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内容与限制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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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 PPT课件
A、著作权法所称的戏剧作品是指剧本
B、著作权法所称的戏剧作品是指由演员所表 演的戏剧本身
C、著作权法所称的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中 的形体动作和技巧
D、所有的建筑物都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8、以下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
A、计算机程序
B、时事新闻
C、网络原创小说
D、化学元素周期表
46
9、下列作品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A、诬蔑他人宗教信仰、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
43
3、以下哪些民事责任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 一般不会出现()
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
C、修理、重作、更换 D、支付违约金
4、关于作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作品是借助于载体传达出来的表现作者思 想或情感的信息
B、作品的载体必须是有形的
C、作品可以是任何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
D、素材是作品创作的原始材料,不一定是作 品。
13
且教育学院之所以编写此书也是因为有本 社的约稿,故这套丛书只能由本社出版, 成人教育学院与乙出版社侵犯了本社的权 利。成人教育学院则认为该套丛书从内容 到体例的设计安排及全部书稿的创作均是 自己独立完成,与甲出版社无关;乙出版 社声明自己是依合同出版,不存在侵权。 请问:谁的主张能得到法院支持?
50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法律、 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 ➢时事新闻; ➢历法、数表、通用权
著作权人身权 著作权财产权
52
著作人身权
是作者基于作品创作依法享有 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
财产内容的权利。
53
著作人身权包括四种权项:
作、姿势编在一起供一人或多人跳 舞的作品。
知识产权 著作权法ppt
二、作品的范围
(一)关于作品范围的立法模式 我国著作权法关于作品范围采取的是概括式与列 举式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好处在于 为法官提供了自由裁量权,便利了著作权法没有列 举但是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表现形式的保护。 (二)作品的列举类型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 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 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 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第一章 作品的保护——著作权法
第一节 著作权法的趣旨 第二节 作品的构成要件和范围 第三节 著作权的归属 第四节 著作权的内容及其限制 第五节 侵害著作权的效果 第六节 著作权的经济利用
第一节 著作权法的趣旨
著作权法讲求文化的多样性,与专利法讲 求技术的先进性和唯一性不同,与商标法 讲求商标的识别性也不同。正因为如此, 著作权法在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构成要 件时,较专利法在设计发明创造享有专利 权的构成要件时要低得多。
应用美术品的著作权 【案情】 Furby娃娃是一家美国公司研发的玩具产品,该 产品在美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注册登记。此 后,该玩具进口到日本开始销售,并且销售状况 很好。平成11年大阪一家公司在中国委托生产了 本案Poopi娃娃,并开始在销售。由于Poopi娃娃和 Furby娃娃外形极其相似,于是美国公司向山形检 察院告发了涉案侵权产品。山形检察院向山形地 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出Furby娃娃的外形受到 著作权的保护。山形地方法院认为Furby娃娃的外 形不具有著作权的保护要素,本案大阪公司与产 品生产厂家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判决无 罪。检察院向仙台高等法院提起抗诉。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完整ppt课件
11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 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 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 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 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 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此外,作品需要“表现思想和感情”,但是本案的旁听记录仅仅是对旁听
事实的复制,没有附加特别的评价和意思表示,所以该记录内容也不是具有 “思想和感情”的表现形式。
(2)旁听记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创作性 原告的旁听记录是通过一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分别有大标题部分、中标题
部分等形式。关于大标题部分,法院认为该大标题部分仅仅是通过一般的惯 用方法进行表述,中标题部分也非常短,其他表现形式也很少见,所以该旁 听记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创作性。
.
2
第二节 作品的构成要件和范围
一、作品的构成要件
作品是指对思想或情感进行有创作性的 表现,属于文学、学术、美术或音乐范畴的 产物 。
1 作品必须是智力成果。 2 作品必须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
成果。 3 作品必须是具备独创性的智力成果。 4 作品必须是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
此外,有关证人的履历的表现形式,被按照时间先后的表格形式进行归纳,
但是该部分的内容仅仅是对证人履历的转述,不能被认定为实施了具有个性 的评价劳动。因此该时间先后顺序的归纳行为也不具有作品表现形式的创作 性。
.
