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内容及限制
著作权(版权)业务专业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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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版权)业务专业培训资料一、著作权概述著作权指的是对表达形式的原创作品的权利,著作权的对象包括文学、艺术和科技作品等。
著作权是一种法定的独占权,著作权的持有人可以决定对作品进行复制、发行、演出以及其他方式的利用。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1. 著作权保护的原则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以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为主,而不是保护作品所包含的思想、发现、理论等。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是包括作品的表达形式、作品所体现的思想、观点和学术、科研成果以及作品的结构、内容等。
2. 著作权的权利和限制著作权的权利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然而,著作权并不是绝对的权利,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公共利益、社会道德风尚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等。
3.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和作品要件著作权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
在著作权法中要求作品满足一定的创作要件,即对于文学、艺术作品来说,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表现力,对于科技作品来说,则需要达到实用性、创造性和技术性的要求。
三、著作权登记及法律保护1. 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和程序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向著作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取得著作权证书的合法手续。
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在于为著作权人提供了便捷的法律证据,可以明确著作权的归属、内容和范围。
著作权登记的程序包括提交登记申请、审查和核准等环节。
2.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著作权在法律上获得了较为全面的保护措施,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著作权人可以对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同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侵权者将面临刑事追诉和处罚。
四、著作权的侵权及应对措施1. 著作权侵权的形式及特点著作权侵权主要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发行、演出、放映等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特点是具有隐蔽性、扩散性和高技术性,给著作权人和侵权行为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第二章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https://img.taocdn.com/s3/m/3310164e2b160b4e767fcf56.png)
第四节邻接权
一、邻接权的概念和范围及一般性规定 二、出版者享有的邻接权 三、表演者享有的邻接权 四、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的邻接权 五、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的邻接权
作品的种类
根 据 作 系 先 后 的 关 国 籍 的 上 托 是 础 否 否 是 基 联 造 创 人 委 创 造 为 是 还 否 是 行 成 品 者 关 性 在 据 作 于 他 品 的 职 务 完 成 一 人 形 式 领 域 基 作 者 的 品 的 完 是 现 容 存 根 是 据 根 作 据 作 创 造 品 表 内 人 作 品 的 为 根 多 根 据 作 品 据 作 根 据 根
邻接权的概念和范围
邻接权是指为保护表演者或演奏者、录音录像制作 者或广播组织在其公开使用作者作品、各类艺术表 演或向公众播送时事、信息及在声音或图像有关的 活动方面应得的利益而给予的权利,包括: 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 利;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 利; 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 的权利
著作权的主体
作者 自然人作者,包括公民作者和外国人作者 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定情况下著作权主体的确认
权 主 家 作 因 法 律 体 规 定 成 为 著 作 后 著 或 织 止 人 理 组 、 终 的 法 主 体 在 主 体 管 更 体 作 权 主 作 权 体 权 著 主 体 体 体 集 体 织 变 主 著 作 的 权 主 主 主 体 体 权 的 为 著 明 作 权 权 权 主 主 不 著 作 作 作 权 权 权 主 组 作 后 体 国 著 权 作 他 为 著 亡 作 份 品 的 著 著 著 作 作 的 的 的 著 著 死 人 其 作 其 然 者 身 作 品 品 品 的 的 自 体 作 托 作 作 作 品 品 委 职 务 视 影 辑 作 作 编 合 作 绎 演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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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合理使⽤认定标准是什么著作权⼜称版权,⼤部分时候,著作权⼈就是作者。
但是⼤家知道吗,著作权也需要合理使⽤,著作权也有限制。
那么著作权的合理使⽤认定标准是什么?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权的合理使⽤认定标准是什么(⼀)为个⼈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他⼈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他⼈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员使⽤,但不得出版发⾏;(七)国家机关为执⾏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也未向表演者⽀付报酬;(⼗)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中国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出版。
《著作权法》第⼆⼗⼆条在下列情况下使⽤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许可,不向其⽀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为个⼈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他⼈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他⼈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员使⽤,但不得出版发⾏;(七)国家机关为执⾏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也未向表演者⽀付报酬;(⼗)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中国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出版。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https://img.taocdn.com/s3/m/f1efa262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38.png)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第一节版权基本知识一、版权(著作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一)版权的经济权利: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演绎权(翻译权、改变权、注释权、汇编权、制片权),传播权(播放权、表演权、展览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转售的版税权),质押权(二)版权的精神权利:发表权(是否及如何公之于众),署名权(真名、笔名及是否署名),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禁止歪曲、篡改、贬毁作品),收回权(收回并禁止他人发行自己申明收回的作品)二、版权的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表演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三、版权与版权邻接权的关系四、版权法五、版权与工业产权的比较第二节版权保护的客体一、版权保护的对象:主体及客体(一)作品(二)作品的分类:职务作品,非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单位作品,汇编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有审美意义),摄影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模型作品(二)我国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国家机关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公约及WTO 以外国家作者的作品首次出版国不是公约成员国,与中国没有版权保护协定,如伊朗(三)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保护的客体:出版者权(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表演者权(表演者的表演行为),录制者权(录音录像作品,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节目)第三节版权的权利归属一、版权的归属(一)版权原始归属的基本原则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组织是作者,著作权归作者。
