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无罪辩护词一份
诈骗罪一审辩护词
诈骗罪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法院,亲爱的审判长:
我代表被告对指控其犯有诈骗罪的指控提出辩护。
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对证据的审查,我们坚信被告无罪,并希望法庭能够给予公正的判决。
首先,我们认为控方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意诈骗的行为。
在此案中,被告并没有使用任何虚假的手段或欺骗性行为来获得他人财产。
相反,被告是在诚信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并没有故意欺骗他人。
其次,控方在指控中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有故意实施诈骗的动机。
被告在交易过程中没有显示出任何非法目的,他的行为并未显示出违法意图。
最后,控方没有充分考虑到被告个人情况和背景,他是一个勤劳守法的公民,从未在过去有过任何犯罪记录。
这是被告第一次面
对这样的指控,他对此感到无辜和沮丧。
法庭应该考虑到这些因素,并给予被告一个公正的评判。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法庭认真审查本案的证据,并对被告进行
无罪判决。
我们相信正义会得到伸张,被告能够获得公正的对待。
谢谢您的审议。
被告辩护人
日期。
信用卡诈骗罪无罪辩护词一份
信用卡诈骗罪无罪辩护词一份一、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
二、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
三、本案被告人的情节显著轻微,没有社会危害性,仅此,被告人张胜勇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我们实际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刑事罪名,如果行为人被冤枉了,我们辩护人应该如何为行为人做无罪辩护,这份辩护词主要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写,下面,我们小编马上在下文为大家介绍。
涉嫌信用卡诈骗、诈骗罪作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浙江水乡人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的委托,指派知名律师李广健律师担任他的辩护人。
开庭前辩护人依法查阅了案件材料,同被告人张进行了沟通。
起诉书所指控被告人张涉嫌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结合刚才的庭审情况,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的行为不构成此两个犯罪,本辩护人的理由如下:一、被告人张的行为不符合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2009年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第五条规定,“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应当说本条解释基本涵盖了“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特征,为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中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犯罪行为提供了依据。
1、被告人张的两张涉案的信用卡来源于一个绰号叫“小黑”的网友,取得卡的原因是支付网站转让费,有理由相信该卡就是“小黑”的,因为以前“小黑”也使用过该卡,还查阅过卡内的资金往来情况。
“小黑”给他卡是同时给他了密码。
2、被告人张从该两张卡里取回的仅仅只是自己与“小黑”网站交易的押金或者“货款”30000元左右而已,并没有多取,毫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目的。
3、没有证据证明昵称为“天天向上”的QQ就是被告人张,随意搜索一下取名为“天天向上”的有许多个,不能与被告人张形成一一对应和唯一确定性。
诈骗罪无罪辩护辩护词
诈骗罪无罪辩护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人是被告人___的辩护律师,受到___妻子的委托,依法担任其辩护人。
在庭前阅卷、会见被告人以及参与庭审调查后,本人认为起诉书指控___犯有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___不构成诈骗罪。
为了协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做出公正的判决,本人在此发表如下意见,希望得到采纳。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因此,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实施诈骗行为,是构成诈骗罪的关键。
然而,在本案中,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黄xx具有上述目的和行为。
一、被告___既没有主观上的诈骗故意,也没有客观上的实施诈骗行为。
据了解,2012年4月,被害人___为解救其被关押的丈夫___委托被告人___找关系,并支付了12.4万元用于找关系的费用。
2012年6月,___因病被取保候审,被害人___多次找被告人___要求退款。
最终,被告人___在2012年7月退还了被害人___人民币12.4万元。
因此,被告人___既没有主观上的诈骗故意,也没有客观上的实施诈骗行为。
因此,被告人黄xx的行为不符合刑法上诈骗罪的认定,不构成犯罪。
二、本案中关键证据录音证据的效力存在瑕疵,法庭应当予以排除。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___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有罪判决的案件,证据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做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能排除其他可能。
___院长在全国法院审判会议上,又进一步重申了这一原则,强调疑罪必须从无。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第九十二条对视听资料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附有提取过程的说明,来源是否合法;(二)是否为原件,有无复制及复制份数;是复制件的,是否附有无法调取原件的原因、复制件制作过程和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制作人、原视听资料持有人是否签名或者盖章;(三)制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威胁、引诱当事人等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四)是否写明制作人、持有人的身份,制作的时间、地点、条件和方法;(五)内容和制作过程是否真实,有无剪辑、增加、删改等情形;(六)内容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诈骗罪无罪辩护词成功案例
诈骗罪无罪辩护词成功案例虽然我是一个语言模型AI机器人,但我可以提供一个虚构的案例来展示一个可能的成功的诈骗罪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女士们先生们:我代表被告,今天将为诈骗罪进行辩护。