9
应用美术品的著作权
【案情】
Furby娃娃是一家美国公司研发的玩具产品,该 产品在美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注册登记。此 后,该玩具进口到日本开始销售,并且销售状况 很好。平成11年大阪一家公司在中国委托生产了 本案Poopi娃娃,并开始在销售。由于Poopi娃娃和 Furby娃娃外形极其相似,于是美国公司向山形检 察院告发了涉案侵权产品。山形检察院向山形地 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出Furby娃娃的外形受到 著作权的保护。山形地方法院认为Furby娃娃的外 形不具有著作权的保护要素,本案大阪公司与产 品生产厂家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判决无 罪。检察院向仙台高等法院提起抗诉。
12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 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 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 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此外,作品需要“表现思想和感情”,但是本案的旁听记录仅仅是对旁听
事实的复制,没有附加特别的评价和意思表示,所以该记录内容也不是具有 “思想和感情”的表现形式。
(2)旁听记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创作性 原告的旁听记录是通过一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分别有大标题部分、中标题
部分等形式。关于大标题部分,法院认为该大标题部分仅仅是通过一般的惯 用方法进行表述,中标题部分也非常短,其他表现形式也很少见,所以该旁 听记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创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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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作品的构成要件和范围
一、作品的构成要件
作品是指对思想或情感进行有创作性的 表现,属于文学、学术、美术或音乐范畴的 产物 。
1 作品必须是智力成果。 2 作品必须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
成果。 3 作品必须是具备独创性的智力成果。 4 作品必须是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
此外,有关证人的履历的表现形式,被按照时间先后的表格形式进行归纳,
但是该部分的内容仅仅是对证人履历的转述,不能被认定为实施了具有个性 的评价劳动。因此该时间先后顺序的归纳行为也不具有作品表现形式的创作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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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美术品的著作权
【案情】
Furby娃娃是一家美国公司研发的玩具产品,该 产品在美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注册登记。此 后,该玩具进口到日本开始销售,并且销售状况 很好。平成11年大阪一家公司在中国委托生产了 本案Poopi娃娃,并开始在销售。由于Poopi娃娃和 Furby娃娃外形极其相似,于是美国公司向山形检 察院告发了涉案侵权产品。山形检察院向山形地 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出Furby娃娃的外形受到 著作权的保护。山形地方法院认为Furby娃娃的外 形不具有著作权的保护要素,本案大阪公司与产 品生产厂家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判决无 罪。检察院向仙台高等法院提起抗诉。
著作权有关知识点PPT
著作权的客体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实用艺术作品
包括小说、诗歌、戏剧、绘画、雕塑、 电影、软件等。
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的作品,如工艺 品、家具设计等。
演绎作品
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等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类型
文字作品:包括小说、散文、 论文、教材等。
口述作品:如讲座、演讲、民 间故事等口头表达的作品。
05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 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06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著作权维权途径
01
02
03
04
向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结果 发生地或者侵权行为人所在地 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
举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修改权
总结词
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详细描述
作者可以随时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包括纠正错误、改进表达、调整结构等, 以保持作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保护作品完整权
总结词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 权利。
详细描述
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歪曲、篡改、割裂或其他不 当改变,以保持作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详细描述
作者可以授权他人将其作品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等视 听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
04
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
著作权保护方式
01
02
03
自动保护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 自动产生,无需注册或登 记。
登记保护
某些国家或地区要求对作 品进行登记,以获得著作 权保护。
第3章 著作权概述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3.2著作权的特征
单点效力
指著作权所有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所具有之效力,只 能及于自己创作的作品,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 使用其版权作品],也有权许可他人以某种方式利用其 作品,但不能阻止他人对其独立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 著作权,也不能禁止他人对其独立创作的作品正常地 行使其版权
双面形象
著作权的这一个性特征也称为“一体两权”,即著作 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3章 著作权概述
3.1著作权概念解析 3.2著作权的特征 3.3著作权制度的沿革 3.4著作权制度在我国
3.1著作权概念解析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 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 称
“著作权”是日本学者对“Copyright”一词翻译而成的, 并于20世纪初传入我国
为了履行1903年中美条约的义务,1910年 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大清著作权律》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中华民国成立, 但《大清著作权律》未被明令废除,一直 沿用到1915年,才被北洋政府颁布的《著 作权法》所替代
3.4.2新中国的著作权制度
1950年9月,在全国召开的第一次出版工作会议 上,通过了《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 该决议对于保护著作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
法国早在1777年由国王路易十六颁布了6项关于 印刷出版方面的法令,确认作者有权出版和销售 自己的作品
美国在独立战争之前,尚处于殖民地时代,各州 一直沿用英国版权法
日本于1899年制定了该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俄罗斯联邦1993年颁布《著作权和邻接权法》 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著作权事务中占有不可忽视的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兼顾国家、单位和个 人的利益
《著作权的保护》课件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维护公共利益
著作权保护能够维护公共利益,确保 社会能够享受到创作者创作的优秀作 品,同时避免非法复制和盗版行为对 文化产业造成损害。
著作权保护能够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推动文化创新和艺术繁荣,为社会 创造更多精神财富。
02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的发展历程
01
02
03
初始阶段
未经表演者许可,以任何方式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 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等。
行政责任
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 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 制品以及制作设备和罚款等。
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和教 育,提高公众对著作权的认知 和尊重。
04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维权途径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引用与转载
在引用他人作品时,需注明出处,并确保不侵犯原作者的 权益。对于转载他人作品,需获得原作者的许可或遵循法 定许可规定。
新闻报道与学术研究
新闻报道和学术研究可以引用他人作品,但需遵循合理使 用原则,控制引用比例,避免对原作品造成实质性损害。
THANK YOU
感谢聆听
著作权的种类
发表权
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的种类
80%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
100%
复制权
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 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 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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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面到立体复制的问题 案例 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诉 上海豫园商城国际购物 中心有限公司 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28
❖ 机械表演权 案例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收 费争议
❖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王蒙等六作家分别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9
