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为了保障成品油质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成品油产品的监督管理,我国制定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抽查对象

1.抽查对象主要包括成品油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2.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成品油产品的质量指标、质量控制体系以及相关的证书、报告等。

二、抽查方式

1.定期抽查:依据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规模和重要性,制定抽查计划,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进行定期抽查。

2.不定期抽查:根据市场监测结果、消费者投诉情况等,不定期抽查部分成品油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三、抽样方法

1.抽样点:抽查对象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2.抽样方式:以现场抽样为主,适当补充实验室抽样。

3.抽样数量:根据抽查的需要和抽查对象的规模确定抽样数量。

4.抽样人员: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抽样。

四、抽样标准

1.抽查对象的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抽样时,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抽取样品,并留样备查。

五、抽查结果

1.抽验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企业。

2.对不合格产品,应责令抽样对象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产品达

到质量标准要求。

3.对于重大不合格情况,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可以采取停产、

停业、责令关停等措施。

六、监督管理

1.抽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消费者能够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

2.对于多次不合格的企业,应加大监督力度,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吊

销相关的资质证书。

3.对于合格的企业,可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减轻企业的负担。

七、异议处理

1.抽查对象对抽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提出

书面申请。

2.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应依法受理,并进行核实处理,将处理结果

告知抽样对象。

以上就是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通过抽查实

施细则的实施,可以加强对成品油产品质量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希望我国的成品油产品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产品安全可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