我将展示证据以证明我的客户是无辜的,并将提出合理的解释来说明他所涉及的行为并非诈骗。
首先,我要强调被告的人格品质和廉洁的背景。
我的客户是一位行为一贯正直的人,他在社区中享有良好的声誉,长期以来始终遵守法律法规。
他的家庭、朋友、邻居以及社区成员都对他的诚信和正直表示赞许。
这一点可以从他过去的金融记录和个人背景调查中得到证实。
其次,我要指出的是被告的行为不能归为诈骗的定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诈骗必须满足欺骗他人的故意和违法目的。
然而,在这个案件中,被告的行为可以被解释为一种商业风险,而非故意的欺骗行为。
我的客户是一位聪明且富有经验的商人,他参与了一笔交易,但由于市场变化和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最终导致了投资损失。
然而,这种商业亏损并非他故意欺骗他人的目的,而是他无法控制的市场风险。
他并没有故意欺骗他人以获得不当利益。
换句话说,这起案件应该被看作是一次商业失败,而非诈骗。
此外,我的团队还收集到了一些证据,可以证明我的客户与被害人之间的交易并非欺诈行为。
这个交易是基于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建立起来的,其中包括了合同、书面协议以及对方的自愿参与。
这些文件证明了这次交易的合法性。
因此,被告并无意欺骗对方,而只是在合作伙伴关系的框架下进行合规的交易。
在充分考虑了所有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我要求陪审团认定被告无罪。
从证据中可以看出,被告没有故意欺骗他人的意图,并且他的行为可以解释为商业风险,而非非法的行为。
因此,他应该被免受诈骗罪的指控。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请您公正审理这起案件,并以法律和公正的原则作出正确的判决。
谢谢!。
诈骗罪辩护词(无罪辩护)
诈骗罪辩护词(无罪辩护)
尊敬的法庭:
我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谨以此辩护词陈述以下观点,为被告辩护无罪。
本案的事实与证据均无法证明被告实施了诈骗行为,因此本辩护词旨在澄清案件真相并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坚信被告是无辜的。
被告是一个诚实正直的人,他在社区中的声誉良好,多年来一直遵守法律法规。
被告从未有过任何与诈骗相关的行为,也没有从事过非法活动。
因此,基于被告的良好声誉和过去表现,我们认为被告在本案中是无罪的。
其次,关于此案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被告的有罪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控方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和推测性。
控方不能提供直接的证据证明被告有意诱骗他人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证据中的关键信息不明确,无法证明被告的罪行。
因此,我们要求法庭严密审查控方提供的证据,并对其真实性进行质疑。
最后,诈骗罪必须满足故意欺骗他人、获取不当利益的要求。
然而,在本案中缺乏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告具备这些故意和目的。
我
们承认此案中有金钱交易和程序上的争议,但这不能成为指证被告
实施诈骗的充分证据。
被告的行为可以解释为商业交易中的纠纷,
而非故意欺骗。
综上所述,根据被告的良好声誉、证据的不足以及诈骗罪的要求,我们请求法庭对被告作出无罪判决。
为了维护正义和社会公平,我们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确保被告得到应有的合法权益。
感谢法庭的审理。
被告辩护律师 [姓名]。
诈骗罪无罪辩护意见书范文
诈骗罪无罪辩护意见书范文尊敬的法庭:我担任被告某某的辩护律师,代表被告提交以下的辩护意见书。
首先,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指控被告犯有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犯罪构成之一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在本案中,被告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也未使用任何欺骗手段。
据了解,被告某某在被指控案件中的行为是向他人借款,并在规定期限内还清,但因借款人无法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据,导致案件的发展转为诈骗罪的指控。
然而,被告并没有使用任何虚假伪装的手段,只是单纯的通过口头约定向借款人借款,并按期还款。
这种行为无法构成欺骗,更谈不上诈骗罪。
其次,被告某某的借款行为并无任何不当之处。
借款是社会交往中常见的行为,也是一种正常的财务往来。
被告没有采取强制手段或者以违法手段胁迫他人借款,而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进行的。
被告向借款人借款,并且按期还款,充分体现了他对待财务问题的负责态度和良好的信用。
第三,在本案中,并无任何证据证明被告有故意欺骗的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享受证据推定的原则,即证据不足时,应推定有利于被告的事实。
在本案中,检察机关虽然指控被告犯有欺骗意图,但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推定被告无罪。
综上所述,本案中被告某某并未犯下诈骗罪的事实和证据。
被告只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了合法的借款行为,无任何欺骗故意。
因此,在此呼吁法庭能够依法判决被告无罪,并根据法律应当享受的权益。
谢谢法庭的审理。
辩护人:某某日期:2022年1月1日。
辩护词(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辩护词法庭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各位陪审员:我是被告人张三的辩护律师。
在信用卡诈骗罪一案中,我将代表被告人进行辩护。
根据本案的具体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我方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予以考虑:一、对案件事实的分析1. 对诈骗金额的认定存在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诈骗金额的大小。
然而,在本案中,控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被告人涉嫌的诈骗金额存在一定争议。
部分交易记录存在不明或无证据支持,被告人并未从中获利,诈骗金额应予重新核定。
2. 被告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的故意信用卡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但在本案中,被告人并未有明显的主观恶性。
根据被告人的陈述,其行为更多是由于一时的财务困难和错误判断,而非有预谋的诈骗行为。