第三节 著作权的取得
❖ 实质条件 《伯尔尼公约》第2条(1)“文学艺术作品”一语,包括文学、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 名的权利;
20
❖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 品的权利;
❖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 曲、篡改的权利;
21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从权能上可分为著作权人自己利用、传播其作 品的权利、许可他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以及转让权。从作品的使用方式上可分为: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
一、 著作权的概念 (一)著作权的概念
广义著作权
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
1
❖ 著作权与版权(copyright)的关系:同 义语。《著作权法》第六章附则,第56 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二)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
2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 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6
❖ 复制权:从维度上看,复制可以分为三 类: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从平面到立 体的复制以及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从 载体上看,最初的复制主要是将作品复 制在纸张等介质上,后来随着科学技术 的发展,人们又将作品复制在胶片、磁 带、录像带、磁性光盘和计算机内存中。
从平面到立体复制的问题 案例 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诉 上海豫园商城国际购物 中心有限公司 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28
❖ 机械表演权 案例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收 费争议
❖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王蒙等六作家分别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9
第三节 著作权的取得
❖ 实质条件 《伯尔尼公约》第2条(1)“文学艺术作品”一语,包括文学、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 名的权利;
20
❖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 品的权利;
❖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 曲、篡改的权利;
21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从权能上可分为著作权人自己利用、传播其作 品的权利、许可他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以及转让权。从作品的使用方式上可分为: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
一、 著作权的概念 (一)著作权的概念
广义著作权
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
1
❖ 著作权与版权(copyright)的关系:同 义语。《著作权法》第六章附则,第56 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二)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
2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 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6
❖ 复制权:从维度上看,复制可以分为三 类: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从平面到立 体的复制以及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从 载体上看,最初的复制主要是将作品复 制在纸张等介质上,后来随着科学技术 的发展,人们又将作品复制在胶片、磁 带、录像带、磁性光盘和计算机内存中。
第8章 著作权限制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适用法定许可使用时,若权利人声明不许使用 的则不得使用,而合理使用无此条件的限制
8.3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 对已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 度
强制许可使用制度采用之初,仅适用于对音乐作品录制唱片之情形,即 唱片制作人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以支付使用费为对价,得以录制他人的 音乐作品而该著作权人不得拒绝,以后才渐次延及其他领域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 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 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将任何一种文字改 成盲文,都是一种翻译行为
8.2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 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 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 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度
美国《版权法》第107条规定了判断某一行为 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四条标准
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这种使用是具有商业性质 或者是为了非营利的教育目的
版权作品的性质 同整个版权作品相比所使用的部分的数量和内容的
实质性 这种使用对有著作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
的影响。这一标准对其他国家的合理使用立法产生 了相当大的影响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 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 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 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 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 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按照规定 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 人依照本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8.3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 对已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 度
强制许可使用制度采用之初,仅适用于对音乐作品录制唱片之情形,即 唱片制作人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以支付使用费为对价,得以录制他人的 音乐作品而该著作权人不得拒绝,以后才渐次延及其他领域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 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 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将任何一种文字改 成盲文,都是一种翻译行为
8.2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 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 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 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度
美国《版权法》第107条规定了判断某一行为 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四条标准
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这种使用是具有商业性质 或者是为了非营利的教育目的
版权作品的性质 同整个版权作品相比所使用的部分的数量和内容的
实质性 这种使用对有著作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
的影响。这一标准对其他国家的合理使用立法产生 了相当大的影响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 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 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 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 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 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按照规定 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 人依照本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概述》课件
间接侵权
如通过网络平台、商店等 渠道传播侵权作品,或为 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法律责任
侵权者需承担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 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严重 者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
合理使用
在特定情况下,如个人学习、研 究或新闻报道等目的,可以不经 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但需 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加强立法保护
完善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明 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范
围和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行政监管
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 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著作 权人的合法权益。
行业自律
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 范,引导会员遵守法律法规, 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提高公众意识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高 公众对著作权保护的认识和意 识,倡导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
《著作权概述》ppt课 件
目录
• 著作权基本概念 • 著作权的内容与归属 • 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 • 数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 著作权案例分析
01
