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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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地价评估差异影响因素

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地价评估差异影响因素

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地价评估差异影响因素作者:胡博来源:《中国房地产·学术版》2014年第06期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自2003年开始,我国各地开始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同地、同价、同权”的原则,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

这一举措将有利于盘活农村原有的建设用地,从而大大减轻对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压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却很难实现“同地、同价、同权”。

因此,从多个方面分析这种现象产生原因并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使用权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1-9138-(2014)06-0045-50 收稿日期:2014-03-20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地价评估差异现状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这是近年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土地管理的最全面、最明确、规格最高的一份文件。

文件中明确指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2009年国土资源部颁发了《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的若干意见》,强调要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逐步建立统一的市场,并将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相关办法。

这些相关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将迈向一个新台阶,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更加规范合理地进入土地市场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可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赋予更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针对在农村改革体制上所取得的突破,提出“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以及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设施农用地政策解读

设施农用地政策解读

设施农业是农村发展新动能转换的重要手段,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之一。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设施农用地范围,将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由“规模化粮食生产”延伸为“规模经营必须兴建”范畴。

通过进一步优化设施农用地范围,促进依托农业的产业融合和农业发展。

一、设施农用地的概念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设施农用地是指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在土地用途分类国标中属于一级地类“其他土地”之下,地类编码为1202。

二、设施农用地的政策依据设施农用地的概念和管理要求,伴随着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而逐步完善。

1、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印发《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对规模化养殖用地政策进行了明确。

2、2009年3月6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首次明确完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和畜牧水产、温室大棚等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3、2014年9月29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进一步完善了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是目前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基本依据。

4、2017年12月7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进一步扩展了设施农用地的类型和范围,完善了设施农用地监管。

(国土资发[2009]2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发[2009]2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 009]1号)明确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措施,对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明晰土地产权、规范集体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9]1号文件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

现就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目标,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切实保护耕地,为农业稳定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一)严格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和审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各地要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称《纲要》)确立的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作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国土资源部已将省级政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实施计划奖惩的重要依据。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协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尽快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今年3月至4月份,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继续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

(二)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实行永久保护。

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好基本农田布局,对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实行永久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要设立统一保护标志,建立公开查询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下半年云南省管理与基础辅导:土地征收的管制考试试卷

2015年下半年云南省管理与基础辅导:土地征收的管制考试试卷

2015年下半年云南省管理与基础辅导:土地征收的管制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市场比较法的间接比较法是以为基准,把交易案例和待估土地均与其逐项比较,然后将比较结果转化为修正价格。

【2006年考试真题】A:标准宗地B:待估宗地C:类似宗地D:比较宗地E:时间因素2、生地价格、熟地价格、毛地价格是按进行分类的。

A:权利类型B:价格形成方式C:价格表示方法D:土地的存在形态E:时间因素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不包括土地使用权__。

A.出售B.交换C.出租D.赠与4、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区位理论的古典名著。

A:《赋税论》B:《孤立国对农业和国民经济之关系》C:《政治经济学与赋负原理》D:《关于地租之性质及其进步的研究》E:时间因素5、某待估宗地所处区域基准地价为500元/平方米,根据待估宗地条件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经分析测算,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之和为-0.13,年期、期日、容积率修正系数分别为0.97、1.06、1.51,则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该宗地地价为元/平方米。

【2004年考试真题】A:500B:503C:675D:877E:时间因素6、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由()制定的会计方面的规范。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7、《草原法》规定,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__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A.2B.3C.5D.68、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分析测算,估价师在为某公司提供的房地产投资综合咨询报告中,列出在估价基准日某地块在三种用途下的土地评估价格分别为:住宅用途10 000万元、商业用途7500万元、办公用途7250万元。

对此,下列分析合理的是。

A:该地块的最佳土地用途为住宅B:出现住宅用地地价与商业、办公倒挂现象,估价结果错误C:按估价期日的市场供求状况,作为住宅用地价格最高D:投资咨询估价应以当地基准地价为主要依据以减少政策风险E:合法性9、已知某宗地4个界址点坐标值如下表,则该宗地面积为平方米.【2007年考试真题】A:350000B:250000C:200000D:150000E:土地10、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社会预售商品住宅,此举属__策略。

国土资发〔2009〕2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发〔2009〕2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明确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措施,对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明晰土地产权、规范集体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9]1号文件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