(二)单位作品(三)职务作品(四)委托作品(五)合作作品(六)汇编作品(七)演绎作品(八)影视作品(九)作者不明:除署名外,原件持有人行使其他著作权“著作权限制”:将中国已发表个汉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将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可以不经同意,不付报酬二、版权的继受归属(一)公民死亡后(二)单位变更、终止后(三)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四)作者不明作品的继受第四节版权保护期一、版权保护期的起算二、版权的保护期三、邻接权的保护期对外国录音录像制品按版权保护,不是按邻接权保护,保护水平比国内高(出版物版式设计保护期10年)第五节版权的内容和限制一、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著作权二、邻接权的保护三、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限制(一)权利限制的原则(二)合理使用(三)法定许可:编写出版教科书,报刊转载,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四)版权对邻接权限制第六节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一、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依法自动产生保护二、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出版者、制作者对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盗版问题三、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责任版权侵权的刑事责任,更多采用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不断降低犯罪标准,提高打击力度(2004、2007年的解释)四、版权和邻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案例:电视纪录片《诗人徐志摩》著作权纠纷案徐志摩,是位才华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其活动于文坛不过十年,但留下了无数令人惊叹的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2f73533b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e9.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2.26•【文号】主席令第26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外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作品及其分类】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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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内容主要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限。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密不可分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
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
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一、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
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
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
作者生前未发表(未明确表示在其死后不发表)的作品的发表权:可在其死后50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则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2、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的权利。
作者作品署名发表后,其他任何人以出版、广播、表演、翻译、改编等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时,必须注明原作品作者的姓名。
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署名权归作者享有。
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存在放弃问题。
保护期不受限制。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3、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为作者所享有,只有经作者授权,他人才能修改其作品,未经授权而擅自修改,即构成对作者修改权的侵犯。
例外:(1)报社、杂志社可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无须征得作者同意。
从实质上讲,修改权仍属于作者,他人只能在法定范围内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而不能改变作品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5 著作权内容
![5 著作权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3fe0d5b0b8f67c1cfad6b86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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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权
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 制件的权利。发行的方式灵活多样,例如散发、出借 (售)、出租以及赠与等。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作品原件或经授权合法制 作的复制件经著作权人许可,首次向公众销售或赠与 之后,著作权人就无权控制该特定原件或复制件的再 次销售或赠与了,但作品的发行权并未用尽。
案例:《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与滑稽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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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权利
1、收回权:作者已转让经济权利或许可他人使用作品, 如因其表达思想感情发生了变化而希望修改作品或不希望 作品继续流转,可以收回已转让或许可的权利。
2、接触权:即使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已为他人合法取得, 作者为了有效行使其著作权,仍然有权接触该作品原件或 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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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放映权
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设备表演美术、摄影、电影作 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 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权
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 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 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 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 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 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 避风港规则:源自美国1998年《数字千年著作权法案》 (DMCA),它包括两部分:“通知+移除”。
《信息网络传播权》第23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 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 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 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知识产权法 第3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知识产权法 第3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5ca356d9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c3.png)
练习题
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 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是指
A.作品 B.艺术 C.知识产权 D.音乐
练习题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符合的条件是()
A.具有显著性 B.具有独创性 C.文艺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D.文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E.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练习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行的登记制度为
A.自愿登记制 B.强制登记制 C.准强制登记制 D.不登记制
练习题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依法有
A.印刷权 B.获得报酬权 C.发表权 D.出版权 E.署名权
练习题
著作人身权包括()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发行权 E.保护作品完整权
练习题
下列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的是( )
知识产权法
第三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作品的概念
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类别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著作权的特别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规定的作品。