著作权基本概念
定义与特征
定义
著作权是指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 权利。
特产生与保护
风尚。
05
著作权案例分析
国内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琼瑶诉于正《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著作权 案
案例二
庄羽诉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侵犯《圈里圈 外》著作权案
案例三
网易云音乐侵权案
国际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美国苹果公司iTunes音乐 版权案
案例二
英国“披头士”乐队版权 纠纷案
案例三
法国莫扎特音乐作品版权 纠纷案
著作权法PPT课件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已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
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 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
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 官方正式译文; 2 时事新闻; 3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署名权 指作者在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
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3、修改权 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持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
一)概念及特征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带
来的财产收益权。 其特征为: (1)著作财产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转
让; (2)著作权中的财产)概念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
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 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二)构成要件 1 应是思想或情感的表现; 2 应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 3 应能以有形的形式复制。
三)辨析 临摹绘画、与他人雷同之作、 教师课堂教学、 自然风景照、教学辅导书的提纲、 试卷、天气预报
第四章 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间
一、著作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自动取得 继受取得——继承或受让 二、著作权的期间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和著作权的归属
一、 作者
二、著作权的归属
三、案例分析
一、 作者
一)作者的概念 所谓作者就是指设计并完成即创作文学、艺术、科
学作品的人。 二)作者的认定 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特定条件下,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特定条件指: ①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主持; ②该作品的创作代表了单位的意志; ③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承担责任。 三)作者的认定方式 如无相反的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 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
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 官方正式译文; 2 时事新闻; 3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署名权 指作者在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
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3、修改权 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持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
一)概念及特征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带
来的财产收益权。 其特征为: (1)著作财产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转
让; (2)著作权中的财产)概念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
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 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二)构成要件 1 应是思想或情感的表现; 2 应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 3 应能以有形的形式复制。
三)辨析 临摹绘画、与他人雷同之作、 教师课堂教学、 自然风景照、教学辅导书的提纲、 试卷、天气预报
第四章 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间
一、著作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自动取得 继受取得——继承或受让 二、著作权的期间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和著作权的归属
一、 作者
二、著作权的归属
三、案例分析
一、 作者
一)作者的概念 所谓作者就是指设计并完成即创作文学、艺术、科
学作品的人。 二)作者的认定 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特定条件下,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特定条件指: ①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主持; ②该作品的创作代表了单位的意志; ③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承担责任。 三)作者的认定方式 如无相反的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2024版《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01
02
03
主体范围
包括从事商品生产、经营 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为范围
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限 制竞争行为。
时间范围
自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之 日起,对之前发生的不正 当竞争行为也具有溯及力。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 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05 反不正当竞争法 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与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 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 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混淆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行政强制经营 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一定期 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独立性原则
知识产权的取得和行使,在遵守各成员国法律的前提下,均属各成员 国国内法管辖的事项,其他成员国无权干涉。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相关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01
是联合国组织系统中的一个专门机构,致力于通过国际合作促
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全球化进程的 加速,知识产权法面临着新的挑 战和机遇,如加强跨国知识产权 保护、应对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
权问题等。
02 著作权法律制度
著作权的客体与主体
著作权的客体
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 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 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
《著作权法学习提纲》课件
《著作权法学习提纲》ppt课件
• 著作权法概述 • 著作权的内容与归属 • 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 • 著作权侵权与法律责任 • 数字时代著作权的新挑战与对策 • 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著作权法概述
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概述
总结词:人身权与财产权
详细描述: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人身 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 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 些权利与作者的声誉和作品的完整性 密切相关。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 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 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这 些权利与作品的商业利用和经济价值 有关。
合作作品
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匿名作品
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50年。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未发表的作品: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50年。
自然人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 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 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行行政处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2
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
责任。
向公安机关报案
03
如果侵权行为构成犯罪,被侵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
追究刑事责任。
05
数字时代著作权的新挑战与对策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01
数字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给著作 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如网络 盗版、侵权行为难豆视频侵 权案
实践操作与经验分享
实践操作一
如何进行版权登记?