现就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目标,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切实保护耕地,为农业稳定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一)严格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和审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各地要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称《纲要》)确立的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作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国土资源部已将省级政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实施计划奖惩的重要依据。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协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尽快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今年3月至4月份,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继续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

(二)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实行永久保护。

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好基本农田布局,对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实行永久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要设立统一保护标志,建立公开查询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设施农用地常见问题汇总

设施农用地常见问题汇总

设施农用地常见问题汇总设施农用地近年来备受关注,它的定义与界定也常被人混淆,政府为规设施农用地的管理,也出台了《通知》,进一步明确设施农用地的界定与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扶持。

怎么申请设施农用地,需要哪些条件,哪些行为容易触碰的地雷,在本专题,小编将一一汇总,网友如有相关问题,可以在问答频道提问,我们有强大的专家团为您作答。

一、有人跟我说说什么设施农用地吗?能说一下概念吗?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二、茶叶加工厂是否是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凉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统一管理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州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实现我州土地整合整治投入取得最大社会效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凝聚各方的资金、人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在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的同时,全面统筹综合考虑实现各方建设目标要求,按要求统一组织规划和实施,使聚合的各方面能量得到集中释放,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国家、集体、群众多方利益的共赢,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效能最大化,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整合“天府新区”基本农田调整补助资金及国土、烟草、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水利等各部门资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每年统一申报立项和实施的面积不低于10万亩。

并形成“立项-储备-建设-立项”的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全力迎接各方建设力量和资金投入土地整治建设良好局面。

三、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统一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

(二)统一项目立项规划、统一项目施工设计,共同实施,同步实现各部门建设目标。

(三)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分头投资、集中使用。

(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项目。

四、实施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三)《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四)《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六)《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0号);(七)《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46号);(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民事判决书错话连篇,二审与再审审查走过场(陈永康给区委书记、区长的投诉信之一)

民事判决书错话连篇,二审与再审审查走过场(陈永康给区委书记、区长的投诉信之一)

《民事判决书》错话连篇,二审、再审审查“走过场”——陈永康给区委书记、区长的投诉信之一信访人:陈永康,男,汉族,1959年8月18日出生,住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社区二房三412号。

电话:。

信访反映的主要情况:在审理陈永康与居民小组的合同纠纷案件中,洪德琨等法官违法办案,纵容和支持诉讼当事人伪造证据,硬是把国家所有的土地说成集体所有的土地,把农村土地承包说成转让集体土地。

法院认定的“《协议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当事人走上诉、再审申请等法律程序,仍然不能纠正错判的案件。

法院的审判监督不起作用。

信访的诉求:党和政府加强对法官的群众路线教育。

中共同安区委陈琛书记、同安区政府黄国彬区长:本人陈永康,于2004年与村民小组签订《协议书》,有偿使用本小组的池塘的土地。

该土地于1998年被厦门市政府规划为建设用地。

2006年实行“村改居”,当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村民委员会转为居民委员会。

村改居以前,本人将该土地用于种植木瓜、香蕉,养殖鸡鸭;村改居以后,才开始在该土地上搭盖铁皮屋、做建材生意。

2012年,小组长以小组名义起诉。

小组长诉称,小组把池塘的土地卖给被告陈永康,陈永康在该土地基建了厂房、店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土地买卖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当确认无效。

其诉讼请求为:确认2004年8月1日所签订的《协议书》无效,腾空返还土地。

法院认定,该《协议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审同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协议书》无效,土地腾空返还”,((2012)同民初字第934号)。

陈永康提起上诉。

二审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厦民终字第58号)。

陈永康提出再审申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2014)闽民申字第143号)。

很明显,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陈永康不服。

其理由是:一、《判决书》错话连篇,语意不清,东拉西扯。

8111330_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障碍及条件

8111330_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障碍及条件

93法律广角Legal Issues总62期 2014.08 混凝土世界营、管理。

”除上述列举以外,《民法通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也对此问题有所涉及。

从上述法律规定,特别是《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土地被明确划分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乡土地所有制的二元结构十分清晰。

在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1款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据此,只有国有土地才能用于城市建设和工商业用地。

农村土地进入城市建设用地的途径,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征收将农村土地变为国有土地。

在当前法律法规建立的这种二元制度下,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可谓无法可依。

第二,地方政府从现有结构中获益的思路未改变。

上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二元结构,以及法律预留的农村土地进入城市建设用地市场的途径,使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由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自用,而无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则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征收这一唯一合法途径将农地的所有权从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从而实现将农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