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
1.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 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并受地域、时间等因素的限制。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著作权法和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法和著作权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fa7f5904b9f3f90f77c61b55.png)
著作权法和著作权保护(新闻记者上岗培训讲座)四川省版权局徐登明2008-09-17 四川成都讲座提纲一、著作权的概念、性质和内容二、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三、著作权的实施和限制四、著作权的邻接权五、著作权和邻接权的管理六、著作权侵权行为及保护途径一、著作权的概念、性质和内容(一)著作权的概念:亦称版权。
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广义概念包含著作权与邻接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
(二)著作权的法律性质TRIPS协议认定知识产权是私权。
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
著作权与物权、债权等一般民事权利相比,又有特殊性: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可复制性等。
著作权与物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区别(三)著作权的内容指著作权具有的具体权利。
有两类具体权利: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和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益)。
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四项权利。
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12项。
被视为著作权内容的权利还有: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追续权等。
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取得与期限著作权的取得:注册取得与自动取得作品登记与计算机软件登记:《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计算机软件登记管理办法》作品登记的目的与作用著作权的期限:人身权与财产权保护期的区别(五)著作权使用费:版税、一次性支付、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二、著作权主体和客体(一)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和国家著作权主体的分类: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完整主体和部分主体、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演绎作品的主体、合作作品的主体、编辑作品的主体、影视作品的主体、职务作品的主体、委托作品的主体、美术作品的主体、匿名作品的主体(二)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客体的概念(作品的含义和构成要素)、构成著作权作品的条件(独创、可复制)著作权作品的分类:按主体和归属分类、按作品从属关系分类、按表现形式分类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和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三、著作权的实施和限制(一)著作权的实施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https://img.taocdn.com/s3/m/f1e8f118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6b.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颁布,是中国著作权法的
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内容、范围、取得与终止、权利及限制、著作权的行使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为保护著作权人的
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该法明确规定了“著作物”的范畴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等领域
的作品,如文字、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电影、电视等作品。
著
作权人享有著作物的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
络传播等权利,并可以要求其他人对其作品的修改、删除、署名等。
该法也规定了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一般为作者死亡后50年。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对侵犯著作权的
行为进行了严格的处罚和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颁布和实施,为保护和促进著作
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并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
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章 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第三章 著作权的法律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3ac82d526fff705cc170a97.png)
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有以下几个原则:
– 第一,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 – 第二,合理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 第三,合理使用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并非以营利 为目的; – 第四,合理使用必须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 作品的出处; – 第五,合理使用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 如不得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
1. 作 者
作者就是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品的创作人。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 力活动。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作者的情况是指:由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 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判断作品的作者,应当根据作品上的署名。如 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为作者。
4.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 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 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 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 获得报酬。
5.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里的 “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 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1. 2. 3. 4. 5. 6.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 权。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付酬标准和办法。 违约责任。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节 著作权的限制
著作权有关知识点PPT
![著作权有关知识点PPT](https://img.taocdn.com/s3/m/a5603dc3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e4.png)
著作权的客体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实用艺术作品
包括小说、诗歌、戏剧、绘画、雕塑、 电影、软件等。
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的作品,如工艺 品、家具设计等。
演绎作品
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等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类型
文字作品:包括小说、散文、 论文、教材等。
口述作品:如讲座、演讲、民 间故事等口头表达的作品。
05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 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06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著作权维权途径
01
02
03
04
向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结果 发生地或者侵权行为人所在地 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
举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修改权
总结词
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详细描述
作者可以随时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包括纠正错误、改进表达、调整结构等, 以保持作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保护作品完整权
总结词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 权利。