• 著作权法概述 • 著作权的内容与归属 • 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 • 著作权侵权与法律责任 • 数字时代著作权的新挑战与对策 • 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著作权法概述
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概述
总结词:人身权与财产权
详细描述: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人身 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 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 些权利与作者的声誉和作品的完整性 密切相关。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 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 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这 些权利与作品的商业利用和经济价值 有关。
合作作品
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匿名作品
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50年。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未发表的作品: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50年。
自然人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 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 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行行政处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2
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
责任。
向公安机关报案
03
如果侵权行为构成犯罪,被侵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
追究刑事责任。
05
数字时代著作权的新挑战与对策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01
数字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给著作 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如网络 盗版、侵权行为难豆视频侵 权案
实践操作与经验分享
实践操作一
如何进行版权登记?
《著作权概述》课件
为适应文化产业的发展需求,我国将进一步完善著作权的交易规则 ,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拓展国际版权合作空间
积极参与国际版权保护体系的建设,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与交流 ,共同推动全球版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THANK YOU
感谢聆听
《著作权概述》ppt课件
目
CONTENCT
录
• 著作权基本概念 •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 著作权的保护期与限制 • 著作权侵权与法律责任 • 我国著作权法的制定与修改
01
著作权基本概念
定义与特征
定义
著作权是指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 权利。
特征
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财产 性、人身性。
详细描述
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 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 编权和翻译权等。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 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 的权利;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 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是指有偿许可他人 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 的除外等。
2020年修订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和版权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对《著作权法》 进行了最新修订,以更好地保护创作者权益和促进文化创新。
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历程
完善版权保护体系
强化侵权处罚
在《著作权法》的历次修订中,不断完善 版权保护体系,扩大保护范围,加强对数 字技术和网络环境的适应。
加大对侵犯著作权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 成本,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02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拓展国际版权合作空间
积极参与国际版权保护体系的建设,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与交流 ,共同推动全球版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THANK YOU
感谢聆听
《著作权概述》ppt课件
目
CONTENCT
录
• 著作权基本概念 •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 著作权的保护期与限制 • 著作权侵权与法律责任 • 我国著作权法的制定与修改
01
著作权基本概念
定义与特征
定义
著作权是指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 权利。
特征
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财产 性、人身性。
详细描述
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 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 编权和翻译权等。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 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 的权利;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 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是指有偿许可他人 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 的除外等。
2020年修订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和版权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对《著作权法》 进行了最新修订,以更好地保护创作者权益和促进文化创新。
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历程
完善版权保护体系
强化侵权处罚
在《著作权法》的历次修订中,不断完善 版权保护体系,扩大保护范围,加强对数 字技术和网络环境的适应。
加大对侵犯著作权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 成本,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02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教学版》PPT课件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 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 /law/law_view.asp?id=291514 • 第二十六条 [侵犯著作权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