被告人主观上希望通过偿还欠款来解决问题,并非故意诈骗。
二、对案件具体情节的考量1. 被告人初犯且无前科,社会危害性较低被告人张三是初犯,且在日常生活中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其行为属于一时冲动,非长期恶意的犯罪活动。
根据刑法的宽严相济原则,对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低的犯罪行为,应当酌情从轻处罚。
2. 被告人积极配合调查,认罪态度良好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被告人也积极联系银行和相关受害者,尝试弥补损失,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的家庭和社会背景1. 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迫于无奈实施违法行为被告人张三因家庭经济困难,急需资金周转,迫于无奈实施了违法行为。
被告人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其行为虽有不当,但情有可原。
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考虑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2. 被告人积极改过自新,愿意赔偿受害者损失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希望通过合法途径偿还欠款,并向受害者表达歉意。
诈骗行为罪成功辩护词
诈骗行为罪成功辩护词引言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和各位听审的各位,我代表被告,就本案中指控的诈骗行为罪进行辩护。
在这份辩护词中,我将详细说明我所代表的被告的辩护观点,并提供有力的证据和逻辑以支持辩护理由。
1. 缺乏故意和犯罪意图被告在本案中被指控涉及诈骗行为罪,然而,我要明确指出,被告并没有任何故意和犯罪意图进行欺诈行为。
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他人带来损失,但他并非故意以此为目的。
2. 被告无法获得个人利益在这起案件中,被告被指控从他人骗取财产。
然而,我们将提出证据证明被告并未获得任何个人利益。
他的所作所为并非为了自己,而是出于对家人、朋友或者他人的利益考虑。
3. 充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被告的行为在一开始时是合法的,并符合当时的法律和规定。
他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而仅仅是在后续的发展中,由于外界因素变得看似违法。
这个案件中的所谓诈骗行为应该被视为被告为了自身和他人利益而采取的合规行动。
4. 缺乏证据我们坚信,控方在本案中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他们所作的指控。
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将展示控方所提供的证据存在诸多瑕疵和不完整之处,无法成立诈骗行为的指控。
5. 被告愿意赔偿遭受的损失被告深感抱歉和愧疚,对于他所涉及的事态发展失去控制并给他人带来损失表示深深的歉意。
被告愿意通过赔偿方式,将所涉及的财产损失全额赔偿给受害人,以弥补他们的损失和恢复正常生活。
结论综上所述,我们坚信被告无罪。
他的行为缺乏故意和犯罪意图,且无个人利益,行为合法合规,并且控方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
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通过赔偿来赎罪。
我们请求法庭公正地审理本案,并对被告做出无罪判决。
感谢各位的聆听。
> 注意:本文档仅是辩护词的示例,实际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和相关证据进行修改和完善。
张某某信用卡诈骗案辩护词【轻判】
张某某信用卡诈骗案辩护词【轻判】【辩护方向:无罪辩护】【辩护成果:认定自首、减少金额、减轻处罚】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审被告人张某某本人委托,指派我担任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原审被告人张某某信用卡诈骗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
经审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望合议庭采纳。
一、张某某并非“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而大量透支”,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与事实不符。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该解释同时规定了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六种情形,对照本案事实,只有第(一)项的“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才能适用于本案。
1、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张某某在透支前已经丧失偿还能力。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目的犯,应考察行为人开始透支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如果透支时并无非法占有目的,而在此之后虽因客观经济条件的变化导致偿还能力的下降,但后续透支只是为了归还先前透支拖欠款的,则不能割裂地评价后续透支行为。
因为,当偿还能力不足时,行为人要么直接不予归还导致案发,此时在刑法上只能评价先前的透支行为,而当时仍有偿还能力,故不构成犯罪;要么用俗称“养卡”的方式以后续透支偿还先前透支,行为人宁愿支付利息等各项费用来维持信用卡额度,而不是直接放弃偿还,无论在主观恶性还是对银行损失来讲,都轻于前者,在前者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后者显然更不应构成犯罪。
对照本案事实,张某某在2011年时虽有大量外债,但其尚有市区180多平方的住宅及店面,且有票务和快递两项经营,在当时金融泡沫的影响下,住宅及店面的价值远远大于所借资金数额这是不争的事实,除固定资产外,张某某在2011年所借资金中的部分,是用于投资炒楼、吃利息等营利活动,这些资金已经转化为投资款,亦属于其资产范围。
诈骗罪无罪辩护词