详细描述
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歪曲、篡改、割裂或其他不 当改变,以保持作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详细描述
作者可以授权他人将其作品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等视 听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
04
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
著作权保护方式
01
02
03
自动保护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 自动产生,无需注册或登 记。
登记保护
某些国家或地区要求对作 品进行登记,以获得著作 权保护。
著作权
![著作权](https://img.taocdn.com/s3/m/cf363bb2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de.png)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录音录像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录音制品,是 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视听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 象、图像的录制品。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 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广播组织权 4.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表演者权是依照法律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所有享有的专有权利。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 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包括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表演者人身权利有:(1)表明身份的权利;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表演者财产权利包括:(1)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 并获得报酬;(2)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3)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 品,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著作权
版权的今称
01 定义
03 权利主体 05 权利取得
目录
02 法律依据 04 权利客体 06 邻接权
07 权利内容
09 权利利用 011 相关案例
目录
08 权利限制 010 侵权 012 近期热点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 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 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 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 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 利;
第三章著作权的内容
![第三章著作权的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a7aeffcb31b765ce04081474.png)
二、发行权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十一、翻译权
翻译权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注意: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
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中国境内出版发行的,视为合理使用。(即无 须事先征得同意,无须支付报酬)
十二、汇编权
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六、放映权
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类 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
1、放映权与机械表演权存在竞合关系。 2、《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中拟将之并入表演权中。
七、广播权 (单向、被动性)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 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 的类似工具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请关注裁判文书网中该案一审和二审的法院判决书。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能够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可以分为复制权、演绎权和传播权三类内容。
演绎权类 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 传播权类 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
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复制权 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 者多份的行为。 复制权:是指著作权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的 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六大要素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六大要素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4f788d1d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ec.png)
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式复制。
⼀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艺美术品等⽴体作品、表演作品、⾳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那么,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什么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什么⼀、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
即⼀个缔约国把其他缔约国的⽂学、科学和艺术作品当作本国国民的作品加以保护。
这是双边和多边协定中⼏乎普遍采⽤的原则。
2.⼀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起源国待遇”,即给予这些作品以相当于作者所属的国家或作品⾸次出版的国家给予的版权保护。
⼀些泛美公约曾实⾏过这⼀原则。
3.⼀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第三国待遇”,即甲国给予⼄国的作品以丙国作品享有的版权。
根据这⼀原则,所有缔约国国民的作品都享有同等的版权保护。
⼆、主体著作权保护分⼀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
1,公民。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
由法⼈主持,代表法⼈意志进⾏创作,并由法⼈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视为作者;3,⾮法⼈单位由⾮法⼈单位主持,代表⾮法⼈单位意志进⾏创作并由⾮法⼈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
外国⼈的作品⾸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或⾮法⼈单位变更或终⽌后,其作品的使⽤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或⾮法⼈单位的。
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
三、客体1、⽂字作品。
⽂字作品是指以语⾔⽂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第二章 著作权 知识产权
![第二章 著作权 知识产权](https://img.taocdn.com/s3/m/b671f4ddce2f0066f533227c.png)
藏家撤下该画,但收藏家不同意。画家认为收藏家侵犯
了自己的著作权,故提起诉讼。 • 请问:该收藏家是否侵犯了画家的著作权?为什么?
第三节 著作权的内容
• 著作权的内容指著作权主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民事
权利的统称。 • 大陆法系强调著作人身权的重要性; • 英美法系将著作权理解为一种经济财产权,立法 中仅仅保护著作财产权。 • 我国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
二、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1、继承人:主要针对自然人的著作权。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后,其著作财产权利在法 定保护期限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所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可以作为遗产,在公民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
–依法继承原始主体著作财产权的继承人,成为著作权
法律关系中的继受主体。
• 我国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一是独立开
发;二是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 软件著作权对象的限制:只保护作品的表
达,不延及作品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 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练习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
是( )
A.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
D.法院的判决书
(9)对于相关当事人行为的认定,下类意见中何者正确?