这种垄断行为在行使过程中,为其权力所有者获取“一入”(征收改变所有权人)与“一出”(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中的差价利润提供了毫无阻隔且难以监督的便利条件。

特别是随着近些年来全国范围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升温,政府借助这种垄断行为支付少量的征收补偿,获取巨额的土地出让金,其盈利之合法、便捷及巨大,让地方政府从尝到甜头到产生依赖再到严重依赖,其借助这种二元结构与垄断地位获利的思路短期难以彻底改变。

第三,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主体难维权。

如上文所言,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其实主要是将农村的土地提升到与城市的土地相同的市场地位上来。

广东:三措并举强化耕地保护

广东:三措并举强化耕地保护

建 ( )筑物近 6 构 万平 方米 ,力 争6 月底 前全部 整 改。 5 1 日,北 京市 国土 资源局和北京市农 委联合发 函 , 月 8 要求各 区 ( ) 县 政府 ,一要加强对农业结构调 整项 目及 其用地的管理 ,二要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 涉农 建设 用地
始 ,全面 实施建设用地置换 、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 千村推进 和 “ 整地兴 农 ”工程 。通过 以土地 整理 为抓 手 ,以项 目为载体 ,把土地整理 、宅基地整理 与新农村 建设结合起来。 四是 以改革试验促统筹。确定广德 、长
机 关及 相 关部 门 的协 作配 合机 制 。 国 土 资源 部 门 加 大 执
地复垦 整理 开发 、I 村庄 整治 、行蓄洪区搬迁 、地质灾 E l 害 区治理 以及 对 区内 田、水 、路 、林 、村进行 综合 整 治 ,达到促进新农村 建设 和推进城 乡统 筹发展的 目的。
五是 以简化手续促服务 。通过 整合 宅基地 审批和登记 发 证 ,简化农村宅基地 审批手续 ,使得凡是符 合条件 的村
北 京 :坚 决 遏 制 以设 施 农 业 为 名
违 法 建 设
从 北 京 市 土 地 执 法 工 作 会 上 获 悉 ,近 一 段 时 间 ,针
干部离任耕地保护审计工作等 ,扎实耕地保护工作 ,落
实耕地保护责任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 以登记 发证促流转。该厅决定 自今年下半年开始 ,在第二次全 国土地调查结果的基础上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 、 使用权确权和登记 发证工作。同时 ,开展集体 建设用地 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为集体 建设用地流转提 供条件 ; 全面推进 宅基地使 用权登记 发证 工作 ,保 证广大农民的
核 的一个定量指 标: 别是 广东省政 府已经下发 《 特 关于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管理法规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管理法规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管理法规1、单选国土资发[2010]34号规定,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

A.20%B.50%C.70%D.90%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土地出让最低(江南博哥)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

2、判断题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应予批准。

()正确答案:错3、多选?2010年3月W省A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根据国家政策,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并开展了一系列的自查。

一是针对拟开工建设的A 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的自查;二是针对A市人民政府招待所改建问题的自查;三是针对已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交纳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四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全面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管理。

下列关于W省A市人民政府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规定,符合国发[2008]3号政策规定的有()。

A.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国家级开发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B.土地前期开发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C.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一律实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D.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正确答案:A, B, D4、单选《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指出,标准宗地要与土地估价师挂钩,()对其采集的标准宗地地价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备、规范"负责。

A.土地估价师B.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C.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D.国务院办公厅正确答案:A5、多选国土资发[2008]284号规定,()等信息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发布。

第十章中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

第十章中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
思想有所不同。 前三次以耕地保护为核心, 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的审 批权;这次则立足于解决集体土地的产权问题。 核心的争议点, 是在多大程度上给予农村集体土地 与城市土地平等的产权地位。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决策层,都承认未来应建立城 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这一方向在中共十七届三中 全会后得以确定: 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 的建设用地市场,同地同价同权——正因为此,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于集体土地产权的论述, 被认为是打破土地二元结构的里程碑。
传统城市土地使用制的 基本特征
行政划拨 无偿无限期使用 禁止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 包农村土地, 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 者林权证等证书的, 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 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家庭承包经营的局限性
承包经营权内涵不明确、不充分 土地产权流转有一定的限制 土地承包期不稳定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 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当事人 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 转的, 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 、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 应当报发包方 备案。
2006年3月,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 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 “稳步推进……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 用权流转试点, 不断总结试点经验, 及时加以规范 完善”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 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
2009-03-18 信息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意见》指出对需要流转的农用地,要尽快完成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并与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做好登记发证衔接;对需要流转的集体 建设用地,要重点开展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 登记,特别要开展集体经营性用地的认定和确权 ,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条件。