诈骗罪无罪辩护词摘要:诈骗罪无罪辩护词、诈骗罪轻罪辩护词、诈骗罪辩护词、欢迎阅读:本文主要介绍了诈骗罪无罪辩护词、诈骗罪轻罪辩护词、诈骗罪辩护、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更多法律资讯,请上法律直通车】诈骗罪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福建***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林阿虎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被告涉嫌诈骗一案的一审辩护人,接受指派后,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本案的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辩护人对案件事实过程没有异议,但是对公诉机关指控林阿虎涉嫌构成盗窃罪有异议,本案应定性为诈骗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林阿虎与同案犯李瑶芬等人合谋采用欺骗方法让受害人相信其丈夫近期有血光之灾,受害人王志芳是在自愿情况下将钱财交给林阿虎,让林阿虎帮忙作法消灾,符合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林阿虎与同案犯李瑶芬等人合谋利用封建迷信欺骗方法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这个错误认识就是她丈夫近期有血光之灾,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受害人让林阿虎帮忙作法消灾,并把财物占有控制权自愿交给林阿虎手上,林阿虎是在已经控制受害人财物情况下,财物已经在犯罪嫌疑人手上用调包的方法把财物拿走,并不是财物还在受害人手上用调包的方法把财物拿走,如果财物还在受害人手上,用调包的方法把财物拿走,那构成盗窃罪,如果财物已经在犯罪嫌疑人占有控制下,用调包的方法把财物拿走,那构成诈骗罪;纵观本案全部事实,最后当受害人把被调包塑料袋拿回去,李瑶芬事前有教林阿虎告诉受害人抱着塑料袋一直走回家,头不能回,嘴里要念叨老公平安,脑子想着老公平安,不要出车祸,等到家后才能找开;从这可以看出诈骗行为贯穿于整个犯罪过程中;因此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采用方法就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让受害人自愿交付给犯罪嫌疑人,目的就是骗取财物,符合诈骗罪主客观要件,辩护人认为本案应定性为诈骗罪。
诈骗罪无罪辩护词经典范文
诈骗罪无罪辩护词经典范文
在法律实践中,辩护词是律师为被告提出的一种辩护方式,目
的是为了为被告辩护并争取其合法权益。
然而,诈骗罪是一种严重
的犯罪行为,因此辩护词必须经过深思熟虑,合理有效地为被告进
行辩护。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诈骗罪无罪辩护词的经典范文:
尊敬的法庭和陪审团成员:
今天我站在这里,代表我的当事人,为他辩护。
我要强调的是,尽管被控犯有诈骗罪,但我会向法庭证明他是无辜的。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诈骗罪需要有明确的故意和欺骗行为。
然而,在本案中,被告并没有故意进行欺骗,而是出于某种误解或
者其他情况下导致了被控的行为。
我们将通过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
证明,被告并没有故意实施诈骗行为。
其次,我们将通过调取相关的银行记录、通讯记录等证据,证
明被告并没有从所谓的诈骗行为中获利,甚至可能是受害人的某种
误解或其他因素导致了现在的局面。
这些证据将有力地支持被告的
无罪辩护。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被告是一个良好的社会成员,他过去从未有过任何犯罪记录,而且他在社区中也享有良好的声誉。
这些都证明了他不可能是一个故意进行诈骗的人。
综上所述,我要求法庭和陪审团成员认真审视所有的证据和相关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
我相信在庭审的过程中,我们将能够证明被告是无辜的,他并没有犯下诈骗罪。
谢谢。
以上是一种可能的诈骗罪无罪辩护词的经典范文,当然具体的辩护词内容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调整和修改。
希望这个范文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向某某犯诈骗罪一案无罪辩护词
向某某犯诈骗罪一案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智豪律师事务所受本案被告人向某某的委托,特指派我作为向某某犯诈骗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会见了向某某、了解了案件的整体情况,现结合本案事实、证据、今天的庭审情况,辩护人认为,向某某的行为不构成公诉人指控的诈骗罪,且该行为应当作为无罪处理,主要无罪辩护容有如下方面:一、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所必须的客观行为的辩护词诈骗罪的客观方面需要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只有行为人的客观上实施具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才能满足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所需要,诈骗罪才能得以成立。
纵观被告人实施的全部行为来看,其至始至终都是在进行产品的销售,是以销售青刺果为核心容的。
在此,需要提醒法官注意的是,我们不能把产品销售中的“不当宣传”与诈骗罪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相提并论。
从被告人等人实施的行为来看,其讲课、宣传、礼品发放、旅游、发红包等都是围绕销售产品来进行的,是对保健产品的销售,而不是纯粹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这一点无论是被告人的供述,还是从购买者参与听讲和购买相关产品的行为,都已经非常清楚的说明了这一点。
在产品的宣传与奖品的发放过程中,确实有不当夸大的成分,但是,此实乃市场营销中的惯常性手段行为,而不是诈骗罪的客观行为。
在市场宣传与广告行为中,基本上都存在类似的行为,因为只有把自己的产品说的好或者功能强、把自己弄成实力强的大公司、返利多而群众觉得合算等,公司的产品才能有销路,才能通过此营销获利,否则商品就难以销售出去,市场营销也就毫无意义。
实际上,这一情形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就一般情形来看,我们看到众多的营销宣传,并没有就此信以为真。
尽管被告人等人有浮夸性的宣传,但是这是为了营销顺利进行而实施的,而且送的赠品也都是与保健产品相关的,社会群众通过前面的授课也已经知道被告人等人是在推销保健品。
这些群众到旅游,也正是想通过购买保健品而获得更多额外的赠品。
诈骗罪辩护词
诈骗罪辩护词尊敬的法官:我是被控在诈骗案中涉嫌犯罪的被告人,非常感谢法庭给我表达自己认识的机会。
首先,我对于自己涉嫌诈骗罪的犯罪行为深感懊悔和愧疚。
我今天站在法庭上,表达的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辩护,更是为了向社会公众表达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深深的歉意。
最初的几次买卖也是非常顺利的,我顺利地购买、出售这些股票和期货,结果收益非常高。
就在这个背景下,我的财务状况也有所好转,这让我感到非常骄傲。
但是,我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这些投资产品是操作灵活的,价格波动大,具有很高的风险,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被套牢。
我很快就陷入了应时不对的困境,我的股票和期货损失了大部分的价值,而我的债务却因为购买这些投资品种而变得越来越多。
此时,我领悟到我的犯罪行为的错误和愚蠢。
在这一点上,我真诚地感受到了对于这种行为的责任和担当。
但是,我不是唯一一个犯错误的人。
此次诈骗罪案件的原因不仅仅是我疏忽大意导致的,而是由于某些诈骗集团对被害人的利益进行了侵犯和破坏。
这些集团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一系列的诈骗团伙,利用广告推销等方式、向被害人推销各种投资产品,诱导被害人上当受骗。