5.职务作品:
A一般情况:作者享有著作权(2年内不得许可第三 人使用),单位有优先使用权
B特殊情况(法定或约定): 作者享有署名权、受 奖励权,单位享有其它权
6.委托作品:约定优先,未约定的,归受托人
7.作者不明作品:作者或其继承人或原件持有人享有 全部或部分著作权
二、著作权的客体
(一)受保护的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作品 4.曲艺作品 5.舞蹈作品 6.戏剧作品 7.美术作品 8.摄影作品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 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 “以营利为目的”。 本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 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 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 制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本条 规定的“发行”。 本条规定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 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 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 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 中间价格计算。
著作权ppt课件
11
(4)情节。情节是展示事物,人物性格,表现人物相互 关系的一系列生活事件的发展过程;它包括开端,发展,交 代、高潮和结局等组成部分,就文学和艺术作品来讲,情节 是作品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科学作品(包括某些证论性文 学作品)主要是反映一个逻辑推理的抽象过程,一般并不具备 情节这一要素。对于具有情节要素的文艺作品来说,单纯的 情节,包括事实情节(即事物的发展过程本身如此)和拟制情节 (即作者创作出的矛盾冲突过程)都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因为情节的作用在于展示人物性格的表现主题,并包含有 具体事件的矛盾冲突,如果法律对此给予保护,势必会涉及 到法律对于作者通过作品反映生活的干预,已经超出著作权 法的领域。
13
2.作品表现形式应包括如下要素 (1)符号。符号作为作品表现形式的第一要素,在不 同类型的作品中有着各自表现特征。它在文字作品中表 现为语言,在美术作品中表现为色彩和线条,在音乐作 品中表现为旋律。以文字作品为例,语言是塑造形象和 典型,阐述观点、反映现实的一种工具,自然应该受到 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绝非所有的语言都可以受到保 护,法律所保护的语言应具有三个条件,第一,必须反 映一定的内容,即必须描述作者的思想、概念或观念; 第二,必须能够用物质方法显现出来,例如用文字记录 等等;第三,必须具有独创性,而不是个别的。孤立的 或抄袭剽窃他人的。
15
(3)体裁。体裁是指作品的类别;也是作品的表 现形式之一。各种体裁在反映现实生活以及表现作 品内 容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多样化的特点。以文学作 品为例,体裁大体上可以分为诗歌,小说、戏剧,散文 ,电影文学和说唱文学等等。体裁是人类长期艺术实践 的产物,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发展的。 著作权法对体裁的保护相对较弱,只有当体裁与作品表 现形式的其它要素相结合共同表现作品内容时,才能成 为保护对象,单纯的体裁本身并不能受到保护。
(4)情节。情节是展示事物,人物性格,表现人物相互 关系的一系列生活事件的发展过程;它包括开端,发展,交 代、高潮和结局等组成部分,就文学和艺术作品来讲,情节 是作品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科学作品(包括某些证论性文 学作品)主要是反映一个逻辑推理的抽象过程,一般并不具备 情节这一要素。对于具有情节要素的文艺作品来说,单纯的 情节,包括事实情节(即事物的发展过程本身如此)和拟制情节 (即作者创作出的矛盾冲突过程)都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因为情节的作用在于展示人物性格的表现主题,并包含有 具体事件的矛盾冲突,如果法律对此给予保护,势必会涉及 到法律对于作者通过作品反映生活的干预,已经超出著作权 法的领域。
13
2.作品表现形式应包括如下要素 (1)符号。符号作为作品表现形式的第一要素,在不 同类型的作品中有着各自表现特征。它在文字作品中表 现为语言,在美术作品中表现为色彩和线条,在音乐作 品中表现为旋律。以文字作品为例,语言是塑造形象和 典型,阐述观点、反映现实的一种工具,自然应该受到 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绝非所有的语言都可以受到保 护,法律所保护的语言应具有三个条件,第一,必须反 映一定的内容,即必须描述作者的思想、概念或观念; 第二,必须能够用物质方法显现出来,例如用文字记录 等等;第三,必须具有独创性,而不是个别的。孤立的 或抄袭剽窃他人的。
15
(3)体裁。体裁是指作品的类别;也是作品的表 现形式之一。各种体裁在反映现实生活以及表现作 品内 容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多样化的特点。以文学作 品为例,体裁大体上可以分为诗歌,小说、戏剧,散文 ,电影文学和说唱文学等等。体裁是人类长期艺术实践 的产物,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发展的。 著作权法对体裁的保护相对较弱,只有当体裁与作品表 现形式的其它要素相结合共同表现作品内容时,才能成 为保护对象,单纯的体裁本身并不能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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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出租权的有效保护依赖于集体管理机制的成熟 与完善。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5
如何理解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 标的?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6
4、展览权
▪ 展览权的对象:我国《著作权法》中仅限于美术 作品和摄影作品。
▪ 展览的目的:让不特定的多数人欣赏,所以仅供 家庭或本单位内少数人欣赏,不够成展览。
▪ 《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仅限于美术作品的 原件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其他作品的展览 权仍属于著作权人。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7
5、表演权
▪ 即公开表演作品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 演。其中的表演包括现场表演(活表演)和机械 表演。而机械表演主要是对作品录制之后进行再 利用的权利,因此又称为“二次使用权”。
▪ 作品的价值在于其表达形式,与载体无关,因此 著作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利益,必须首先控制作品 复制件的数量。
2020/4/8
制作人:韩宁
9
▪ 从性质上来看,任何再现作品原貌的行为都属于 复制,无论手工复制还是机械复制都如此。
▪ 《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 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
注意:禁止歪曲、篡改作品不意味着作者对作品 中反映的思想观点和情感有垄断权。
2020/4/8
制作人:韩宁
7
(二)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授权 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内容 《著作权法》第10条第(5)-(17)项