河北省2016年下半年土地估价师《管理法规》:监督检查考试题

河北省2016年下半年土地估价师《管理法规》:监督检查考试题

河北省2016年下半年土地估价师《管理法规》:监督检查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规定,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

各地可根据不同情况,将不超过__的资金集中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使用。

A.5%B.10%C.20%D.30%2、在评估某临街商业用地土地价格时,经实地勘察,得知宗地被里地线分割为两部分,宗地所在区域既有路线价成果,又有级别基准地价成果,则下述评估技术思路最为恰当的是。

A:评估时里地线以内以路线价为主,里地线以外以级别基准地价为主B:分别利用路线价和级别基准地价评估单价,取两者的平均值确定待估宗地单价C:先利用路线价和级别基准地价分别进行评估,再选择适宜的估价基本方法作为印证进行评估,取与基本估价方法评估结果最接近的价格作为最终结论D:一般情况下,路线价与级别基准地价的价格水平相差悬殊,不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E:合法性3、《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规定,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情况,按各市、县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__确定。

A.5%B.10%C.15%D.20%4、某宗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期70年,容积率为2.0.选择某比较案例的成交价格为1800元/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50年,容积率1.5.与待估宗地相比,比较案例的区域因素条件优于待估宗地,修正系数为3%,个别因素条件比待估宗地差,修正系数为3%.该城市住宅地价的容积率修正系数如下表,土地还原利率为8%,则待估宗地土地价格为元/平方米.A:2743B:2744C:2746D:2749E:时间因素5、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对地上附着物和已种植的青苗应当给予补偿,但是,一律不予补偿。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报告编制依据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报告编制依据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报告编制依据1.1法律法规与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部门规章(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6)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发〈2008〉138号);(7)《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8)《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国土资发[2005]79号;(9)《关于设立土地整理项目区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50号;(10)《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H)《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12)《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3 行业规范(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4)《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05年7月);(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7)《机井技术规范》(S1256-20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9)《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10)《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1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o1.4 相关规划和技术资料(1)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河南省千村土地整治(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3)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9)124号);(5)《牧野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6)《牧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7)牧野乡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电力、交通等部门专项规划和统计年鉴。

2017年安徽省土地估价师《管理法规》:城乡规划修改考试题

2017年安徽省土地估价师《管理法规》:城乡规划修改考试题

2017年安徽省土地估价师《管理法规》:城乡规划修改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评估土地价值时,将地上附着物一并纳入估价范畴的原因在于()。

A.地上附着物的利用对土地的利用价值影响很大 B.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不可分离 C.地上附着物不能够单独评估 D.土地的价值由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共同作用形成 E.地上附着物没有市场交易和收益资料2、对城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产生间接影响的是。

A:人口密度B:土地制度C:交通状况D: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完备程度E:时间因素3、市场比较法中正确的估价程序是。

【2004年考试真题】A:①确定修正项目;②评估比较案例价格;③交易情况修正;④评估待估宗地价格B:①确定比较案例;②收集资料;③评估待估宗地价格;④价格修正C:①评估比较案例价格;②收集资料;③确定修正项目;④评估待估宗地价格D:①调查与选择比较案例;②确定价格可比基准;③交易情况修正;④估价期日修正E:时间因素4、影响地价的行政因素不包括__。

A.土地制度B.住房制度C.城市化进程D.交通管制和行政隶属变更5、在我国,城市__往往反映城市在相应区域内的集聚能力。

A.人口密度B.人口规模C.住房密度D.住房规模6、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账款所形成的企业常见的信贷关系。

A:商业信用B:国家信用C:民间信用D:银行信用7、按照我国土地管理的政策规定,经营性必须采用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

对于这几种出让方式,在进行底价评估时应采用()价值标准。

A.出让合同B.成本C.完全产权D.公开市场8、新古典主义地租模型中的代表阿兰索的主要贡献在于:将空间作为地租的一个核心问题进行了考虑,首次引入概念,解决了城市地租计算的理论方法。

【2008年考试真题】A:竞争模式B:区位平衡C:边际效益D:博弈占位E:时间因素9、土地的__是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的核心。