我认识到我的错误和罪行,但我并不认同我是犯罪集团中的一员。
我承认自己的错误,但我也强烈反对诈骗行为,我渴望成为创造财富、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
我真心希望,通过我的确切认罪和积极赔偿等方式,能够证明我有内在的利益和对社会的贡献能力和意愿,同时也能够为我减轻一些惩罚。
最后,请允许我在此重申:我对此次行为深感懊悔和善意,希望法庭能够对我有所宽容和仁慈。
诈骗案件无罪辩护词范文
诈骗案件无罪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今天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就像是在一片迷雾中寻找真相的灯塔。
我的当事人被指控犯有诈骗罪,可这就像是给一个根本没做坏事的人硬扣上一顶大黑帽子,怎么看怎么不合适。
咱们来看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啊,就像是一场狡猾的骗局游戏,得有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而且呢,对方得因为这个错误信息,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财物交出来,并且这个骗人的家伙还得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几个条件就像是一把锁的几个关键零件,缺一个都不行。
可我的当事人呢?他根本就没有虚构什么事实。
打个比方,这就好比是去菜市场买菜,我的当事人把菜的品种、价格、新鲜程度都老老实实地告诉了对方,没有一点弄虚作假。
对方在完全清楚情况的前提下,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这怎么能说是诈骗呢?这就像是你去商店买东西,售货员清清楚楚地告诉你这个商品的优缺点,你自己决定买了,回头能说售货员诈骗你吗?当然不能啊!再说说这个非法占有的目的。
我的当事人就像是一个正常做买卖或者正常交往的人。
他和对方之间的往来都是基于正常的商业合作或者人际交往的预期。
比如说,他可能和对方约定了一些事情,虽然最后事情的发展可能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完美,但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要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就像两个小伙伴一起商量着做个小生意,虽然最后亏了点钱,但绝不是其中一个人想要骗另一个人的钱啊。
而且啊,在整个所谓的“诈骗过程”中,证据就像是散落在地上的拼图碎片,根本拼不出一幅我的当事人诈骗的画面。
控方提供的那些证据,就像是一些模糊不清的影子,乍一看好像有点吓人,但仔细一瞧,根本站不住脚。
比如说,他们说我的当事人有某些欺骗行为,可这些所谓的行为,在正常的人际交往或者商业往来中是完全可以被合理理解的,就像有时候说话可能会有点夸张,但那只是为了活跃气氛或者表达一种美好的期望,绝不是诈骗意义上的虚构事实。
还有啊,证人的证言也像是风中的柳絮,飘来飘去没个准儿。
有的证人可能是因为误解,有的可能是受到了外界的干扰,他们所说的话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事情的全貌。
诈骗案件辩护词
诈骗案件辩护词尊敬的法庭,尊敬的陪审团成员:首先,我对被告身陷诈骗案件非常关切,我理解诈骗对受害者及其家庭所带来的伤害。
然而,在这个审判过程中,我将向您展示一些证据,以提供有关被告无罪的论据。
首先,被告并非可以单方面认定为诈骗者。
在审理过程中,辩方证据清楚地显示,被告并没有故意欺骗受害人,而是陷入了某种误会或勒索威胁之下。
这一点,我们将在接下来的陈述中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其次,被告一直过着廉洁正直的生活,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他是一个诚实守信、善良友善的人。
他是一个忠诚的丈夫和慈爱的父亲,无论是家庭还是社区,他都有很好的声誉。
作为一个正直的商人,他从未有过任何欺诈行为的历史,这些都证实了他的无罪。
此外,关于涉案金额的争议,辩方呼吁法庭更加仔细地审视证据。
被告并没有获取巨额财富或产生不合理的财务变动。
正相反,他一直以勤劳工作为生活来源,并通过合法手段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对于涉及的金额,我们请求法庭明确考虑证据是否真实可信。
最重要的是,在审理过程中,辩方提出了关键证据,表明被告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诱骗或误导,无法预测和防止欺诈行为。
被告与任何诈骗活动无关,并且在案发期间没有参与或从这些活动中获利。
我们请求法庭认真审查证据,找出真正的罪犯,并确保被告不受到不公正的指责。
尊敬的陪审团成员,我敦促您认真考虑辩方的论证,并根据提供的证据作出公正的裁决。
被告并非诈骗案件的幕后黑手,相反,他只是一名无辜的受害者。
在您的裁决中,请您充分考虑被告的廉洁记录、个人品德以及涉案金额的真实性。
请您公正地对待本案,并做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
谢谢。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I am a little happy when I think of you, and a little sad when I am happ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导读: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主要从证据不足、诈骗犯罪事实不清等方面请法院做出无罪判决去辩护。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律师在做无罪辩护的时候,主要针对检方指控的诈骗犯罪证据提出异议。
一、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内蒙古某某ls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某的委托,指派本ls担任Y某诈骗案的一审辩护人。
本ls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案卷资料,会见了被告人,并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详尽的了解,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的观点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庭应当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
1、认定被告人诈骗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因此,审判机关有罪判决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确实充分。
也就是说,作为定案的证据,必须是已查证属实客观存在的,同案件存在客观联系的事实,案件中每一个证明对象都有必要的证据证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事实不能认定,整个案件的全部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应当得到合理排除,根据全案证据得出的结论,必须是肯定的唯一结论,必须排除其他任何可能性。