2020/4/8
制作人:韩宁
8
1、复制权
▪ 复制权是不加改动的以特定方式再现作品表达的 权利,复制的结果是得到一份或多份复制件。
▪ 2006年通过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3
▪ 9、摄制权:将表演或景物机械的录制出来,不 视为摄制,因为该行为没有体现独创性
▪ 10、改编权:原作与改编作品的区别仅在于表现 形式方面的差异
▪ 11、翻译权:一般只涉及口述作品、文学作品、 电影作品等,美术作品、乐曲一般不涉及翻译权
2020/4/8
制作人:韩宁
3
2、署名权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注意:
署名权是自然人作者和被视为作者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才享有的资格。
署名权的内容包括:是否在作品上署名、是否 署真实姓名、署名顺序等。 不署名也是一种署名方式而非放弃署名权。
2020/4/8
制作人:韩宁
4
作者的署名权还应当与商业习惯相协调 例如,作者众多的大百科全书的署名。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1
8、信息网络传播权
▪ 是指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 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 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是公开的传播行为,不包 括个人之间的传播行为,例如通过邮件向朋友发 送作品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2
我国的立法
▪ 2001年修订《著作权法》时根据《世界知识产权 组织版权公约》明确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2
发行行为的构成
▪ (1)该行为面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 ▪ (2)该行为应当以转移作品有形物质载体所有
权的方式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 注意:这是发行行为区别于表演、广播和展览行 为的关键所在。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3
3、出租权
▪ 是指著作权人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等视 听作品、计算机软件作品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 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 表演权控制的是“公开”表演的权利,不包括自 娱性的个人表演、家庭表演和其他非公开的表演。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8
侵犯表演权的构成要件
▪ 须是以营利为目的; ▪ 须是在公共场所的表演; ▪ 所表演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他人在表
演时没有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020/4/8
制作人:韩宁
5
3、修改权
▪ 修改权:是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修改是对已经完成的作品形式进行改变 修改包括局部修改和全部修改 只要取得作者许可,他人也可以修改作品
2020/4/8
制作人:韩宁
6
பைடு நூலகம்
4、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内容完整,使作品 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的内容与限制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
▪ 一、广义的著作权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是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和 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
1、发表权
发表权:是决定将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公之于众: 是指作者自己或经作者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公开, 但是不以公众知晓作为构成要件。
▪ 出租权原本是广义发行权的一部分,但由于发行权 中的“首次销售原则”无法更好的保护著作权人的利 益,因此现今各国基本上都将出租权单独作为一项 著作财产权。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4
▪ 出租权单独立法的必要性:随着家庭录音、录像 设备以及数字化录制设备的普及,出租已经严重 影响到作品的发行量。
▪ 12、汇编权:将作品或作品片断进行选择或编排, 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4
▪ (三)邻接权 ▪ 第一,表演者权 ▪ 1.表演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演员和演出
单位。 ▪ (1)对作品进行表演的人就是表演者; ▪ (2)若表演的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则从
19
6、放映权
▪ 放映权是一项主要适用于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和 影视作品的权利。
▪ 放映权属于机械表演权,我国立法采取了单独设 立放映权控制公开播放上述作品的行为。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0
7、广播权
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 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 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或者图像的类 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
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 为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0
因此,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
既包括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也包括从平面到立 体或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还包括从无载体到有 载体的复制。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1
2、发行权
▪ 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 件的权利。 从本质上看,发行限于“出售、赠与”等转移载 体所有权的传播行为。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5
如何理解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 标的?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6
4、展览权
▪ 展览权的对象:我国《著作权法》中仅限于美术 作品和摄影作品。
▪ 展览的目的:让不特定的多数人欣赏,所以仅供 家庭或本单位内少数人欣赏,不够成展览。
▪ 《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仅限于美术作品的 原件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其他作品的展览 权仍属于著作权人。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7
5、表演权
▪ 即公开表演作品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 演。其中的表演包括现场表演(活表演)和机械 表演。而机械表演主要是对作品录制之后进行再 利用的权利,因此又称为“二次使用权”。