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展历程和展望

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展历程和展望

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展历程和展望作者:章岳峰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第8期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章岳峰一、浙江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历程简述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为贯彻国务院精神,2005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6年起,国土资源部先后在21个省(区、市)实施了1000余个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试点,嘉兴市桐乡市、湖州市南浔区为国家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嘉兴市桐乡项目区是纯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典型,湖州市南浔项目区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典型)。

2009年中央l号文件和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正式写入文件及报告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由此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

国土资源部2009年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万村整治’示范工程建设”。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l号)进一步提出“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求“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投入,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 47号),要求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0] 28号),提出因地制宜地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村改造。

在此背景下,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工作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单纯的建设用地复垦阶段(2004-2006年)。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07•【文号】国土资规〔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

各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完善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

各地区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

做好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用地安排,在确保农地农用的前提下,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集聚,合理保障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严防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用地控制标准,加强实施监管。

二、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

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人文风貌的前提下,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细化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加大土地利用综合整治力度,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第六章 土地收储整理及供地方案

第六章  土地收储整理及供地方案

第六章土地收储整理及供地方案第一节土地收储整理方案一. 计划收储整理区域概况根据《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总体规划》(2009-2030)和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关于经棚镇镇区北扩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克政字[2010]69号,本项目位于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北区,南起经棚镇上站桥北侧,北至光明村二贵组北侧和新庙中学北侧铁路桥,南北约长3000米,东西平均约宽1121.5米,地域总面积4510亩(不含303国道占地),项目区东北西侧为山,南接经棚镇。

项目区内无市政设施,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项目区现有村民住宅区5处,总占地面积963亩,其余为农田。

本项目收储面积3547亩,主要分布于经棚镇红星村和光明村,土地类型为耕地,其中有一般农田(胡萝卜基地)面积3327亩,一般水浇地面积220亩。

收储地域内无居民住宅、无企事业单位或设施,因此在征地过程中不需要办理房屋拆迁等有关手续,只需进行青苗补偿。

详见附图:经棚镇北区土地收储范围现状示意图二. 收储整理方案1.地块的划分根据《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总体规划》(2009-2030)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对该土地实地测量的有关资料,本报告将收储区域划分为29个建设用地地块、沿河两岸绿地、环城防护林地块和道路用地。

在收储整理面积3547亩中:建设用地2418.87亩,占68.19%,绿化用地655.15亩,占18.5%,道路用地472.98亩,占13.3%。

计划用地地块详见下表:项目计划用地地块明细表2. 整理方案项目区地形较为平整,呈西北高、东南低,平均高差±1.5米;局部有深坑,最深达3米。

本项目拟运用工程机械和人力对所收储的土地进行平整。

第二节供地方案一.项目供地用途根据克什克腾旗旅游业发展和未来几年的住宅需求,本项目规划了旅游服务产业一条街、住宅小区、绿化和道路。

详见附图: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总体规划---经棚镇北区收储用地规划示意图。

1. 旅游服务产业一条街建设用地708.39亩,建设宾馆酒店游客接待中心,特色餐饮旅游服务网点,特色民俗民族商品经营网点,绿色无公害农副产品经营网点和旅游文化产业开发集中区,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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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
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9]27号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9.03.06
【实施日期】2009.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发[200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明确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措施,对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明晰土地产权、规范集体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
发[2009]1号文件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

现就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目标,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保护耕地,为农业稳定发展奠定物质基础
(一)严格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和审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各地要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称《纲要》)确立的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作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国土资源部已将省级政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实施计划奖惩的重要依据。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协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尽快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今年3月至4月份,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继续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

(二)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实行永久保护。

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好基本农田布局,对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实行永久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要设立统一保护标志,建立公开查询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外,还要设立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区内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逐步退出,将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连片的、高标准粮棉油生产基地。

(三)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农田经济补偿机制,调动各方保地养地种粮的积极性。

国土资源部将及时总结各地经验,配合财政部门尽快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研究和建立约束和激励并行的基本农田保护新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增加投入,提高基本农田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对农民和农村集体管护、利用基本农田给予补贴和奖励;引导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基本农田建设;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财政转移支持力度。

二、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全面建设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制度要求相适应的土地产
权制度
(四)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依法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要根据法律规定,加快明确农民集体土地的主体。

以此为前提,推进集体土地的登记发证。

对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有条件的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放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没有条件的可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在明确村民小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到村,由村委会代管。

同时,对无权属纠纷、经济关系清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也要给予登记发证。

(五)按照急需优先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对需要流转的农用地,要尽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并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好登记发证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

对需要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要重点开展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特别要开展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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