结合本案来看,公诉机关指控诈骗罪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即被告人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成员们:
我是被告人XXX的辩护律师,今天我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
我知道这是一起涉及诈骗罪的案件,但我希望您能够听取我的陈述,并给予我的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判决。
首先,我想向法庭陈述的是,我的当事人XXX并不是一个有意诈骗的人。
他是一个勤劳、诚实的普通人,他从来没有想过要通过欺骗他人来获取利益。
他的家庭和工作都很稳定,他没有任何动机去犯罪。
其次,关于本案的事实真相。
事实上,XXX并没有故意进行诈骗行为。
他所涉及的交易是基于一份合同,而且在交易过程中也没有隐瞒任何信息。
他只是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了交易,而且他也没有得到任何不当利益。
因此,我认为他并不构成诈骗行为。
此外,我还想指出的是,XXX在案发后也积极配合了警方的调查工作,并主动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他没有逃避责任,而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这充分说明了他的诚信和守法意识。
最后,我希望法庭能够从XXX的家庭、工作和社会关系等方面
进行综合考虑。
他是一个孝顺的儿子、父亲,也是一个优秀的员工。
他的家庭和工作都需要他的支持和照顾,如果他被判有罪,将会给
他的家庭和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
我请求法庭能够给予他一个宽大
的判决,让他有机会改过自新,重新回到社会上为社会做出贡献。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成员们,我在这里郑重地向您陈述
了我的观点。
我希望您能够从公正、客观的角度来审视本案,给予
我的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判决。
谢谢。
以上就是我仿写的辩护词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信用卡诈骗罪罪轻辩护词范文
For a girl who has been injured, the only thing she learns and understands is to be strong.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信用卡诈骗罪罪轻辩护词范文1、开头(审判长、审判员:)2、辩护人需要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系从犯。
被告人系初犯。
被告人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
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深刻。
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深刻。
本案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
3、结尾处:以上意见,敬请采纳。
诈骗罪是触犯刑法的一种行为,但很多人为了钱甘愿铤而走险做这种犯法的事。
诈骗罪的类型很多,信用卡诈骗就是其中一种。
那么发生了信用卡诈骗罪,有人是一时失足做错了,那可以让律师为其写一份信用卡诈骗罪罪轻辩护词,可以减轻其量刑。
审判长、审判员:北京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赵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出席今天的开庭。
辩护人依据本案相关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意见,发表辩护意见如下,敬请合议庭采纳。
根据现行《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对恶意透支犯罪行为的规定,构成恶意透支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目的为要件;(2)客观方面必须有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3)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且数额较大。
也就是说构成恶意透支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否则,就不构成成恶意透支犯罪。
如何认定恶意透支犯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本律师认为,应当结合持卡人的客观行为及其他主客观因素综合加以认定。
一般来讲,如果持卡人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透支,经过银行的催收后仍不归还,就可以推定持卡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从而成立恶意透支。
但是如果被告人确有事实证明其不归还的原因不是主观上不想归还,而是由于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无法返还或不能返还,则因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从而不成立恶意透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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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信用卡诈骗罪无罪辩护词一份信用卡诈骗罪是我们实际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刑事罪名,如果行为人被冤枉了,我们辩护人应该如何为行为人做无罪辩护,这份辩护词主要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写,下面,我们赢了网小编马上在下文为大家介绍。
涉嫌信用卡诈骗、诈骗罪作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浙江水乡人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的委托,指派知名律师李广健律师担任他的辩护人。
开庭前辩护人依法查阅了案件材料,同被告人张进行了沟通。
起诉书所指控被告人张涉嫌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结合刚才的庭审情况,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的行为不构成此两个犯罪,本辩护人的理由如下:一、被告人张的行为不符合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2017年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第五条规定,“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应当说本条解释基本涵盖了“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特征,为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中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犯罪行为提供了依据。
