的表现和完成实习实训任务的情况,按实习实训大纲要求和统一的实习实训标准和程序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组织学生做好实习实训总结,举行实习实训总结汇报或展示。

4、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考核,按时登录学生实训成绩,并按要求向系(教研室)和教学办公室提交实习实训的教学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报销实习费用,计算实训教分。

第三章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

第十条实践教学任务管理是指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实践能力的要求分解到实践教学计划、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实训实作项目及实训实作教材等教学文件中去。

1、实践教学计划。在教学计划中,应明确开设实践教学的课程及实践学时。独立设置的实践课要明确实践课程名称、实践学时和学分;未独立设置实践教学的课程要明确实践学时。

2、实践教学大纲。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必须制定教学大纲。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和行业技术或服务标准的更新适时进行修订。校内集中实训或外出实训教学大纲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践教学性质、目的和要求(如教学目的和任务,对学生实践技能、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等)。

(2)实践教学内容和组织形式(如参观、集中讲解、个人操作、岗位服务等)。

(3)实践教学程序和时间安排(如实践教学学期、周数、日期、时间分配、地点等)。

(4)实践教学组织(如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安排、学生分组、实践教学单位定点定岗等)。

(5)实践教学纪律(如实践教学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项等)。

(6)实践教学成绩评定标准(如实习表现、实习报告内容、实习笔记、基础理论掌握应用情况、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各部分所占分数及要求等)。

(7)经费预算(如学生交通费、教师差旅费、住宿费、物品购置费等)。

3、实训实作项目。实训实作项目的选定应服从专业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注重基本技能训练、着眼能力培养,既要有典型性项目,又要有反映现代科技水平的项目,要因材施教,注意前后课程的相互配合,激发学生的实训实作兴趣,并兼顾项目选择中条件的可能性和经费的可行性。

4、实践教学教材。系(教研室)要根据审核确定的课程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推荐或编写(参编)实践教学课程教材。实践教学教材的内容应包括实训实作基本原理、方法、步骤,主要设备的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编写或选用的实训实作讲义、指导书等。实践教学教材(含实验讲义、指导书)应由系(教研室)和教学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基地要优先选择设施比较完备,业务内容比较全面,行业技术比较先进,运营经验比较丰富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以及社会团体。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应就近选择实习实训单位并突出学校办学的地域特色,适当兼顾人力、物力和经费的开支。实习实训地点要相对稳定,档次要趋向高端,逐步推动校企紧密合作。

第十二条毕业实习要探索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以行业实习为主的模式。学院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联系集中实习单位,提供毕业实习岗位,引导学生自主选择与自己兴趣、爱好、特长相符合的岗位进行毕业实习。假期社会实践也要参照此思路鼓励学生赴行业实践。

第十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凡由学院确定需要在校外开展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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