▪ 作品的价值在于其表达形式,与载体无关,因此 著作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利益,必须首先控制作品 复制件的数量。
2020/4/8
制作人:韩宁
9
▪ 从性质上来看,任何再现作品原貌的行为都属于 复制,无论手工复制还是机械复制都如此。
▪ 《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 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
注意:禁止歪曲、篡改作品不意味着作者对作品 中反映的思想观点和情感有垄断权。
2020/4/8
制作人:韩宁
7
(二)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授权 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内容 《著作权法》第10条第(5)-(17)项
2020/4/8
制作人:韩宁
8
1、复制权
▪ 复制权是不加改动的以特定方式再现作品表达的 权利,复制的结果是得到一份或多份复制件。
▪ 2006年通过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3
▪ 9、摄制权:将表演或景物机械的录制出来,不 视为摄制,因为该行为没有体现独创性
▪ 10、改编权:原作与改编作品的区别仅在于表现 形式方面的差异
▪ 11、翻译权:一般只涉及口述作品、文学作品、 电影作品等,美术作品、乐曲一般不涉及翻译权
2020/4/8
制作人:韩宁
3
2、署名权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注意:
署名权是自然人作者和被视为作者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才享有的资格。
署名权的内容包括:是否在作品上署名、是否 署真实姓名、署名顺序等。 不署名也是一种署名方式而非放弃署名权。
2020/4/8
制作人:韩宁
4
作者的署名权还应当与商业习惯相协调 例如,作者众多的大百科全书的署名。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1
8、信息网络传播权
▪ 是指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 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 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是公开的传播行为,不包 括个人之间的传播行为,例如通过邮件向朋友发 送作品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2
我国的立法
▪ 2001年修订《著作权法》时根据《世界知识产权 组织版权公约》明确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2
发行行为的构成
▪ (1)该行为面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 ▪ (2)该行为应当以转移作品有形物质载体所有
权的方式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 注意:这是发行行为区别于表演、广播和展览行 为的关键所在。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3
3、出租权
▪ 是指著作权人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等视 听作品、计算机软件作品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 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 表演权控制的是“公开”表演的权利,不包括自 娱性的个人表演、家庭表演和其他非公开的表演。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8
侵犯表演权的构成要件
▪ 须是以营利为目的; ▪ 须是在公共场所的表演; ▪ 所表演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他人在表
演时没有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020/4/8
制作人:韩宁
5
3、修改权
▪ 修改权:是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修改是对已经完成的作品形式进行改变 修改包括局部修改和全部修改 只要取得作者许可,他人也可以修改作品
2020/4/8
制作人:韩宁
6
பைடு நூலகம்
4、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内容完整,使作品 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的内容与限制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
▪ 一、广义的著作权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是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和 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
1、发表权
发表权:是决定将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公之于众: 是指作者自己或经作者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公开, 但是不以公众知晓作为构成要件。
▪ 出租权原本是广义发行权的一部分,但由于发行权 中的“首次销售原则”无法更好的保护著作权人的利 益,因此现今各国基本上都将出租权单独作为一项 著作财产权。
2020/4/8
制作人:韩宁
14
▪ 出租权单独立法的必要性:随着家庭录音、录像 设备以及数字化录制设备的普及,出租已经严重 影响到作品的发行量。
▪ 12、汇编权:将作品或作品片断进行选择或编排, 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4
▪ (三)邻接权 ▪ 第一,表演者权 ▪ 1.表演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演员和演出
单位。 ▪ (1)对作品进行表演的人就是表演者; ▪ (2)若表演的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则从
19
6、放映权
▪ 放映权是一项主要适用于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和 影视作品的权利。
▪ 放映权属于机械表演权,我国立法采取了单独设 立放映权控制公开播放上述作品的行为。
2020/4/8
制作人:韩宁
20
7、广播权
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 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 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或者图像的类 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
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 为
2020/4/8
制作人: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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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
既包括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也包括从平面到立 体或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还包括从无载体到有 载体的复制。
2020/4/8
制作人: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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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权
▪ 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 件的权利。 从本质上看,发行限于“出售、赠与”等转移载 体所有权的传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