1、被告人张的两张涉案的信用卡来源于一个绰号叫“小黑”的网友,取得卡的原因是支付网站转让费,有理由相信该卡就是“小黑”的,因为以前“小黑”也使用过该卡,还查阅过卡内的资金往来情况。
“小黑”给他卡是同时给他了密码。
2、被告人张从该两张卡里取回的仅仅只是自己与“小黑”网站交易的押金或者“货款”30000元左右而已,并没有多取,毫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目的。
3、没有证据证明昵称为“天天向上”的QQ就是被告人张,随意搜索一下取名为“天天向上”的有许多个,不能与被告人张形成一一对应和唯一确定性。
4、一台电脑虽然只有一个IP地址,但他可以由多人使用,再说,被告人张的另一台电脑来源于二手市场,也多次曾借给使用,不能排除他人使用的可能。
5、尽管本案有多位同案犯指认被告人张“出租”后台给他们使用,除了言词证据外,没有相关电子证据或者书面租赁协议,再说,被告人张与今天指认他的所有其他被告人都素不相识且相距甚远,不存在共同策划、通谋的可能性。
6、整个行为过程被告人张都不是明知“小黑”等其他人在从事信用卡诈骗、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与小黑交易不成的退款。
更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张为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网络支持,也就说他不是共同犯罪中的共犯。
二、被告人张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
就诈骗罪而言,客观上行为人必须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和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判断,从而基于该错误而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
根据刑法里的定义,构成诈骗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方面:(一)诈骗的手段必须是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二)诈骗行为侵犯的对象必须是现实的人,即能够做出意思表示的人;(三)行为人取得财物是基于他人产生的错误判断。
但从本案来看,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条件。
第一,被告人张没有采取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
第二,被告人张没有向其他同案犯提供租赁“后台”诈骗他人钱款的意图。
要知道,任何网站的“后台”不可能自动产生违法犯罪行为,而是“后台”背后的操作者作祟。
就像许多麻醉品可以用作治病也可以当做毒品,不同的用法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
第三,尽管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是法条竞合关系,是普通罪名与特殊罪名关系,纵观本案被告人张所实施行为的全过程,都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应以诈骗罪定罪论处。
三、本案被告人张的情节显著轻微,没有社会危害性,仅此,被告人张胜勇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从被告人整个行为过程来看,本案符合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虽然被告人张一开始想受让“小黑”的那个网站,但在了解该网站行为性质后就主动放弃受让,要求退回购买款项,并按照“小黑”之前的承诺全部返还“押金”,与此同时,在从“小黑”给的两张银行卡中也只领回了部分款项,并没有超出自己的付出,也并不知道卡中的款项来源及其性质,因此,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目的,充其量只是被蒙骗而已。
本案不存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没有给被害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也没有给社会带来实质上的危害性。
从上述被告人张的行为方式、款项领取、行为后果等方面都可以反映出被告人张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
仅就此,被告人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性质,该行为不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不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犯有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据。
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不能排除证据之间的矛盾,所有犯罪行为指向目标不能确定具有唯一性,合理怀疑不能排除,且被告人张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
本着疑罪从无的法律精神,请求依法宣告被告人张无罪。
以上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谢谢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浙江水乡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健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无罪辩护词如何写的法律解答,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赢了网小编想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份辩护词仅供大家参考,至于具体如何弄,还要结合大家自身实际情况来写,如果遇到不清楚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赢了网。
来源:(信用卡诈骗罪无罪辩护词一份/cr/170649.html)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对必并制罚金刑立法的若干讨论/cr/831004.html∙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怎么写/cr/831003.html∙死缓限制减刑怎么减刑,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2018)的/cr/831002.html∙诈骗罪如何立案后撤案/cr/831001.html∙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哪些罪名死刑/cr/831000.html∙死刑的判决 /cr/830999.html∙非法占有罪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cr/830998.html∙签发空头支票是否构成票据诈骗罪/cr/830997.html∙非法拘禁七小时轻微伤如何判刑/cr/830996.html∙醉驾被判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能开无犯罪记录吗/cr/830995.html∙抢劫罪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cr/830994.html∙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减刑申请应该由谁提出/cr/830993.html∙浙江省部分罪名量刑标准(2018年) /cr/830992.html∙容留他人吸毒行政处罚相关规定(2018),刑事立案标准(2018年) /cr/830991.html∙侮辱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吗/cr/830990.html∙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cr/830989.html∙有期徒刑和缓刑的区别/cr/830988.html∙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cr/830987.html∙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cr/830986.html∙非法拘禁三小时可以立案吗/cr/830985.html∙个人恩怨到单位闹事构成什么罪行/cr/830984.html∙罚金的适用 /cr/830983.html∙携带野生动物罪量刑 /cr/830982.html ∙集资诈骗罪4000万怎么处罚/cr/830981.html∙没收财产的特点及其偿还债务的条件/cr/830980.html∙如何认定通肇事致人死亡/cr/830979.html∙如何界定渎职罪的犯罪主体/cr/830978.html∙关于盗窃罪数额的具体执行标准(2018年) /cr/830977.html∙取保候审后判缓刑的机率大吗/cr/830976.html∙对没收财产正当债务应如何处理/cr/830975.html∙罚金与罚款的区别 /cr/830974.html∙挪用资金罪单位能构成犯罪吗/cr/830973.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382条/cr/830972.html∙侮辱人格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cr/830971.html∙什么是累犯 /cr/830970.html∙无期徒刑的执行 /cr/830969.html∙本案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cr/830968.html∙最新渎职罪立案标准(2018年) /cr/830967.html∙破坏交通设施罪司法解释/cr/830966.html∙如何解决罚金刑执行困难的对策/cr/830965.html∙视为自首的情形 /cr/830964.html∙交通事故逃逸判刑之后还赔偿吗/cr/830963.html∙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逃逸怎么判/cr/830962.html∙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186条违法发放贷款罪/cr/830961.html∙伪证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cr/830960.html∙拘役的执行方式 /cr/830959.html∙不知情收取赃物要判刑吗/cr/830958.html∙什么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是什么/cr/830957.html∙探监需要什么手续 /cr/830956.html∙挪用资金款罪的表现形式/cr/830955.html∙没收个人财产的范围 /cr/830954.html ∙投案后不及时如实供述的算不算自首/cr/830953.html∙破坏选举罪中贿选行为如何认定/cr/830952.html∙非法占有遗失物是盗窃还是侵占/cr/830951.html∙醉驾拘役会被剃光头吗/cr/830950.html∙寻衅滋事罪的最新司法解释/cr/830949.html∙没收财产是附加刑吗 /cr/830948.html ∙如果被公安机关传唤应该怎么办/cr/830947.html∙管制的刑期是多久 /cr/830946.html∙刑法规定(2018),缓刑的适用对象只限于哪些人/cr/830945.html∙醉驾罚金什么时候缴纳/cr/830944.html∙计算机犯罪主要有哪些行为/cr/830943.html∙死缓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cr/830942.html∙死刑的限制对象 /cr/830941.html∙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是怎么划分的/cr/830940.html∙盗窃文物罪判决书书写格式2018 /cr/830939.html∙如何认定操纵股市罪 /cr/830938.html ∙我国集资诈骗罪还有死刑吗/cr/830937.html∙什么是有期徒刑 /cr/830936.html∙醉酒驾驶会被拘役吗 /cr/830935.html ∙危害国家安全罪有哪些罪名/cr/830934.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全文/cr/830933.html∙拘役案底几年可以撤销/cr/830932.html∙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 /cr/830931.html∙国有企业员工缓刑处理/cr/830930.html∙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有哪些/cr/830929.html∙刑法中的立功是什么 /cr/830928.html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如何界定/cr/830927.html∙刑事案件立功的认定标准(2018年)是什么/cr/830926.html∙聋哑人犯罪的行为特点是什么,聋哑人犯罪怎么处罚, /cr/830925.html∙哪一级的检察院执行监督死刑任务/cr/830924.html∙刑事案件被判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cr/830923.html∙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2018) /cr/830922.html∙网络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cr/830921.html∙告他人诽谤怎么索赔经济损失/cr/830920.html∙管制属于刑罚吗 /cr/830919.html∙信用卡诈骗属于什么犯罪种类,司法解释/cr/830918.html∙最高法院如何收回死刑复核权/cr/830917.html∙走私罪逮捕后还能判缓刑吗/cr/830916.html∙偷税罪是否是属于单位犯罪/cr/830915.html∙第128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cr/830914.html∙拘役有案底吗 /cr/830913.html∙帮助运输盗伐林木是否构成犯罪/cr/830912.html∙考验缓刑日期怎么计算/cr/830911.html∙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何处罚/cr/830910.html∙注射死刑痛吗 /cr/830909.html∙如何认定贪污罪中公共财产/cr/830908.html∙醉驾法院罚金是怎么交/cr/830907.html∙2018信用卡诈骗有坐牢的吗/cr/830906.html∙酒驾判刑多久执行 /cr/830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