为什么? A、刘某在手稿上扉页上的表示,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B、王子将手稿出借与孙某,侵犯了刘某的著作权 C、孙某刊印手稿得到了刘子的同意,属合法行为 D、孙某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手稿,不属于发表行为
二、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4、受让人
–创作作品的作者有权向他人转让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利。 –转让著作财产权的具体内容由转受让双方签订的书面 转让合同约定。
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
![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https://img.taocdn.com/s3/m/1814c9b4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fb.png)
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一、引言知识产权是指个人、组织或企业在创作、发明、创新等活动中所享有的智力成果的专门保护。
然而,尽管知识产权的保护追求的是创作者和发明者的合法权益,但在一定的情形下,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可能受到一些限制。
本文将详细介绍知识产权中的权利限制的相关内容。
二、著作权中的权利限制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文学、艺术、音乐、电影等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著作权的保护也存在一些限制。
以下是著作权中常见的权利限制:1.直接引用:在合理范围内,他人可以引用著作权作品的一部分,但需注明出处,并不得侵犯原作者的合法权益。
2.科学研究与教育:为了促进学术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著作权作品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被他人使用,但需尊重原作者的权益。
3.公共利益: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著作权作品进行合理的使用,如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需要。
4.获得许可:在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或授权下,他人可以合法使用著作权作品。
三、专利权中的权利限制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独占性权利,确保发明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独自享受其发明带来的利益。
但是,专利权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以下是专利权中常见的权利限制:1.公开知识:一旦专利权被授予,发明的技术信息必须公开并向公众提供,以促进技术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2.解剖、试验和个人使用:他人可以对专利技术进行解剖、试验和个人使用,但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3.Bolar免除:在药品注册过程中,他人可以进行必要的试验和临床研究,以满足药品注册的要求。
4.强制许可:在某些情况下,当专利技术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时,国家可以强制许可他人使用该技术。
四、商标权中的权利限制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辨认并信任某个特定的品牌。
然而,商标权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以下是商标权中常见的权利限制:1.公共利益:在满足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如公众医疗卫生需要、国家紧急需求等。
第七章 著作权知识
![第七章 著作权知识](https://img.taocdn.com/s3/m/ca4def370b4c2e3f57276356.png)
第七章著作权知识(一)第一节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亦称版权,指文献、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权权利范围:包括人身权(与作者人身不可分割)和财产权(带来经济利益)。
邻接权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指作品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二享有的权利。
离开作品无法存在。
(二)著作权特征:1.无形,2.专有性,3.时间性,4.地域性,5.可复制性。
二、著作权法(一)立法依据和立法原则1.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立法原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总则”第一条,保护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是两项根本原则;2)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如《伯尔尼公约》。
(二)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9.7颁布,1991.6.1起实施;2001.10.27修订,当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8.2颁布,2002.9.15起施行;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6.4颁布,1991.10.1起施行;2001.12.20修订,2002.1.1起施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12.28颁布,2005.3.1起施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5.18颁布,2006.7.1起施行。
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住宅区民事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等。
(三)国际著作权条约1.《伯尔尼公约》,产生于1886年,曾经过5次修订,最近一次1971巴黎文本。
我国于1992加入。
基本原则4条:1)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3)独立保护原则,4)最低保护原则。
2.《世界版权公约》,产生于1952年,曾于1971年修订过一次,我国于1992加入,但加入时未签署“附加声明”和两项议定书。
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加25年。
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373a4742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d3.png)
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有哪些著作权法都保护哪些作品呢?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期限是多久呢?著作权法都有哪些责任呢?请⼤家阅读下⾯的⽂章了解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起跟随店铺⼩编来看看吧。
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有哪些(1)⽂字作品;(2)⼝述作品;(3)⾳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7)⼯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及其死亡后五⼗年,截⽌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如果是合作作品,截⽌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年,截⽌于作品⾸次发表后第五⼗年的12⽉31⽇,但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条第⼀款第五项⾄第⼗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于作品⾸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31⽇。
作者⾝份确定后,适⽤著作权法第⼆⼗⼀条的规定。
5.作者⽣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或者受遗赠⼈⾏使;没有继承⼈⼜⽆⼈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使。
邻接权1.表演者享有的表明⾝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其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五⼗年,截⽌于该表演发⽣后第五⼗年的12⽉31⽇。
2.录⾳录像制作者许可他⼈复制、发⾏、出租、通过信息⽹络向公众传播其录⾳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次制作完成后50年。
截⽌于该制品⾸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年的12⽉31⽇。
著作权试题及参考答案
![著作权试题及参考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06d84150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4d.png)
著作权试题及参考答案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权益,规范作品的出版、传播和使用行为。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著作权侵权案件频繁发生,著作权保护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一、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它具有以下特征:1、专有性:著作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只有作者才能行使该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传播或使用作品。
2、无形性: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不具有物质形态,只能通过作品的表现形式来体现。
3、时间性:著作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通常在作者生前及死后一定时间内有效。
4、国籍性:著作权通常受国籍限制,只有在特定国家或地区获得法律保护。
二、著作权的内容和范围著作权的内容和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复制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复制或授权他人复制的权利。
2、发行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发行或授权他人发行的权利。
3、出租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出租或授权他人出租的权利。
4、展览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公开展览或授权他人展览的权利。
5、表演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公开表演或授权他人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放映或授权他人放映的权利。
7、广播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通过无线电广播或授权他人无线电广播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授权他人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
三、著作权侵权行为及防范措施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
2、防范措施包括加强著作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创作成果,合法使用作品,以及加强法律监管和打击侵权行为等。
四、著作权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1、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作和创新,促进文化繁荣和科技进步。
2、规范作品的出版、传播和使用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利益。